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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汽车交强险投保细则

2020-09-22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投保险财产规划 汽车保险小知识

交强险是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一款险种,相信多数车主都是了解的,该保险旨在最大程度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汽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投保交强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可以这样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汽车交强险赔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汽车交强险的投保指南

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

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核对保单: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随身携带保险卡: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提前续保: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挂车无需投保交强险:3月1日起,国务院修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新规规定挂车无需再投保机动车交强险。记者走访调查中得知,对于城区一些物流企业来说,新规实施后运输成本将会降低,这对物流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根据国务院修改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3月1日起,挂车不用再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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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强险实施细则


小林家住重庆,最近,小林刚买了一辆新车,于是,小林打算给爱车上一份保险,听说交强险是必须要上的,于是小林想问,不买交强险可以吗?重庆交强险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全国正式实施,重庆也不例外。

交强险条例的目的是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保障受害人利益。而它的费率随车型的不同而不同,对于同一车型,例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每年应缴纳的基础保费就是950元,6座及以上是1100元。需提醒注意的是,交强险按车辆上年交通违章及赔付情况浮动收费,交通事故越多、车险理赔次数越多,再次续保时交强险的费用就会越高。

另外,重庆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一共有四十六条,车主在解读交强险条例时可以有重点地去解读。重庆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中,比较多车主关心的是第二条交强险适用范围;第八条交强险费率浮动;第十二条交强险保险费的支付;第二十一条交强险赔偿范围和赔偿原则;第二十二条交强险除外责任等等,详细解读,可以帮助车主合理投保及运用交强险。

小贴士:2010年3月份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酒后驾驶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驾驶一次上浮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酒驾与交强险浮动的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据了解全国已有不少地区开始实施这一制度。

实施交强险目的就是要用保险这种社会管理手段,调节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保险费率杠杆促进人们安全驾驶,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也在逐步借鉴一些科学有效的做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让广大车主更加了解交强险实施细则,有重点地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保险费率相挂钩。

深圳交强险实施细则介绍


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私人汽车,买车之后,上保险当然必不可少,众多车险之中,最重要的当属交强险。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交纳的保险,具有强制性,而且交强险的费用相对固定,但交强险的交纳并不是千篇一律的,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从各个方面对交强险的交纳做了规定和说明,了解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对车友们正确的理解交强险的内容及其应用有着指导性的意义。

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明确了交强险的定义: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第462号令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为五章,即总则、投保、赔偿、罚则、附则五大部分,共计四十六条。

新的条例颁布以来,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如在强制性上,比以前更严格,即包含了车辆管理者、投保人,也包含着保险公司的义务的强制性。

在理赔上,交强险更趋于完备,交强险除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等少数几项情况外,其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如在费率浮动的问题上,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特别是在违章行为上做了详细的说明,新的交强险条例明确了哪些违章行为应计入费率浮动的范畴,对违章行为的明确更加细化,并且区分出哪些违章行为属于严重违章行为,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严重事故,同时,也规定了因不同违章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对应的费率浮动幅度的变化,以及费率浮动的计算方法等。

交强险条例实施办法包含了很多内容,从交强险费率计算上可以看出,其所交纳的费用与违章的次数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这对交通安全也起到一定的作用,这里所需要提醒广大朋友们的是,作为每一个车友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营造好的交通环境,安全行车人人有责。

汽车交强险理赔程序


作为强制保险,交强险是车辆的必买的。在汽车交强险的相关问题中,如何理赔成为广大车主最为关心的问题。那么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和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汽车交强险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汽车交强险赔偿原则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

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汽车交强险价格是多少


对于普通私家车而言,2012年交强险价格为950元,而由于交强险实行浮动费率制,如果车主想在今年续保时能减少保费支出,则要注意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尽量避免交通违法以及酒后驾驶行为。

目前执行的交强险保费基准价格是依据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将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对于家庭自用6座以下汽车,交强险一年的基础保费支出为950元,但这一费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实行浮动费率制度,比如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保费将下浮10%,若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则可下浮30%。也就是说如果车主近一年未发生有责任事故,则2012年交强险价格用将在2011年交强险价格950元的基础上打9折,也就是855元。

现在酒驾已经成为重点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自2009年3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就与酒驾挂钩。根据公安部于保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全国各地交强险上涨幅度上下限分别为:酒后驾驶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为10%——15%之间;醉酒驾车一次,上浮20%——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也就是说,如果2011年发生醉酒驾车,则2012年交强险价格将可能上涨60%。

交强险价格多少?哪里价格最低?

交强险价格与许多因素相关。初次购买交强险与再次购买交强险的价格有可能出现不同。再次购买交强险与是否出险等因素有关。

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责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交强险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期:2006-06-19)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

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9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30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58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

三、营业客车1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58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3,73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88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

1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

1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270

1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4,250

2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

2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

22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

23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

四、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

25非营业货车2-5吨1,630

26非营业货车5-10吨1,750

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

五、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

29营业货车2-5吨3,070

30营业货车5-10吨3,450

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

六、特种车32特种车一6,040

33特种车二2,430

34特种车三1,320

35特种车四5,660

七、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18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

八、拖拉机39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待定

40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待定

41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待定

42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待定

郑州交强险实施细则内容介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自2006年7月1日开始,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全国正式实施,郑州作为我国重要城市,自然也不例外。

因此,郑州车主有必要了解交强险条例,因为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必须要买和缴交的,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交强险的实施和车主利益息息相关。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郑州交强险实施细则理赔部分的内容。

第三章 赔偿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汽车交强险多少钱


交强险在全国的价格是一样的。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考虑到交强险在法律环境、赔偿方式等诸多因素与商业三者险不同,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保险价格。在实践中积累经营数据,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逐步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逐步实行差异化费率。但是第一次购买交强险的价格与后面再次购买交强险的价钱有可能出现不同,交强险具体多少钱还要考虑是否有出险等因素有关。

汽车交强险多少钱?——第一年交强险950元保12.2万

汽车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点击此处看具体费率表)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作为最常见的6座以下私家车,根据相关规定,需缴纳保费为950元,赔偿限额最高为12.2万元。但小车交强险的保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实际出险的情况进行酌情调整,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

如果新车第一次投保,那么交强险价格为950元,是不享受优惠的。当然视车主在一年投保期内的出险记录,保险公司在来年续保时会相应地调整交强险金额,即爱车在来年续保时,交强险价格是可以享受优惠的,但这个优惠是有条件的。

保险费率按出险情况调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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