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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崇信县人大日前开展了全县医疗保险工作专题调研

2020-09-07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县或保险发展规划

7月28日,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县医疗保险工作专题调研,并在县人社局召开全县医疗保险工作调研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刚出席座谈会。

会上,县人社局局长刘志宏代表县人社局和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局汇报了近年来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会其他单位负责人就各单位在医疗保险工作上的具体做法进行了交流,并对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志刚指出,医保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区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健康问题,涉及的人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崇信县医保工作自实施以来运转平稳有效,主要体现在共识形成,机制健全,征收有力,管理到位,服务及时,社会满意。但是也要清楚的看到在医保运行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跨区域结算还要进一步的探索解决;二是还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三是报销比例不够高,结余量大,该享受到的还存在欠缺;四是财政资金的拨付是不是能够及时;五是定点的药店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六是药品目录药品是否配齐;七是覆盖面还不够深入;八是特殊群体是否优先考虑。

刘志刚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全面增强意识。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增强全民医保意识,增强群众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二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做深、抓细这项惠民工程,让惠民政策惠及全民。三要争取调整政策。要根据崇信县当前的现状争取调整政策,更好的服务参保群众。四要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的药品。根据政策要求完善药品种类,满足参保户的需求。五要进一步完善定点药店的进退机制。相关部门要一起认真研究,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完善定点药店相关进退机制。六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要加大对药店和过度医疗等问题的监管力度。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有关方面要根据市场和参保户的需求,认真研究,完善和强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八要把握原则。按照政策要求掌握好度,做到不给报的不报,该给的要按政策统一执行。

在医疗保险补充的同时,可进一步的补充商业保险,特别是意外伤害方面,可以对家庭经济支柱的进行高保额的补充,保障家庭正常的生活水平。医保在制定制度的同时更需要加强执行力,切实更早实现医保惠民目标。

扩展阅读

保险工作,在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方面


1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需要法律法规的制约

由于目前医疗保险政策都是以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医疗保险工作完全靠政府文件进行规范和操作,没有硬性的法律出台,因此形成了政策硬措施软,要求高,手段低等软征缴的矛盾局面,例如单位应参保不参保、无故拖延保费的缴纳、漏报瞒报工资基数等逃避缴费的情况屡堵不绝。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依,没有硬性的制裁管理措施,所以只能靠苦口婆心的劝说、引导,至于结果怎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也无法左右。因此,为了保障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将社会保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让医疗保险工作有法可依,应具体明确工商、税务等部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落实。

2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的管理措施

首先实行“五险合一”征缴制,即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成立综合征缴部门,对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结算、统一征收管理、统一稽核监督。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杜绝个别单位只交养老保险,不交医疗及其他保险的现象。其次,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缴费基数申报制改为核定制,并每年核定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严格依据参保单位的财务决算报表、应付工资账、工资表等进行书面和实地稽核,杜绝漏报、瞒报工资基数,确保基金足额征缴。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庆市人大将启动医疗改革专题调研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底出在哪?重庆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重庆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即将启动的重庆市医改专题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出席会议。

医改是一项复杂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方关注。据悉,将于今年11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重点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针对此次专题调研,沈金强强调,医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不仅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人大监督不是走过场,重点是总结工作、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支持政府深化改革。为此,一定要严格调研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查看与随机走访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等掌握翔实的第一手素材,最终形成精干务实的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

专家也指出:如果没有分级诊疗,我国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可能永远解决不了。通过分级诊疗,让大医院的普通门诊患者转到基层医院,让压床的病人转到康复、护理医院,就可以腾出医生的力量和床位收治疑难危重病人,满足更需要的人。

保险知识汇总,吉水县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家庭(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门诊费用适当补偿,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县户籍的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家庭(个人)缴费、政府适当补助和其他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5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财政补助60元;未成年居民(指参保时未满18周岁者)或者已年满18周岁的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年缴费5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财政补助20元。城镇低保对象、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已失业又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六类参战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参保费用的参保对象,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免费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卫生服务;可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享受有关优惠优待卫生服务以及享受《办法》规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蒙自市深入开展职工医保的审查工作


