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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莫入误区

2020-09-30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有了医保,还有必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吗?这是不少投保人在返还型重疾险退出市场后,对消费型健康险的疑问。对于医保和商业健康险的关系,一保险业务主管告诉记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较高。社会医保就像一辆车的刹车,而商业健康保险则是保险带和气囊,一份完备的保障计划需要社保和商业保险共同组成。

保障范围不宜太宽

保险专家称,自去年保监会对重大疾病不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重新规定后,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保障的疾病种类在7-40种之间,对个人而言,并非购买保险的保障责任范围越大越好。据生命人寿精算部负责人介绍,健康险保障的疾病越多,保费也越高。一般而言,选择健康险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类,基本能满足一般投保人的需求。

购买健康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大疾病之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中意人寿保险人士建议,购买商业健康险10万-20万元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超过30万元对普通投保人来讲也没有必要。

保费期缴优于趸缴

保险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健康险是期缴更好,因为缴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多,但每次缴费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负担,加上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趸缴的费用。另外,很多保险公司都规定,若重大疾病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即如果被保险人第二年不幸患重病,本应10年期缴的保费,实际只支付了1/5。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远离中年投保的误区


中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作为家庭经济支柱,要有充足的保障以维持家庭生活品质,故中年人更加需要全面而充足的保障计划。太平人寿保险理财专家黄宜平认为,中年人首先考虑的险种是重疾险。

成人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中年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单位福利(即单位为员工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的多少,再购买10万元到30万元的重疾保额。

黄宜平也发现,在实际投保过程中,中年人买保险存在着不小的误区。

误区一:只有在不稳定企业供职的人和自由职业者,才需要购入商业保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中年人有社会保障,再购商业险就是浪费。

黄宜平认为,虽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在编员工拥有比其他行业更稳定的收入和基本保障,但商业保障仍是一个重要的“安心投资”。调查表明,越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后生活水平下降的比例越大。因为许多津贴是与职务相匹配的,退休后便不能享受此待遇了。如果尽早买了逐步还本兑现的商业保险,退休后,恐慌和失落就小多了。另外,不少突发重疾基本医保覆盖的只有甲类药,而其他类药都是自费的。如果预先投资商业保险,就可将大部分医药费的压力“转嫁”给保险公司。

误区二:我现在位居中层,收入不错,单位又给办理了医保,所以只给孩子买商业保险就行了。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黄宜平认为,如果只给孩子上保险,一旦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中年人发生意外,谁来给孩子续保呢?相反,如果将保险投资合理运用在中年人身上,万一家长遇到不测,保费得益者便是孩子(可指定孩子为受益人)。同时,保险也承担了一部分养老的功能。现在,我们的理念应该逐步从养儿防老、退休金养老向保险金养老转变了。

误区三:有余钱买保险,当然选择一次性缴清的方式。

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年人都倾向于买保险“一次搞掂”。然而,这种一劳永逸买寿险的方式真的合算吗?

黄宜平分析认为,大部分保险公司规定,若分期缴交保险费的投保人中途遭遇大病或符合保单责任需要由保险公司给付时,以后的保费可以豁免,但一次性缴清的保险却不享有这一权益。不过,缴费期也不是越长越好。现在中年人在职业收益方面变数很大,尽可能地在工作步入正轨时购入保险,在相对稳定的“职业周期”内完成缴费任务,才是一项“安心”的规划。

误区四:体检报告表明我现在很健康,买保险可以暂缓。

无论是健康险、重疾险和寿险,都是越早购买越合算,因为保险公司在做预案时,年龄是一个重要的杠杆。它依据各年龄段的大病指数、慢性病指数、住院指数及康复指数来提高入门台阶,进而规避风险。比如你40岁开始买保险,“起步价”就比45岁低得多。如果投保人年龄小、缴费的时间长,在总保额和保险金不变的情况下,便可将年缴费额压至最低。

保险越早买越好,相对来说价格便宜。除了重疾险外再配些住院医疗保险和津贴型保险,只要每年花几百元就能在住院时得到补偿。在保费的支出上要切合实际,一般情况下,每年以总收入的10%左右缴纳保费为宜,不要因为保费过高而影响正常生活。

保险知识汇总,投保的几大误区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些投保人的保险消费观明显存在一定的误区。有些人认为投保期间自己没出险,没能获得赔付,就感觉好像“吃亏”,其实保险重在对未知风险的防范,在于化解或然性风险。笔者的一位朋友周女士,在遭到某个险种拒保后,便排斥所有健康类保险,如果未来发生了重大疾病,没有保险来保障,家庭势必遭受重创。保险理财专家分析认为,不同的人生阶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险产品来安排保障。通过调查,笔者发现投保人在保险消费方面亟需走出以下“五大误区”。

误区之一:

不出险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而没有保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怎样去买保险不吃亏,或者说怎样买“合算”,只有你购买的险种最适合你,对你来说才是最好的。比如市面上有一款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年支付保费1171.77元,每年可享受34.725万元医疗保障。如此低保费高保障,无返还,你是否也觉得很亏呢?

