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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失能老人也能参保,政府将补助保费 海淀已展开试点

2020-10-06
保险保费规划 保险规划能传承吗 养老保险赋能规划

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今年将在海淀试点。重度失能老人,政府最高补贴50%的保费,享受最高每月2500元的上门护理服务。据了解,这项保险由海淀区民政局和中国人保合作推出,是全国首个针对失能老人长期照料的政策性保险,覆盖海淀区所有18岁以上户籍居民。

两成老人失能,护理费用数千

北京已加快步入老龄化社会。海淀区民政局局长程培衡介绍,仅海淀区目前老年人口已达45万,约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0%;45万老年人口中,有20%是失能与半失能老人。现在,全区老年人口以每年2万人的速度在增长,预计到2050年,将达到10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0%以上。

“失能老人照料是很大一个问题。”程培衡介绍,现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后,主要依靠家庭照顾,既耗费精力又耗费财力。“基本上家里有一位失能老人,全家人的生活都要受到巨大影响。”

如果从市场上请护工上门照料,一来不专业,二来费用高昂。据测算,照顾轻度或者中度失能老人,聘请护工的费用每月在5000元到8000元左右;如果是重度失能老人,一个月动辄上万元。而目前海淀区70%的退休老人每月退休工资仅3000元左右,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费用。

引入保险机制,政府补贴保费

“开展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就是要减轻家庭照料失能老人的负担。”海淀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杰介绍,海淀区和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经过两年多的调研和设计,结合海淀区实际,同时借鉴国外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了本区的失能护理保险制度。在运营模式上,由政府补贴一部分保费,个人缴纳一部分。当投保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由社会机构提供广泛的照料服务。

“这项保险面向全区18岁以上所有的户籍人口。”李杰介绍,对于投保人来说,不同年龄段,缴费标准也不一样。越年轻投保,所需缴纳的费用越低,政府对保费的补贴比例也相应较低。例如对于18岁到40岁以下的投保人群,政府补贴比例大约在10%。对于40岁到50岁的人群,补贴比例会达到20%到30%。

保费分若干档,最低100元每月,连续缴纳至少10年。年轻时积累的资金越多,今后享受的服务标准越高。投保人60岁以后,一旦发生被保险责任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要求给予所需要的服务支持。

老人当下投保,即可上门照料

作为这项保险的一大亮点,当期已经失能的老人也可以投保,边缴费,边享受服务。“这是一项政策性保险,有政府责任在里面,当前已经失能的老人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绝不会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李杰表示。

对于已失能的投保人,会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上门对老人的失能程度进行评估,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失能等级不同,保费缴纳标准也不一样。“因为是当期享受服务,缴费标准普遍要高一些。”李杰介绍,例如重度失能老人,每月保费在2000元左右,其中,个人缴纳1000元左右,另外40%到50%的费用将由政府承担。保险公司根据投保情况,每月最高为失能老人提供2500元的上门护理服务。

据了解,上门护理内容包括生活、健康护理、紧急救助、精神关怀四大类,具体的像助浴、助洁、助餐、助行、代跑代办、慢病管理等,都在服务范围之内。服务由社会上专业的护理机构提供。目前,《海淀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实施与操作文件已经出台,年内这项保险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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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也能参保了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曾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险发展前景广阔,在未来几年将高速发展。其中,风电和水电方面的保险业务发展前景最为看好。

该公司再生能源总裁方芳表示,去年太阳联合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可再生能源险业务发展速度超过了40%.“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去年我们公司的整体业务增长速度为40%,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保险业务比这要快。”

可再生能源险是该公司推出的“洁净天空保险方案”中的一个新险种,包括风能和水力保险业务,对中国市场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该公司人士表示,这一保险方案覆盖了客户产品从设计到实施阶段的所有风险,当中包括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在中国,太阳联合保险公司将与国际、国内的主要保险经纪一起为客户提供“洁净天空保险方案”。目前该公司已经向国内一些主要的涡轮制造商、风电厂和水电设备企业提供了该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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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赚保费是什么


