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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积金政策解读

2020-08-27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现在就业,除了各种保险之外,更多的人会关注单位有没有住房公积金。而目前盐城会给职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并不多,除了事业单位、公务员、国有企业等,基本上很少有私企会给员工这样的福利。那么,住房公积金这么重要,盐城公积金政策对于买房到底有什么好处。

人们都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缴公积金的单位,但是究竟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盐城公积金政策或许很多人都不了解,甚至很多已经交了公积金的人也不清楚。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危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与职工的买房息息相关。到底用在何处,一般意义上来讲,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相对于普通贷款利率较低),也可以自行提取公积金(有一定条件限制),但是针对不同城市政策也不尽相同。

在盐城,一般贷款最高期限为20年,可个人办理,也可夫妻办理,最长贷款期限都为20年,区别在于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共同办理最高额度可达40万元,在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上,首套房跟二套房并无区别,在盐城各县市政策也是一样。

通过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盐城公积金政策好处在于贷款利率低于普通贷款,也就是所偿还的利息相对较少,目前盐城对1年还款期以上住房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方法,对1年期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这是针对首套房而言,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但是目前盐城房地产市场并不是所有楼盘都可以办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如果想要办公积金贷款,盐城公积金政策需要提前咨询好看中的项目,以防看到最后办不了,白忙活了一场。

盐城公积金政策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以最高20万的贷款总额来讲,还20年,如果走商业贷款流程,最终还款总额约36万,而如果走公积金贷款流程,最终还款总额约为30万,6万的差额无形中给购房者减轻了负担。

万物都有两面性,公积金贷款省钱多,还款方式灵活,但是办理手续繁琐,审批时间也相对较长。对于想要买房,并且有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即使这过程再繁琐,他们也不会放弃这个公积金贷款的机会,所以熟悉贷款流程很重要。

目前,在盐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群已不算稀少,盐城公积金政策一般而言,大概分一下几部分。首先是当地政策的咨询,了解当地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并填写申请表;管理中心审批后会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申请人领取到通知书后需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申请人持签订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产公司盖章;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扩展阅读

公积金,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等有关政策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4、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5、所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房。

二、【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借款年限。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7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不高于总价款的4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5、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计算的贷款限额。

三、【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借款人,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后1-5年。

四、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

1、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已竣工交付的现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应当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借款人夫妇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结婚证或户口簿(两件中有一件能证明夫妻关系即可)。

2、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管部门鉴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②建造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房价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预算款规定比例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②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契税发票。(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用所购房抵押的,另需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4、借款人家庭成员单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

5、担保资料:

①以现房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房产所有权人(抵押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婚姻关系证明;②以有价证券质押的,需提供有价证券及冻结手续、有价证券所有人身份证;③以公积金质押的,需提供出质人同意的质押书、出质人身份证;④以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公司的担保书;⑤以所购房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需提供与中心签定合作协议的房产开发商出具的阶段性保证担保书;⑥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用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安居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2①、3②、4、5②③④⑤⑥、6项收原件;1、2②③、3①、5①项看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六、公积金贷款利率: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规定,对1年还款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方法,即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对1年期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

2、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和自住住房被政府征收后,购买中低价位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或自房屋征收公告颁布之日起至征收补偿协议签定后6个月内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按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七、公积金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

2、签订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其中以4①方式作抵押的,抵押房屋所有权人都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待《房屋他项权证》办好后到银行划款;以4②方式作质押的,有价证券所有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以4③方式作质押的,出质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书;以4⑤作阶段性担保的,按揭房屋所有权人都必须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到场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按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办好后到银行划款。借款人应在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之日起30天内与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3、划转款项。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贷款合同、放款通知及相关抵押、质押、保证手续(4①方式为《房屋他项权证》和抵押合同、4②方式为有价证券质押合同、4③方式为公积金质押书、4④方式为担保公司担保书、4⑤方式为房产开发商担保书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到受委托银行划款至约定帐户。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办理贷款划转手续。

4、按期还款。选择委托承办银行扣款或柜面还款的,借款人应在每月20日前将月应还款额打入还款账户或到银行柜面还款。选择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保证在每月15日前个人公积金缴存帐户有足够余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借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息后,到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并办理抵(质)押注销手续。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近年来,随着国家房贷政策的调整和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旧《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与现行的房贷政策明显脱节,也与潍坊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求脱节,亟需进行修订完善。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工作,更好地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市政府根据相关法规修订完善了《管理办法》,并配套出台了《实施细则》。

