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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

2020-08-27
保险条款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条款 年金保险规划

关于保险中的各项条款,可能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非常陌生的,以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相关的流程来说,可能此个问题也会让很多购买国寿保险的朋友感到陌生,但是当要使用的时候又显得如此的陌生,所以今天小编就以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来和大家分享下相关的流程。

第一条保险合同订立和构成

由本公司签发的特定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受益人,在领取相应保险金时,经本公司同意,可作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投保人为本人向本公司申请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2014版)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险金转换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三条年金开始领取日和年金领取方式

本合同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并在保险单上(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年金首次领取后的分期领取日期分别为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一、定期年金。本年金给付期限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被保险人选择。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约定给付期限届满,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给付期限届满前身故,本公司给付年金至其身故时为止,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普通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证给付十年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保证给付十年增额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保证给付十年。从第二年起以后每年(或每月)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年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如果被保险人未领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十年后仍生存,本公司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五、定期确定年金。本年金给付期限分为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三种,由被保险人选择。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本公司保证给付约定期限的年金,给付完约定期限的年金后,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六、保本终身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年金领取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公司已给付的年金总和小于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本公司已给付的年金总和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了解关于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帮助我们无忧进行保险之间的转换,共筑我们美好的人生。

相关知识

国寿福满一生保险条款是什么?


国寿福满一生保险深受保险市场欢迎,赢得了投保人的一致认可,究竟这个保险有什么优势呢?国寿福满一生保险条款是什么呢?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国寿“拳头”产品“美满一生”的升级版,延续了“即交即领,一年一返”等产品特色的同时也着重考虑客户家庭理财规划中资产保值增值、养老、保障等突出需求;该产品集“投资、理财、养老”于一身,符合通胀时代的理财需求,兼具保障功能,是稳健理财工具的首选。

“福满一生”具有不少新亮点。首先是即交即领高额返还,让消费者即刻享受人生,同时通过高额福寿金和满期保险金设计,满足客户安享晚年的切身需要。二是人性设计领取,“福满一生”的各项生存给付按人生不同阶段领取,更显人性化的设计,在销售中更利于保险对一生财富规划讲解。三是十倍保障回归保险,特别是在客户最需要保障的年龄段,即18周岁到60周岁间(“福满一生”提供了55周岁和60周岁的年龄选择),加大身故保障力度,以此弥补分红险保障不足的特点。该产品注重保险保障的基本元素,年轻的时候保障高,年纪大的时候领得多。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方式:年交。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案例介绍: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领 高额返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97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18590.8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

二、福寿年龄 自由选择

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张先生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

三、多重领取 惊喜连连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四、全面保障 倍加呵护

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的特点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我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年金: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按规定给付年金年领养老年金=基本保险金额×5%,

身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为什么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身故保障: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若合同满期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祝寿金。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如意传家相关问题汇总(保单红利、转换年金等)


两全保险不仅具有储蓄性,最重要的还是有保障作用,特别适合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和分红,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消费者。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国寿如意传家的相关问题汇总吧! 国寿如意传家有保单红利吗?

有,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保险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保险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国寿如意传家可以转换年金吗

可以,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若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年金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年金当时保险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转换的身故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不得低于保险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国寿如意传家保险金申请

一、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申请祝寿金和满期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国寿如意传家对于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合同成立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5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15日后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可以说,国寿如意传家这款保险非常适合大多数的用户选择和购买,选择一份保险就是一份保障,而且最主要的是,这款保险不存在严苛的要求,可以说大多数的用户选择购买这款保险都是比较简单的。国寿如意传家提供祝寿金、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国寿贴心呵护医疗险投保规则和保险条款介绍


国寿贴心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什么?怎么保?每年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答案都在下文国寿贴心呵护医疗险投保规则和保险条款的介绍里。

国寿贴心呵护医疗险投保规则

1、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健康人士,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未成年人需由父母做投保人为其投保)

2、该产品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最高可续保至被保人70周岁。

3、关于续保,条款没有太多描述,只说申请续保时,需由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才可续保,具体理赔过能不能再续保以及停售了能不能续保,这些条款没说,投保时可以问。

4、因为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有90等待期,等待期后的住院医疗费才会按约定比例报销;意外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5、只有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不含特需、国际医疗部、外宾病房、干部病房、VIP 病房)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发生的医疗费,才能报销。

6、每次住院最多可以报销90天的住院医疗费,保险期间内累计报销的医疗费用以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7、保险金额有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档可以选,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定。

8、以有社保身份投保且有用社保就诊的,0免赔额扣除社保报销部分,剩余的医疗费按100%报销;以有社保身份投保没用社保就诊的,0免赔额,按60%报销;以无社保身份投保的,有150元免赔额,超过150元的医疗费用按70%报销。

国寿贴心呵护医疗险保险条款介绍

被保人在保险公司制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引起的住院,对被保人当次住院90天内的全部医疗费用,按约定好的比例给予报销。最高可以报销5000元或1万元(投保时选择),报销比例如上述第8条规定。