已赚保费是指保险起期已经预先缴付的保险费,过去的保险期间的保费就成为已赚的保费。

已赚保费: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已经赚得的保费,例:对于一张1年期保单,起期1月1日,在3月31日时统计这张保单时,其已赚保费就是其原保费对于已经历时间的折算,但注意对于经历过批改的保单,其计算方法不同公司可能会有差异。

已赚保费怎么计算

1、满期赔付率 = (已决赔款 + 未决赔款)/满期保费。

所谓满期保费,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保费,比如现在是3月8日,那么如果保险期限为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现在实际发生的保费就应该是今年的整体保费*68/366。这个数据可以用以衡量当年所做的业务品质的好坏。但是缺点是,没有考虑到因为历年保单延续到今年所造成的赔付率的波动。

2、历年制赔付率 = (已决赔款 + 期末未决赔款 - 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 - 期末未到期保费 + 期初未到期保费)

对于长期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历年制赔付率会更有意义。因为它考虑的是业务的长期品质和影响。一般保险公司拿历年制赔付率作为衡量一个业务或者一个销售部门业务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比满期赔付率有意义。但是,它的缺点是,没有办法测量今年业务的好坏。因为,受去年甚至更早些业务的品质影响,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工程险上。因为工程险长期业务比较多。

3、综合赔付率

综合赔付率是保险公司真正考核利润的指标。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就是综合赔付率加上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和前2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分母是净已赚保费,而不是当期或者满期保费。这也就会出现下面这种情况,某业务机构今年1月的满期赔付率和历年制赔付率都非常低,但是综合赔付率却非常高。原因就在于这里,因为该业务机构的再保分出高达75%-80%,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净自留保费就变得非常小,虽然赔款相应地也会减小,因为再保会摊回。但是,对于保险来说,大数法则非常重要,盘子小了,就经不起折腾,1-2个业务赔爆掉,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综合赔付率急剧上升。

已赚保费和满期保费的区别

满期保费/赔付率是PA发明的(偶记得好像是这样,更清楚的DX可以说道说道),原则上财务核算只有已赚保费,就是上面提到的earned premium,财务指标通通是以这个为分母的。

满期赔付率是为了方便直观、迅捷的观测赔付率的变化而发明出来的,不考虑剔除手续费,费用递延产生的变化,不考虑已发生未报告(IBNR)和已报告未立案等,直接拿保费收入为基数,按1/24来提取,再减去提转差,得到分母;同时分为年度保单,可以观察不同年度保单的质量,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07单,08单等,把这两个加起来,加权平均就是历年制赔付率,最接近已赚直接赔付率。

一般在业务系统里面都有年度保单满期赔付率和历年制赔付率的报表,如车险业绩表等,这个是可以及时查看的,随时都可以进系统做表看数据。

但已赚是财务口径,只有财务每个月做财务报表时,才能看到,所以一般不作为业务指导的参考;但年度预算是以此为基础的,偶去年就是从财务指标(已赚直接赔付率)根据精算的帮助,估算历年制赔付率,再根据去年完成和今年预算,分拆成07单和08单的满期赔付率,以此为考核依据。

已赚保费可能是负的吗?

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前一阵子一个朋友问到的。

答案是,可能。

原因:在上一会计年度末的未到期保费准备金是严重不足的,就会导致本期的已赚保费是负数。

一般的经验:在一年以上的长期产品中(比如保险期限为n年期的企财险),这个现象比较容易看到,只要有略微的保费不足存在,负的已赚保费的现象就会出现。

在一年期的产品中,只有当保费存在极为严重的不足时,负的已赚保费的现象才会出现。所以,在一年期的短期产品中,负的已赚保费的现象很难看到。

经典的案例:美国NAIC的长期产品的未赚保费的充足性三种测试的规定。在3种测试中,后两种在保费存在一定的不足时会产生负的已赚保费的现象。

保费,面对即将“断供”的保费,你能怎么办?


