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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构获政府支持,工作机制须创新

2020-09-29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保险家庭保障规划缺口 保险保障规划包括
载体实化,服务平台硬件基础进一步夯实。街道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和“五统一、六到位”标准,积极协调区人社局投入专项资金为街道劳动保障所统一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信息发布屏、触摸屏、社保卡读卡器、身份证读卡器等服务平台信息化办公设备,保障所公共服务机构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扩大和稳定辖区内就业、促进社会保障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人员优化,服务平台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针对街道劳动保障所服务对象多,人员力量薄弱的状况,积极协调各种资源,充实保障所人员力量。利用区政府事业编制招考时机,招录社会保障专业大学生专职从事劳动保障工作,强化保障所高素质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充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力量,要求办事处辖区内24个村居全部配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协理员,专职从事劳动保障工作,提高基层平台整体水平。目前,保障所现有工作人员8名,全部为本科学历,平均年龄只有30岁,为下一步保障所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队伍基础。

服务亮化,服务形象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功能,街道保障所科学设置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统一配备专职服务人员,统一制作服务岗位座牌,统一制定业务流程,做到业务流程上墙,工作制度入心。街道还要求保障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人社局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定期召开专管员培训会,努力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切实提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为树立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奠定基础。

为给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鼓楼街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载体实化、人员优化、服务亮化,切实发挥劳动保障服务民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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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保障查询保障服务新动态


劳动保障是针对劳动者的弱势而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对于劳动者的保障也在不断提高,今天就来说说深圳市劳动保障查询保障服务的新动态。

深圳市劳动保障查询新动态一 :深圳推出社保业务新自助终端。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局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共同推进全市社保业务自助终端改造。

按计划,两家银行将在全市社保机构业务窗口各安置150台新终端设备。深圳市社保新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具备个人服务网页业务查询及办理、个人社保信息快速查询和打印、单位服务网页业务查询及办理、单位自助打单等功能。届时,系统还将实现部分银行金融业务功能。目前,全市各社保机构业务窗口已摆放50多台新自助服务终端,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

深圳市劳动保障查询新动态二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600元 全国最高。深圳市政府2月21日对外公布,将于3月1日起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从1500元/月调整到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3.3元/小时调整到14.5元/小时。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继续领跑全国。

记者了解,深圳之所以适度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是促进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让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深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资源日益增多的需求。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在春节前发布信息,是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的明确信号,同时也便于企业统筹安排全年预算支出;三是作为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力促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深圳质量建设。

深圳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全市将有150万左右员工受益。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势必造成一定压力。但是未来的趋势,企业的人力成本是不断提高的,所以适度提高薪资,也在企业预算之内。在劳动力供给偏紧的情况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增强深圳对劳动力的吸引力,缓解用工缺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全市所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可到深圳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就近到所在地的区、街道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深圳市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电话12333,违规企业将受重罚。

深圳市劳动保障查询新动态三:福田区试运行全国首个就业工作评价标准见成效。全国首个就业工作评价标准“福田乐业”指标评价体系,已在福田区园岭、南园、莲花三个街道开展试运行工作,为全国其他地区建立就业考核评价工作创造了新经验。

一是着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打造求职者“乐土”。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星火计划”助推“福田乐业”建设,成功引导和激励帮扶2036人自主创业,促进8908户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试运行街道充分就业社区实现率均达100%,其中莲花街道景田社区被评为2012年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二是着力推动“三大板块”建设,促进劳动者“乐活”。将就业优先战略、实现充分就业的客观标准和劳动者的主观感受有机结合,积极完善就业政策与环境、就业机会与质量、就业认同与评价“三大板块”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幸福指数”,让劳动者体面劳动,快乐生活。

三是着力推进“四优五有一满意”建设,实现劳动者“乐业”。通过实施优先战略、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优良素质、创造优越环境“四优”工程,实现劳动者就业有岗位、收入有改善、权益有保障、职业有发展、心理有归属“五有”目标,最终让劳动者满意,试运行的三个街道就业公共服务满意度均达到99%,实现“有业者乐业”。

大连劳动社会保障网查询服务


大连劳动保障网主要内容有:政务公开、业务指南、政策法规、信息查询、网上办公、在线交流等几大栏目。下设主要子栏目有: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介、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局属事业单位、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等项目、领导信箱、投诉举报、劳动就业等指南、政策法规、政策咨询、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查询、医疗保险查询、养老金模拟计算、职业介绍机构等信息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采购、公众信箱等在线交流、劳动保障论坛等。大连劳动保障网网址为:。

