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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健康保险顺利理赔攻略

2020-10-21
健康保险知识 健康保险知识大全 规划保险理赔

很多已经购买医疗健康保险的人突发疾病后,到医院进行治疗,但是由于消费者对保险理赔没有深入的了解,对一些疑点或者自身的身体情况在投保之初就没有详细的说明,最后在医疗费用理赔问题上,与保险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纠纷。保险理赔真有那么难么?下面就医疗健康险理赔小编为大家做简单介绍。

医疗健康保险其实说的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医疗保险,一个是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中包含了医疗保险,还有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以人的身体为标的的保险产品。这两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很多人习惯合在一起说,这是对保险类型不理解所造成的。不过这并不影响消费者选择购买。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收付费用和其他各种检查费用。而医疗保险的也分为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他们的保障范围各不相同,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想要保障的范围来选择产品。目前网上的产品大部分属于普通医疗保险产品,保障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等。这些也足够为一般家庭的医疗支出进行补偿。医疗保险根据保险金额的赔偿方式不同,分为费用报销型和津贴型。

费用报销型的医疗保险是一次性为投保人的某次就医费用进行补偿。补偿并不是全额的,而是通过比例进行。这是因为医疗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补偿型的医疗保险,不仅设置了补偿比例,还有免赔额。补偿比例根据产品的不同而不同,大致在80%左右,而每个产品也有各自的免赔额设定。比如,您在某次看病治疗的过程中,治疗费用和药品等共花费了1000元,您在此之前购买了普通的医疗保险,只要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您就可以获得补偿。补偿的金额为您的治疗费,扣去免赔额,在乘以费用报销比例。虽然不能全赔,但是能够得到80%的补偿,也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因为就医带来的经济损失,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这种产品和目前的医保比较相似,适合没有医保的人群购买,或是作为医保的补充,在医保报销完的剩余花费中,可以申请理赔。

津贴型的医疗保险。这类保险一般出现在住院保险产品中。津贴型的医疗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津贴补给。在您住院期间,能够定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缓解治疗带来的经济压力。支付的频率一般为每日,津贴的金额根据您投保时购买的产品,几十元到百元不等。

专家提醒: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并没有单独的产品存在,而是作为某种综合性产品中的某一保障项目而存在。应该提出的是,疾病保险一般是重大疾病保险,即罹患了某种疾病,而保险做出一次性给付的赔偿。

理赔注意事项

未告知以往病史不能获得理赔

据保险公司专业人士称,在投保健康险时一定要诚实地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不能忽略一些小毛小病,即使是很久以前的疾病也应当汇报。因为许多疾病相互间有关联,保险公司可以认为保险范围内发生的疾病是由原来不被注意、未被申报的小毛小病引起的,而不予理赔。

在《保险法》中,由于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应该了解的情况的话,保险公司有权利不予理赔。就像小杨的例子,他没能得到理赔也无法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

有人担心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会直接遭到拒赔,这是不一定的。举例来说,45岁的洪先生想投保健康医疗保险,但他有痛风的病史,保险公司一样承保,只是痛风责任除外。

通常,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如果发现被保险人并非“标准体”,即有一些疾病但又未达到直接拒赔的程度,那么最可能的做法是提高保费、降低保额、部分除外或有条件承保。不过同意可以保证出险后顺利理赔。

重复购买医疗险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金

医疗费用类保险的目的是未为了弥补伤害,如果想要靠多份保险而获得多倍保险赔付,超过实际损失金额是不可能的。在实际理赔中,通常会先要扣除社会保险的金额,对余下部分进行理赔。为避免重复理赔,受益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收据正本,而非复印件。如果被保险人分别在A、B两家保险公司投同样的保险,那么只能在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在另外一家以“重复保险”为由,拒绝理赔。

为了避免理赔纠纷,消费者在投保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应细读保险责任条款。

消费者在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例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了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的观察期,保险公司不赔付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

第二,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是被保险人。”保险专家说,“如实告知”义务应以法律形式固定在保险合同上,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第三,重视免赔条款。

