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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2020-09-05
年金保险规划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发达国家家庭保险规划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的特点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年金: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按规定给付年金年领养老年金=基本保险金额×5%,

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为什么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身故保障: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若合同满期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祝寿金。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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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最近有人咨询国寿鸿寿年金怎么样?小编了解到这是一款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产品,那么,这个产品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呢?

近期,国内首款即交即领的保险产品———中国人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它打破了传统,避免了年金产品返还期长、占用资金长的弊端,确实是推陈出新的产品。

对一个过着幸福晚年生活的老年人而言,除了吃穿和交通等日常费用外,每年的医药费、检查费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晚年幸福生活的关键。

该产品是一种为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还可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投保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约定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交费期间为10年,保险金额为5万元,年交保费为6550元。

李先生共缴保费6550元×10年=65,500元;李先生共获得养老金为2500元×20年+10万元=150,000元。李先生的投入与产出比例(150,000元-65,500)/65,500=129%,李先生可以获得50年的10万元身故保障。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自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5%给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单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额两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投保示例

周先生:30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42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周先生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4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0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40万元,合同终止。

田小姐:16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50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田小姐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6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5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60万元。

基本保障: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满期保险金及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险金,您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怎么样?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专门为退休人员准备的保险,与传统的保险不一样,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在保障的同时,我们还能获得一定的分红。那么到底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好不好呢?

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一、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55岁或60岁两种)起至被保险人80岁,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按保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从交费开始,每年按实际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产品特点:

1、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款80岁满期的两全保险和20年(或25年)定期年金保险的组合。

2、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客户都享有较好的寿险保障。

3、提供年金至80周岁,能满足大多数人的补充养老需求。

4、客户在整个保险期间都享有保险公司分红的权利(包括养老金领取期)

案例设计:

案例一:

30岁男性,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保额10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保费80000元,交20年

保单利益:

养老保障:55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0元,至79岁止

满期返还:80岁返还满期金200万元

身故保障:80岁前身故领取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分红: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客户:某女士,35岁。

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保额36万元(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498240元(趸交费)。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当到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149990.4元(低等回报),249991.2元(中等回报),349984.8(高等回报)。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532000元(低等回报),887000元(中等回报),1242021元(高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72万元的身故保障:从交费开始保障到80周岁都有效(高额的保障)

3、从55岁开始,每月领取1500元养老金,直至80周岁。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72万元,保险合同终止。所以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总共回报:

共交费498240元,获得的收益总共是2057000元:80岁时领取72万+总共领取的养老金45万(25年每年18000元)+累计红利887000(交费开始累计到80岁,中等回报)。

综上,这款保险是非常优秀的养老型分红保险,保障高,回报高,也是理想的投资选择。

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保险产品,首先我们就要先充分的了解一款保险产品的特性,所以在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前,快来和我们一起涨下知识吧!

国寿鸿丰国寿鸿丰两全保险产品简介


社会养老保险金是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据了解,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正在“空账”运行,在职职工现在缴纳的个人账户资金被支付给已退休无积累的“老人”,等于在为历史还债;个人账户空账正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增加,目前已超过8000亿元,养老金缺口更达2.5万亿元。

由于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工作紧张、家庭负担重,都市人的压力越来越重,要是退休了怎么办,怎样才能老而无忧?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就能帮您解决烦恼,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国寿鸿丰两全保险的一些基本知识。

投保范围:趸交(一次性交清),凡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届满时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期交,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方式:趸交;期交(5年和10年)

保单借款:在满足条款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鸿丰分红保险介绍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资金保全,祝您抵御风险;财富增值,让您稳定获利;疾病意外,给您身故保障,同时还可享有分红收益和保单借款功能。

保险期间:5年/10年,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产品特色:保值增值、稳定获利;资产保全、抵御风险;多重收益、坐享鸿利;弹性借款、变现灵活;三倍赔付、高额保障;积少成多、老有所养。

投保案例:蔡先生,30周岁,拿出了30万元投保了10年趸交(一次性交清)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

蔡先生对国寿鸿丰的评价:投资者既要重视投资收益,也要善于分散投资,有效化解经营风险,才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鸿丰保险的多种功能满足了我们的需求,具有较大吸引力,加上中国人寿的品牌和实力备受瞩目,投保鸿丰保险是一种可取的选择。

意外身故。趸交(一次性交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期交: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

疾病身故。一年内:保险金=所交保费(不计息),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期交);一年后: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趸交)(一次性交清)。

满期保险金。趸交(一次性交清):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期交: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保单借款:在满足条款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最高可达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

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稳健理财,您明智的选择。

保险期间:为五年、六年、十年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八十五周岁。

投保案例: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金典版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性交费100000元,六年满期,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满期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36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07800元,合同终止。

累积红利: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获得累积红利收益。

保险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0元,合同终止。

如果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7800元,合同终止。

国寿鸿丰保险查询如何操作?


投保了国寿鸿丰保险,想要查询自己的保单该如何查询呢?

