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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能解决什么问题?

2020-09-30
万能保险的基础知识 保险规划能传承吗 养老保险赋能规划

你说,保险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

答:简单地说,保险能解决人生的三个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一个人死得太早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一个人活得太长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一个人生不如死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说第一问题。人固有一死,但何时死亡,以什么方式死亡,我们往往却无法把握。生命的结束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种是自然死亡;一种是疾病身故;一种是自杀;还有一种就是意外死亡,如交通事故、工程事故、自然灾害、遭人暗算等。我们知道,自然死亡的最高境界是无疾而终。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能达到这个境界。反而有不少的人中途夭折,英年早逝了。WWw.bX010.com

人死得太早,无疑是个悲剧。除去上演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至爱失去伴侣,孩子失去家长,朋友失去知己的感情悲剧之外,它还可能意味着一个人事业巨轮的抛锚;一个人生计划的破灭;一个家庭收入的中断。面对这样的变故,面对一个人过早的离去,保险将发挥经济补偿的作用。可以帮助死去的人完成未了的心愿,比如,用保险金作为学费,继续提供孩子上学;帮助家人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维持家庭现有的生活水准;偿还生前看病拖欠的债务等等。所以说,保险首先能够解决人生的第一个问题,即人死得太早的问题。

我们再说第二个问题,人活得太长的问题。

在今天现代化的生活条件下,谁不想多活几年?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手头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能满足我们晚年的生活消费。长寿对于生活殷实,资金充足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幸事。但对于养老资金准备不足,晚年生活贫困的人来说,长寿就意味了经济来源的拮据。我们说,一个人活得太长必须有物质条件做保障,否则,长寿就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所以,早早地通过保险来为长寿做养老的准备是十分必要的。银行储蓄可能在晚年会越用越少,而养老保险的利益会伴随到生命终结的最后一刻。

最后是第三个问题,解决一个人生不如死的问题。

有很多因素可以让一个人生不如死,其中有一点就是关键时刻没有钱。比如,生病没有钱治疗。在现实生活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个人和家庭非常多。当家庭经济处在崩溃境地的时候,人就会产生生不如死的感觉。如果有保险做保障,就有可能在这个关键时刻解决问题,不至于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可以解决人生三大问题。出航的轮船,如果起航前,油料加满了,机器检查好了,救生设备准备好了,这个航程就多了一份把握,在航行中心里也踏实。人生也是如此,在做事业过日子一开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自己这条生命航船购置一些保险,好在未来的日子里少一些后顾之忧。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商业保险与社保的关系及所能解决的问题


今天有幸跟一个客户沟通了保险,他是一位很有保险意识的人。给他全家购买了很足的保障。

给他打电话,是帮他(生意人,无社保)打听社保自己交需要年交多少费用?如何办理?在哪儿办理?因为我有一个朋友认识社保局,所以找他帮我在打听。今天打电话告诉我这位客户,关于办理社保的流程以及如保交费?将来享受的一些保障等等。

说到最后,客户说了一句:还是觉得社保挺好的,比商业保险的作用大(这是一位非常有保障意识的客户说的话)。说到这里的很时候,我们很多的代理人在给客户解答问题的时候,都会告诉客户,如果能上社保,尽量把社保给及时地交上。然后再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

原因很简单:社保是解决中国人民基础保障的内容,在日常的生活中,会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很多的老百姓都会看病,并且社保没有商保的不能保证续费等权限。所以不管你得了什么病,只要是社保范畴,都会按比例报销。社保不会因为您因病到世给你一大笔的费用让您尽你人生没有尽完的责任和义务。社保不会因您出现意外时,帮助你保护好的家人不受其太大的经济影响。

但是我认为,有保障意识的人,可能都知道,保险的目的,首先是保险,只是由于中国人的把保险规为理财,所以中国出现了很多符合民心的产品,像分红,返还等,中国人还很保守,不希望自己的钱打水漂。做什么都需要本钱没有事,还能拿回来。但是往往这个时候忽略了保险的意义以及精髓。先来看一段文字:

