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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需遵循四大原则

2020-11-12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专家表示: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消费者在买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业术语小贴士:

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其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所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说,是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资格的人。

什么是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www.bx010.COM

相关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四大原则_保险知识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人选择购买保险,除了社保以外,市面上的商业保险数不胜数,对于很多刚接触保险的人来说根本不知道如何规划。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一下商业保险规划应遵循的四大原则。

原则一:购买保险一定要以保障为出发点

如果规划多份保单,首先以重大疾病的保障、身故的保障为目标,其次考虑教育金的准备和养老金的准备,最后才考虑选择投资型的保险。

原则二:养老险应趁早规划

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认为,保险是需要的时候才购买。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老人险越早买越划算,等上了年纪再买,购买保险付出的成本就更高了。

原则三:购买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进行保险规划时,寿险要考虑家庭支柱,谁是家庭支柱就先让这个人获得保障,这样,万一经济支柱倒下了,其他人的生活才不会受影响。购买保险时要先大人后小孩,也就是父母先购买了保险,再考虑给孩子购买。

原则四:保费占比为家庭年收入的10%-20%

关于购买保险的资金比例,一般以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用于购买保险为宜。但这不是绝对的,高收入者可以适当提高比例,较低收入者,可以调低比例。

提示:商业保险规划应遵循的四大原则就是:要以保障为出发点、养老险应趁早规划、购买顺序先大人后小孩、保费占比为家庭年收入的10%-20%。了解以上四个原则,相信您也会做出一个正确选择。

保险咨询四大原则不可少


随着网络的发展,购买保险的形式也越来越多。传统的保险代理人,到后期的网络销售,购买保险渠道越来越多。相对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该如何选择是个难题,对此,保险咨询势在必行。

现在,国内市场上的保险公司很多,每家公司几乎都推出很多险种,“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摆在面前,我们思考“何去何从”之时,有必要进行保险咨询。

保险咨询渠道有很多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咨询越来越简单了。传统的方式是到保险公司找专业人员进行询问,但现在得益于网络的发展,您完全可以在网上实现保险咨询。诸如“某某市保险咨询网”“保险吧”等很多网站,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知识。还有一些网页上挂着保险专业人士的联系方式,您可以通过QQ、电话、email和他们取得联系,进行保险咨询。

保险咨询勿忘四大原则

虽然保险咨询可以为您提供一些购买保险的方案,但它并不是万能的。选择不同的咨询结构、不同的专家,您得到的咨询结果可能会有很大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保险咨询机构都有自己的利益集团。因此,为了得到更加客观的咨询结果,在进行保险咨询时就要遵守四大原则。

第一,先进行自我分析。在进行保险咨询前,您首先要了解自己现在所处的人生阶段和相应的保险需求,正所谓“知己知彼”,只有先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保险,才能进一步从各类保险产品中选出适合自己的那一款。

第二,选择一家有信誉、名气大、服务质量好的咨询机构或保险专业人士。众所周知,保险行业这几年发展很快,不同的保险公司之间纷纷展开了没有硝烟的角逐,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保险咨询机构都有一定的利益集团。因此,进行保险咨询时,最好选择一家口碑比较好的机构,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咨询结果“主观化”。

第三,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有目的性地进行保险咨询。如果您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保险,并打算把此作为一项投资,那么在进行保险咨询时就应该着重询问那些保费高、收益高、保障高的险种;如果您只是一般的工薪阶层,没有多少存款,买保险纯粹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添一份保障,那就多咨询那些“物美价廉”的险种。

第四,多次咨询,综合考虑。进行保险咨询最好不要“一锤定音”,而应该“四处打听”,取众家之所长,为自己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保险规划。

保险利益,【保险基础6】保险的四大原则(二)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

(一)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以主张的利益,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而不是凭主观臆测、推断可能获得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所谓经济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可通过货币计量的利益。

《保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益”。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二)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由于财产保险标的是财产及有关利益,因此,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财产的不同关系。根据民法债权和物权基本理论,这些不同关系依此产生不同利益: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和合同利益。

(1)现有利益。现有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继续可享有的利益。投保人对财产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关系且继续存在者,均具有保险利益。现有利益随物权的存在而产生。

