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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产品种类有哪些?

2020-09-24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平安保险规划有哪些 保险规划的方法有哪些

随着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不管提高,购买年金保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选择,在享受生活的同时给自己一份安稳的保障,可以说做到有备而无患啊,那么在年金产品中,具体的年金产品种类有哪些呢?

那年金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呢?

1、定期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后,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领取年金,直至合同规定期满时止的年金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期内死亡,则自被保险人死亡时终止给付年金。子女教育金保险就属于定期年金保险。bX010.com

2、变额年金保险

这是一种保险公司把收取的保险费计入特别账户,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并且将投资红利分配给参加年金的投保者,保险购买者承担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承担死亡率和费用率的变动风险。对投保人来说,购买这种保险产品,一方面可以获得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得到高保额的返还金。因此购买变额年金类似于参加共同基金类型的投资,如今保险公司还向参加者提供多种投资的选择权。

3、联合年金保险

这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给付年金条件的保险。它主要有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保险以及联合生存年金保险两种类型。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二人或二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它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以上特点,这一保险产品比起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需要缴付更多保险费。联合生存年金保险则是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

4、个人养老保险

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养老年金保险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总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变额年金保险,是专门为了对付通货膨胀,为投保者提供一种能得到稳定的货币购买力而设计的保险产品形式。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选择一份合适的年金产品帮助我们有效的规划好自己未来的人生,所以在选择年金产品的时候,仔细甄别挑选还是非常关键的哦。

相关知识

旅游保险产品种类全面解析


旅游保险是指针对旅行途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除疾病、外科手术、自杀、战事变乱、职业性运动竞赛与故意行为外)所导致的一切意外死伤事故所做的保障,一般皆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其特点是保障旅游安全,责任全面,保障高。

旅游保险主要产品有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求援保险和旅游救助保险,其中前三种为基本保险。下面我们来详细说一下每个险种的介绍。

1、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景区旅游,体验那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之前,最好先选择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游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做出买与不买的选择。但参加如下旅游时,你最好投个保险:探险游,如到大峡谷、洞穴猎奇探险,到沙漠、草原旅游等;生态游,如到野生动物园观看动物,到野生植物园内野炊、露营等;惊险游,如进行水流湍急的漂流、悬崖峭壁的攀援等。

2、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该保险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游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游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三为游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而获赔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3、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出门旅游,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条保险带。强制性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游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保险,其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两万元。保险期限为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游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保险金。

机票、车票以及景点的门票大都含有保险,这些票证也就具有保险凭证的意义。一旦发生意外,它们是要求保险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应该妥善保存。

4、旅游求援保险,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游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

5、旅游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SOS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

这些险种的投保方式有很多种,第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也叫线下购买或者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第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也叫线上购买。

购买寿险的原因以及寿险产品种类介绍


人的一生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可怕的是人们不知道坏事何时会发生,损失会有多大,也不知道它会持续多久,但它却无时无刻不存在,犹如悬在人类头上的一把利剑。生、老、病、死、残是大自然的规律,我们从中享受着喜悦也忍受着折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能转变,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个人日益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有合适的商业保险做后盾,我们就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无后顾之忧地尽情展现自己的才华,以保险来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同样是分散风险、增加收入的有效手段。

保险代表着人类的生存智慧,在危险和风暴即将来临时,帮助我们尽可能地做好“防备工作”,抵制着因不可抗拒的风险导致个人生活质量下降,减少人们因遭受不幸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以其独特的风格和美丽促进经济的繁荣稳定。保险是一个人生活质量的度量衡。个人生活质量的衡量标准不在于是否因某种良机从此享受荣华富贵,过挥金如土的生活,而在于是否在较高的物质享受下安全、稳定、和睦、无忧的精神富裕。在这种需求下保险应运而生,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文明从此缔结。丘吉尔说: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把保险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前苏联赫鲁晓夫则说:我对资本主义向来没有好感,但保险制度却是资本主义唯一可取的地方。人寿保险虽不能从本质上去改变一个社会,但却可使社会因有了人寿保险而变得简单而美好

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到老年退休,没有了正常收入,但仍需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老年生活费用,就得在年老时继续劳碌下去,凭劳力赚一分用一分。然而,人一生之中最难赚的钱就是风烛残年苦命钱。如果这样度过余生的话,真可谓悲惨至极。更何况到老年,即使愿付出劳动,也往往力不从心或无人接受。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养老费用提前打算,在年轻时购买人寿保险,为年老时的生活提供保障。