当我们四川大地震的时候,出现了很多的孤儿,出现了很多老人,他们是需要人照顾,需要人赡养。家庭失去了主要的劳动力,人生存就会比较困难,大家会说了,国家的政策会管,是国家会管,国家管的也跟社保一样,会有一个标准,会有一个基础。当那些买过商保人身保险的人出现事故,那一大笔的保险金留给后人和在世的人时候,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世上没有尽完的事情,保险公司做到了,虽然有了亲人离别的悲痛,但是将来的生活至少会好过一些,孩子可以正常上学。老人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有很多的责任,一旦出现事故,这个责任,谁能帮助继续完成它,那么保险能在最后帮我们尽一份。不能说它是万能的,但是至少可以起到一个不小的作用。那法航失事的时候,最高赔付960万,这个数字是否可以帮助一个从失业亲人的痛苦中出来的家人解决一下家庭负担呢。每一个的人身价值如果都能让自己在生,在离之时都能有如此的价格,那将给这个社会带来很大的帮助,不光是一个家庭。

这也就说到了人身的价值。在自己还年轻没有成家的时候,人身的保险是对父母和家人的一个赡养的责任的一种保障。当成家之后,是对爱人与孩子的一个责任的保障。当晚年的时候,是对自己的保障。

商业保险是作什么的?就是帮助人们在日常生活所突发的重大事件,家庭不能程受的事件给予支持和帮助的。家庭有了保障,我们的日子才会踏实。人身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会遇到各种种样的突发事件,有一些是能承担的起的,有一些是我们想担也没有办法去担的。那我们如何去规避这个风险,或者风险转嫁,那我们商业保险公司就起到这个作用。针对自己的需求,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适合这个家庭的保险,是一个非常必要的事情。

总结来讲:社保很重要,因为它是保障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些最基本的保障。商业保险也很重要,因为我们身肩很多的责任和义务,还有社会价值。在生,在离之时,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把价格体现出来,给家庭,给社会带来更多帮助。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那么多的孤寡老人。

这些问题,讲给我这位客户,他很快就明白了,也理解了。越来越多的客户明白并且认同这一观点。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有效结果,是一个家庭强大的后盾。是每一个有责任心人应该马上思考的问题。

注:虽然我的解释与她切入点不同,但都是一个结论:社保当投,商保补充。另外一个个人观点:没有社保但挂靠单位,自己全额缴费的社保做法并不理想,特别是年轻人,同样保费商保解决的问题岂止养老、医疗?所以我现在没社保全投的商保。年轻就是优势。

买保险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_保险知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忙碌而紧张的现代人可能随时都要迎接疾病与意外的挑战。怎样购买保险为自己的未来做足保障?保险种类,买保险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年轻人买什么保险比较好

一、个人购买保险最基本的配置是意外险,医疗险,重大疾病险,养老金的规划,理财类投资。

二、年轻人,用为事业与财富的爬坡期,所以转嫁掉各类风险,为自己做好全面保障是关键。同时,养老金的准备是越早越轻松。

三、视个人经济收入情况,适当拉长缴费年限,提高保障额度。

办理保险主要要考虑

首先,是否已办基础保险(社保、城镇居民医保)、自己年收入怎样,自己办保险主要是想保障哪些方面(人寿、重疾、意外、教育、理财、养老等等)

其次,找一家自己信任的保险公司,找一位自己信任的代理人。

最后,弄清想购买的保险的基本情况:年交多少,交多久,保哪些方面,能得到哪方面的赔付,免责情况怎样。

保险专家建议您选择意外、健康、身故的保障,这方面您只要买纯保障的保险产品就可以了;其次选择短期型分红保险,如5至10年到期的分红保险,这样到时您要用钱时就不会有损失了。

保险专家建议完善意外险、医疗险、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与婚嫁金、养老金。

买保险需要注意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中长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必须首先保障一家之主,假使家庭主要的财富创造者都没有保障,那么保费?生活费?等家庭开支费用都是没有保证的。

(五)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大人就是小孩子最好的保障。假使说大人都没有保障,小孩拥有再多的保险,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是大人在为小孩支付相关费用。

①买保险前,需要问一下自己对于买保险,是要解决自己什么问题呢?只有对自己想要的了解了,我们才能对于你的情况给予你适合你的建议!

②对于现在的你,需要考虑的是风险规避!建议为自己的保障方面如意外、重疾与住院医疗先做准备。

③保险费的支出以不超过全家全年收入的一成到两成为宜。保险区别于其他渠道的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保障性。

④保险是可以用微小的代价,获取在未来时刻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风险时的高额赔付。

重疾险是什么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定义的标准是什么?


