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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遵守十大原则让您明白投保

2020-09-29
保险财富规划的十大工具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买保险是买倍数

如果我今天买了一份保险,明天或者后天就发生了风险,那么保险公司赔给我的钱是我今天所花的钱的多少倍,这是衡量一张保单保障意义的有力数据。对于四十岁以下的人,这个数字应该不低于20,如果是消费型的寿险,则有可能趋近于200。由此看来,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大多不具有这样的特征(不包含意外险)。

保险保的是明天的风险

有人说,我现在买一份30万元的保险,如果交20年的话,每年交的保费算下来也有30万元了,可是每年的物价都在涨,30万元到那个时候还能干什么用呢?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风险的定义:不确定什么时候发生的才叫风险。如果我们确定能够交满20年的钱,那么从保障的意义上就不用买保险。问题是你用什么办法来保证你在未来的20年中都会是平安的和健康的呢?因为意外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疾病的发生也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

保险是理财,不是投资

我们经常看到客户在计算现在买的保险将来可以赚多少钱,甚至有代理人也在帮客户算返还是多少、分红是多少等等。其实保障是有成本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拿钱来买保险比把钱放到任何投资渠道的回报来得都要低。我们只要考虑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在保险公司买了100万元的重疾险,如果刚交了一年的钱就得了大病,保险公司就要赔偿我100万元,这100万元真的是保险公司赔的吗?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它从哪里拿钱来赔?说白了是拿没出事的人交的保费赔给了出事的人,摊到每一个没出事的人头上的钱叫保障成本。所以要想投资赚钱就不要买保险,买保险赚钱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在交费过程中发生风险。换句话说,保险是不可以算的,能算得出来的都不叫保险。

保险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买的

有人觉得目前很年轻,既注意饮食又注重锻炼,出门也是很小心,暂时应该不会有风险,等年龄大些了再买保险也不迟。笔者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想法,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前几天觉得胃疼,去医院检查发现是心梗,装了两个支架花了七万多元,后悔没能让保险公司报销。我说,你还有更应该后悔的,就是你这一辈子再也不能买保险了,因为保险只卖给健康的人。

保险不是想买多少就可以买多少

保险从本质上说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所能创造价值的能力。比如一个四十岁的人,年收入五万元,他可以买到一千万元的保额吗?答案是否定的,保险公司会认为这个投保的要约存在道德风险而拒保。

买保险就是写遗嘱

中国人不像西方人一样有年轻的时候写遗嘱的习惯,其实细想一下,也没有什么好忌讳的,一个写好了遗嘱的人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和生活中的逆境都会是非常坦然的,因为他知道:他对家人的梦想和关爱在经济上已经数字化和落实化了,对每一个他所爱的人在经济上想要给予的报答是一定可以实现的。

保险首先满足的是被保险人的最后费用

有人说,保险是死了以后才给钱,我自己享用不到,所以我不会买。我们设想:一个人如果得了一个很严重的病,需要80万元的治疗费,此时他如果向他的亲弟弟求助会是什么结果呢?他弟弟可能非常愿意帮他,可是他弟弟的太太会同意吗?因为她知道这笔自己赖以养老的钱有可能永远不会归还了。而此时如果这个病人自己有一张100万元的寿险保单,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他只要把受益人变更成他的弟弟,他弟弟一定会借他80万元。

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很多人在单位都享有非常好的福利,觉得看病都可以报销,没有必要再买商业保险。这里涉及到健康保险的分类:医疗保险保障的是由于看病产生的费用,疾病保险保障的是由于得病而造成的损失。显然我们的社会保险属于前者的范畴。我曾经遇到一位客户,公司提供非常周到的保险,到他六十岁光荣退休的时候,突然得知公司给他们买的是团体保险,被保险人是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不包括退休人员。无奈,他又找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想重新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得到的回答都是:已经超过投保年龄,无法承保。

保险分为保障型和保证型

很多有钱人都觉得自己现有的资产足以应对任何生活中的风险,所以不再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其实这只是从保障的角度来理解。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有一亿元的资产,你如何保证这一亿元一定就是你的呢?当你躺在病床上,对这一亿元的资产失去管控能力的时候,你又如何确保你会拥有生命的尊严呢?这就是西方国家有钱人大多会购买高额寿险的原因:或者凭空创造一亿元,或者免税转移一亿元。一个发育成熟的保险市场,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一定远远大于保障型保险,而在中国,目前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是零。

