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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出台

2020-10-15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明确:

职工配偶未就业也可享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个人不再垫付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暂不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暂时执行对个人的包干使用办法;

因依法关闭、破产、撤销的原因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职工,10个月内生孩子可享生育保险。

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参保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职工生育保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说,《办法》旨在更好地维护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相较13年前制定的《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该办法有三方面突破和亮点。

首先,覆盖范围有新突破。《办法》在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上实现三个延伸:一是从各类企业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二是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延伸到退休人员;三是从参保女职工延伸到参保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同时明确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通过制度上覆盖范围的突破,最大限度地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女性生育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其次,待遇水平有新提高。为提高全省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及最大程度地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办法》从四个方面入手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一是提高各类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参考标准以及因生育死亡一次性补偿金额。二是增加待遇项目。增加了生育营养费补助;增加施行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费补助。三是调整待遇发放标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本人上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调整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四是明确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的病种范围和支付标准,病种范围内的生育并发症在城镇职工医保按规定报销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助70%,进一步降低生育保险参保人的负担。

再次,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办法》对生育保险待遇的实现及管理提出具体、明确和刚性的政策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提高统筹层次。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州(市)级统筹,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直接结算方式。要求对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医疗费要实行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结算,个人不再垫付医疗费。同时考虑到各地实际,一步到位有难度,提出现阶段双轨运行,即暂不具备协议结算条件的统筹地区暂时执行对个人的包干使用办法,确保新老办法能够顺利衔接。三是明确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等待期为6个月。同时,为保障女职工就业权益,明确因依法关闭、破产、撤销的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终止的职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合同终止后10个月内发生生育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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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男职工参保 配偶可办理生育险


昨日,就读者关注的医保政策问题咨询了12333热线的专家,如果您在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就业政策等方面有疑问,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

医保卡丢失应及时挂失

刘女士:我的医保卡丢了,如何补办?

答:医保卡遗失,参保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医疗保险有关证件及时到省医保局办理书面挂失,并申请补办。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登记。医保卡挂失后24小时生效,因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医保卡挂失手续,致使医保卡中费用在挂失前被人盗用,损失自负。挂失7天后,补办新医保卡并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医保卡在挂失后补办前又找到的,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省医保局办理重新启用手续;医保卡在补办后又找到的,原卡作废。

农民工可参加三项保险

李先生: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农村没参加新农合,进城后没有工作单位,这样能否参加医疗保险?

答:可以。根据吉劳社医字【2006】248号文件规定,一是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在城市长期居住、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组织以团体或家庭的形式参加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三是季节性流动的农民工参加保当期、保大病住院医疗保险。

中断后续费需交滞纳金

孙先生:我单位医疗保险欠费了,我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答:参保单位中断缴费参保人员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吉政办发【2003】10号文件要求,省直参保单位中断缴费超过一个月以上,又重新开始缴费的,需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一并补齐,其职工及退休人员重新缴费后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中断缴费期间及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由单位负责支付。

女配偶无单位可办生育保险

周先生:我是一名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我爱人没有工作单位,这样她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妊娠后,持下列材料到省医保局办理登记手续:

1.男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本、卡;

2.围产保健手册、生殖保健服务证(一胎生育证明)或再生育证(均需原件、复印件);

3.男职工单位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书面证明、男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居民(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书面证明(或男职工配偶再就业证)。

保险知识汇总 十法教你省保费


1.年轻时购买人寿保险

当人们年轻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他们不需要人寿保险,实际上这个时候购买是最合适的,年纪轻,身体好,所以费率也非常便宜。保障重点是长期健康险和意外险。

2.在生日前购买保险(或追溯到生日前)

3.选择适合您保障期限的寿险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保障需求,而不是人人都适合同一种保险。举例来说,假如您现在有中度的脂肪肝或正在减肥期间,您就适合购买短期寿险或定期重疾险,等身体符合标准健康体后,再重新投保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再有,个人若有20年期抵押贷款,就要考虑20年期定期寿险,以确保能覆盖整个期间的负债。

4.根据保险内容判断价格高低

5.保额应该是年收入的6-10倍

6.如果您的职业特殊或有特殊需求,就要选更为专业的保险公司,否则会提高您的保费

例如高风险运动或活动(如悬挂滑翔,跳伞登山,潜水赛车),如果您不选择合适的公司,很可能您要付出更多的钱。每家公司选择的目标客户群会略有不同,所以在精算危险因素时也会有所不同,专业的公司在某些方面比别的公司会更有优势。因此经常与保险专家联络,可以确保您选择正确的保险公司。