既然重大疾病保险不能为我们提供急需的救命现金,而我们最关心的费用问题已经由医疗保险解决了,那到底什么是重疾保险?它在解决什么问题?定义的标准是什么?

要想真正了解重疾保险,需要先清楚什么是重疾。我们对重疾险的误解,更多源于对重疾不了解。

事实上很多人买重大疾病保险,是因为重疾花费很高才买的。花的钱多的就认为是重疾,花钱少的就不能算作重疾。如果是这样,那花费30万算多还是50万才算多?在A医院治疗只需要花费30万,在B医院却需要花费50万;今年需要花费30万,可10年后就需要50万。这个钱多钱少的标准是什么?

可见,重大疾病是无法用费用(金钱)去衡量。

要认识重疾,我们还是得从这25种标准定义入手。还是那几个关键词:能力完全丧失或xx天后能力完全丧失、永久不可逆、实施xx手术以后、满足全部条件等。

很明显,重疾险的理赔需要在重大疾病发生或经过某些治疗以后,达到某些条件才能进行。重疾的发生也都不是一蹴而就,疾病一发生就马上成为重疾,它都有一个过程。而在疾病的治疗期间,达到重疾理赔条件之前,得不到重疾理赔金。却能在经过某些治疗达到理赔条件之后获得理赔金。虽然重疾一般花费很高,但花费高的疾病不一定都是重疾。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重大疾病并非以疾病花费的多少为标准去定义的。它是以一个人是否在疾病发生以后还能保持工作能力,持续为家庭带去收入,维持家庭财务稳定的角度去定义的。因此,重疾险的核心的作用是解决一个人发生重疾以后,收入的问题。换句话说,它的定义标准只有一个——工作(收入)能力。只有疾病的程度达到能让一个人达到失去工作能力的标准,才可以被定义为重大疾病。

脑炎后遗症,180天后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并造成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达到了重疾理赔条件。但他还能正常工作,正常获得收入吗?

严重的帕金森疾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达到了重疾理赔条件。但他还能正常工作,正常获得收入吗?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已经实施异体移植手术,达到了重疾理赔条件。但他还能正常工作,正常获得收入吗?

明白这一点,一切关于重疾的问题引刃而解:

为什么重疾不是在急需医疗费的时候提供赔付?因为它是在解决疾病发生以后的收入问题。

为什么重疾的定义有那么严格的限制条件?因为它是以一个人是否因疾病或意外失去收入能力为标准去定义的,而不是治疗费用。如果疾病的严重程度不能造成一个人收入能力消失,就不能定义为重疾。这些本不应该是问题的问题,是我们对重疾长期的误解造成的。

所以,重大疾病,是那些会造成一个人失去工作能力的疾病。

而重疾险是当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且失去工作能力以后,保险公司通过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定额的现金,作为被保险人的未来一段时间的收入,去解决因疾病导致的收入中断和带给他所在家庭的经济失衡问题的保险产品。

很多时候我们买重疾险都把注意力放在医疗费用上,而忽略了收入对家庭的意义。

关于收入的问题,我在《保险到底在为我们解决什么问题》里面提到过:我们之所以工作,是为了不断地获得收入,去解决生活的各项支出。而一旦收入被迫中断,我们平时所有的支出,包括平时很不起眼的衣食住行等生活支出、家庭的负债(房贷车贷等)、子女的教育等都将成为我们不得不去面临的实际问题。这些正常家庭看来理所应当的支出,那个时候都有可能成为最后的那根稻草。

这才是我们努力工作,保持稳定收入的终极目标。

下面是重疾险的起源,对我们了解这种保险会有帮助: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问世近40年,重疾产品的种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但是重疾险的核心内容并没有太大变化。

既然重大疾病是以人是否会失去工作(收入)能力为标准去定义的,那重疾险的保额应该如何设计?重疾险应该买定期的好还是终身的好呢?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咨询客服。

保险监管的内容是什么?存在什么问题?