保费的支付一旦遇到危机,不少投保人都无所适从,有些只能放弃缴费,任保单自生自灭。其实,还有不少积极应对的措施值得我们借鉴。虽然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可能并不如从前,但总算保险保障可以继续。

 购买保险产品的目的是让人觉得安心,生活无忧。可高额的保费有时会引发经济危机,让原本并不宽裕的生活更加拮据。

 全面保障保费高昂

这两年来,徐一就时常为保险“断供”而烦恼,高昂的保费开始成为一种负担。

 今年33岁的她从本科毕业后就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这使得她经常面对通宵作业、饮食不规律的生活,徐一觉得健康问题堪忧。于是,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决定为自己多买些保险保障,也算是给家人买个“定心丸”。

 徐一在25岁时首先购买了两份两全保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组合险种。每份的保费是每年3420元,可以保证至55岁时,如身故(未发生重疾)或重疾理赔保险金10万元;满期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未发生重疾),保险期间还可以每年领取红利。这样,她每年需要为此支付的保费是6840元。

 第二份保险是30岁时购买的养老保险。据徐一回忆,当时投保是因为想要提早进行养老规划,将多余的钱存起来,做点风险较小、保障较高的投资。考虑到当时投入股市、基金的资金已经挺多,而且存在一定风险,觉得买个养老保险产品更安心,于是就投保了两份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需要缴纳保费每份15000元左右,分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60岁时,开始按年领取养老金,只要徐一生存,可以一直领取到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如果她能够生存至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可以领取10万元祝寿金。

 虽然两项保险的保费需要每年36000余元,但月收入上万元的她并不在乎。按她的计算,将保费按月平摊,每月不过3000元,扣除其他花销,她月结余还有3000~5000元,完全不是负担。至今,徐一已经缴纳了两全保险附加重疾险的九期保费及养老保险四期保费。

 不过近两年,高额保费所可能带来的问题出现了。徐一在股市和基金上的投资很不顺利,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她的股票、基金市值不断缩水,原本的资产突然间减少,让她心痛不已。另一方面,物价上涨使她每月的花销上升了不少,月收入显得不那么充裕了,原本可以留出作为保险费的部分也没有着落。待到缴纳保费时,显得力不从心。去年徐一甚至是从家庭积蓄中凑出的这笔钱。

 现在,她真正体会到了3万多元年保费的“奢侈”了。

 骑虎难下如何是好?

 徐一想过退保。不过,她发现如果现在退保,当初缴纳的保费会被扣除很大一部分,并不能完全返回。

 对于已经支付了九年的两全保险,虽然每年拿到一点分红,但数额实在少得可怜。一旦退保,只能拿回目前的现金价值,所有的保障都会停止,徐一感觉九年的投入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对于刚投保三年的养老保险,损失就更加惨重了。已经缴纳的9万元保费可能会打对折。以她目前的经济情况还要承受这样的损失,实在不甘心。

 保费缴纳已经面临“断供”,可如果退保又实在不划算,徐一现在到底该怎么办呢?

 其实,寿险公司也考虑到了客户可能的经济问题,如果无力缴费,可以采用不少策略化解。

上策之一——自动垫付保险费

 实施方法:对于分期缴纳保费的保单,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没有支付保费的,保险公司可以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应缴保费,以维持合同效力。

 优点:如果保单现金价值充足,可以免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减轻经济压力,缓解一时的危机。保险合同的效力尚存,出险后,依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缺点:由于使用了保单现金价值,如在补上现金价值前发生理赔,一旦赔付的保险金与保单现金价值挂钩,那么保险金就会减少,保障就会受到影响。

适合人群:这种方法是为了缓解一时的经济危机,并非长久之计。毕竟保单的现金价值很快会用完,而保障的质量也会下降。所以,只适合短期周转不灵的人士。

 上策之二——利用减额缴清

 实施方法: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缴清的全部保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优点:保险公司会将投保人已缴保费分摊到未来缴费期限,使保险合同顺利期满。投保人或能领取保险金,或者保单约定的保障继续生效。

 缺点:由于投保人已缴保费分摊到所有缴费期限,每一期的缴费金额必然比原先合同规定的要减少,投保人的保险权益必然也会比原先保险合同规定的相应减少。可能在出险后不能达到理想的赔付金额。

