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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买保险注重寿险和定期寿险

2020-03-25
寿险养老险保险规划 保险经纪寿险三年规划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美国人买保险注重寿险和定期寿险

房屋保险必不可少

居家过日子立足之地就是家,美国人只要购买了住房,第一件事就是购买房屋保险,因为不买不行,如果不买房屋保险恐怕连房子也买不到。房屋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避免屋主因房屋遭到破坏或毁损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而房屋保险不仅保障个人财物与房地产上的住所和建筑物,同时还可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坏提供责任险。美国的房屋保险主要承保房屋和其他独立建筑物的损毁,但通常不保长期耗损、地层移动、地震、水灾和核子危机等。这种自然灾害造成的建筑损毁若想利用保险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只有额外付较高的费用买专门的保险。例如,加州是地震多发地区,民众购买的房屋保险不包括地震险,若购买地震险每年的费用会比房屋保险要贵上几倍。

房屋保险是最基本的住宅保险,围绕着住宅还有一些更细致的保险项目,如个人财产保险、个人伞险、水灾险及房屋贷款保险等。对于购买价格较高住宅的民众而言,保险公司通常会推荐个人伞险。个人伞险是一种很特殊的保险,根据美国的法律,任何人如果经过屋主允许或邀请在屋主的私人领地内活动,一旦来者出现人身受伤事故,如在屋主家后院摔了一跤,腿骨折了。那好,屋主需对来者的受伤负法律责任,轻的要负医疗费、重的恐怕还得养老。因此个人伞险就是专门针对这种情况,一旦有外人在自己住宅遇到磕磕碰碰之事,也不至于被告上法庭,搞不好还得卖房子付赔偿费。通常价值50万美元的住宅,购买100万美元的个人伞险就可以应对“人祸”的发生。

定期寿险受欢迎

美国人不忌讳谈死,而买人寿保险多少也就有点惯性了,就跟好多人早早把墓地买好了一样,这也是一种投资方式。而且保险公司广告打得也好:“有了人寿保险,您和家人将无后顾之忧。”听起来就让人舒服。人寿保险的运作方式挺简单,你缴付保险费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在你身故后会将一笔先前约定的金额付给你的受益人。美国的人寿保险有定期寿险,也有终身寿险。定期寿险通常花费较低,也是美国保险公司主推的产品。购买人可以通过购买定期寿险来保障生命中的特定时段,例如5年、10年、20年、30年。某些定期寿险一旦到期可以续保,不过当续保时保费将会提高。终身寿险的保费一般是固定的,只要按期交付保险费,一旦故去,其受益人将获得保险公司所支付寿险金额。

寿险推荐:

产品保障内容详情 安联安顺齐乐定期寿险保障计划 本产品包含主险《安联安顺齐乐定期寿险条款》和附加险《安联附加安顺齐乐节假日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是一款面向对因意外和疾病身故有保障需求的消费型保险。适合18周岁 -55周岁有贷款,有责任感的人士购买。

延伸阅读

联众附加定期寿险


联众附加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备 注投保年龄:18-65周岁(满期最高年龄为70周岁)

保险期间:5-52年,且不超过主合同保险期限

交费方式:

交费期限:

产品特色

案例设计三十而立的陈先生,结婚三年了,今年刚添了个大胖小子,为了小家伙的降临,小两口用积蓄并贷款20万买了一套新房,日子过得美滋滋的。不过陈先生的担子可不轻哦??房子的贷款,一家人的日常开支,老人家的身体也大不如前,除了生活费,医疗费用也需要贴补,经济上可一点也不能含糊。做销售的陈先生不免担心起来,自己时常在外奔波,万一发生什么不幸,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一旦中断,那这一大家子可该怎么生活呢?