意想不到的病残会侵吞劳动力,减少或剥夺收入,然而并不减少支出。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病残时提供经济保障。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使许多原来是绝症的疾病可以得到治愈。比如,尿毒症可以通过透析得以维持,通过更换肾脏彻底治愈;血癌可以通过注入新的骨髓得到治愈。但这些疾病的治疗,需要昂贵的医疗费用,病人只要有足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保全生命。但很多病人和家属即使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也无法凑齐足够的钱,最后不得不放弃治疗。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费而不得不放弃生命,是一个人的真正悲剧。人寿保险,可以帮助我们避免这样的悲剧。

寿险的种类:

一、传统寿险(定期寿险):也是最早出现的人寿保险,它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约定期限为保险期限。

定期寿险特点: 保费低廉,免体检延长保险期限或变换。

定期寿险适合人群: 如家庭经济主要来源或正在偿还贷款的人。

二、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为“生死合险”,不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还是生存都给付保险金。

两全寿险特点 :与定期寿险相比,两全保险还为被保险人期满生存提供保障,使其领取满期保险金。因此,保费较定期寿险高。这种类型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三、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否则就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特点:终身寿险以终身为保险期限,在提供保障的同时兼具储蓄功能。终身寿险的显着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且保单所有者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保金,也可以当保户急需用钱时,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

终身寿险适合人群:拥有稳定收入的人群,可以考虑购买终身寿险,这样能为未来的生活和养老进行合理规划。

四、万能寿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它除给予保户生命保障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的投资帐户内资金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独立运作的投保人投资帐户资金的业绩联系起来。

万能寿险的基本结构:一份每年可续保的定期寿险加上一个独立的个人投资账户。

万能寿险主要特点:

第一,死亡保额可以改变;兼有投资保障双重功能。

第二,保费缴费灵活;保单持有人在缴纳一定量的首期保费后,一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缴纳保费。

第三,保险金额可以改变;保单持有人可以在具备可保性前提下提高保额,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降低保额。

第四,保证收益。万能寿险的单独账户一般都提供保证利率,降低客户面临的投资风险。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及保障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人身保险也变得至为重要。人们对于保险要求逐渐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在不断发展变化。

什么是人身保险?

通俗地说,人身保险是用一种科学的制度来转移人生必然要面对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人的一生是充满风险的一生,生老病死的循环我们无法逃避。人身保险就是为了可能发生的特定风险事故,由多数人预先积累可能需要的资金,在事故发生时,能依照合同约定领取,以保障自己或家人经济生活安定。现阶段,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四种最基本的险种。

第一类是以“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

这种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很大。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率的影响,万一没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储蓄产品所没有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这类保险的险种名称上一般有“人寿”、“年金”之类的词。

第二类是以“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给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实际花费的治疗费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这类保险的名称必有“健康”、“医疗”的字眼。

第三类是以“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这些险种一般没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买的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给付,可见这种险种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这种保险无论如何包装变化,险种名称中必有“意外险”三个字。

第四类是以“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

什么是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保单持有人可以获得红利分配。分红保险除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外,保险公司每年还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即客户可以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第二,红利分配方式包括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分配是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比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增额红利分配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

第三,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什么是万能型保险?

万能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交费灵活,收费透明。通常来说,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后,可不定期不定额地交纳保费。同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二,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账户资金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灵活支取。按照合同约定,投保人通常可以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

第三,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此类产品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

什么是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投连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与投资挂钩的保险,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寿保险时,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设有保证收益帐户、发展帐户和基金帐户等多个帐户。每个帐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由于投资帐户不承诺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在收取资产管理费后,将所有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由客户承担。充分利用专家理财的优势,客户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因此投资连结保险适合于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保人。

4.人身保险产品可以提供哪些保障?