代理人为客户做售后服务不是义务

很多客户会认为:我通过哪个代理人购买的保单,售后服务就应该找这个代理人。于是就担心代理人离职、转行等等行为会把自己变成“孤儿保单”。这种想法再想得极端一点:一定要找比我年龄小的代理人买保险,至少他有可能比我活得久,可以帮我做好理赔。其实,保险合同只有甲乙双方,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是独立的丙方。从正式保单递送到客户手里的时刻,代理人的义务就已经完成了,任何售后服务都应该由这家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来做。代理人的工作只是售前服务,那为什么很多代理人会向客户承诺终身服务呢?很简单,他们是期望从这个客户身上得到加保以及转介绍,得到新的保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很多代理人经常变换保险公司,却仍然能为以前的客户做好服务。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十大原则


1.买保险是买倍数

如果我今天买了一份保险,明天或者后天就发生了风险,那么保险公司赔给我的钱是我今天所花的钱的多少倍,这是衡量一张保单保障意义的有力数据。对于四十岁以下的人,这个数字应该不低于20,如果是消费型的寿险,则有可能趋近于200。由此看来,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大多不具有这样的特征(不包含意外险)

2.保险保的是明天的风险

有人说,我现在买一份30万元的保险,如果交20年的话,每年交的保费算下来也有30万元了,可是每年的物价都在涨,30万元到那个时候还能干什么用呢?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风险的定义:不确定什么时候发生的才叫风险。如果我们确定能够交满20年的钱,那么从保障的意义上就不用买保险。问题是你用什么办法来保证你在未来的20年中都会是平安的和健康的呢?因为意外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疾病的发生也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

3.保险是理财,不是投资

我们经常看到客户在计算现在买的保险将来可以赚多少钱,甚至有代理人也在帮客户算返还是多少、分红是多少等等。其实保障是有成本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拿钱来买保险比把钱放到任何投资渠道的回报来得都要低。我们只要考虑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在保险公司买了100万元的重疾险,如果刚交了一年的钱就得了大病,保险公司就要赔偿我100万元,这100万元真的是保险公司赔的吗?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它从哪里拿钱来赔?说白了是拿没出事的人交的保费赔给了出事的人,摊到每一个没出事的人头上的钱叫保障成本。所以要想投资赚钱就不要买保险,买保险赚钱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在交费过程中发生风险。换句话说,保险是不可以算的,能算得出来的都不叫保险。

4.保险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买的

有人觉得目前很年轻,既注意饮食又注重锻炼,出门也是很小心,暂时应该不会有风险,等年龄大些了再买保险也不迟。笔者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想法,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前几天觉得胃疼,去医院检查发现是心梗,装了两个支架花了七万多元,后悔没能让保险公司报销。我说,你还有更应该后悔的,就是你这一辈子再也不能买保险了,因为保险只卖给健康的人。

5.保险不是想买多少就可以买多少 

保险从本质上说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所能创造价值的能力。比如一个四十岁的人,年收入五万元,他可以买到一千万元的保额吗?答案是否定的,保险公司会认为这个投保的要约存在道德风险而拒保。

6.买保险就是写遗嘱 

中国人不像西方人一样有年轻的时候写遗嘱的习惯,其实细想一下,也没有什么好忌讳的,一个写好了遗嘱的人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和生活中的逆境都会是非常坦然的,因为他知道:他对家人的梦想和关爱在经济上已经数字化和落实化了,对每一个他所爱的人在经济上想要给予的报答是一定可以实现的。

7.保险首先满足的是被保险人的最后费用

有人说,保险是死了以后才给钱,我自己享用不到,所以我不会买。我们设想:一个人如果得了一个很严重的病,需要80万元的治疗费,此时他如果向他的亲弟弟求助会是什么结果呢?他弟弟可能非常愿意帮他,可是他弟弟的太太会同意吗?因为她知道这笔自己赖以养老的钱有可能永远不会归还了。而此时如果这个病人自己有一张100万元的寿险保单,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他只要把受益人变更成他的弟弟,他弟弟一定会借他80万元。

8.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很多人在单位都享有非常好的福利,觉得看病都可以报销,没有必要再买商业保险。这里涉及到健康保险的分类:医疗保险保障的是由于看病产生的费用,疾病保险保障的是由于得病而造成的损失。显然我们的社会保险属于前者的范畴。我曾经遇到一位客户,公司提供非常周到的保险,到他六十岁光荣退休的时候,突然得知公司给他们买的是团体保险,被保险人是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不包括退休人员。无奈,他又找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想重新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得到的回答都是:已经超过投保年龄,无法承保。

购买保险时 三大原则需遵守_保险知识


保险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买或不买的问题了,而是买多买少的问题;其实也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买保险的,一定是个健康体才可以购买,重要的是保险是个10年甚至20年的缴费,而保障却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慎重,因此我们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家庭支柱优先原则:要买对人。