(2)预期利益。预期利益是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益。它包括利润利益、租金收入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等。

(3)责任利益。责任利益是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它是基于法律上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如职业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雇主责任等。根据责任保险险种划分,下述人员有责任保险利益: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雇主;各类专业人员等。例如,汽车在行驶中因驾驶员过错撞伤他人,加害人依法对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医生行医因其过失对病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等。

(4)合同利益。合同利益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虽然难以用货币估价,但同样要求投保人与保险标的(寿命或身体)之间具有经济利害关系,即投保人应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

(1)为自己投保。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当然具有保险利益。

(2)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限制规定,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关系等。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利害关系论;一种是同意或承认论。《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其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

1、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如果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如某房屋的房主甲在投保房屋的火灾保险后,将该房屋出售给乙,如果没有办理批单转让批改手续,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已没有保险利益而不需履行赔偿责任。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种规定是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买方在投保时往往货物所有权尚未转移到自己手中,但因其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必然的,可以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2、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时。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则不追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如某投保人为其配偶投保人身险,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该夫妻离婚,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付保险金。该规定是基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

保险知识,买儿童保险6大原则


经常看到年轻父母急着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咨询保险,他们大多是咨询教育金保险,而代理人也比较侧重于推荐教育金保险。

但换个角度想想,保险的目的在于应付家庭无力承担的财务危机,也许家长们首先该考虑的还是少儿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一般来说,保险越早买保费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保障。但是,如果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一、遵守“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对于少儿期容易出现的风险应先投保,而离少儿较远的风险就后投保,没必要一次性买全了,因为保险也是一种消费,它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

二、先重保障后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资金为孩子购买教育金保险,却不购买或疏于购买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这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孩子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相对较高,头疼脑热、生病住院的概率也要比成人高很多。因此,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购买保险时的顺序应当是: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在这些保障都齐全的基础之上,再考虑购买教育金保险。

三、先保大人后保小孩。在保险方面优先为孩子投保,反而忽略了大人本身,这是最严重的误区。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最好的“保护伞”。如果只给孩子买保险,大人自己却不买,那么大人发生意外时,这个家庭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

四、保险期限不宜太长。保险的期限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但是保障期可相对较长。

五、保额不要超限。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如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要超过10万元,因为超过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无效。

六、购买豁免附加险。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主险时,应同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一来,万一父母因某些原因无力继续缴纳保费时,孩子的保障也继续有效。

车险投保九大原则


车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强制保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商业险是非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险种类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原则一:优先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第三者最为重要。毕竟,汽车毁了可以不开车,但是,他人的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购买汽车保险时应该将保持赔偿他人损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则,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现后,先把房子卖掉,或者离婚保全财产,你愿意吗?上述钻空子的前提是对方没有对你的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所以,为了避免类似麻烦,还是把第三者险保足额。

原则二:三者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全国各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据汽车保险赔偿的最高标准计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区最高赔偿可达到150万元,北京地区最高可能也要80万元。举例来说: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责任,死亡一人,死者30岁,北京城市户口,赔偿计算如下,估计需要60万元。死亡赔偿金约40万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2007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死亡补偿金为19978×20=约40万元)。如果有小孩1岁,抚养费支付到18岁。如果有需要赡养的老人,需要支付瞻养费。

上述三项加起来可能超过60万。如果是北京车主,建议看看自己的老保险单,如果是保险金额不足的,建议至少投保20万以上,有条件的投保50万,不要去节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钱。有的保险公司在投保超过50万,还拒绝保险呢。从这个角度看,就应该知道第三者责任险的要害了吧。

原则三:买足车上人员险后,再购买车损险。开车的人是你,建议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给自己上个10万的司机险,作为医疗费用,算是对家人负责吧。乘客险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多,可以投保金额多些,5-10万/座,算是对家人和乘客负责。如果乘客乘坐几率少,每座保1万就比较经济。

原则四:购买车损险后再买其它险种,交通事故往往伴随汽车损坏,这里不用多说了。

原则五:购买三者险、司机乘客座位责任险、车损险的免赔险,多花一点钱,就让保险公司赔偿的时候不扣这扣那。

原则六:其它险种(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结合自己的需求购买。比如盗抢险、玻璃、自燃、划痕险等等其它险种,在汽车风险中,相对于上述1-5的风险,不会对家庭幸福和财务导致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议根据需求来购买。

