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知识,购买医疗保险应注意一些问题

2020-09-29
平安保险的一些知识 保险规划第一步应该进行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周女士于2001年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并附加保额1万元、给付比例70%的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和20元一天的住院津贴保险。今年3月10日,周女士因急性化脓阑尾炎住院治疗,并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住院期间共支付医药费7632.5元,其中床位费500元,医保外自付费用236.55元。

3月21日,周女士出院后立即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和各类单据。按照周女士的计算方式: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应该是全部医疗费用的70%,即5342.75元,再加上12天的住院津贴240元,总共5582.75元。可保险公司实际赔付和周女士的预估相差近千元。

该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并不是被保险人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在住院天数的计算上,保险公司认定周女士从3月10日入院到21日出院,共计住院11天,再扣除3天的绝对免赔,因此实际赔付金额为160元。在医疗费用方面,医疗保险的理赔项目通常需要扣除床位费、医保范围外自付费用和免赔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再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

据了解,不少住院津贴型的医疗保险都会约定免赔天数,通常不会超过3天。对此,保险公司认为,这是加强被保险人自我管理能力的一种要求,如果没有设定免赔天数,那么很可能造成医疗资源和保险资源的双重浪费。这种免赔天数以一年为限,当被保险人一年中第二次住院,将不受免赔影响。

可惜的是,周女士当初在计算理赔金额时,没有认真阅读条款,也没有到保险公司进行任何咨询。

由于绝大多数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与社会医疗保险相同,因此被保险人发生的医保外治疗费用都是无法获得理赔的。同时,被保险人在选择医疗机构的时候,要记得去符合保险条款规定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否则可能遭到全额拒赔。

本刊要提醒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的作用在于补充医疗费用增长带来的财务风险,但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不一定可以获得全部医疗费用的理赔。作为中高收入人群来说,投保医疗保险还可以减轻误工造成的损失。一些高档的医疗保险,保险范围不仅涵盖社保和自费的所有医疗费用,而且给付比例高达90%-100%,附加每日住院津贴保险可弥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有关社保续保的一些问题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发生变化,说不定今天您还在这个城市,明天您就移居到另一个城市;甚至今天您还在上班,明天就已经离职了。在这彼此转移的过程中,社保就会产生中断,面临着一个社保续保的问题,困扰着想续保的人们。

离职后怎样社保续保

林女士1996年毕业,由于多方面原因于2005年选择了离职,这期间6年再没有缴纳过社保,但是林女士现在想进行社保续保,有着这样的疑问:要想进行续保是不是必须把间断6年的断档部分全部补上?如果可以现在续交社保,会把之前缴纳的10年也累计到里面吗?

这样的疑问存在于很多离职后不交社保、之后又想续交社保的朋友身上。我们来看第一个疑问,像是这种情况,林女士可以选择将6年的断档部分全部补上,也可以选择不补。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在退休前累计缴纳满15年才可以享受养老金,也就是说这需要看情况,如果您距离退休年限和已缴纳年限累计达不到15年,那您最好选择将间断部分补缴。下面我们来看第二个疑问,答案是如果继续参保,参保年限是累计的,即林女士之前缴纳的10年社保也累积到里面。

失业、离职人员办理社保续保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手册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领取《失业职工投保申请表》填写并到合同鉴定窗口备案,然后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办理接续社会保险、托管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等手续。

工作地点迁移后的社保续保

小张在上海已经上了5年的班,也缴纳了5年的社保,如今需要到广州工作。但是小张担心社保不能转到广州市,在广州市继续缴纳社保,能不能将之前缴纳的社保整合。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到广州市,也可以将两地的社保关系合并。如果是本地户口,可以由个人和单位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如果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的方式转移并进行社保续保。具体办理手续是,带上本人身份证、照片、保费和申请书,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办理职工流动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遇到的一些问题


养老保险是我们基本的社会保障,牵系13亿人民的心。人们在缴纳自己养老保险时,同时也在关心自己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今天我把几个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例举出来,希望能给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一:

我今年交养老保险费6624元,为什么进入我个人本金只有2649.6元?

回答:个体缴费的比例是20%,8%计入个人账户。你的缴费基数是2760,2760*20%*12个月=6624元(你的缴费)2760*8%*12个月=2649.6(你的个人账户)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二:

我想咨询一下,养老保险3年内没交费,3年之后把没交的补上可以吗?