一是养老费用。人一生奋斗不止是不可能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六十岁以后他就要退休,需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这个时期退休金比较少,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可作为一种有益的补充,使老年人的生活更有品质、更加幸福。当我们为子女尽了几十年责任后,这份责任是为自己留存的,那是一份老年时生活的尊严,而非单纯养老金。

二是医疗费用。几乎对所有的人而言,疾病一词就跟呼吸一样。有呼吸就会有疾病,有生命就会生病。疾病给人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为疾病而投保只是每年用一点点的费用来换取当我们身患疾病时的大笔医疗费用。如果遭遇意外而导致伤残,不仅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还需要承担伤残带来的收入损失。三是教育费用。子女的成长是无可阻挡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读完大学,这笔费用是要延续长达十几年的,倘若我们有万一,子女的教 育就会中断。而人身保险可以帮您解决这一难题。四是身故费用。任何人都不可避免支付这笔费用,若不在生前自己预备好,有可能使已经承受失去亲人痛苦的家庭雪上加霜。诸多的人生费用,我们不能尽述。人身保险使这种费用支付变得简单、稳妥。投保人身保险不可能让您发家致富,但它是人生费用最可靠的支付手段和方法。

寿险的种类有哪些?


​​关于寿险,我们在购置的过程中总有些疑问,寿险的种类、金额、如何配置,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寿险是留给家人的财富

与人身相关的各种保险里,寿险是一个比较神奇的险种,它诞生的时间很早,但大多数老百姓不愿意谈论它,觉得不吉利,忌讳。

举个简单的例子,绝大多数民族的文化,都没有鼓励妻子问丈夫:亲爱的,如果你不在人世了,我和孩子该怎么办?看来这个艰难的问题只能由专业的寿险规划师来问了。

对于寿险,还有一种思想是:我本人买它,要花钱,很心疼,不如为我的孩子买。

其实赔付责任的启动前提是,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也就是其生理寿命和经济寿命的终止。在保险责任发生时,寿险就是把钱留给我们爱的人、我们在意的人。那么应该如何配置寿险呢?

寿险的金融属性

寿险也是金融产品,所以它具备金融属性:一个是金额,一个是期限。

寿险配置的金额

要根据被保险人对家庭经济责任的大小,责任越大,配置金额应该越高。

所谓经济责任:一是被保险人是否家里的经济主力,经济主力赚得最多,应该购买更多的寿险;二是指家庭现有的生活水准对于未来的规划,例如孩子的教育,越是水平高,越是依赖家庭主力的经济贡献,也就应该配备更高额度的寿险。

寿险配置的期限

需要根据家庭经济责任的期限来定。算算我们的年龄,房贷还需要还多少年,我们什么时候需要退休养老等等。

寿险的多种形态

有了期限这个产品要素,寿险分为很多种形态。

按保障期限来分

寿险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保障期限是终身,从保单生效日起到生命结束;

定期寿险:保险公司只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内提供保障,比如10年、20年,或者被保险人55岁、60岁、65岁等等。

按缴纳保费的性质分

寿险可以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

通常定期寿险都是消费型的,保障期限内没有出险,保费就相当于消费掉了。而终身寿险往往都会设计成返还型的保险,前期的保费支出最终都会换成赔付额或其他形式的货币。

按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变化的角度分

寿险可分为增额寿险和减额寿险。

减额寿险一般设计成消费型定期寿险,寿险赔付的金额逐年减少,正好与我们逐年还清房贷、逐年支出孩子的教育经费相匹配。这样的减额定期寿险,与额度在保障期限内始终不变的寿险相比,更加便宜,更加适合成长型的家庭。

而增额寿险一般设计成返还型或是分红型的长期保险,可以是保障终身的,也可以是一个固定期限的,保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逐年上涨,也可以是分享保险公司的运营利润,以分红保额的形式回馈给投保人。分红的终身寿险,更加适合有资产规划或遗产规划的家庭。

还有一些更细分的保险形态,比如两全寿险,这是指在保障期限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保额。如果保险期限渐满,被保险人并没有出险,保险公司则返还累计缴纳的保费或者合同约定的保额。

这样的设计,一方面满足了期限内经济保障需要,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合同期限结束后的现金需要,往往受到单身人士或者丁克家庭的喜爱。

总之,寿险的配置,要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选择期限,选择适合的保额,选择适合的保费支付方式,也要考虑期限到期后的现金流偏好。