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对本国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二是国家专门的保险监管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贯彻执行。

对保险业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也是培育、发展、规范保险市场的需要。保险市场有一个产生、发育、走向成熟的过程,它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保险业的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其数理基础的,保险这种商品的定价和设计过程有很强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坚持承保条件的规范性和保险费的公平合理性。

保险监管的职能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保险法规和国际保险监管组织文件中,对监管目标的表述虽然不尽一致,但基本上包括三方面,即: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除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之外,还承担着推动本国保险业发展的任务。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就拥有这两方面的职能。

中国保监会具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双重职能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它应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作为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它必须作好保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研究保险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要通过规划、指导和信息服务引导保险业发展的方向。

我国保险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立法滞后和执法不严并存

目前,保险法的一些法律条款已不能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状况,在许多方面、许多环节上都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或实施细则。不少现有的法规在日常监管中又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例如保险法中有关资本金和自留保费的比例的规定,保险代理人应当持证上岗的规定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保险经营中假保费、假赔案、假数据、假报表屡禁不止。

(二)保险监管尚未从以合规性监管为核心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

保险经营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其高度负债性,保险人实际上是保单持有人资产的管理者,其资产的绝大部分是准备未来赔偿或给付的负债,这就对保险人的偿付能力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从保险监管的角度看,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重要目的,而要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要保证保险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保证被保险事故发生时能获得及时的保险赔偿或给付。偿付能力监管紧紧抓住了风险管理的最根本防线,使得监管者能够更好地在监管与维持市场竞争之间保持平衡。

但由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不规范竞争,对保险监管部门的精力牵制过多,以及保险监管部门受自身人力、监管技术、监管手段限制等原因,使现阶段保险监管的主要精力仍然集中在合规性监管方面,仍没有转移到“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上来。

(三)保险市场准入的门槛高,对保险经营实行分业严格监管

在经营范围上,保险人不能兼业经营,即不能同时经营财险和寿险业务,更不能从事与银行、证券相交叉的混业经营。在保险资金的运用方面有较多的限制,《保险法》只允许保险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金融债券和国债。

虽然现在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有所放松,但我国的投资市场不活跃,效果不明显。由于三大金融监管当局沟通不够,目前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业务交叉产生矛盾,如券商货币市场融资、股票抵押贷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保险资金入市操作等,使得金融监管效率下降。

(四)保险自律组织的作用没得到足够重视。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保险行业协会自律体系,但各地行业公会的建立以及其作用的发挥还严重滞后,这就造成了我国现行监管体系及其监管实施机制缺陷,致使保险行政监管部门把很多微观层次的问题由宏观来管,这就导致一些重大问题如风险防范、偿付能力及资产负债比率监控、建立保险风险的预警、评价、监控系统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提上重要的日程。

(五)对外资保险机构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外资公司仍然会将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相衬发达、基础设施相衬健全、人均收入较高、“簇群效应”明显的东部地区。这将进一步加剧我国保险市场区域不平衡的状态。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环境下,一些外资金融集团通过分别准入的形式,同时涉足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并在发展中逐步整合金融资源,力求发挥集团化经营的合力优势,将对中资金融机构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也对现行监管体制提出新的问题。

监管的必要性

对再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分散风险,保持经营稳定,有利于限制保险费外流,保护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一般在发达国家,由于其保险公司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技术先进、保险市场自由化、商业化特点显着,对再保险很少直接进行行政干预,也没有具体的法定分保内容。但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一般都由政府出资成立了官方专业再保险公司或开展半官方的政策性再保险业务。

构成保险的要件之一是必须集合为数众多的经济单位,这样才能有效地分散风险。所以参加保险的人数众多、覆盖面大、涉及面广。而如前所述,保险经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保险需专门知识,参加保险的一般成员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国家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监管也是由保险经营和保险业的这种技术性与专业性特点所决定的。

保险知识,保险解决问题


保险其实解决的是人生三大问题:

1、走的太早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疾病发生率逐年提高,如果我们在一个不该走的时候就过早地离开了家人,尤其是自己责任未了之时,比如子女还未养育成人、父母还等着我们去赡养,我们的突然不幸离去,对家人将是怎样的伤害?

对于这种突然离去的风险,我们总是无法预测其将在何时发生,也许会在明天,也许会在明天的明天,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前做好计划,以便一旦发生时已有财务上的准备,家人可以避免经济上陷于困境。

此时此刻,我们需要的是:

保障型保险:属于风险保障,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2、活的太长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既然每个人都有老的那么一天,那将来的养老问题谁来帮我们解决呢?