 适合人群:对于经济问题可能出现较久的家庭比较适用,特别是对保险期间要求较高的家庭。其将现金价值一次性转为未来若干年保费,解决后顾之忧。

 上策之三——办理展期保险

 实施办法:投保人用现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保费,购买保额不变、保险期间变短的定期保险。保险期间减为多少长短,要视投保人所拥有的现金价值的多少而定。

 优点:保险金额不变,可以更好地满足出险后的理赔需要,经济较有保障。

 缺点:保险期间可能变短,所能享受的保障时间未必理想。

 适合人群:由于同样是一次性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对于经济困难较持久的家庭比较适用。特别是对保险金额要求较高的家庭。

下策——保单中止与复效

 实施办法:停止缴纳保费,令保单效力中止。在可以恢复保单效力的有效期内重新让保单“复活”(一般为两年时间),继续保障功能。

 优点:解决一时经济危机,并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保障,不让保单彻底失效。

 缺点:在保单“复活”前,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视合同无效。这就需要投保人冒一定风险。

 适合人群:短时间内经济问题严重,又不想改变保单的期间、保额等等,并愿意在一定时间内冒“保险真空”的危险。

下下策——退保

 首先,退保之后,家庭的这部分保障会全部消失,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严重。

 其次,不少人在退保几年后又想重新投保。这时,由于年龄的增长,保费势必会高于之前,投保的成本就更高了。

 另外,如果身体情况已经不好,不少健康类险种未必可以购买,此时懊恼也为时已晚。

 所以,退保这事需要慎重考虑,毕竟买保险不是买衣服,不喜欢就可以随便扔。扔掉保险不仅浪费保费,让多年的投入显得毫无意义,也失掉了保障,重新直面风险。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还是继续持有保单为好,让保障继续、服务继续。

 保费豁免条款也有用

 “在分期缴付主险合同保险费期间,如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身故或全残,自投保人意外伤害致身故或全残时的下一个缴费日起,可申请免缴被保险人16周岁以前应缴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这是一份少儿教育金保险的附加豁免条款。对于意外伤害致残、身故者的子女来说,面临严重的保费“断供”危机,此时,这类豁免条款就可以派上用场了。所以,当为年幼、没有经济来源者投保时,不妨问问是否可以附加保费豁免条款,这样一旦给付保费的一方发生意外无法支付,保险保障还是可以继续。

 需要提醒的是,保费豁免条款拥有不少限制。例如当经济来源一方恢复工作能力后,还是需要由其继续支付保费的。

关于失能保险_保险知识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健康保险的一种,又称失能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险,指当被保险人因遭受伤害或意外伤害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通过这样的保险得到定期收入。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这一险种近几年逐渐显现出发展潜力和空间。

失能收入损失险的保险金主要依被保险人的选择,保险公司每月或每周提供同样金额的收入补偿。然而失能收入损失险所提供的保险金,不一定能完全补偿被保险人因伤残而遭到的收入损失,它的给付限额低于被保险人在伤残以前的正常收入水平,这是为了促使伤残的被保险人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失能收入损失险的保险金给付期限,既可短期也可长期。这里的给付期限,是指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最长时间。其中短期补偿是为补偿被保险人在身体恢复前由于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长期补偿则是为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残疾而不能恢复工作的收入损失。

不过不要误认为投保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后,便能在残疾失能开始后立即享受到保险公司给予的约定的收入补偿,因为在残疾后的前一段时间属于免责期间,这类似于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中的免赔额或免责期,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各保险公司的免责期不同,有30天、2个月、3个月、6个月和1年等,免责期越长,保费越便宜。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免责期间允许中断,如被保险人在短暂恢复后(一般限定为6个月以内)再度失能,可将两段失能期间合并计算免责期。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不仅能补偿不幸者的收入损失,还保障了他们失能后的生活水平。对收入占家庭收入主要部分的“顶梁柱”来说,选购这样的保险产品,是对家庭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保费,简介储蓄型保险 保费越高保障也越高?