回答:可以补,到社会保障中心的个人窗口要一张补缴费表,填上你要补缴费的起止时间就可以了。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三:

我没到退休年龄,我已经交够15 年,我到退休还有3年,我56岁10月9号才退休,我已交31000元我不交养老保险行吗、交的话我能拿到最高线吗、因为我交够15年了。

回答:你的想法完全是可以的,也符合国家规定。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四:

如何查询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

回答:对于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对于查询,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办法出台以后,我市将面临巨大的转移工作,相关配套措施也将于近日出台。

各省结合自身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就是说《办法》中所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在各省被统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各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据记者了解,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财政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补贴20元,我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是选择每年缴费100元,还是每年缴费1000元,财政补贴均为30元。与此相对应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账户与个人账户的设计。基础账户为每人每月6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选择哪个缴费档次,每月都能领到这60元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则因个人缴费不同而不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企业给缴纳的各种保险必须满15年才能领取,多数人认为自己根本无法累积15年,所以,农民工常常年底辞职扎堆提取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因为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的实施,相信这样的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

衔接制度建立以后,新农保、城居保、职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按照规则互相转移。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

参保人员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保,其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记者采访人社局了解到,虽然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但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会转入职保账户,而“个人账户”是否包括财政补贴的30元,目前还没有确定。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一些问题


养老金是我们基本社会保障,养老金个人缴费的情况关系您以后老有所养的金额的多少。怎么样查询养老金个人账户,那我们就得从养老金个人账户包含哪些部分了解开始。

养老金个人账户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自然情况和缴费情况两部分:

1、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等;

2、个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月数、历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

1、建立个人帐户之前个人缴费部分;

2、建立个人帐户后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本人缴费应记入个人帐户部分;

3、建立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缴费(含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部分;

4、按规定记入的利息。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算

我交满15年的了 个人的。一共交了5万快钱。 按照每年城市平均收入的%20交的。个人账户里不是5万吗?不是的话那怎么算的?

这个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交了这么多钱,个人帐户却没有这么多钱。那我就简单解释一下,养老保险是从97年开始建立个人帐户,缴费一直是按社平的20%做为缴费基数,缴费后实际金额按比例划入两个地方,也就是你个人帐户和社保统筹基金。那么97年到06年X月,国家规定个人帐户是按11%的比例划入,06年X月以后到现在,国家规定是按8%划入个人帐户,那么这样一计算,06年以前你个人帐户是按11%划入,06年以后是按8%划入你个人帐户,12%是划入统筹基金,所以你实际缴费大概只有40%划入你个人帐户,有60%划入了统筹基金不显示。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问题

去年,50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于是补缴了之前5年的养老保险,大概一万多吧!这是在新政策没有公布之前缴的,那怎么样计算个人帐户的钱呢,还是按照8%来计算吗?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在新办法实行前是按照11%记入个人帐户的;个人交纳的8%全部记入帐户,单位的交纳的部分按照3%记入个人帐户,和2006年新政策实行后不一样的!

新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帐户养老金及基础养老金

一、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我理解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合计应该是正确的吧。

2、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我就不知道这“计发月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假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为17年,是不是“计发月数”就是17*12=204月?)。

二、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1、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是你历史缴纳的社保费,转到你个人账户上的金额的本息合计。

2、激发月数,跟你的退休年龄有关系。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时要注意的一些基本原则


1、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金很快就没了,妻子只得变卖房子还账。王太太一下子从衣食无忧变成流离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说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给自己和孩子买的10年交的保险,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

办理医疗保险应注意哪些问题


个人医疗保险已经越来越多的走入人们的生活中,它的高额保障能够减轻意外带来的高昂医疗费用。但是选择个人医疗保险时要慎重,否则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还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

商业医疗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参加。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7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保险知识,一些常见的保险知识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是指哪些人?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

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有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依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是指什么?二者是什么关系?

所谓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它是财产保险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确定保险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根据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即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依照第一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定值保险:依照第二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不定值保险。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知识,保险的一些误区


与我国保险市场巨大的潜力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我国城市市场,仅有20%左右的居民购买了商业保险;未来三年内,有50%的预计消费者只考虑购买社会保险,未考虑购买商业保险.居民对保险认识上的误区使得保险潜在需求转化难度大.商业保险掺透里有限,已经成为我国保险业加快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国居民主要的保险误区

(一)对社保的低水平认识不足

调查发现,我国居民对社保的具体保障并不清晰,不少人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用在考虑商业保险了.却不知,社保所满足的只是人们最基本的保障需求,还存在许多的不足,需要商业保险来补充;

(二)对汽车保险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第一,很多把汽车全保理解为保险公司全包.实际上,汽车保险包含很多内容:交强险,基本险,附加险.其中,附加险又包括很多种,所谓的全保只是说购买了交强险.基本险和一个以上的附加险,保险责任不一定全面,当发生保险范围以外的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予理赔.第二,有些车主认为汽车保险已经包括了司乘险,自己就如同购买了人身保险的保障.事实上,司乘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很大区别,人身保障是非常有限的.

(三)在投保的顺序上存在误区

在确定家庭投保顺序上,我国居民普遍存在的误区,认为家里的老人和小孩作为弱者最需要保护,因此需要优先考虑买保险,而家庭经济支柱正当年富力强之时,可排在后面.在保险险种的选择顺序上,居民同样存在误区,往往对保险的保障作用认识不足,潜意识把保险投入当成投资,偏爱投资分红产品而厌恶消费型的纯保障保险.而且对于投资型产品也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殊不知正确的选择应该遵循高额损失原则进行投保:首先考虑为家庭经济支柱购买保险.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为老人和孩子投保.选择险种应该先考虑生命和健康的保障,接着是教育和养老,其次才是投资和分红.这样的金字塔型结构才能使家庭得到稳定.全面的保障.