住院医疗险有补偿型和津贴型两种,补偿型医疗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低于实际的花费,每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津贴型医疗险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与医疗费无关,理赔时一般不需要原始发票,且不受补偿原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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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划痕险理赔范围助您理赔顺利


很多新车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会被推荐购买汽车划痕保险。是否需要购买汽车划痕保险,应该根据车主的具体情况而定,购买前需要弄清什么是汽车划痕保险?汽车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汽车划痕保险如何进行理赔?投保汽车划痕保险需要多少钱等问题。

不同保险公司划痕险理赔范围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

1 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 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车身划痕险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3 提交索赔单证,领取车身划痕险保险赔款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 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 ( 即小李的驾照 )

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4 特殊案件的理赔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划痕险理赔范围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轻微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

当车辆发生损失数额较小的保险事故后,车主可以将车开至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处,那里有定损打价权,让修理厂帮助索赔。这种情况一般经过以下几步为车辆定损理赔:1、检验证件,出示三证及保单:本车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证、被保人的身份证、保户保险单;2、坏车检查,初定车辆损失部位、坏车检查、填写案件审批表、复印所有证件等;(车身划痕险)3、照相定损,照相定损,安排处理意见;4、报案定时,按照案件审批表内容报案。修理完毕,带齐证件及修车发票到修理处接车即可,让修理处代理索赔。

划痕险理赔范围

据了解划痕险理赔范围,自驾游的人身保险主要是意外身故、残疾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在选择保险前,要先查看一下自己以往购买的保险,有的商业保险项目较多,可能已包含了出行、旅游的相关保险。若已购买相关项目的保险,则无须重复购买。

自驾游一般属于短期旅游,因此可购买相应的短期旅游保险产品。保险专家建议,保险期最好等于或大于出行期。一般情况下,保险期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只要确保在整个假期内都得到保障即可,多出的时间不用过长。

自驾游最大的特点是能与爱车一同穿梭游历,因此配备相关的保险保护好爱车自然必不可少。保险专家称,车主在车辆日常使用时一般已配备了保险,自驾游也在车辆保险的范围。但考虑到自驾游一般没有固定的停车场所,车辆多停靠在野外或路边,容易遭到损坏,最好增加一个车身划痕险。

购买旅游车险时,划痕险理赔范围最主要是留意有无包含保障车上人和物品安全,有的车险已把车上人纳入划痕险理赔范围,但这属于车险部分,也就是说,人在车上发生意外时才能获得赔偿。而自驾游并非整个旅程都是在车上度过,因此额外的人身保险也应配备。许多保险公司有针对旅游设置的险种,如

投保容易理赔难 境外险理赔如何顺利办理


如今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提高,外出旅行选择一份保险()成了家常便饭。广西的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份境外保险,在境外潜水发生了意外,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却遭到拒绝。原来该投保人购买的时候没有看清楚保险的保障范围,将高风险运动排除在外,因此无法得到保障。

不少消费者反应,投保容易理赔难,是保险购买中最头疼的事情。网保险专家表示,理赔过程出现困难,一个是因为消费者对于保障责任不明确,事先没有了解充分保险的保障范围,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对理赔流程不熟悉,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更快的获得理赔。

境外险理赔技巧一:看清责任条款

网专家建议,投保前首先应该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及相应的理赔要求。比如文章开头提到的广西游客,购买的是一份普通保障的境外险,没有将高风险运动包含在内,因此出险之后也无法获得理赔。实际上,境外旅行很多都包含了高风险运动,比如到泰国旅行一定会推荐潜水,到新加坡可能会推荐骑马,到瑞士会推荐滑雪等等,这些都是高风险的运动,一些境外险会将这些算在免责范围内,游客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可承保热门娱乐活动,并且提供24小时全球紧急医疗救援和旅行支援服务,涵盖了境外旅行期间多发的意外伤害、疾病和财物损失,保障更周全。

境外险理赔技巧二:出险及时拨打24小时旅游援助电话

遇到财物丢失,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警方报警,获取报警凭证,尽快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补办旅行证件,并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而言,在出事后两年内均可申请理赔,但时间越长,取证难度越大,保险公司可能因此加收额外取证费用。