既然我们是买保险,一定是想到万一以后的事情了,所以,为了减少我们的家庭风险,一定要一家之主先买份保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买足够的保额,这样的话,就算风险来临,对我们的家庭生活也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

二、自上而下的原则:要买对险种。

有些人买保险是因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在做保险,所以糊里糊涂就购买了一点,甚至不知道保的什么,然后就觉得够了;有些人呢是看到身边的亲戚朋友都购买了保险,为了面子也买了一点,也不知道适不适合自己,就你买什么我就买什么了,更是有些人盲目地给孩子买教育金,给自己买养老金以及购买些理财产品等等,这些都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先给家人购买意外,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障,这是每个人的最基本的保障,犹如我们的社保:其次是购买大病和重疾保障,因为目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高达70%,因此我们应首要考虑,接下来再购买养老保障金和子女的教育金,最后才是理财产品。但是很多客户最先考虑的是投资理财产品,其实这种理念是错误的。

三、保费及保额原则:也就是花多少钱购买多少保额的问题。

保费就是客户每年交多少钱,保额呢就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保障。客户每年缴纳的保费应是家庭收入的10%----20%是最合理的,如果超出的话也许会对您的生活有影响,这个也就是保费原则。而保额原则的说,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购买足额的保障,这个足额的保额主要包括:目前我们所有的外债+平时的生活支出的费用+子女的教育费用(从入学到参加工作自立为止)+赡养父母的费用(直到父母百年以后),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发生不幸,能够保证我们的家人维持现状,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就算我们不在了,家人也可以每月有固定的生活费,孩子有足够的教育费,父母也能安然的颐养天年。

遵守购买保险十大禁忌


近年来,危机意识促使保险产品深入人心,保险公司产品也层出不穷,市面上保险产品五花八门,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大家,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很重要,保险不在多而在于是否适合自己。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理念的更新,保险与人们工作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投保的人也越来越多。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趋势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代表了百姓的理财观念发生着变化。为了保证投保人的切身利益,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做到五忌:

一忌从众心理。有的人投保时总爱随大流,人家买什么险种自己就跟着买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其实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的办法是到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有针对的设计,从而为自己和家人寻求一份经济保障。

二忌盲目心理。参加保险须有的放矢,不能凭脑瓜一热,拿进篮子就是菜。比如现在逐步升温的家庭财产保险,对于日渐殷实的许多家庭来说,确有投保的必要,它可以使个人的财产有一定的保障。但前提必须是可保财产,诸如家中的古董、字画、邮票等就不能入保,因为这些属于不可保财产。所以,假如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三忌侥幸心理。有的人在参加一年期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的财产和人都没出事,自己也没有获得经济益处,就觉得“吃亏”、“不合算”,从而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四忌获利心理。客观地看,如今在机动车保险中私家车数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私家车主由于是自费投保,被保险车辆也属于自家财产,因而挖空心思地把所有的车辆损失都转移到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保险赔偿,个人从中获利。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一是保险条款清晰地界定了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办理赔偿,否则就只能自己承担;二是获得保赔偿要由被保险人提供真实事故原因、损失清单、现场证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等,事故的第一现场要有保险专业人员查勘,保险公司内部有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科学程序,形成了辨别赔案真伪的科学体系,想蒙混过关绝非易事。

五忌骗保心理。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的后顾之忧,但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的共同心愿。但有个别人投保就为了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骗取赔款,结果不仅得不到赔款,反而触犯法律受到相应制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六忌只图便宜,而不考虑责任。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保险也如此,不能光看买“一份”保险花多少钱,而要搞清这“一份”的保险金额是多少,保障范围有多大,要全方位的考虑保险责任。

七忌考虑人情,而忽视保障。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一件衣服或一套家具买来了,如不喜欢可以不穿不用也可以送人;而保险不能转送。有些人买保险,是因营销员是熟人或亲友,本不想买,但出于情面,硬着头皮买下;或是不看条款,光听介绍,盲目轻信,买后才发现并不合适,结果是不退难受,退了经济受损也难受,出了险更难受。

八忌挑选险种一时冲动。寿险种类很多,应选择自己最需要的。比如同是养老保险,有的是在交费时就确定领取年龄,有的是在领养老金才确定。有的是月领取,有的是年领取,有的是一次性领取,有的是定额领取,有的是增额领取。同是防重大疾病保险,有的观察期是180天,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三年;如果仅凭一时冲动投保,往往不能称心如意。

九忌草率轻信,轻率交费。不管是营销员登门拜访,还是街头咨询,您首先应弄清真实合法身份。按有关规定,保险营销员要持证上岗,必须先出示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核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保险公司颁发的工作证,否则免谈。

