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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四类困难人员补贴工伤和生育险,将建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0-09-04
对保险认识和规划 农民保险规划 工伤保险知识

10月25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实施重点群体优质初创项目选育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质初创企业,给予适当补助;设立就业创业引导基金,为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

针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意见》提出,将加大对高校特殊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对各类企业吸纳重庆市离校两年内的高校贫困毕业生、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的去产能职工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岗位补贴;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四类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展到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此外,《意见》还提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超市创建工作,建设标准化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招工、培训、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简化劳动者求职手续,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过于繁琐、重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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