7.社会保险和单位给员工上的保险并不总是最好的

通过公司集体购买寿险保单,未必能把最好的保险推荐给你。团体保险的承保是按集体平均健康状况拟定的费率,这里面就有可能提高了您的费率,再有当您离开公司,保障立刻就会减少,所以廉价的定期寿险,是您和家人能够舒适生活的更好选择。

8.检查您的保险付款周期

保费缴费期分年缴,季缴,月缴,一般是缴费周期越短价格越高

9.经常检查和调整您已经拥有的寿险保单

如果不能做到经常检查保单,那您也得做到至少每3年整理一次。因为3年内您的收入和风险额度可能发生相应改变,保障需要做增加或减少调整。

10.不建议全部购买长期终身寿险

如果您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付保险,对于您的家庭负债等,选择定期寿险是一种非常实惠的方式。它能为您的家人提供足够的保障,任何人都是负担的起的,又能保证您的生活品质不受影响。

保险知识汇总 车险改革指导意见出台


深圳保监局《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终于在近日正式出台。

3年试点新产品

目前,深圳机动车保有量逾170万,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23家。2010年1月至11月,车险保费收入达75.6亿元,预计全年保费将超过80亿元,占财产保险市场总保费的68%。车险承保利润5.3亿,承保利润率8%。

然而,新增市场份额、客户和利润主要被人保、平安、太保等大公司瓜分,小公司仍陷亏损。目前深圳市场上经营车险的23家公司仅9家盈利。“车险市场两极分化严重,呈现二元结构。一方面,中小公司刚进入市场,还在开拓阶段,固定费用高,综合成本率有待摊薄;另一方面,产品同质,客户往往选择大公司,中小公司没有竞争优势。”深圳保监局财产监管处范君宁处长称。

而客户层面,现行费率对高风险和低风险投保人没有体现出差别,不能起到鼓励安全驾驶的作用。同质化产品难以满足人们多样化保险需求。车险改革势在必行。

2010年6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深圳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正式拉开帷幕。经半年研讨,《指导意见》出台,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体系,优化现行商业车险行业指导费率的浮动机制,完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等。

《指导意见》核心是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目前,中资公司均已成立深圳专用产品开发领导小组。”深圳保监局副局长赵宇龙称。《指导意见》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各财产险公司经保监会审批的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经深圳保监局售前检查通过后即可在深圳销售。“实际上我们估计要等到今年下半年才会有产品开始销售。”赵宇龙称。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实现分产品独立核算。试点初期,各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种类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综合影响尚难估计

“从今年3月1日开始,我们将首先试行费率浮动方案,有两个月观察期,过后才开始新产品推广。”赵宇龙称。

费率浮动方案在北京等城市亦有试行。深圳与其它城市不同之处,一是对车辆进行大类区分,分为个人和团体。“这符合风险分类原理,个人客户和团体客户在议价能力等方面是非常不同的。”范君宁称。另一方面,深圳费率浮动方案实行双挂钩,既同出险次数挂钩,也同违章情况挂钩。

目前,费率浮动方案主要考虑的是出险次数而非金额。范君宁称,即使赔付仅200元,理赔成本也高达300元,因此鼓励自行免赔。同时,跟金额挂钩在技术上实现比较困难。

深圳保监局根据2009年数据测算,推行费率浮动方案,赔付率将上升2.25%,达55.36%,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我们估计费用将下降,弥补赔付率上升的影响。”范君宁称。

而商业车险专用产品开始实施后的影响则难于估计。“竞争将变得多元化,是对公司定价、产品开发、内控、宣传、服务等多方位的考量,短期内竞争加剧将导致部分公司亏损,新产品能否被市场接受是个未知数。”赵宇龙称。

“退出机制很重要。我们不直接管价格,而是对产品盈利情况进行监管。如果产品在两个季度内连续亏损,则要分析亏损原因,如果存在定价过低、费用过高等问题,则将要求公司停止销售该产品。”赵宇龙续称。

甘肃省职工养老保险解读


甘肃省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什么人可以参保?如何转移?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怎么样呢?针对这些疑问,网为您整理了2015年甘肃省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甘肃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外,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等问题的复函》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同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一样按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企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在企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与城镇企业职工一样领取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谁来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多少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单位缴费基数,职工按本人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口径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个人工资超过本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最低不得低于60%。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8%,其中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负担。