【编者按】据悉,不少人喜欢简单地用每年交的保费来比较保障的多少,以为保费越高,保障也就越高。那么,真的是如此吗?且看一下案例分析。

李先生今年35岁,不久前买了房子,一下就欠了银行一百多万元的贷款。李先生心想,幸亏自己有保障意识,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早就为自己买了保险,每年缴2万多元保费,一共交20年,加在一起有40多万元,这么多的保费,保障个房贷应该一点儿问题没有吧?结果,李先生算来算去,发现如果身故,这款保险只能赔付75万元,回想当初业务员口口声声说的“高保障”, 李先生甚至怀疑自己搞错了。

其实,李先生没有注意到,自己买的这款保险是典型的储蓄型保险,并不适合针对身故风险的保障。白白交这么多的保费,对他身故后家里的保障根本派不上多大用场。

所谓储蓄型保险,正式名称一般叫作“xx两全保险”,或者“xx终身保险”,名字后面往往还有个括号,以“(分红型)”最为普遍。一款保险产品的保费,一般由风险保费和储蓄保费构成,消费型的保险,如意外险和定期寿险一般只有风险保费,基本没有现金价值。而储蓄型保险的主要保费则是由储蓄保费构成的,至于具有杠杆效应的风险保费则占比较少。

无论定期型、终身型、分期返还型,还是期满一次性返还型,这类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投保人如果不死,拿到手的生存金基本就是所交保费扣除风险保费和其他费用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经营,最终连同本金和收益加在一起的钱。至于身故赔偿金,在一些纯储蓄型的产品中,与生存金相比往往只多出1%~5%,可见身故保障占比极低,基本只有储蓄功能。

除了分红险以外,万能险也属于一种储蓄型保险,一般会有个很低的保底收益,最终收益看账户投资情况。与万能险类似的还有投连险,它基本属于投资型保险。这些保险最终体现的价值依然是长期的理财收益,一般情况下风险保障部分都会设置成很低的水平。

由于扣费机制与分红险不同,万能险一般需要较多资金才能更好地实现储蓄功能,比如在交费前5年中,大部分万能险年交6000元保费以内的部分扣费比例最大,6000元以上扣费的比例才会很小。至于风险保障部分则可以调整,但对应的保费采用的是自然费率,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显著提高。同样的风险保额,由于年龄不同,保费可能相差数十倍。因此,万能险同样不是解决保障的最好选择。

老年护理,上海拟定将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费纳入医保


据报道,昨天,上海市老年学学会秘书长孙鹏镖透露,高龄失能老人的居家护理一直是困扰许多家庭的难题,今后,上海市有望在推广家属护理辅导的基础上,逐步将高龄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纳入医保。

“患有高血压的老人应该多吃含钾量高的食物,比如菠菜、豆类、蘑菇、紫菜、海带、木耳等……”昨天下午,家属科普学习班上,原上海华东医院院长、上海市老年医学研究所所长王传馥教授为30多位高龄老人的家属进行了高血压与脑卒中的护理知识培训。孙鹏镖告诉记者,家属培训项目的启动将是对家庭养老支持途径的一次新的探索。据悉,培训将分8个课时,内容设置以家属需求为本,包括高龄老人居家护理要则、如何为老年糖尿病人安排合理膳食、老人的皮肤护理及预防跌倒的干预等。

今年,上海市“老年护理保障计划”在6个街镇试点,试点街镇包括:杨浦区控江街道、五角场镇,闵行区莘庄镇、江川街道,浦东新区潍坊街道、塘桥街道。该计划对老年人护理需要进行评估分级,按照不同分级,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承担不同等级的护理费用,从而增强对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医疗服务支持力度。在试点之后,高龄失能老人居家照护纳入医保有望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

刚刚召开的上海市老龄委全体扩大会议上传出消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已牵头探索建立符合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即依托基本医保制度,对上海市80岁以上的城保老人、经过评估因为疾病、生理功能衰退而达到轻度、中度、重度护理需求等级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独居老人,给予老年护理费用专项补贴

保险知识,退保能全部退回所交的保费吗?