小高买了国寿鸿丰两年,当时缴了5W,之前的分红情况都是他在网上找的,想确认一下。他现在想加保,还可以吗?要怎么操作?

专家分析:分红产品的话,保险公司每一保单年度都会寄一个分红报表过来,有的是直接发邮件到客户到邮箱里。

保险的本质在于保障、和资产的保全、增值并抵御通货膨胀的功能,所以说您的选择是没错的,不过除此之外保险毕竟是要我们几十年来持有的所以保险本身的“保险”性也就成了我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因为每一次金融动荡都会有大大小小的上百家金融公司倒闭破产,所以保险安全了,我们才能有其承诺的保障和利益。

案例分析:这款产品您是在银行买的吧!我们公司每年都会给客户或服务您的业务员派发红利通知书,通过这个方式可以查询到中国人寿每年给您派发的红利;方法二:拨打我们公司95519的24小时服务热线,根据您的保险合同号码或者您的身份证等详细资料来查询您每年的分红情况!

可以致电95519咨询或让你的保险代理人帮您查;在同一份保单上加保是不可以的,如果还想买的话,可以重新填写投保单。

分红是这样分的,公司每年会从净利润中拿出不低于70%的净利润分给客户,也就是说净利润越多,说明公司越能赚钱,自然客户就能分到的红利就会越多了;实力强的公司就能给客户带来持续而稳定的红利;讲到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实力,排名在前三甲的莫过于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人寿和中国太平洋人寿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银行调高存款利息后,推出的首款分红保险产品,也是一款集合保障与投资为一体的银邮新产品,所有银行网点和邮政门市均有销售。投保该产品的客户在得到固定保险利益和预期保险利益之外,还将有三倍的意外保障和一倍的疾病保障。

国寿鸿丰保险推出以来,深受市民的欢迎和青睐,不断形成热销态势,已经成为我市中介代理市场理财类产品的主打险种。该保险具有如下八个显着特点:

一、投保对象广泛:凡出生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投保。

二、交费方式简单:采取一次交清方式,客户可选择五年或十年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三、办理手续简便:客户可直接到银行、邮政柜面购买鸿丰保险。该保险有票据式保单,填写简单,立等可取。

四、双重保险利益:满期时可以领取满期保险金,每年还可获得中国人寿的红利分配,分享中国人寿的投资经营成果。

五、双重生命保障:一年内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一年后疾病身故,取得保单载明的保险金。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按保单载明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突出了保险的核心功能。

六、保单借款功能:客户急需资金时,可凭保单向中国人寿申请保单现金价值的70%以内的借款,或向银行申请保单解约金80%以内的贷款,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

七、免交利息税:保险期间内客户所得收益免交利息税。

八、金融双重服务:银行(邮储)和中国人寿“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使金融服务更加广泛,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综合服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者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年交交费期间:十年保险期间:十六年投保示例:张先生,30周岁,以本人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0000元。张先生最多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贴心关怀的满期保险金:100000元超越以往的领先关爱金:17984元彰显价值的尊贵保障金疾病生病保障:所交保费数(两年内);11240×已交费年数(两年后)意外生命保障:33720×已交费年数

注释: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红利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而决定。

2、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为准。

保险责任

在合同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 保险责任: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两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关爱金:关爱金=基本保险金额×20%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 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国寿鸿丰分红查询方法


国寿鸿丰两全分红保险是一款集保障与投资为一体的银邮产品。自上市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国寿鸿丰分红查询方法有哪些?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银行邮政专卖理财产品--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自2006年面市以来,伴随着中国人寿进入世界500强的卓越品牌以及良好的投资收益,日益受到市民的青睐。尤其是在当前股票、基金市场日益低迷的情况下,有识之士选择了具有安全性、稳定性、保障性、收益性的理财类人寿保险,投资收益显现的国寿鸿丰保险深受市民的热捧,持续掀起投保热潮。

国寿鸿丰两全分红保险是一款集保障与投资为一体的银邮产品。投保国寿鸿丰保险(2005版)的客户不仅享有保底收益和分红收益,还享有最高15倍基本保额的意外保障和最高5倍基本保额的疾病保障。

国寿鸿丰分红险介绍

产品名称: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类别:两全保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范围:30日至60周岁缴费方式:趸交保险期间:5年、10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的年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产品特色:

1、固定保底,稳定回报,高额保障,理财和保障集于一身。

2、保险收益高:本金+保底+分红+保险保障+收益免税。

3、意外保障高(保额3倍),其它理财产品无法替代,体现保障优势。

4、变现能力强,可实现保单借款。

5、保险期限短,返还快,适合短期投资。

6、弹性分红,免利息税,回报不打折。

7、保险期间五年和十年,趸交,减轻交费负担。

8、专家理财,保值增值

9、享受银行、保险的双重服务。

10、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管理理财过程中的人身风险,保证理财规划的进行,使其必要而有效。

中国人寿鸿寿保险年金保险


中国人寿鸿寿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适合人群:

本产品适合于有寿险保障需求和补充养老金需求的客户。

产品功能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身故保障: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若合同满期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祝寿金。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产品特点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