买保险也应有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可给公司打个咨询电话。千万别草率交费,以免受骗。

十忌对保险公司心中无数。人寿保险要提供几十年的服务。保险公司的实力、信誉、条款、售后服务等至关重要。购买前应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经济性质、注册资金、业务开展情况、理赔情况等等。根据保险法规定,除了分立、合并外,都不允许解散。

专家提醒:保险绝不同于炒股,它是一种安全保障的投资,带来的是温馨安宁。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会在投保时多一分冷静,少一些浮躁。

险种,三大原则让您了解小孩投什么保险好


很多家长在考虑小孩投什么保险好时,都会彷徨不定。不知道究竟该选择什么样的险种,该相信哪家保险公司。其实,现在市面上的很多家保险公司都有很多针对孩子的保险,究竟小孩投什么保险好,还是要注意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投保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夫妻双方购买适当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

第二,缴费期间:不必太长。

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第三,保障期限:可相对长。

少儿险的保险额度不一定很高,但应该忠实地伴随着孩子度过每一个成长中的关键阶段。

中国保监会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人身险保额不得超过5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家长,孩子的保额并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学的方法是给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即可,当孩子出生后,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会帮孩子选购保险。很多父母都会在代理人的推荐下为孩子买终身的保险,这其实是个很大的误区。父母只要管到宝宝25岁就可以了。他们长大后自己会买的,我们不用再去操这份心,去考虑他们的终身。

了解了以上三个原则,想必您对小孩投什么保险好的问题,会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了。也希望各位家长能够理解以上三大原则,来帮助您为孩子挑选更加合适的险种,投保更加美好的未来。

保险知识,投保需遵循四大原则


专家表示: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消费者在买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业术语小贴士:

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其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所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说,是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资格的人。

什么是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十大原因


有些人会拒绝保险和保险代理人,甚至认为保险代理人不过是想骗自己钱,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保险理人手中商品是无形而不可触摸的东西.在一个人最需要它的时候,就能感到它贴心贴肺的关怀,其实人寿保险能帮您解决十大问题

1、意外事故:意外是不能预料的,何不在任何意外发生之前就做好充足的准备?我们不能拿运气来赌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与其祈求意外不要降临,不如未雨绸缪先做准备.而由意外导致的工作能力丧失和收入中断则给家庭和亲人带来巨大打击,而平安意外保险则可最大程度的为您减轻这种不幸。

2、育儿资金:现今社会,教育对孩子可以说是十分重要,但目前教育费用支出日益增加,给有受教育适龄子女的家庭带来较大压力,若大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工作能力丧失或身故,会使孩子变的孤立无援,而平安的教育基金保险及儿童豁免保险费保险则可以为您减轻该困扰,从而确保您的子女的美好未来。

3、养老:随着社会文明和医学的发展与进步,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工作期则相对缩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为自己年老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作准备,而平安的养老型保险则成为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的首选,从而让您的晚年生活高枕无忧。

4、死亡:人无法避免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则,而无论是自然的还是意外的死亡都将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尤其是对低收入家庭来说主要收入者的失去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压力,而平安的保障型保险以保障可能发生的损失为目的,可以为身后的家庭生活提供一份保障。

5.疾病:据预测,我国的医疗费用每年将增加19%,巨额的医疗费用将对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平安的医疗健康险能起到给付医疗费用的作用。

6.节税:购买保险免利息税,免遗产税,及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保险赔款一项列为税收优惠对寿险给付环节不征纳个人所得税;其次,保险受益人所得不视为遗产,免征遗产税,我国《保险法》规定,收益人所得给付不视为遗产,因此对即将开征的遗产税也具有节税作用;再次,我国对寿险现金价值产生的内孳息免征利息税,与其它金融资产不同,投保人的寿险现金价值积累最终仍视为第一项所列免税给付;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家对一年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免征保险公司的营业税也会给投保人带来税收优惠的传导效应。而且,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保险的改革,随着企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部分与商业人身险的不断对接,个人和企业也会享受到商业寿险的节税作用。

7.投资理财:保险理财最基本的特点是:中长期收益、安全,收益稳定。因此,在我们的家庭资产组合中需要增加中长期以及安全性投资的比重时,理财类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平安的智盈人生万能型保险规定有保底收益。

8.体现身价功能一份高保额的保单能体现您的与众不同的身价。

9.为企业提供保障企业平时准备金难免有限,万一员工发生意外需要雇主抚恤时,企业的资金为难免受损,平安的员工团体保险可作企业准备金之用

10.资产保全(可作为企业免遭债务清偿的工具)例如企业负责人一旦发生突发意外,会引发债权人蜂拥而至,可能使一个平日堂皇的公司转眼之间荡然无存.而保险是保全资产,免遭债务清偿的工具,是东山再起的珍貴资源.