在犹豫期后退保,保险公司需要扣除保单所产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初始费用),因此退保时退保金会低于所交保费;而且保单生效后退保时间越早,所退费用越少。一般退还的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现金价值在制定保单时已经由精算师计算好,且经保监会备案审批的。现金价值表一般都会附在保单中,可以根据现金价值表进行计算。因此,一旦购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经济上将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投保后急需用钱,但是又不想退保,应该怎么办呢?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申请保单质押贷款时注意,不是所有的保单都可以进行保单质押贷款的,只有投保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才可以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而且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还款时需要交纳贷款利息。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出险次数将影响下年保费


汽车保险对于车主来说必不可少,许多车主都有疑问:续的保费为何会升高?与哪些因素有关?专家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汽车出险次数多,来年保费或升30%。

孙先生开车属于“菜鸟级”,仅一年时间出险记录就达到了8次。当一年车险期到了以后,孙先生仍然决定选择原来的保险公司续保,可是却发现自己的保费竟然上升了大约20%!同样的,王小姐作为新驾驶员,在头一年内因为技术不够娴熟,她常常把新车划损刮坏。 她每次都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且得到了全额理赔。一年下来,出险记录达到了6次。保险公司在和王小姐签订续约的时候,根据条款,将她的车险费用上调了几百元。

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都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费率水平,各保险公司的标准不一。以张先生投保的那家车险公司为例,对于续保费率规定如下:若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按基准保费承保;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上一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就会被拒保。有些车险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出险4次就可能被拒保。

其实,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在进行续保时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而对出险次数多或赔付金额高的车主,其保费也将根据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上调。

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在案的理赔记录是来年车险费用的优惠关键点。平安保险的车险专家告诉记者,交强险的费用是根据条款统一执行的,只要车主在一年内没有任何违规记录、出险情况以及理赔事项的话,保险公司会在来年给予车主优惠,也就是10%的车险保费下调。如果车主在两年内记录良好、没有违规及理赔的情况,保险公司会给予更大幅度的优惠奖励,通常会下调20%的车险保费。但如果在一年出现2次以上的出险记录的话,来年的车险保费会相应上涨15%左右。针对那些有闯红灯、醉酒驾驶、逆向驾驶等违法行为记录的车辆,保险公司也会在来年上涨该车辆的车险保费,幅度在10%以内。

现在,不仅交强险有此费率浮动机制,商业险也会根据车主的理赔记录,在第二年对车主的保费进行调整。据一位保险业务员介绍,如果车主第一年的理赔记录中,没有高于5000元的事故理赔,在同家保险公司续保,商业险保费能够得到7折的优惠;反之,则保险公司的折扣就会上浮,在7.7折至8.5折之间。

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在设定保费时主要依据是车辆上一年度的赔款金额和发生有责任的保险事故次数,如果车险客户在上年度投保的交强险、商业车险保险期间没有发生已结案的赔款记录,则其投保可享受无赔款费率下浮优待,对于三年内未出险的客户,最多可给予30%的费率优惠。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较多的高风险客户,车险费率同样会上浮,一年内出险5次以上,费率最高可上浮30%。

保费,怎样将手中的保单变废为宝


相信许多投保的市民都有过这样那样的懊悔或困惑。其实,只要在保单里找到一项名为“可转换权益”的条款,借道保单的这一转换功能,你就可以对保单“喜新厌旧”!

定期险的无奈:2万多保费浪费了!