陈先生去年购买过一份30年期10万元的联众金玉满堂分红两全保险,主要是为将来养老准备的,为了避免自己突发意外或疾病时家庭发生经济危机,重点加强自己收入高峰期的保障,于是陈先生又签订了一份29年期10万元的附加定期寿险,年交保费只需533元,平均每月不到45元。万一不幸发生,留给家人至少20万元保险金,使家庭在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也可以首先减轻购房债务的负担,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准。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A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A

保险责任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及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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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投保年龄:1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限:可选择10年、15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

交费期限:5年或同保险期限

产品特色定期保障,满足特定时期更高的保障需求。

费率低廉,责任覆盖意外、疾病所致的身故高残。

期满型设计,可与相应年期险种组合,提高全面保障程度。

案例设计罗征30岁,结婚时贷款39万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A款,选择20年的保险期限,缴费期20年。每年交保费1250元,平均每月交104元。

保费支出:20年累计交保费25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给付51250元。

提示: 市面上的保险种类比较繁杂,在购买保险之前可以向专业保险经纪人咨询,网有100多名寿险客服24小时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人保寿险精心优选定期寿险 保障内容: *最高可选150万的重疾癌症保障*身故立刻给付50万元的保险金 *六等费率,价格更便宜 最低每月花费:50元 合众定期重大疾病 保障内容: *最高可选30万的重疾癌症保障*身故立刻给付30万元的保险金 *全残豁免,保障更安心 最低每月花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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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附加定期寿险


中新大东附加定期寿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缓解家人痛苦,爱心得以延续,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给您雪中送炭,助您走出人生逆境,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备 注

产品特色定期保障,期限灵活

回归保险真谛,高额赔付安心

自由搭配,构造完美保障组合

免核保转换权益,延续爱心

案例设计35周岁的王先是一家公司副总,同时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事业如日中天的他想在全力打拼的同时,能给家人一份安心的保障。经过慎重考虑,王先生决定在已购主险的基础上再附加10万的附加定期寿险,保至自己65周岁,年交附加险保险费750元,在保险期间,王先生获有以下保障:

1、拥有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至65周岁

2、拥有10万元的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至65周岁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B)


新华人寿定期寿险(B)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备 注

产品特色 1.岁满型设计,可根据客户自身对不同年龄的风险判断做出选择。

2.保费低廉,可使被保险人以最低的保费支出获取最多的保障额度。

3.基本不含储蓄与投资因素,有效回避利率变动及低预定利率的不利因素。

4.在青壮年最具生命价值的时期,定期寿险可以作为其他寿险产品的补充,缴付同样的保费可以获得比终身寿险及两全险等寿险产品高出多倍的保障,改善因财力不足导致保障程度的不足的状况。

5.保险责任中除身故责任外,还包含了高残责任,相当于扩大了保险责任。

6.交费期限灵活多样,保险期间自50—70岁中间有五档可供选择,除趸缴外缴费期有10、15、20、30年,交费期延长可有效降低年交保费。

案例设计 张女士,25岁,结婚时与丈夫贷款39万元购房,贷款需3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每月家中的主要支出,并需要二人共同负担。为了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幸时都不会发生债务危机,她在为丈夫投保的同时,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B款,选择30年交费,每年交保费800元,平均每月交67元。

保费支出:30年累计交保费24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可得保险金给付50800元。

安家定期寿险 (保障保险)详细条款


安家定期寿险 (保障保险)详细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同。

本合同的代码为TLB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被确定为全残,则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自被保险人身故日或全残确定日起每年按保险金额给付家用保障保险金,直至本合同满期,若最后一期的给付日与合同满期日相距不足一年,最后一期家用保障保险金仍按保险金额全额给付。

若至最后一期的给付日为止,本合同已给付的家用保障保险金总额不足保险金额的三倍,对起差额部分,本公司将于最后一期的给付日一次性付清。

若被保险人全残后又身故的,家用保障保险金的给付日期及金额维持不变。

第四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负给付家用保障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