保险知识,买儿童保险6大原则


经常看到年轻父母急着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咨询保险,他们大多是咨询教育金保险,而代理人也比较侧重于推荐教育金保险。

但换个角度想想,保险的目的在于应付家庭无力承担的财务危机,也许家长们首先该考虑的还是少儿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一般来说,保险越早买保费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保障。但是,如果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一、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少儿期容易出现的风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风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因为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

二、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孩子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相对较高,头疼脑热、生病住院的概率也要比成人高很多。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障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三、先保大人后保小孩。在保险方面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

四、保险期限不宜太长。保险的期限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对较长。

五、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

六、购买豁免附加险。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车险投保九大原则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现后,先把房子卖掉,或者离婚保全财产,你愿意吗?上述钻空子的前提是对方没有对你的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所以,为了避免类似麻烦,还是把第三者险保足额。

原则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举例来说: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30岁,北京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60万元。死亡赔偿金约40万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07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死亡补偿金为19978×20=约40万元)。如果有小孩1岁,抚养费支付到18岁。如果有需要赡养的老人,需要支付瞻养费。

上述三项加起来可能超过60万。如果是北京车主,建议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不要去节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钱。有的保险公司在投保超过50万,还拒绝保险呢。从这个角度看,就应该知道第三者责任险的要害了吧。

原则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算是对家人负责吧。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万/座,算是对家人和乘客负责。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就比较经济。

原则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这里不用多说了。

原则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多花一点钱,就让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不扣这扣那。

原则六: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比如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等等其它险种,在汽车风险中,相对于上述1-5的风险,不会对家庭幸福和财务导致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议根据需求来购买。

原则七:清楚“全险”不是全部险种,“全险”是最容易让车主混淆的概念。目前市场上推出的“全险”,通常是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几个主要险种。而全部保险除上述基本险种外,还包括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十几个附加险种。

原则八:多保未必多赔,有些车主花10万元买来的车,却投15万元的车损险,以期多保多赔。实际上,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仅仅是新车购置价,通常情况下,赔付不会达到新车购置价。以盗抢险为例,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目前各公司对于盗抢险有2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盗抢,保险公司只承担80%的损失,车主尚需承担20%的责任。

原则九:切勿贪图价格优惠,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通常会提供一些具有通用性的保险套餐,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以吸引客户。投保人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用车习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不要盲目选择保险套餐,购买不适合自己的保险。

提醒广大车主,要提前准备车险续保事宜,不要等到保险已经到期才想起续保。爱车“裸奔”,万一有损失还得自己扛。另外,车主们还要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渠道和方式。

投保,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三大原则


随着人们生活环境的变差,居民的身体质量普遍下降,导致经常生病。这时候就显得投保一份医疗保险是多么的重要。那么在投保医疗保险是要注意哪些呢?

投保商业医疗保险遵循三大原则

医保改革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由于这一改革明确了居民为看病所必须支付的个人自付段的费用,使大家开始对商业医疗保险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热情。然而,对于居民而言,投保商业保险还须注意“三适”原则,即要适当、适量和适时。

首先是适当原则

在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时候,投保人应注意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最为适宜的险种。目前市场上包含有医疗保险的品种很多,有些是可以单独购买的主险,有些是必须依附于寿险或者意外险才能投保的附加险;有的险种涵盖了疾病或意外事故引起的住院和手术,同时包括由于意外事故而致伤害所引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的支出。针对这些不同的险种,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务能力和身体健康的状况作选择。

其次是适量原则

保险保障当然越高越好,但是作为一种商品,想要获得多少保障就需要付出相应的价格———保险费,因此投保时应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付费能力来决定保险金额。保额过低将使保险不能起到保障的作用,而过高的话则会超出自己的付费能力,并有可能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尤其是商业医疗保险,有些属于补偿范畴的保障是根据实际支出来计算的,即使保额很高,但是实际理赔的时候也只能得到有限的赔偿,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没有发生一些重大的变故,就会导致得不偿失。

最后是适时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不可知的、无法确定的风险,对于已经存在的或必然发生的风险则不能提供保障,否则将导致保险运营上的风险,同时对其他投保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所以投保应该越早越好,防患于未然。但是应注意被保险人的年龄是否符合保险险种的规定,很多险种对于投保人的年龄有明确的规定,不在此规定范围内的则不能投保。符合的人则宜尽早投保,使自己尽早地纳入保险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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