误区之二:

投保均能获得保障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甚至是在保险营销员和亲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对于哪些险种适合,哪些险种不适合,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地投保了。过后发现所购买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这时如果再退保又要承担一定的退保损失,从而陷入两难的境地。

误区之三:

投保金额越大保障越好

通常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选择的保险金额越大,就必须为此缴纳越多的保险费。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超额保险,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是没有意义的,但选择的保险金额也不应该低于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保险公司只会按保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被保险人也就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投保财产保险时应当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在人寿(601628,股吧)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因此,选择寿险保额时,既要考虑到充分保障,也要考虑到自身的交费能力,如果将来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而不得不退保,那是很不合算的。

误区之四:

重复投保等于双保险

有投保人认为,在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保额10万元的医疗费用型保险,一旦患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但事实上,理赔取决于实际花费,如果一共花费10万元的费用,即使重复投保额度达到了20万元,最终也只能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付。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过程中所花费诊疗费和合理医药费的总额来进行赔付,所以即便买了同类型的多份保单,得到的理赔也不会超过自己实际的支付。

误区之五:

年轻人不需要买保险

在单身期间,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知识,浅谈中年投保的误区


中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作为家庭经济支柱,要有充足的保障以维持家庭生活品质,故中年人更加需要全面而充足的保障计划。太平人寿保险理财专家黄宜平认为,中年人首先考虑的险种是重疾险。

成人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中年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单位福利(即单位为员工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的多少,再购买10万元到30万元的重疾保额。

黄宜平也发现,在实际投保过程中,中年人买保险存在着不小的误区。

误区一:只有在不稳定企业供职的人和自由职业者,才需要购入商业保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中年人有社会保障,再购商业险就是浪费。

黄宜平认为,虽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在编员工拥有比其他行业更稳定的收入和基本保障,但商业保障仍是一个重要的“安心投资”。调查表明,越是级别较高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后生活水平下降的比例越大。因为许多津贴是与职务相匹配的,退休后便不能享受此待遇了。如果尽早买了逐步还本兑现的商业保险,退休后,恐慌和失落就小多了。另外,不少突发重疾基本医保覆盖的只有甲类药,而其他类药都是自费的。如果预先投资商业保险,就可将大部分医药费的压力“转嫁”给保险公司。

误区二:我现在位居中层,收入不错,单位又给办理了医保,所以只给孩子买商业保险就行了。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黄宜平认为,如果只给孩子上保险,一旦作为家庭“顶梁柱”的中年人发生意外,谁来给孩子续保呢?相反,如果将保险投资合理运用在中年人身上,万一家长遇到不测,保费得益者便是孩子(可指定孩子为受益人)。同时,保险也承担了一部分养老的功能。现在,我们的理念应该逐步从养儿防老、退休金养老向保险金养老转变了。

误区三:有余钱买保险,当然选择一次性缴清的方式。

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年人都倾向于买保险“一次搞掂”。然而,这种一劳永逸买寿险的方式真的合算吗?

黄宜平分析认为,大部分保险公司规定,若分期缴交保险费的投保人中途遭遇大病或符合保单责任需要由保险公司给付时,以后的保费可以豁免,但一次性缴清的保险却不享有这一权益。不过,缴费期也不是越长越好。现在中年人在职业收益方面变数很大,尽可能地在工作步入正轨时购入保险,在相对稳定的“职业周期”内完成缴费任务,才是一项“安心”的规划。

误区四:体检报告表明我现在很健康,买保险可以暂缓。

无论是健康险、重疾险和寿险,都是越早购买越合算,因为保险公司在做预案时,年龄是一个重要的杠杆。它依据各年龄段的大病指数、慢性病指数、住院指数及康复指数来提高入门台阶,进而规避风险。比如你40岁开始买保险,“起步价”就比45岁低得多。如果投保人年龄小、缴费的时间长,在总保额和保险金不变的情况下,便可将年缴费额压至最低。

保险越早买越好,相对来说价格便宜。除了重疾险外再配些住院医疗保险和津贴型保险,只要每年花几百元就能在住院时得到补偿。在保费的支出上要切合实际,一般情况下,每年以总收入的10%左右缴纳保费为宜,不要因为保费过高而影响正常生活。

走出附加险投保误区_保险知识


当购买长期人身险时,保险公司会提供各种附加险让投保人选择。主险与附加险的关系如何?怎样保证让投保人续保附加险?享受保费豁免有什么条件?只有走出种种附加险投保的误区,消费者才能让附加险不只是主险的附属。

续保有三种情况

目前的附加险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保险公司保证按照既定保险费率续保,即投保人只要如期交纳保费,附加险就继续有效。这类附加险一般都在保单条款中注明“投保人只要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本公司交纳续保保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二是保证续保型。这种附加险只要投保人愿意投保,保险公司就必须承保,但保险公司可能在续保时调整费率,若投保人的某项身体指标有所恶化,保险公司在新的体检报告出台后,会适当多收一定的保费。这种加收保费因人因事而异,不同于第一种续保中原先合同已约定的情况。投保人如果不同意保险公司调整后的费率,则可以选择不续保。

三是没有保证的续保,即在每一个保单有效期结束时,如果投保人想要继续投保,须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按续保时的保险费率承保。