大连社保查询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大连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411)12333。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大连市社保局查询。

登录大连市社保中心网站查询。

创建社会保障信息查询密码所需条件是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激活码、社会保障号。社保卡激活后直接设置网站信息查询密码:在网站社会保障卡服务专栏上激活社保卡后,进入信息查询密码设置页面,直接完成密码设置即可。如果用户遗失密码,重置密码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社保卡管理部门柜台办理。

办事流程

用人单位持单位公章及相关资料原件、A4纸复印件各一份,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部门经办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大连市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变更)申报表》。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执业证件正本或副本;2.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个体工商户可免);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可免);5.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社会保障服务,社保查询在网上也是方便快捷。大连劳动社会保障网加大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等栏目内容的范围,增加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网上办公栏目,突出对社会的服务功能。

大连劳动保障网大连劳动保障网是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方便广大市民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办理劳动保障相关事项而建立的公共信息网站,是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的发布源。它具有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在线查询、网上办公、咨询服务等五项功能,是政府机关联系市民、服务市民的一座桥梁。

网站增添了信息查询和网上办公等网络在线服务,参保职工可以通过网站在线查询个人参保信息和个人养老、医疗帐户信息,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在线方式进行企业帐户查询,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并通过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帐户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险费账户划转,从而避免了往返经办机构审核缴费的程式,大大方便了企业和职工。

据了解,“大连劳动保障网”是由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为社会提供大连市劳动保障信息的公众信息网。新网站加大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等栏目内容的范围,增加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网上办公栏目,突出对社会的服务功能。

安阳劳动保障局创新方便群众办事


在全市“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中,安阳劳动保障局对前来进行手续审批和办理的单位和群众,实行项目统一受理全程代理服务,受到人们的好评。

项目统一受理全程代理服务就是前来进行手续办理和审批的单位或个人只要把申请材料交到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后,剩下的各项工作就全由服务窗口来代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后,服务窗口再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办理结果,真正为群众提供项目受理、办理、送达办理结果“一站式”服务。

安阳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新民说:“主要是考虑到我们劳动部门审批一个手续,需要到(局内部)多个部门审批,给群众带来了很多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结合这一次大讨论活动,便与方便群众进行了一站式服务。”安阳劳动保障局前来办理企业职工参保有关手续的贺德金老人,对这项服务非常满意。

贺德金说:“以前跑各个科室太麻烦了,也繁琐得很,几天办不成一个手续,现在这个确实挺方便,只要咱把档案交过去以后,定一个日期,啥时间叫你来拿就妥了,很方便,确实也省心,也省劲。”

为保证这项服务真正起到作用,不致流于形式,安阳劳动保障局对每一个项目的办理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让便于工作民制度真正惠民。安阳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中喜说:“我们全程代理窗口每天受理的手续,通知到各科室,当天移交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开展执法监督是法制机构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化执法监督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方略的贯彻落实。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办及市政府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从制度建设入手,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备案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处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依法行政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定,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领导重视是做好法制工作的前提,我局党委坚持把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利军同志亲自抓,局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法制工作,每年制定印发法制工作要点,确定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保障了我市安阳劳动保障局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二、积极宣传执法监督的作用和意义,融执法监督于法制服务之中,保证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我国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和保障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防止行政执法失职、超越执法职权和滥用执法职权现象的发生,对保障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阳劳动保障局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工作。做好法制工作光靠法制科是不行的,需要领导重视,全局联动,综合治理。为促进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建设,局法制科坚持在每年七月、十二月组织两次法制工作大检查,分别对各县(市)区、局属二级机构和各业务科室法制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处罚公示、执法档案整理保存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

常熟劳动保障网:劳动保障疑难解答


劳动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失业怎样免费再就业培训?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常熟劳动保障网作了如下介绍。

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

一、强化职能,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本市范围内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中心,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执法维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行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向被查单位或个人公开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二、转变作风,接受监督。

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各类劳动法的行为,文明办案,严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劳动保障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面,随时受理各类投诉;对请示事项和群众来访及署名信件,一般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情况,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15个工作日完成的,将给予答复说明。