总结:国寿贴心呵护医疗险是国寿产品史上第一款没有免赔额的住院费用补偿医疗险,每年专享最高10000元的住院费用补偿,无起付线门槛,理赔容易,有无社保都适用,大病小病都能报销,患者可安心入院接受治疗。

养老年金保险条款须知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养老成为时下重要问题。目前,养老保险深受大家欢迎。养老保险,通过有计划性储备,使自己和家人享受晚年生活帮助我们真正实现养老无忧。

养老保险,也叫年金保险,分定期年金和终身年金。定期缴费,定期领取现金,通过合同的“强制”力避免了养老金储蓄计划的中断,也防止了养老金。

一般而言,60岁退休,假设活到85岁,这25年间的生活成本就是养老所需的基本费用。如退休后每年的生活成本是3万元,那么就需要75万元来解决养老问题(如考虑通货膨胀因素,还要再多些)。在确定购买多少养老险时,可考虑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互补性。一般而言,高收入者可主要依靠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投资收益作为补充;中低收入家庭,可主要依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在购买养老保险时,要考虑4个因素:投保年龄、家庭收支、家族寿命、通货膨胀。通常,养老规划制定得早,负担相对较轻。如果家族有长寿史,可考虑领取时间比较长的终身养老险,如果家族无长寿史,无法生存至该养老险精算所依据的寿命,可能会“亏本”,就选择定期养老险。如果考虑抵御通货膨胀因素,则应选择有增值功能的养老险。总之,各类养老保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购买时可考虑相互组合,取长补短。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年金的给付方式非常重要,市民在选购时,就应格外留意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期间”、“保证领取年限”等直接决定年金给付的因素。

养老年金有什么条款呢?

条款一: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条款二:领取年金方式为按年领取,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十年为固定年金期间。

在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十年固定年金后,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在领取年金日,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其受益人支付年金,十年固定年金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终止。

解读: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格外留意两个时限:保险期间及保证领取年限。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险在领取时间限制上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保险期间为终身,但没有最低领取年限保证,被保险人活得越长这一险种越划算。另一种保险期间可能是定期的,比如只能保到80岁或100岁,但设定了一个保证领取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如所列条款表明该产品保证领取期限为1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

条款三:被保险人生存至领取年金日,被保险人凭身份证件、领取年金证件和户籍证明向本公司领取年金。

解读:有的养老年金表现并非到了领取年金的年龄,保险公司就自动给付,而是需要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凭保险单、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领取年金证件,才能开始领取年金。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介绍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加速,年金保险越来越受关注,年金保险产品的创新步伐也在加快。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作为市场一大热销保险,有什么优势呢?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

所属险种:商业养老保险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年龄: 16-60周岁 保险限期: 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 趸交、10年交、20年交。中国人寿产品特色:养老年金,精彩依旧 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 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 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 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缴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二种,分期。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年金开始领取日: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二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领取年龄。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最近有人咨询国寿鸿寿年金怎么样?小编了解到这是一款针对老年人的保险产品,那么,这个产品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呢?

近期,国内首款即交即领的保险产品———中国人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市场的青睐,它打破了传统,避免了年金产品返还期长、占用资金长的弊端,确实是推陈出新的产品。

对一个过着幸福晚年生活的老年人而言,除了吃穿和交通等日常费用外,每年的医药费、检查费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所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是晚年幸福生活的关键。

该产品是一种为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还可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特色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投保示例

李先生,30岁,投保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约定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交费期间为10年,保险金额为5万元,年交保费为6550元。

李先生共缴保费6550元×10年=65,500元;李先生共获得养老金为2500元×20年+10万元=150,000元。李先生的投入与产出比例(150,000元-65,500)/65,500=129%,李先生可以获得50年的10万元身故保障。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自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5%给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单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额两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

投保示例

周先生:30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42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周先生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4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0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40万元,合同终止。

田小姐:16岁,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5000元,交费期间:20年,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

田小姐可获得的保障有:1、保险期间享受年度红利分配,其红利可按复利累计生息;2、拥有60万元的身故保障;3、从60岁开始至79周岁止,每年领取15000元养老年金;4、80周岁后,获满期保险金60万元。

基本保障: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满期保险金及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险金,您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怎么样?


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专门为退休人员准备的保险,与传统的保险不一样,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在保障的同时,我们还能获得一定的分红。那么到底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好不好呢?

投保年龄:16周岁-60周岁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年交、20年交

保险责任:

一、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55岁或60岁两种)起至被保险人80岁,按保险金额的5%给付年金。

二、被保险人身故,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按保额的二倍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从交费开始,每年按实际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产品特点:

1、国寿鸿寿年金保险是一款80岁满期的两全保险和20年(或25年)定期年金保险的组合。

2、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客户都享有较好的寿险保障。

3、提供年金至80周岁,能满足大多数人的补充养老需求。

4、客户在整个保险期间都享有保险公司分红的权利(包括养老金领取期)

案例设计:

案例一:

30岁男性,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保额10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保费80000元,交20年

保单利益:

养老保障:55岁开始每年领取50000元,至79岁止

满期返还:80岁返还满期金200万元

身故保障:80岁前身故领取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分红: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客户:某女士,35岁。

投保鸿寿年金(分红)保险,保额36万元(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交费498240元(趸交费)。