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吗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在本省境内跨市(指设区的市)州流动就业的,不变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参保人员进出本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单位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存储额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外籍人员如何参加职工保险

外省户籍的人员在我市就业后,应当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非本省户籍参保人员,首次参保地为本省的,参保地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将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进行归集归并。其中,只有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归并,并在办理转入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

广东省出台新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广东省近期实施了新的养老保险办法,具体的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是怎样的呢?广东省为何要改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呢?我们来了解一下新养老保险办法的具体情况。

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今年11月1日《办法》开始实施后,城乡养老保险实现缴费标准统一,分为10档,最低缴费标准由原来的100元/年提升至120元/年。

《办法》规定,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办法》同时规定,广东省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有关待遇。已经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死亡的,除政府补贴资金本息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

提示:新养老保险办法不仅对于缴费标准有所提高,而且对于规定也都做了改动,有需要了解的市民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询问。

保险知识汇总 宁波职工工伤保险进行“双向”调整


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传出消息,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工伤保险政策,重点保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利益。

今年1月1日,国务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我市对职工工伤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在新一轮政策调整中,对于已参保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将统一按月享受工伤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处负责人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自理能力差,此番调整将保障这部分职工获得长期与稳定的工伤待遇,更加突出了政策的人文关怀。

对于未参保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可以选择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如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领取工伤待遇的办法将同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保持一致。

对于五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伤残待遇也有所调整。在今年1月1日前完成工伤认定,今年1月1日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从今年11月21日起,将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加上近期其他生产要素成本的提高,用人单位普遍反映缴费压力偏重。为此,此次调整还重点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改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方面,将按每满1周年递减20%的标准计算,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某工伤职工退休年龄60周岁为例,如该职工离职前满55岁,便可全额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满56周岁只能享受80%,即每满1周年递减20%。“满60周岁后,他有基本养老保险金保障了,所以不再继续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我市还进一步明确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的调整办法。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今后参照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的水平同步进行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下降的不作调整。

从今年11月21日起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每年5月1日起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保险知识汇总 重疾险化解风险省保费


医疗费用每年上涨

市民殷女士9年前给自己和先生分别投保了重疾险,当时的保额都是5万元。现在看来,保额已经明显不足,看病费用的涨幅超过了历年来CPI的上涨。根据卫生部的统计信息,各种大病的治疗费用,癌症为10万-30万元,心肌梗塞手术费用为5万-10万元,主动脉手术费用需要7万-8万元,脑中风的手术费用在5万元以上,慢性肾衰竭的医疗费用为15万-30万元。

《中国主要城市居民保险需求及消费调查报告》统计显示,在当前城市居民投保人身险的主要动机中,“为预防疾病治疗”选择率为综合排名第一。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将面临治疗费用高昂、收入中断等诸多问题,使家庭日常生活受到影响。购买保险,首先要化解自己难以承担的风险。

保障范围略有差别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均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一般从25种至45种重病不等,按规定都包含了必须保障的最常见重大疾病,基本囊括了各种恶性肿瘤。保险专家表示,癌症和心血管疾病是重大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两大类,有了这些保障打底,投保人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挑选不同公司保障范围有差别的重疾险,这个也相当重要。一些投保人正是因为忽略了各个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不同定义,到了需要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

除了保障内容,理赔支付方式也有所不同。最近大都会人寿新推的“圆满人生”保险计划中,提供了“二次理赔”服务。它将重大疾病分为恶性肿瘤等三组,每组疾病可赔付多达两次,第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免收后续保费。友邦新上市的重疾险用分期给付取代了一次性给付,在保障期间内,如确诊重大疾病,客户将每月获取一份持续平稳的现金给付,用于弥补收入损失等。

消费险种节省保费

根据保险金领取方式的不同,重大疾病保险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两大类。返还型重疾险的优势在于,被保险人患重疾时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没有发生重疾,保险期满将返还所有已交保费,有些产品还有红利分配,缺点是每年需要交的保费较多。消费型重疾险,如果被保险人保险期满没有发生重疾,所交保费不予返还。在国外,重大疾病险多数为消费型的,并且多为附加险。如果已经买过一个寿险主险,附加消费型重大疾病附加险可以节省保费,同时得到保障。条款中最好有保费豁免的内容,这样如果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豁免相关产品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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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山东退休职工养老金今年续长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上涨12.5%。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今年国务院要求按照10%的幅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经过研究测算,山东将提高12.5%,根据往年的调整情况,青岛市的养老金调整比例往往会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的账户中。