境外险理赔技巧三:及早进行理赔报案

现在很多人都选择在网上()购买保险,那么出险之后如何进行理赔呢?专家表示,网站上销售的保险,与直接从公司购买具有同等的效力,出险之后直接拨打公司理赔电话或者国际救援服务电话。如果是在购买的保险,也可以拨打客服电话4009-789-789,客服将提供协助报案服务,用户可以享受到双重保障。

境外险理赔技巧四:保留相关单据

一般来说,提供给保险公司的资料包括个人信息、投保单号。如果遇到航班、行李延误等情况,应该在机场开出航班延误证明,需注明延误原因和时间,保证事后理赔。遇到生病或者严重意外等紧急情况时,要冷静并第一时间拨打24小时救助热线,治疗之后拿齐各种证明。如果是在路上驾车遇到交通意外,最好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后将车辆停放在较安全的地方,以免造成其他意外事故。如果发生特大的事故,应马上报警并通知救护机构,而购买包括紧急救援保障的保险,可以通知该救援机构或保险公司寻求帮助。

寿险案例教您如何顺利理赔


购买保险投保人最关心的就是保险理赔的问题,在什么情况下保险才能顺利理赔呢?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了解购买保险的保障与责任,以免发生保险纠纷,以下通过案例,为大家介绍寿险如何理赔。

人寿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一:

王某将其一辆解放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保期为2000年7月15日零时起至2011年7月14日24时止。2011年12月17日,王某驾驶该车在江苏T市境内因制动失灵撞死一人,王某负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王某赔偿死者家属119250元,分别为死亡补偿费60730元,丧葬费3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5020元,交通费500元。

事故结案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审查时发现派出所出具的死者户籍证明是“独生子”,此证明并无任何异常现象,据此完全可以立即赔付,但由于被抚养人生活费金额较大,保险公司还是决定赴死者所在地作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到死者还有一个哥哥,在T市某行政机关工作。

调查人员感到问题严重,立即向出具户籍证明的派出所反映,该派出所却含糊其辞,拒不承认死者有一个哥哥。随即调查人员又向死者哥哥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该单位高度重视,责令其退给王某用欺诈手段得到的交通事故赔偿金27510元。此案是派出所出具了假证明协助受害者诈骗被保险人的交通事故赔偿金。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启示:

保险人在理赔工作中,不仅要预防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而且还要预防事故受害者的欺诈行为。上述两个案例就是交通事故受害者诈骗行为的典型体现。在实践中,事故受害者往往容易得到社会的同情,其欺诈行为具有隐蔽性,容易得手,从而使被保险人受到损害,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对此不负赔偿责任,这就进一步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负担,也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容易产生争执,影响保险人业务的稳定发展。

案例二:

周某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20万元人寿保险,指定身故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叶某和弟弟,受益份额分别为10万元。一日,因夫妻争吵冲突,叶某趁周某熟睡,用板手将周某打晕,然后又拧开煤气开关,夫妻双双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周某系叶某故意致害死亡,叶某系自杀身亡。事后,周某的弟弟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却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法》第65条的规定,只要发生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事实,保险公司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有多名受益人时,只要其中一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就发生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后果,其余受益人也不可能取得保险金,这是保险人法定的免责事由。法院认为:对于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其他受益人是否受影响的问题,我国原《保险法》肯定说,只要其中一个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就可以全部拒付保险金。法院判决驳回周某弟弟的诉求。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刘新阳认为:原《保险法》第65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不论致害主体是否只是投保人或受益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只要出现了故意杀害被保险人的故意致害行为,保险人绝对不给付保险金。法院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种绝对不给付的原则,虽然有防止道德风险的积极意义,但对其他受益人实为不公,也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将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限定于致害人本人,纠正了原《保险法》的不足。所以,如果本案的保险合同成立于今年10月1日后,或者保险合同虽然成立于10月1日前但保险事故发生于10月1日之后,依新《保险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这两种情况下,周某的弟弟都可以依法取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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