购买过定期寿险的市民常有这样的感觉:作为一种消费型险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通常也就十年、二十年,保障期一过,什么资金都收不回,数十年的保费交得实在有点冤。

这正是49岁的老于心态的写照。老于34岁时贷款39万元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成为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为了在遭遇不幸时避免债务危机的发生,他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50万元的一款定期寿险产品,保险期限到55周岁,其间,每年要交保费1650元,累计共需交保费5万余元。

如今,15年过去了,老于所担心的风险并没有到来,而房贷也已还得差不多了,老于觉得自己15年来交的24750元保费浪费了。

转换案例一:四分之一保费可再变保障

经过一二十年缴纳保费后,扣除已发生的管理费用、保障费用等,老于的定期寿险账户上储存着一定的现金价值,如果老于年轻时选择的是带有“可转换权益”的定期寿险,那么,就可赶在期满前几年内申请将原保单转为两全寿险、终身寿险或养老保险,以原保单中的现金价值抵交一部分转换后险种所需要的保费,这样,既不会完全浪费数十年缴纳的保费,又可获得自己更需要的保障。

如目前不少定期保险规定,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合同转换为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两全或年金保险合同,转换后的新合同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保险公司将按以原合同的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合同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在目前情况下,老于定期寿险账户的现金价值大约在6000元,如果老于觉得此时身故保障对自己意义有限,就可将定期寿险转换为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这样,相当于变相将缴纳的保费拿回了四分之一,且可以将保障变成生存时的给付。

转换案例二:适时延长保障期

23岁的小张,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的定期和终身保险,两产品保障范围相同,终身险种的保费是定期险种的3倍左右。因此,小张可以在刚刚工作时,先购买定期寿险,如购买上述定期寿险10万元,分20年缴费,每年需缴保费2000元,而不需要马上投保同一家公司、20年缴费、年缴保费高达6200元的终身寿险。当经济情况好转了,如35岁时,再将定期寿险转为自己更加需要的终身寿险。

同样,小张利用保单转换,变相地利用部分已经缴纳的定期险保费,且可以将身故保障延长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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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案例三:应对子女需求转变

由于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保障需求变化很大,家长们可利用保单的转换功能,为子女适时地提供更适合的保障。

在25岁之前,子女的最大一笔开支就是教育,因此许多家长在孩子刚出生时,就会购买少儿教育金保险。这些保险通常随着孩子在25岁左右接受完教育后就结束了。可是,孩子在25岁以后依然需要保障,而保障需求的侧重点也随之变为身故、疾病和养老。因此,家长可以考虑把多年前的这份定期的少儿险保单转换成两全保险、养老保险,为子女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特别提醒:保单转换有时间限制

有保单转换需求的市民要注意,多数的保单转换条款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规定,保单转换要在保单生效两年后才能开始。并且,有些公司的“可转换权益”规定,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或有些公司规定,原保险缴费期满前两年开始不再享有此权益。

保单转换VS退保再投

“保单转换也像退保一样,把前期所缴保费扣除已经发生的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后,用所剩现金价值来购买另一份保险,那么,为何不先退保,再直接购买自己喜欢的另一个产品呢?”对于保单转换功能,许多市民会有这样的疑问。

其实,与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相比,保单转换的好处显而易见。

首先,对享有“可转换权益”的投保人来说,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保险公司无权要求你拿出可保证明,不能进行二次核保,因此,也就不得因保户的身体原因而拒保。而是完全按照保户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而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保险公司则需要重新核保,对于保户来说,就要冒被拒保或者加保费的风险。

其次,在转换后新保单的费率方面,有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会给予一些优惠,比如,有保险公司规定,转换后新保单的保费,按申请转换时年龄所对应新合同趸缴保费的95%收取,即相当于享受5%的费率优惠。而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则通常没有费率优惠。

社保费,社保费的征收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社保费征收是民生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吴紫骊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应尽快启动对《社会保险法》的修订工作,明确我国社保费征收主体为地税机关,并赋予地税机关与征收职责相匹配的执法权。

吴紫骊代表介绍说,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税务局局长明确“地税”为社保费征收主体,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广东从2000年1月1日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目前已成为全国参保缴费人数最多的省份。“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有明显优势,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促进收支平衡,降低征缴成本,节约行政和社会资源。”

吴紫骊代表建议,当前的社保费征收体制有待完善,尤其需要在法律上明确社保费征收主体。建议《社会保险法》在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明确我国社保费征收主体为地税机关。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社保费地税机关全责征收模式外,还应进一步推进完善“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使用、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管理体系,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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