一般情况下,这些花费肯定是要支出的。当然,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多种理财方式来筹划,例如:储蓄、股票、房产投资等,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以一个恰当的比例通过保险来筹备养老和教育方面几乎无法避免的支出。

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的是:

理财型保险:属于生活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和教育保险。

3、想走又走不掉

人生最大不幸也许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无死的生夺去别人有死的活。死了死了,一死百了。自己不能支付高昂的医疗护理费用,求死不得,反而成为家庭沉重的负担,甚至让全家一辈子不能翻身,这才是人生的大不幸。

这时候,我们需要的是:

健康类保险:医疗保险,失能保险和长期护理险。

意外险选择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问:人身意外险都保什么?

这种保险一般指的是意外伤害保险。简单地讲就是:外来的,突发的,不以本人意愿而造成的身体伤害。而保险就是用极少的支出,保障当这种伤害发生时,给予大额的经济补偿。在当今的社会里,意外伤害保险已是所有人的必备!

二、问:我是一位女性,28岁,已婚,在公司上班,月收入2000多元,经济情况一般,想给自己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那些业务员介绍得眼花缭乱,不知该怎么选择好?该怎么选择?

意外险作为人生的第一张保单,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它最大特点是保障全面,保费低,保障高。目前市面上的意外险产品繁多,保额与保障内容也各不相同,所以建议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选择。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购买一份一百来块的意外险是比较合适的,同时这款产品的保额也是基本能够满足你的日常意外保障。但是意外险通常对职业类别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太平福寿C卡是适合1-3类人士投保的,如果你不太清楚自己的职业属于哪一类,你可以咨询网在线客服。

三、问:我今年35岁,小孩2岁,正是比较淘气的年龄;父母年龄也都超过了60岁,年纪大了腿脚也没有原来那么利落,我想购买一些意外险产品,为我的家人保驾护航,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最好和寿险主险搭配投保。有人认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低廉,只买意外险就够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当然买意外险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只是对安全保障、短期性质的风险承担,约定的时间过了之后,没有出事,保险自然失效,交出去的钱也拿不回来。因此,在经济许可时,最好把意外险附加在一个适当的寿险里同时办理,要有一个完整的保险计划,除了保障生命安全外,还能兼顾疾病、年金、养老、医疗等问题,使自己和家庭有一个全面而长久的保障。

2、注意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一般都有关于除外责任的规定,了解保险事故中的除外责任很有必要。主要有:

(1)原因除外:规定何种原因使被保险人遭受伤害属于除外责任。

(2)期间除外:规定被保险人在从事某种活动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为除外责任,如在跳伞、漂流、摔跤等活动期间。

(3)地点除外:即规定被保险人在某些地点遭受意外伤害属于除外责任。如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合同中规定被保险人在建筑工地以外所遭受意外伤害属于除外责任。

(4)项目除外:规定某些保险责任项目属于除外责任,如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只保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及残疾,就会规定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属于除外责任。

3、遭受意外伤害后的索赔程序。

(1)报案: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有24小时、3天、7天等规定;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报案可以采用口头、打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

(2)索赔:即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疾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索赔时间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规定,从遭遇意外伤害受伤,到确定伤残程度,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为此,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年金个税计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作为重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近几年,在监管机关和市场各机构的共同推动下,企业年金市场更是呈现出了良好发展的趋势。专家表示,年金个税计算应注意四个问题。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受到越来越多关注。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3.5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年金制度的人数达到2000万人。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以下简称《通知》)。然而上述文件在执行中却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月30日下发《关于企业年金个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就企业年金个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规定。本文结合相关文件就企业年金税收实务处理中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

年金个税计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年金与工资之和超过费用扣除标准部分缴税

例1、某企业员工老李扣除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目后的月工资、薪金所得1700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自行用个人税后工薪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

年金个税计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通知》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企业缴费计算时从当期工资、薪金中“独立”了出来。根据《通知》规定,老李月工资、薪金为1700元,低于费用扣除标准不用缴税;企业缴费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400×5%=20(元),老李应纳税额为20元;

年金个税计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9号公告对此进行了更为合理与人性化调整,明确: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对于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采用了年金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计税的办法,则老李应纳税额=[(1700+400)-2000]×5%=5元。从上述计税结果可以知道,9号公告的发布实施,将使老李一样的企业员工年金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老李可以降低税负20-5=15元)。