4.被保险人犯罪,拒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发起的疾病。

自发生责任免除情形的当日24小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本公司将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但若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首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并溯自缴付保险费的当日24时起生效,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人缴付首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保险单签发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到期日,合同满期日均以生效日计算。

第六条 基本保额

本合同所称的基本保额是指保险单上所载的寿险主合同的金额。若该金额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额。

第七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与基本保额相同。

第八条 合同撤消权

投保人于收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可向本公司书面提出撤消合同的申请,请亲自或挂号邮寄将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退还。

投保人依前项规定行使合同撤消权时,撤消的效力自本公司收到书面申请及合同(若为邮寄,则以邮戳为准)的当日24时起生效,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自始无效,本公司将想投保人退还所有已缴的保险费。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于收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本合同是由其他险种的约定变更而来者,则不得再行使本条款的合同撤消权。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或足以变更本公司对于危险的估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或足以变更本公司对于危险的估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的行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仅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若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通知解除合同时,若投保人因已身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致使通知不能送达时,则本公司将该项通知传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后或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五年后(以较迟者为准),本公司不得再依据本条规定行使对本合同的解除权。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且被保险人未发生身故或全残,投保人可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以下简称退保)。申请退保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最近一期的保险费缴付凭证;

4.投保人户籍证明。

本公司自接到退保申请(若为邮寄,则以邮戳为准)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此外,本公司将于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日的现金价值,但若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于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的份额享有受益权。

于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订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提出变更受益人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记录及在本公司上批注后生效,前项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全残时,家用保障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若于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全残后又身故,自其身故时起,家用保障保险金的受益人变更为本合同的身故受益人。

若本合同的身故收益人在开始领取家用保障保险金后,领取最后一期家用保障保险金前身故,本公司将其尚未领取的各期家用保障保险金的现值作为其遗产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效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天内通知本公司,并在此后三十天内凭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若由于延误时间而导致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则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公司由此增加的勘察,调查等费用亦由其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受益人对本合同保险金的申请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第一次申请家用保障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

4.若因被保险人身故提出申请,则应提供1)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结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诊断书或验尸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2)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若因被保险人全残提出申请,则应提供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鉴定诊断书。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给付与失踪的处理

本公司于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保险金给付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的十日内履行保险金的给付责任,若逾期,则本公司加计利息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法院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的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的三十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

第十四条 身体检查

申请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保险金时,本公司有权要求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查,其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投保人应于本合同成立时向本公司缴付首期保险费,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上所载的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本公司将签发收据作为缴费凭证。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身故或全残,则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下一个缴费日开始,本合同的投保人无须再缴费。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者,自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本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除非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宽限期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第十六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缴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时,若投保人已选择保险费自动垫缴,本公司将自上一期保险费到期日之次日起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到期应缴的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缴宽限期应缴保险费,本公司不予采用保险费的自动垫缴。

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缴到期应缴的全部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将现金价值按日折算垫缴期间,垫缴期间结束,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效力即中止。

第十七条 减额付清保险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在缴费期限内的每个保险费到期日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将本合同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本公司以变更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一次性付清的保险费,计算减额付清后的基本保额。

本合同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后,保险责任与更改前同,但基本保额以变更后的为准。

第十八条 借款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且在累计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且被保险人未发生身故或全残,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九十,每次借款的时间最长为六个月。

借款利息应在借款期满之日缴付,如果逾期未付,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借款金额中。在下一借款期内按其最近一次宣布的借款利率计息。当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和利息时,本合同的效力既中止,但若本合同已更改为减额付清的保险,则本公司不接受借款申请。

第十九条 欠款的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先进价值时,若本合同有欠缴保险费(包括自动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则本公司应先扣除上述款项后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效力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提出复效书面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在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包括自动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效力即恢复。