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附加险时,一定要弄明白该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可以续保到什么年龄、续保的保费是否有调整、保险公司是否会调整责任范围或削减保额等问题。

分清主次关系

投保人对健康险的需求,一般总大于对长期寿险的需求。但由于经营风险较大,保险公司往往把健康险作为长期寿险的附加险。所以,很多人买保险主要就是冲着附加健康险去的。

这种情况下,投保人要搞清楚主险和附加险的主次关系。王某曾买了一份寿险,附加个人住院医疗险,后因“右输尿管结石”住院治疗,也获得保险公司理赔。但等他翌年准备继续投保该附加险时却被拒绝。其实保险条款中早已写明:“对于附加短险,在其主险交费期限内,若您停止交费或经本公司审核后不再收取续期的附加短期保费,则附加短险的相应责任随之终止。”由于王某健康状况已有所恶化,被拒绝续保附加险是理所当然的。但只要他按时交费,主险的保险责任并不会受到他患有疾病这一因素的影响。

另一种“主”“附”险种不分的情况是因“主”失“附”。刘某为了附加健康险,投保一份带有投资功能的投连险作主险,后因投连险保费较高、自己又失去稳定收入而决定退保。但附加险是附加在主险之上,不能离开主险而单独存在。一旦主险合同解约,附加险也随之解除。刘某显然没达到当初投保的目的。

专家建议,希望获得健康医疗保障的人士,应留意带有保证续保条款的附加健康险,或单独购买健康险主险,就不会发生作为附加险续保时被拒保的情况。

此外,附加险通常为一年一保的短期险种,虽有少数保险产品将附加险设为长期险种,费率也不变,但承保条件比较严格。

保费豁免有时限

近年来受欢迎程度堪与保证续保相媲美的另一款附加险,就是保费豁免附加险。所谓保费豁免,也称豁免保费,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免交未到期的保费,而保险合同继续维持原有效力。以某保险公司的一款产品“附加儿童险保险费豁免定期寿险”为例,该保费豁免利益是这样表述的:“当投保人遭遇意外或因疾病导致残废而持续180天或以上不能参与或继续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便可豁免缴付其主险及附加险应缴的保险费包括本附加险的保险费,直至缴费期满日,或被保险人年满27周岁,或投保人满65周岁,或投保人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由于该附加险的投保年龄要求被保险人不超过17周岁、投保人不超过55周岁,豁免保费直至被保险人27岁或投保人65岁,即相当于豁免期限可以达到10年以上。

从上述产品的条款可以看出,保费豁免在三种情况下可能终止:缴费期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满一定岁数;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又能重新工作,即有了交保费的收入来源。尤其要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况,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前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而重新恢复劳动能力,可以从事某些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时,保费豁免利益可能会自恢复劳动能力之日起终止。

谁有保费豁免权,也是很有讲究的。投保人保费豁免建立在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基础上,比较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被保险人保费豁免附加险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上保险。

投保常见误区需避免_保险知识


很多老百姓都会把保险当成收益性金融产品,在购买保险之前,喜欢算算是否划算。如果自己没出事,没得到理赔,就认为自己赔了,买了保险不划算。

事实上,从保险生效那一刻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这期间,作为被保险人一直在使用着保险,只是因为保险是一种无形商品,被保险人没有感受到。产生这样的误区的根本原因,是人们还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或者说对风险的认识还不够。因为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虽然保险正在逐渐被老百姓认识和接受,但如果投保者不注意,踏入误区,就会直接影响投保人的利益,甚至保了险也不保险。

误区1隐瞒保险标的实情

一些投保人在投保中故意隐瞒保险标的真实情况,以达到少交保费或一旦出险后能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岂不知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误区2不细看保险合同条款

据调查,我国买保险者中,真正了解保险内容的并不多,大多数是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和亲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对于哪些险种合适,哪些险种不合适,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了保。

误区3保险险种越多越好

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会有良好的收益,但是,贪大求多,不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无论什么险种都想买,也是不合实际的。尤其是购买一些长期投资的险种,需要十年、几十年的交费,一旦过度就会产生经济承受问题,过几年后再退保,肯定会蒙受经济损失。按需投保,按经济能力投保才是正道。

误区4重复保险是“双保险”

依据《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意思是,不能在两个保险公司投相同承保内容的险种,出险时,两家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额各承担一半。

误区5多保就能够多得

某私营企业原有财产价值为100万元,可他却按150万元投保,不久一场大火吞噬了企业的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只能在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责任。因此可见,多保并不能多得。

误区6出了事故未能及时通知

李某家中被盗,过了半个月,他才想起自己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并到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及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有权可以拒赔”,向投保人发出了拒赔通知。

误区7保主险不保附加险

一些投保人总抱着侥幸心理,只选择投保一、二个险种,说是差不多就行了。但若发生所投险种保险责任以外的事故,就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消除对保险认识的误区,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各家保险公司正努力开展保险意义的宣传工作,一些电视媒体也开创了保险相关栏目,增加民众正确了解保险的渠道。而要想真正改变一个人的认识,必须要认识到保险是自己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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