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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18周岁以下儿童患病 可享生活补贴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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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讯:5月16日,记者从金牛区民政局获悉,《金牛区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启用,将两类具有金牛区户籍且未满18周岁的困境儿童纳入分类保障体系,给予生活补贴、委托养育、医疗康复帮助、教育支持等帮扶措施。

纳入分类保障体系的困境儿童分为两类:

一类对象为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儿童:重病,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或所患疾病在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3万元;重残,残疾等级为国家残疾标准一级和二级。

二类对象为非低保家庭和非低保边缘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双方因服刑在押、强制戒毒、重残或长期患重病(重病1年以上等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服刑在押、强制戒毒、重残、长期患重病等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困境儿童实行动态管理。”金牛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困境儿童出现年满18周岁、依法被收养、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一方刑满释放或强制戒毒结束、家庭生活状况改善有抚养能力、儿童自身疾病或其父(母)疾病治愈等情况,将退出保障体系。不过,困境儿童如18周岁前已纳入保障范围、18周岁后仍在高中、职高、中专和大学专科、本科阶段就读的,继续享受保障政策直至毕业。

金牛区将通过实施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开展困境儿童委托养育模式、落实困境儿童医疗康复政策、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权益保障、健全困境儿童保护发现预警机制等途径对困境儿童实施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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