原则七:清楚“全险”不是全部险种,“全险”是最容易让车主混淆的概念。目前市场上推出的“全险”,通常是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几个主要险种。而全部保险除上述基本险种外,还包括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十几个附加险种。

原则八:多保未必多赔,有些车主花10万元买来的车,却投15万元的车损险,以期多保多赔。实际上,保险公司的最高赔付也仅仅是新车购置价,通常情况下,赔付不会达到新车购置价。以盗抢险为例,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目前各公司对于盗抢险有2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盗抢,保险公司只承担80%的损失,车主尚需承担20%的责任。

原则九:切勿贪图价格优惠,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通常会提供一些具有通用性的保险套餐,提供一定的价格优惠,以吸引客户。投保人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用车习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不要盲目选择保险套餐,购买不适合自己的保险。

提醒广大车主,要提前准备车险续保事宜,不要等到保险已经到期才想起续保。爱车“裸奔”,万一有损失还得自己扛。另外,车主们还要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渠道和方式。

投保,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三大原则


随着人们生活环境的变差,居民的身体质量普遍下降,导致经常生病。这时候就显得投保一份医疗保险是多么的重要。那么在投保医疗保险是要注意哪些呢?

投保商业医疗保险遵循三大原则

医保改革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由于这一改革明确了居民为看病所必须支付的个人自付段的费用,使大家开始对商业医疗保险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热情。然而,对于居民而言,投保商业保险还须注意“三适”原则,即要适当、适量和适时。

首先是适当原则

在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时候,投保人应注意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最为适宜的险种。目前市场上包含有医疗保险的品种很多,有些是可以单独购买的主险,有些是必须依附于寿险或者意外险才能投保的附加险;有的险种涵盖了疾病或意外事故引起的住院和手术,同时包括由于意外事故而致伤害所引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的支出。针对这些不同的险种,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务能力和身体健康的状况作选择。

其次是适量原则

保险保障当然越高越好,但是作为一种商品,想要获得多少保障就需要付出相应的价格———保险费,因此投保时应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和付费能力来决定保险金额。保额过低将使保险不能起到保障的作用,而过高的话则会超出自己的付费能力,并有可能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尤其是商业医疗保险,有些属于补偿范畴的保障是根据实际支出来计算的,即使保额很高,但是实际理赔的时候也只能得到有限的赔偿,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没有发生一些重大的变故,就会导致得不偿失。

最后是适时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不可知的、无法确定的风险,对于已经存在的或必然发生的风险则不能提供保障,否则将导致保险运营上的风险,同时对其他投保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所以投保应该越早越好,防患于未然。但是应注意被保险人的年龄是否符合保险险种的规定,很多险种对于投保人的年龄有明确的规定,不在此规定范围内的则不能投保。符合的人则宜尽早投保,使自己尽早地纳入保险的保障范围。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二大原则


购买保险的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保险知识,遵守十大原则让您明白投保


买保险是买倍数

如果我今天买了一份保险,明天或者后天就发生了风险,那么保险公司赔给我的钱是我今天所花的钱的多少倍,这是衡量一张保单保障意义的有力数据。对于四十岁以下的人,这个数字应该不低于20,如果是消费型的寿险,则有可能趋近于200。由此看来,在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大多不具有这样的特征(不包含意外险)。

保险保的是明天的风险

有人说,我现在买一份30万元的保险,如果交20年的话,每年交的保费算下来也有30万元了,可是每年的物价都在涨,30万元到那个时候还能干什么用呢?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风险的定义:不确定什么时候发生的才叫风险。如果我们确定能够交满20年的钱,那么从保障的意义上就不用买保险。问题是你用什么办法来保证你在未来的20年中都会是平安的和健康的呢?因为意外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疾病的发生也不过是一夜之间的事。