三、以人为本,倾情服务。

牢固树立为企业、为劳动者服务的观念,承诺对就业困难人员,只要身体健康,对工作不挑不拣,30日内帮助实现就业。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收职工,招聘信息当日上网发布。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做到不拖、不欠、不漏。对老弱病残孤寡老人实行养老金上门发放。企业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当天受理,当天办结。职工医疗保险卡7日内办结(坏卡、遗失卡自第7天起领取)。报名参加技能培训的,开班前7日内通知学员。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考核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一个月内完成发证。

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凡符合立案条件,且调解无效的,决不推诿,收到仲裁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除疑难或时效中止案件外,保证60日内审理结案。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属于受理范围的,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登记立案查处,60日内结案。对集体合同登记审核,自收到材料后15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对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形,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到龄当月办理,材料齐全者办理当日办结,次月保证享受养老金待遇。

疑难解答一: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1)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或参加招聘洽谈会时,应提供招用人员简章,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招用员工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4)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5)招用员工时应查验劳动者的失业登记情况,以及与前一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日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疑难解答二:常熟城乡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须知

1、城乡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经高考进入高校学习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一年内)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按规定机遇适当减免。

3、自2008年冬季开始,本地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2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期间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4、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参照城镇居民再就业培训相关政策办理。

5、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劳动保障的分类


劳动保障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主要功能是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其保障主体是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劳动保障包括保险,福利,国家法律保障,仲裁等分类。

劳动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许多国家称为社会保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后获得的一种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通过国家立法加以保证,带有强制性质。劳动保险的某些长期待遇,例如退休养老基金等,是通过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进行统一筹集、统一支付、统一调剂、统一管理,还具有互助互济的性质。

福利的分类有职业福利和社会保障福利

其中职业福利的内容可分为三类:(l)福利津贴。一般以现金形式提供,是职工工资收入以外的收人。(2)福利设施。包括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休息室等生活福利设施,以及文化室、俱乐部、职工图书馆、健身房、泳池、运动场、歌舞厅等文化、康乐设施和场所。(3)福利服务。福利服务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与上述各项设施相关的各项服务,也包括诸如接送上下班,接送女职工子弟上学,提供健康检查等特别服务。

国家法律保障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劳动仲裁机构分为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与机构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与机构适用位于城、近郊区的中央和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在习惯上,我国社会劳动保障通常是指由组织为员工进行劳动保险,分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与劳动保障

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障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

社会保障与劳动保障

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常见上海劳动保障相关问题


什么是劳动保障?

上海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2013年常见上海劳动保障问题2013年度上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沪人社就发(2013)17号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失业人员年龄3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885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08元/月。失业人员年龄3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4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52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4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52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失业人员年龄4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9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92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失业人员不论年龄,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9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92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

上海市工伤认定范围

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可视同工伤?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者进单位一直没签合同,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有上限?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上述规定执行。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不受延长工作时间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单位在多少天内必须报工伤?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解读劳动保障的范围以及保险保障


关于社会劳动保障的问题你知道多少呢?不了解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就不能正确的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那么劳动保障是指什么呢?哪些事情得到劳动保障保护呢?小编为大家介绍几种劳动保障知识。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二、企业如何补办社会保险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所需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内提取。”

同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也有相关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状况,自行决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

三、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前提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五、什么是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六、失业保险有哪些待遇

一是失业保险金。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

二是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一般采取门诊费定额补助和住院费按比例补助的办法,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度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门诊补助一般为每月10—20元,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住院补助多为按比例报销的方式,一般在实际费用的50%—70%之间,但一些地方对报销总额有上限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补助60%,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满5年不满10年的,补助65%,累计金额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满10年不满15年的,补助70%,累计金额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20年以上的,补助80%,累计金额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80%。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按前款规定给予补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仍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有的省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数额一般为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4倍。

三是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丧葬费补助一般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标准发放。抚恤金根据被供养人的多少确定发放数额,基数一般为失业人员死亡前本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如黑龙江省规定: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3人及其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犓氖橇烊∈б当O掌诩浣邮苤耙到樯芎椭耙蹬嘌档牟怪?。这两项补助的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通常的做法有两种:一是确定具体补助数额。如在领取期内,可以报销500元的培训费、100元的职业介绍费,超过部分由失业人员个人负担。二是规定次数,不限金额。如可以享受2—3次免费职业介绍、1次职业培训。采用哪种方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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