今年4月以来,蒙自市抽调业务、财务、统计人员,深入用工单位,深入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地稽核工作。

该市通过“实地稽核、严格稽核、加强追缴”3项措施强化此项工作。此次稽核的重点对象是金融、通讯、电力、烟草等行业。目前,已稽核参保单位133户,其中,省级行政事业单位5户,州级事业单位2户,市级事业单位7户,国有、集体、私营企业119户,涉及参保人员11274人,查处少报、漏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71户,涉及参保人员1662人。严格按照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参保单位的劳资统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应付工资账册、职工人数和个人收入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审查,实现“稽查一户、清楚一户、跟踪一户”的目标,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缴费单位少报、漏报和少缴、漏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将稽核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准确反映稽查对象的各项信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用人单位补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72.29万元,其中个人方面的补缴费用是14.46万元,还有一些未补缴的还将继续审查和追究。

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工作将开展


按照安徽省人社厅要求,试点市需要进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联网调试。为保证工作进度,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于5月27日前完成了市社保中心16297条诊疗项目与省人社厅下发的4762条项目的比对工作,同时将中心的药品编码与省人社厅下发的编码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累计更新药品编码5363条。此外,材料费项目也与省厅下发的437条目录进行了对应,对材料的报销目录管理和程序进行规范。市社保中心还及时与铜陵市首批3家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对应,已完成了其上传的累计9556条包括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和材料目录在内的“三个目录”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导入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运行。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7月中旬,试点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调试工作将同时开展,届时,铜陵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结算系统将暂停运行,系统调试结束后重新运行。联网调试工作结束后,如果系统运行正常,从7月20日开始,铜陵市医保参保人员转院至合肥及其它三个试点城市,或长期居住在合肥及试点城市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均可持医保卡实时结算。

目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平台结算的省份,既有设立周转金的,如云南、浙江、湖南等省;也有未设立的,如福建、江苏等。有地方反映财政、审计不允许就医地使用当地医保基金垫支异地人员医疗费用,导致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周期较长,因此意见很大。设立省级周转金,既可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在申请预付资金时设置一定的条件,可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即使没有设立周转金的地区,绝大多数也是希望设立周转金的。

医疗保险,老人补充医疗保险详情


很多人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觉的还不够,就增加了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自身的保障。特别是老年人更加值得我们补充医疗保险。

老人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公司看待夕阳人群的朝阳产业?如何适应老年人这个巨大的消费群体?这是值得探索的新问题。

一是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功能。即商业保险补充医疗社会保险。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多层次的,可分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性质医疗保险(社会性和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即非医疗保险特征的个人自我保障和政府福利性保障与社会救助性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的市场空间很大,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很大的市场。

1.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充保险。据有关部门对全国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表明:有0.39%的患病职工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而根据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有封顶(大部分规定为上年度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4倍),对特殊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问题,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而对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对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由于一部分费用起点高,发生率较低,运作起来也较其它医疗保险容易。

2.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主要采取个人自付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方式,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需自付15%—5%不等的费用;社会保障主要保障的是基本的医疗项目和基本医疗费用,对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费用均有详细规定,而对非基本医疗项目和用药,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覆盖、定病种,定额给付的健康保险产品,兼顾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以及手术保障,该险种涵盖581种,包括一些多发病和常见病。这些险种在给付保险金时,均无须报销单据,一经确诊立即给付,手续简便,很受欢迎。

3.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医疗保险。目前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对象是城镇职工,而学生、职工家属、城镇外来人口和城郊农民则不在保障范围之内,这些群体的医疗保险也可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

二是合理开发老年人医疗险种。要完善现有的老年人保险险种。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对老年人给予更全面的配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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