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

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

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中国人寿鸿寿保险投保案例

张先生,30岁时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3,100元,保额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其保险利益如下:

养老年金

自六十周岁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5,000元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的特点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利益演示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让您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

●交费期间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三年、五年和十年。

●产品特色

理财有利:多重收益,分红添彩,抵御风险,保值增值。保障有力:疾病身故,意外身故,高额赔付,有力保障。满期有礼:满期给付,保全资产,稳健理财,投资有礼。

●投保案例

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洪先生时刻将家人的幸福生活放在心上,因此对自己的健康保障及家庭资产的低风险投资十分重视。经过综合比较,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盈两全保险,选择10年保险期间,5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11,120元。

洪先生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高额保障:如果洪先生不幸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获生命保障金10,000,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2,合同终止。

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得生命保障金11,12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3,合同终止。

稳定收益:洪先生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时可获得满期金额55,600元+复利累积的红利收益,合同终止。

利益演示图

国寿鸿盈利益演示图

说明:

1.上述演示基于本公司的假设,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金额是不确定的,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2.累积红利是周年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复利计算,实际累积年利率由本公司每年宣布;

3.上述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需以条款内容为准。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介绍


养老,已经成为现在中国面临的一个不小的问题,所以养老金,也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讨论的热点,面对高额的物价和昂贵的医疗费,如何规划好自己未来的人生旅途,才能享受一个无忧的老年生活呢,以养老年金为基础,我们现在来了解下关于国寿个人养老年金的相关介绍。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产品特色: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领取灵活:可选择50、55、60、6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满足不同养老需求。

终身受益:生存状态下可领取养老年金直至终身,至少保证领取十年。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包括:险种特色、投保范围、保险责任开始、红利事项、借款、保险费、投保示例等内容。凡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投保该保险。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投保案例:

金先生,30岁,投保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每年缴纳保费10,000元,选择十年交费,起保险利益如下:

养老年金

金先生生存至60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可以选择:

一次性领取168,100元,合同终止;或生存状态下每年领取养老金10,400元直至终身,如果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其继承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合同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满十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分红事项

金先生享有分红权益,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日前,产生的红利保留在本公司并累积生息至领取日,在领取日,金先生可选择将全部或部分累积红利作为一次性趸交保费用于增加养老金的领取金额。

了解关于国寿个人养老年金的相关介绍,帮助我们更加快速的掌握养老年金的产品特色,选择合适的养老年金产品。

国寿新鸿泰升级后受追捧


为了满足投保者的需求,中国人寿推出国寿新鸿泰升级版,为投保者带去更好的保障。中国人寿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客户对安全性高、稳定性强的保险理财产品的需求,对热销十年的“鸿泰”产品进行了升级改造,隆重推出了新款银行保险分红产品--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据了解,“新鸿泰”除保留了原有产品诸多优势外,重点改造了四大升级功能。满期收益更高,保险保障更全,理财功能更强,投保范围更宽!在今天这种波动的资本环境和快节奏的生活压力之下,将家庭中的一部分资金用来购买这种稳步积累、抵御通胀又可以附加保障的分红保险,的确是家庭理财的明智之选。

据悉,中国人寿已携手各商业银行,在银行网点代理销售“新鸿泰”产品。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发展

大概在2001年,中国人寿在银行代理渠道推出了“鸿泰”产品,10多年来经久不衰,深受客户青睐。如今,中国人寿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客户对安全性高、稳定性强的保险理财产品的需求,对原有“鸿泰”产品进行了升级改造,推出了新款银行保险分红产品--“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新鸿泰”一经推出,得到了市场的积极响应。究其原因,“新鸿泰”除了保留原来产品的诸多优势外,重点改造了以下升级功能。首先,投保范围升级。我们知道,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银行保险产品的投保年龄最高不超过70岁。在此规定下,有许多渴望通过稳健理财方式储蓄养老钱的“银发一族”被拒之门外,“新鸿泰”充分满足了这一群体的需求,将投保年龄扩宽到75周岁,从出生30天至75周岁的客户均可以购买。

其次,满期收益升级。为了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新鸿泰”产品基本保险金额较原来的“鸿泰”产品大幅提升,保险期满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使客户的固定收益有了较大的提高。此外,该产品还可以通过红利分配,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保险保障升级。升级后的“新鸿泰”另一突出的特点,就是可以附加“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该附加险的投保年龄为0——60岁。客户在购买“新鸿泰”的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份小投入即可获得20种重大疾病的高保障。例如以一位30岁男性为例,他每年只要花365元就能在10年内拥有24万元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障,相当于每天只要存入1元,就能拥有在原社保医疗基础上更多的重大疾病保障补充。

投保案例:投资理财马女士,32岁,企业中层管理者。为了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同时为家庭提供一份安心保障,马女士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十年交费,年交保费10000元,十年满期,马女士可以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满期收益:马女士生存至年满4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06800元,合同终止。

累积红利:保险期间内,马女士还可获得累积红利收益。

保险保障:如果马女士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终止。如果马女士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68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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