年金个税计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但应注意的是,9号公告自发布之日(即2011年1月30日)起执行,意味着此前已经按《通知》规定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再进行调整处理。对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个人,则适用《通知》中有关“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这一规定,对于这一部分员工来说,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单独计税,可以享受更多节税实惠。

承例1,假设某企业员工老李扣除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目后的月工资、薪金所得为2400元,年金账户中个人部分自行用年金个税后工薪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如果采用9号公告提供的合并计税方法,则老李应纳税额=[(2400+400)-2000]×10%-25=55元;而采用单独计税方法,则老李月工资应纳税额=(2400-2000)×5%=20元。企业缴费部分,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400×5%=20元,两项合计应纳税额=20+20=40(元)。采用分别计税比实行合并计税方式节税15(55-40)元。

《通知》第五条规定,本通知下发前,企业已按规定对企业缴费部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不再退税;企业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责令企业按以下方法计算扣缴税款:以每年度未扣缴企业缴费部分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当年每个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适用税率为所属期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汇总计算各年度应扣缴税款。

年金个税计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9号公告对上述计算补税方法进行细化规定,企业缴费部分以前年度未扣缴税款的,按以下规定计算税款:(一)将以前年度未扣缴税款的企业缴费累计额按所属纳税年度分别计算每一职工应补缴税款,在此基础上汇总计算企业应扣缴税款合计数。(二)在计算应补缴税款时,首先应按照每一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差额确定职工个人适用税率,然后按照《通知》第五条规定计算个人实际应补缴税款。

给小孩子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如果是刚出生的宝宝还是以医疗意外为主,孩子越小,身体机能还不成熟,发生疾病的可能也就越高。疾病不会因为宝宝年龄小就不会发生。建议购买保险方式和顺序是医疗+意外+分红或者教育金险种。

买保险的顺序要掌握

买保险之前,家长要了解给孩子买保险的一般顺序。专家推荐,给孩子投保的顺序依次是:少儿意外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少儿教育金保险,之后还可以结合家庭综合理财计划给孩子安排其他保险组合。有些产品固然好,但并不一定适合每个家庭,买保险,首选健康险。投资类的产品固然好,但前提是只有健康的身体才能享受。

第一是少儿意外保险。数据显示,在0到18岁的儿童理赔案件中,意外医疗和意外伤害的理赔案占比超过70%,这个阶段的孩子好动、活泼,非常容易收到意外伤害,因此意外保险是父母首选的孩子基础保障。少儿意外险价格便宜,每年不到100块,就可以涵盖意外身故、意外医疗,因而是非常划算的投入之一。

如果为小孩投资教育金,15年共交10万,那么到孩子高中大学可领取6.5万多,到婚嫁时可领取5万,账户里这时还有7万多,如果到60岁后领养老金,每月可领取5000多,20年共计领取120万!80岁之后账户里还有20万左右!到100岁时账户里68万。每3年返还一次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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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学生关爱卡(保意外和孩子的疾病住院的)一年100元。这个学生关爱卡在孩子出生28天就可以办了,并且意外保障5万元,意外医疗1万元,疾病院6万元,就可以不用办附加住院了。不知道您的孩子多大了,我觉得这款比较合适。一年总的存下来也就3000多一点。保障也全。

如果孩子上学了,可以办一份教育方面的,目前中国人寿的福星少儿可以选择,每年存1818/元到18岁、22岁、25岁、都有10000元领取3,0岁有7500元领并且有分红,这一款保险还有豁免功能,并且如果大人出现风险或不幸,公司会给孩子成长金,每年会有6250元到18岁。现在的医疗费用相信大家都明白,几千块钱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另外儿童教育金保险带豁免功能的很多。

大都会人寿关爱天使少儿重疾保障计划(保至18周岁)

专门为宝宝设计的增值型少儿医疗和教育保障计划,给宝宝最贴心的呵护,保障21种少儿常见重大疾病。期满返还保费金额的116.6%(分四年领取),作为孩子大学的教育金或者婚嫁创业资金,保障又储蓄资金。

保险豁免权:当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无力支付剩余保费时,孩子仍可继续享有保单保障。

产品特色:返还增值型少儿医疗和教育保障计划,保障21种少儿常见重大疾病,如小儿麻痹,脑膜炎等;少儿白血病,额10%给付,同时附加手足口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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