(四)对商业保险了解片面

部分居民虽然认识到商业保险的作用,但却认识那是有钱人才考虑的事情.事实上,普通家庭面临的风险并不会比富人少,相反,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一次很小的意外就有可能将它摧毁,因此,普通家庭可能更需要保险的保障.

国人上述保险误区,究其原因,与我国几千年文化传统有关,但更多的是当前保险宣传.教育的缺失,是政府对保险重视不足.学校缺乏保险教育.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所致.

保险知识,儿童保险的一些知识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孩子是家庭很重要的成员,尤其刚出生时,爸爸妈妈都想着要让孩子健健康康,给他很好的保障。短信平台上有年轻的妈妈提问,我的宝宝刚出生,我想了解宝宝成长过程中都有哪些保险?

杨丽玲:好的,刚才也提到了一些,现在给大家做简单的梳理。我们知道保险就是抵御风险的,父母亲要考虑孩子最容易发生哪些风险?首先就是住院,儿童医院门口每天都很拥堵,有很多父母亲带小朋友去看病,主要原因就是孩子小、免疫力低下,容易生病,因此首要推荐住院医疗保险;针对医疗费用高涨,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给孩子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就很有必要,保障:白血病、再障、肾衰竭等疾病;如果家庭经济富裕,可以考虑为孩子准备一份教育金保险。

主持人:之前做客节目的一些理财师建议,保险越早买越划算,对儿童保险来说也是这样吗?

杨丽玲:其实从保险的精算角度出发,没有哪一个年龄段更划算,应该说越早买能更早享受到保障,但是也需要考虑家庭实际情况,我在这一块的建议是不要在孩子身上投入过多。中国家庭观念比较重,孩子是掌中宝,很多家庭都为孩子购买很多保险,其实从保险保障的角度出发,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是最需要保障的,这也是我们给老百姓最重要的一个建议。

很多老百姓说我要给孩子买多少多少保险,但有没有考虑为自己买保险?要知道自己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障,作为家庭经济支柱如果出了问题,那么孩子的健康、医疗以及教育都会受到影响。所以也是特别建议首先要给大人做好保障。

主持人:也是,想一想如果孩子生病,大人是有能力找照顾的,即使砸锅卖铁也会想尽办法渡过难关;但万一爸爸妈妈生了病,孩子是没有办法的,所以大人的保障是第一位的。

杨丽玲:我们通常给家庭经济支柱的保额设定是有要求的,是家庭开支的5-10倍,确保家庭经济支柱遭遇恶性事故时,这个家庭能够平稳的生活5-10年。

主持人:那么对没有商业保险的家长来说,首先要补充什么产品呢?

杨丽玲:这就要回归到保障本身,就是身故和重大疾病的保障。对年轻的父母来讲,购买一份高额的定期寿险是很有意义的,如果有房贷车贷压力,这一点就更加重要,你想房子都是抵押给银行的,如果没有保险,突遭意外的话家庭难以承受;另外当下人们工作压力大,身体疲劳,很有必要提早建立一份重疾保障。

主持人:那有没有必要购买一些理财保险?

杨丽玲:其实保险是一步步来的,不可能一下子就健全。首先我们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医疗保障;再考虑子女教育金保险和其他投资理财保险。

主持人:有些朋友在考虑有没有万能险,健康、医疗、养老等都能兼顾到?

杨丽玲:保险公司有售的万能险,但并非能大包大揽、面面俱到,还是要根据自己家庭的变化来调整保障结构。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的一些基本原则


由于保险的特殊性,其购买不像普通商品那样简单易行,但还是有些原则可以遵循的,现列出一些基本原则,仅供参考。

首先,保障先行!人的一生大概需要七张保单:意外险,普通健康险,重大疾病险,寿险,教育金险,养老金险,投资连结险等。在不同的人生时期有不同的需求,但在购买时,应该首先考虑基本保障险,即意外+健康+寿险(健康含普通住院报销和重大疾病),做全险组合,基本保障齐后,再考虑教育金养老金投连险等其他险种。

其次,家庭经济支柱重点保障。家庭经济支柱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更应该要注重保障和投资,因为一旦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停止,而如果又没有替代方案,则家庭可能经济将会陷入不幸。

再次,保险费用和保险额度的测算有据可依。保险费用支出一般占家庭年收入的10--20%,保险额度则分寿险和重大疾病。一般寿险额度为:5--10年的家庭年开销支出+房贷+车贷等,重大疾病额度:治疗重大疾病费用+疗养费用+患重大疾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关于重大疾病,很多人只考虑治疗费用而很少考虑疗养费用以及收入损失,这有失偏颇。

总之,保险购买主要是看自己要解决哪方面的具体问题,建议多比较,多选择,让保险经纪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设计方案,再行决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