养老金今年继续上涨

青岛市去年有45万名退休、退职人员2010年度基本养老金上涨,增长175元后达到了人均1561元。“职工养老保险已经从2005年的787元,上涨到了今年的1561元,增加了近一倍,今年已经是连续第7年持续上涨。”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调整养老金时,都是国家和省里制定养老金的上涨幅度,并要求调整后的养老金必须在春节前发到退休人员的手中,今年省人社厅要求上涨12.5%,青岛会在这个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做研究,最终确定各类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上涨情况,人均上涨的幅度不会低于这个比例,也就是说人均上涨至少会达到195.1元。

从近几年的月养老金调整情况来看,青岛市养老金在2005年、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去年的增幅最大,月人均增加175元。

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从去年起,青岛市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国农村新农保在城阳区、即墨市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了市内四区范围,为了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青岛在全国首创了保险费补缴办法,提高了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青岛将与全省的其它8个城市实现新农保的全市范围覆盖。在近期结束的“三民”活动征集意见建议中,相关负责人在网络提问中答复市民时曾表示,青岛市去年在市内四区、城阳、即墨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划今年将在崂山、黄岛、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届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将纳入保障范围。对于年龄限制,新制度将允许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参保,不存在所谓的年龄限制问题。待遇的核发则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参保人待遇水平高低只与缴费多少、缴费长短有关,与参保人身份无关。

合肥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近日,合肥市政府发文,从今年5月1日起,合肥市正式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试点内容为“四个统一,一个确保”,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参加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两项保险合并后,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两项保险合并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实行统一征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为7.4%;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为8%,职工个人仍为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不变,建立个人账户的为9%,不建立个人账户的为5.5%。

试点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不变,可享受计生、生育医疗费待遇。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收支,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并按病种单独支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已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且具备生育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就生育医疗服务和指标等内容签订补充协议。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标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服务管理,确保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全部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试点前,部分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关系在合肥市参保管理、医疗保险关系在省级参保管理的人员,试点启动后,其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省直管理。其中,5月1日前已生育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本次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合肥市生育保险待遇政策执行,由合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月1日以后生育的,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至省直并继续参保缴费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按照省直生育保险待遇政策执行,由省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旅游组合保险 云南旅游组合保险该如何投保?


旅游已经成为提升生活品质很重要的一种方式,为了能够拥有更为美好的旅程,越来越多的朋友对旅游地点选择以及准备工作都非常重视。而从整体境内旅游来看,云南在自然风光方面非常优美,能够给游客带来更完美的体验。不过考虑到旅游安全问题,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成为人们关注的一部分。

随着整体游客数量的越来越多,旅游整体的安全问题都成为人们重视的一部分,而云南每年接待游客的数量更多,所以云南旅游组合保险不仅仅引起人们的重视,各位朋友并开始关注具体投保方法。只有投保了非常理想化的险种之后,这样才能为各位朋友提供真正安全的保障,所以如何投保是很重要的问题。

对于各位游客而言,投保云南旅游组合保险过程中,意外伤害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旅游意外事件一旦发生,直接便会对各位游客的身体造成意外伤害。与此同时,意外医疗保障也非常重要,只有在医疗方面获取更为全面的保障,这样才能够为各位游客提供积极的治疗,在整体费用方面才能够降低,给予游客真正的保障。

为了给予游客利益更全面保障,云南旅游组合保险投保时候,游客本身健康、交通、行李、住宿等多方面的保障内容都应该关注起来,只有将每一个部分都非常科学的进行关注,这样各位游客才能够具有不一样的体验,所以每一位游客都应该更好了解这部分的内容,整体达到更为完美化的体验。

希望生活中各位朋友都能够更好认知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的投保,这对于各位朋友而言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当然投保过程中保费投入非常重要,根据险种费率在保额方面要满足一定的要求。自然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也非常重要,关系到投保者利益是否得以保障。而对各位投保者而言,具体保险公司选择也非常重要,平安保险百姓口碑好,保险行业专业能力值得认可,每一位投保者都应该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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