可以获得的保障有:

1、从交费开始每年都有红利,当到55岁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候,累计的红利已经达到149990.4元(低等回报),249991.2元(中等回报),349984.8(高等回报)。而且红利可以从交费开始一直领取到80岁,到80岁的时候累计红利有532000元(低等回报),887000元(中等回报),1242021元(高等回报)。可见红利的收入相当可观。

2、有72万元的身故保障:从交费开始保障到80周岁都有效(高额的保障)

3、从55岁开始,每月领取1500元养老金,直至80周岁。

4、活到80岁时,领取现金72万元,保险合同终止。所以80岁是有丰厚的回报。

总共回报:

共交费498240元,获得的收益总共是2057000元:80岁时领取72万+总共领取的养老金45万(25年每年18000元)+累计红利887000(交费开始累计到80岁,中等回报)。

综上,这款保险是非常优秀的养老型分红保险,保障高,回报高,也是理想的投资选择。

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保险产品,首先我们就要先充分的了解一款保险产品的特性,所以在购买任何保险产品之前,快来和我们一起涨下知识吧!

车祸罹难,80万保险金遭国寿拒赔,法院却不答应


通过真实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和一些简单的保险法律常识,避免买错保险。

今天的核心知识点有两个:1、保险利益2、如实告知

一、案例

2018年4月,安徽某建材公司为其员工在中国人寿处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为8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朱某是其中的一名员工。

2018年12月20日晚,朱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其他车辆相撞,朱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 于是,朱某的家属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这80万元保险金。 不料,经国寿一番调查后,发出了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有两条: 1)合同无效家属称朱某是该建材公司的员工,但是社保部门证实没有单位为朱某缴纳社保,该建材公司也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因此朱某和该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也就没有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即便合同有效,朱某也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公司的职业代码明细,朱某驾驶重型车,应为重型路运砂石车司机,风险级别6级。

而参保时的身份却为风险级别2级的水泥石膏技术人员,两种职业的保费差了3倍以上。

因此,朱某在参保时故意隐瞒职业,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拒赔很合理。 家属不服气,怒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1)该公司人数众多,员工流动频繁,要求该公司逐一询问员工的意见,不仅会导致投保效率低下,也不利于员工的安全保障,因此要从一般的社会认知角度考量;

2)该意外险由公司出资投保,朱某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另外,《保险法》之所以规定保险利益,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受益人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而该意外险并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金将作为遗产赔偿给朱某的法定继承人。

该意外险的投保不存在任何道德风险,任何一个理性的被保人都会同意。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朱某反对这份保险,则认定朱某同意投保并认可保险金额。

因此该公司对朱某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有效。

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保险人是否承保及其如何确定保险费,取决于保险人对承保危险的正确估计和判断,而投保人对相关事项的如实告知,是保险人正确确定保险危险并采取控制措施的重要基础。

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也就是说,投保人如实告知的前提是,保险公司询问,如果没有询问,则不必告知。

另依据《保险法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责举证。

根据国寿提供的保单来看,健康告知询问内容为:1、投保单位是否已在我公司投保;2、过去三年是否向保险公司索赔过;3、过去三年是否发生过死亡或伤残情况;4、参加投保的被保险人是否患有以下疾病;5、是否有长期病假、长期接受治疗或者住院治疗人员参加本次投保;6、是否有残疾人员参加本次投保。

其中并无关于被保人的职业工种情况的询问,因此仅凭职业代码表拒赔并不合理。

另外,作为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时应当知道该建材公司经营范围中包括道路运输,却没有对相关的投保资料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过错在保险公司。

因此,判决国寿公司向朱某家属赔偿80万元保险金。

--以上来源于判决书(2019)皖0304民初3251号

小结:

1、关于保险利益保险是个严肃的商品,不是想给谁买就能买。

尤其是这种包含身故责任的产品(如含身故的重疾险、寿险、意外险),必须征得被保人的同意,否则保单作废。

2、关于如实告知如实告知是建立在保险公司的询问基础上的。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介绍


随着中国老年化的不断加大,养老成为我们很多家庭所面临的问题,面对高额的物价和昂贵的医药费,普通的养老保险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现在老年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养老年金保险成为很多老年人的心宠,以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为例,我们来卡看看到底是哪个方面让我们老年朋友关注起来了呢?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特色:现金价值高。这是一款养老产品,在前期没有返还年金的概念,所以本产品的现金价值比较高,一般客户缴费期满即可返本;分红收益高。现金价值高,水涨船高,红利收益可观;本产品的领取方式多样,16种方式灵活领取,越领越多,越老越值钱,并且年金开始领取后,无论什么情况都至少保证领取20年,固定收益丰厚,翻倍还本,高枕无忧。一份投入多重养老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两倍收益保证领取客户从60岁年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0260元直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0年共计领取205200元,是所交保费的2.05倍;若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累积生息财源滚滚若客户不选择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那么可获得养老年金累积生息和红利累积生息。专家理财坐享红利中国人寿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让您省时、省力获得稳定回报福禄满堂“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红利事项: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了解了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相关介绍,我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险,为我们的养老生活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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