自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若投保人未提出复效申请或复效申请未经本公司通过,则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自中止两年期限届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终止,本公司将退还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若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则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保险品种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两年后,在缴费期限内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且被保人未发生身故或全残,若符合本公司的规定,投保人可提出变更保险品种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将于保单周年日变更其保险品种。但若本合同已更改为减额付清保险,则本公司不接受保险品种的变更申请。

第二十二条 基本保额的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且被保险人未发生身故或全残,投保人可依本公司的规定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额。但若本合同已经更改为减额付清包点,则本公司不接受基本保额的变更申请。

一.增加基本保额

于本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是以标准体承保者,在本合同的缴付期限内,若符合本公司的规定,投保人可在下列情况下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增加本合同基本保额,且无须提供健康声明及免体检,基本保额增加部分的保险费仍按被保人原投保时的年龄计算,但需补交已经过年度的现金价值。但每次增加的保额以原始保险单上所载的基本保额的百分之二十为限,且其增加后的基本保额不得高于当时本险种的最高承保金额。

1.本合同生效后,每满五年后的首个报单周年日

2.被保险人结婚或其子女出生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二.减少基本保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投保人可申请减少基本保额,但减额后的基本保额不得低于申请时本险种的最低承保金额,基本保额的减少部分视为退保。

第二十三条 年龄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该在保单上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本公司合同生效日起超过两年者或自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超过两年者(以较迟着为准)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将按实缴保险费和应缴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的保险费多于应缴的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上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投保时在投保单上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或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旅行本合同或附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管辖法院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或附加合同涉及诉讼时,应以本公司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释义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者(注1);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艾滋病(AIDS):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

艾滋病病毒: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简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所定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为此人已受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

现金价值: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如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示,若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从新计算。

现值:指未来某一时间点上的一定量现金按本合同的预定利率折合到领取时的价值。

减额付清保险:各保单年度减额付清保险的金额如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示,若现金价值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从新计算时,减额付清保险的金额也将从新计算。

借款利率、利息:借款利率是参照银行六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此为基础利率可上下浮动百分之十),并向主管单位报备后,由本公司每年宣布两次,时间分别为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

借款利息按当时本公司已宣布的借款利率计算,并沿用至该次借款期满。

保险费自动垫缴的利息和保险金逾期给付的利息均按当时本公司已宣布的借款利率计算。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手续费:指本公司对本合同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及每张保险合同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的总和,其金额为实缴保险费总额减去退保金额后的余额,退保金额计算方法在保险单上列明。

保险理财规划 父亲首选定期寿险


在我国,父亲大多是家庭生活的支柱,他们为整个家庭挡风遮雨。由于父亲们往往需要在社会上拼搏,所以他们往往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家庭成员,在值父亲节到来之际,我们来一起谈谈如何为父亲构建保险规划。

对家庭支柱来说,自身的健康问题是首要关注的。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压力日渐增加,患各种疾病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而面对日益高企的医疗费用,如果家庭主要经济支柱发生了变故,则会对家庭财务带来巨大的损失。

其次,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往往竭尽所能为子女提供最好的教育,期望他们长大后能够轻松立足于社会。为使孩子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为使个人未来生活保障无忧,父亲们未雨绸缪做好规划刻不容缓。

定期寿险对于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者是最有意义的事,因其最能体现家庭的责任。保险一个很特殊的商品,应该是承担家庭责任最大的人优先购买。通常情况下女性的特点就是非常没有安全感,她更容易接受保险的理念,但在实际的投保顺序上,应该给家庭支柱先投保。

提示:我国家庭中父母都有收入来源才能支撑一个家,很多家庭中父亲的收入占比达60%以上,由此可见,整个社会对于男同胞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为父亲做好规划将是家庭保险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公务员买保险首选定期寿险及健康险