因此应该选择一个专业的寿险规划师,认真沟通需求,做出合理安排,最好还要能根据家庭情况的变化,定期调整这个安排。

什么是团体年金险 包括哪些种类


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各经济组织普遍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由于社会养老保险仅提供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较高水平的养老保障需要通过保险商业途径解决,团体年金保险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许多寿险公司都设计出各种形式的团体年金保险,以适应各种经济组织建立年金保障的需要。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而团体年金保险则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年金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合同由团体与保险人签订,被保险人只领取保险凭证,保险费由团体和被保险人共同缴纳或主要由团体缴纳。

团体年金保险主要是对员工退休后存活期限的不确定性和退休期间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生活不稳定性的一种保障。保险公司的业务是接受并承担风险,团体年金保险是对退休金计划所产生的一些风险予以承保。这些风险包括:可能会有比生命表预期生存人数更多的员工生存到退休;退休的员工可能比平均余命活得更长久;投资回报率可能低于预期;投资组合中的部分投资可能无法收回;退休金计划的处理费用可能高于预期等等。

在我国当前的保险市场上,常见的团体年金保险险种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团体延期年金保险。这是一种最古老的团体年金形式,由团体组织一次或每年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保费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投保的每一个团体分别建立一个账户,当团体中的成员生存至约定时间,保险公司一次或每年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在此年金中,保险人对团体的人数有所要求,以降低管理费用。团体的规模越大,管理费用比例也越低。保险人一般对团体年金所积存的资金进行长期资金应用,投资风险由保险人承担。

2.预存管理年金保险。投保的团体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在该团体的账户下形成一笔基金(即预存管理基金),这笔基金由保险公司对其加以投资运用并保证其收益不低于某一约定的利息。当该团体的某个员工退休时,从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其趸缴保险费,为该员工投保个人即期终身年金保险。

3.团体分红年金保险。与传统团体年金保险不同的是,团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与保险人约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费后记入缴费账户,保险人对其进行投资,当账户的投资出现盈利时,保单所有人享有红利的处分权。红利可以退还给投保人,也可转入缴费账户,在被保险人领取年金时,其个人账户中既有单位缴费也有个人缴费积累的资金,按照被保险人所选择的年金领取形式和所对应的年金转换标准,决定其每年按年领取或者按月领取的金额。目前团体分红年金保险以其灵活性和有账户保证收益的优势,受到团体客户的广泛欢迎。

4.团体投资年金保险。投保团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与保险人约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扣除营业费用后记人投资账户,保险人对其进行投资,保险人对投资收益率不作任何保证,把所有投资风险都转嫁给保险单所有人。在投资年金保险中,保险人除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收取营业费外,还按被保险人的人数每月收取保单管理费和投资账户管理费。与团体分红保险相比,账户的透明性更高,但风险相对也大。

意外险种类有哪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排在保险购买优选原则的首位,也是大家购买保险时首要考虑的险种,意外险保费低、保障高,给自己投保意外险成为很多百姓的共识。

意外险种类

按保障功能划分

综合意外保险

我们平时提到的意外险,大部分就是指综合意外保险,大多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意外伤害生活津贴等几个部分。投保首先看清保障范围: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首先要看清所保障的范围,比如,有的消费者购买的意外险只有身故或者残疾才能得到赔付,如果只是一般的磕碰或轻伤到医院就诊,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并不负责赔付。

旅游意外保险

除了常见的国内旅意险外,现在专门针对海外旅行的意外险产品也非常多。旅行意外险的投保期限可以从1天到1个月乃至1年不等,保障期限越长费用越高,所以投保时要考虑旅行时间,略长于旅行时间即可,以防行程拖延造成超出保障期限。不过,有不少旅意险设置了延期功能,一旦行程变动可以申请延期。

交通工具意外保险

顾名思义,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比航意险的保障范围更大,除了保障乘坐飞机时的意外风险外,公交车、轮船等等都在保障范围内。交通意外保险有1年期,但更多是7天到15天有效的短期保障产品。

航空意外保险

坐过飞机的人大多接触过航意险,每次花费20元为乘坐飞机的旅程购买一份保障。其实,除了可以单次购买的航意险外,现在更多的“空中飞人”可以选择购买航空意外年度保险。也就是一次投保,可以保障一年内乘坐飞机造成的意外伤害。

按保险对象划分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①大多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属于强制性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②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③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④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所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适合于团体投保。在我国,主要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险种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2年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92年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长期还本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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