保险是理财,不是投资

我们经常看到客户在计算现在买的保险将来可以赚多少钱,甚至有代理人也在帮客户算返还是多少、分红是多少等等。其实保障是有成本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拿钱来买保险比把钱放到任何投资渠道的回报来得都要低。我们只要考虑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在保险公司买了100万元的重疾险,如果刚交了一年的钱就得了大病,保险公司就要赔偿我100万元,这100万元真的是保险公司赔的吗?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而不是慈善机构,它从哪里拿钱来赔?说白了是拿没出事的人交的保费赔给了出事的人,摊到每一个没出事的人头上的钱叫保障成本。所以要想投资赚钱就不要买保险,买保险赚钱的可能只有一个,就是在交费过程中发生风险。换句话说,保险是不可以算的,能算得出来的都不叫保险。

保险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买的

有人觉得目前很年轻,既注意饮食又注重锻炼,出门也是很小心,暂时应该不会有风险,等年龄大些了再买保险也不迟。笔者有一个朋友就是这样的想法,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说前几天觉得胃疼,去医院检查发现是心梗,装了两个支架花了七万多元,后悔没能让保险公司报销。我说,你还有更应该后悔的,就是你这一辈子再也不能买保险了,因为保险只卖给健康的人。

保险不是想买多少就可以买多少

保险从本质上说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所能创造价值的能力。比如一个四十岁的人,年收入五万元,他可以买到一千万元的保额吗?答案是否定的,保险公司会认为这个投保的要约存在道德风险而拒保。

买保险就是写遗嘱

中国人不像西方人一样有年轻的时候写遗嘱的习惯,其实细想一下,也没有什么好忌讳的,一个写好了遗嘱的人面对任何突发事件和生活中的逆境都会是非常坦然的,因为他知道:他对家人的梦想和关爱在经济上已经数字化和落实化了,对每一个他所爱的人在经济上想要给予的报答是一定可以实现的。

保险首先满足的是被保险人的最后费用

有人说,保险是死了以后才给钱,我自己享用不到,所以我不会买。我们设想:一个人如果得了一个很严重的病,需要80万元的治疗费,此时他如果向他的亲弟弟求助会是什么结果呢?他弟弟可能非常愿意帮他,可是他弟弟的太太会同意吗?因为她知道这笔自己赖以养老的钱有可能永远不会归还了。而此时如果这个病人自己有一张100万元的寿险保单,结果又会是怎么样呢?他只要把受益人变更成他的弟弟,他弟弟一定会借他80万元。

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有效补充

很多人在单位都享有非常好的福利,觉得看病都可以报销,没有必要再买商业保险。这里涉及到健康保险的分类:医疗保险保障的是由于看病产生的费用,疾病保险保障的是由于得病而造成的损失。显然我们的社会保险属于前者的范畴。我曾经遇到一位客户,公司提供非常周到的保险,到他六十岁光荣退休的时候,突然得知公司给他们买的是团体保险,被保险人是所有在公司工作的人,不包括退休人员。无奈,他又找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想重新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得到的回答都是:已经超过投保年龄,无法承保。

保险分为保障型和保证型

很多有钱人都觉得自己现有的资产足以应对任何生活中的风险,所以不再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其实这只是从保障的角度来理解。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有一亿元的资产,你如何保证这一亿元一定就是你的呢?当你躺在病床上,对这一亿元的资产失去管控能力的时候,你又如何确保你会拥有生命的尊严呢?这就是西方国家有钱人大多会购买高额寿险的原因:或者凭空创造一亿元,或者免税转移一亿元。一个发育成熟的保险市场,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一定远远大于保障型保险,而在中国,目前保证型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是零。

代理人为客户做售后服务不是义务

很多客户会认为:我通过哪个代理人购买的保单,售后服务就应该找这个代理人。于是就担心代理人离职、转行等等行为会把自己变成“孤儿保单”。这种想法再想得极端一点:一定要找比我年龄小的代理人买保险,至少他有可能比我活得久,可以帮我做好理赔。其实,保险合同只有甲乙双方,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是独立的丙方。从正式保单递送到客户手里的时刻,代理人的义务就已经完成了,任何售后服务都应该由这家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来做。代理人的工作只是售前服务,那为什么很多代理人会向客户承诺终身服务呢?很简单,他们是期望从这个客户身上得到加保以及转介绍,得到新的保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很多代理人经常变换保险公司,却仍然能为以前的客户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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