公务员买保险首选定期寿险及健康险

现在很多人都把买保险当作投资,跟目前的资本市场的影响有很多关系,其实投资型的保险不是不好,只是购买保险要有合适的组合和比例。

公务员买保险的先后顺序

保险最重要的功能是提供保障,因此,建议公务员买保险的时候应该首先从自己的保障入手。

1.先购买一些定期寿险(主要是身故保障),提高自己的身价保障(最高以年收入的15—20倍),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

2.为自己购买健康保障(重大疾病的保障),重病的费用是社保没有办法解决,也是一般家庭难以承担的。由于定期寿险费率较低,且很多重大疾病保险都有身故的保障,因此我们建议同时购买以上两方面的保障。

3.分红年金保险或者万能保险,主要考虑公务员自己的养老金的准备。

专家建议

公务员应该增加意外医疗这块,应该说大部分的意外医疗基本上是在门诊处理的,而社保是不针对门诊的。还有就是要增加重大疾病的保障,沉重的医疗费用是社保没有办法解决完的,所以需要在增加重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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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 医疗险和意外险等 不少朋友要问了


很多想要为家人或者自己投保的朋友如果选择保险的话,首先考虑的是投保一种可以保证自身安全的险种类型,例如寿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等。不少朋友要问了,总是听别人说寿险,但是对深层次的含义以及所保障的内容就不是很清楚,今天就针对大家所提出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定期寿险和健康险的含义,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保险,轻松投保。

对保险有了解的消费者都清楚,保险公司推出的寿险保费都比较高,对于收入较少,或者刚刚迈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这部分的费用还是很难承担的。定期寿险和健康险的多种保险,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难题,让低收入者也能体会到定期寿险的好处。

定期寿险是相对于终身寿险来讲的,它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出现死亡或者全残,保险公司需要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如果约定的保险期限到期了,被保险人还健在,则保险合同自动终止。如果我们只从经济利益上来考虑,定期寿险比不上终身寿险,定期寿险毕竟有它的局限性。但是定期寿险的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从保费方面来说,它比终身寿险要便宜,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

人生存在很多意外,有很多情况是我们无法预知的,因此不少朋友会投保定期寿险和健康险,为的就是给自己和家人一个交代。一旦不幸降临,活着的人也不至于因为自己的逝去承担过重的经济压力。或许有的人会觉得这样的想法就是杞人忧天,没有必要,试问谁敢保证你的人生会一帆风顺,不会经历任何挫折?我们都是成年人,对待家人有一份责任,而定期寿险和健康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保障我们的责任。例如平安保险公司就推出了定期寿险和健康险,目的是从多方面实现客户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的开通还提高了大家投保的效率,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在线投保。

去美国留学买保险怎么买


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加州理工学院等等五一不吸引着中国学子,在去美国留学时,要为自己选择保险,去美国留学买保险可以有三种选择:基础型留学保险、高额医疗保障型留学保险、综合型留学保险。

基础型留学保险适合对留学保障要求不高,只要符合留学使馆和学校要求即可的人。此类保险保障范围有限,保障水平较低,保费相对便宜。前往美国,因当地法律规定留学生必须购买医疗保险,所以在挑选基础型留学保险时需明确是否包含医疗保障。

对于身体素质较差,头疼脑热等小毛病时有发生的留学生来说,可考虑投保份高额医疗保障型留学保险。美国是个医疗水平高国家,医疗保额在20万元以上最好。最好是意外和疾病都能保障,即不论是意外还是疾病造成的医疗费用,都可以获得赔偿。

如果您的孩子是第一次出国,且留学国家没有认识的人,建议您为其选择综合型留学保险,进而给孩子全面的留学保障。此类保险不仅包含意外伤害、医疗补偿等基础性留学保障,还附加了各种特色保障,如留学中断学费补偿、留学缺课补偿、期末考试缺席补偿、个人责任等。在挑选此类保险时,需要关注特色保障范围和额度。

提示:去美国留学买保险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挑选产品。目前网上汇集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的留学保险,您不妨前来瞧一瞧。网在线专家将依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量身定制出适合的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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