新出台的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既注重贯彻体现国家、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精神,又立足我市实际,着重突出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和普惠性,充分秉持为民、便民的宗旨,可操作性强。

一、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中贷款条件的调整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旧《管理办法》中规定,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须连续2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才能作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后在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多次调整,目前执行连续缴存6个月);新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单位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的目的主要是考虑增加资金存量,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二、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中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改变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规定的最高额度范围内,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旧《管理办法》中以夫妻双方按目前缴存水平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前累计缴存总额的2倍计算;借款人是单身的,按上述计算总额的3倍计算。新政策以借款人夫妻双方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借款人为单身的,按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这部分公积金在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前不能提取,只能用于提前全部还款时冲减剩余贷款本息。因此,提醒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要在账户中留有足够余额,以免因余额不足影响贷款额度。

调整的目的也主要是考虑增加资金积累。经统计分析,目前每40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够满足1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据统计,2013年末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已达到84.30%,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75%贷款存贷比上限,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收支压力较大。通过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调整,可以有效缓解资金供需矛盾,保证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资金需求,既可满足职工不断增长的贷款需求,还更能体现出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有利于让更多职工能获得低息公积金贷款。

三、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借款人需要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有所缩小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对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提供的担保方式进行了一定调整。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新政策规定借款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该房屋为现房、二手房或者虽然所购第二套住房为期房,但能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房屋进行抵押的,可选择抵押担保方式,不必再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借款人节省了担保费用开支,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

潍坊住房公积金政策还明确了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担保公司必须是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的担保公司和担保费率。目前,全市通过公开招标后的担保费比原来执行的担保费平均降幅达57.7%,借款人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大幅度减轻。

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员工长期缴存的购房储备金,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利于市民办理相应业务,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解读一下重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具体如下。

重庆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个人住房消费,促进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住房,有效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债权实现,规范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是指经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住房贷款偿还义务时,由担保公司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代个人偿还住房贷款债务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者贷款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时,通过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置业担保的,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第五条个人住房置业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贷款人的贷款活动以及担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个人住房置业担保的,应当将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产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或以担保公司认可的保证、质押等方式,依法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但经贷款人、担保公司、借款人协商一致,借款人将所购住房抵押给贷款人,担保公司同时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担保公司在处置抵押房屋时协助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向当地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申请廉租住房;对无房居住的家庭提供短期周转房,周转的时间和费用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第八条担保公司与贷款人协商,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人可增加借款人的贷款比例、增加贷款年限或适用优惠利率。

第二章担保的设立

第九条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个人住房置业担保,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三)收入来源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已订立合法有效的住房购销合同;

(五)已足额交纳购房首付款;

(六)符合贷款人和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置业担保,应当严格评估借款人的资信。对于资信不良的借款人,担保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个人住房置业担保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期间;

(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反担保合同及抵押给贷款人的房屋抵押合同按规定需经登记的,合同当事人应自行或委托担保公司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因办理登记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同意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应当根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向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担保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

第三章保证责任及反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以依保证合同约定要求担保公司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证合同的约定向债务人追偿。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或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缴纳的税费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担保公司代借款人清偿的贷款利息和罚息;

(三)担保公司代借款人清偿的贷款本金;

(四)借款人迟延偿付代偿款的违约金。按上述规定实施清偿后,剩余价款应交还借款人。

第十八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并依照本办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部分,担保公司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十九条以其他方式进行反担保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和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

第二十条在保证期间,借款人用于抵押的自购住房由于下列原因全部损毁,借款人确无清偿能力的,担保公司可以免除对其剩余债务的追偿,但借款人故意行为以及已得到赔偿或者补偿的除外:

(一)火灾、爆炸;

(二)暴风、暴雨、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面塌陷、龙卷风;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二十一条在保证期间,担保公司根据实际能力可以对下列情况提供全部或部分意外免责保障。

(一)借款人被追认为烈士,其共同借款人或继承人无还款能力的;

(二)借款人因见义勇为而牺牲,其共同借款人或继承人无还款能力的;

(三)借款人因见义勇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还款能力的。

担保公司应将具体条件和内容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依照借款合同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借款合同终止后,保证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即行终止。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期间届满,保证合同终止。

第三章风险防范

第二十三条担保公司的资金运用,应当遵循稳健、安全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担保公司只能从事住房置业担保和房地产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除外),不得从事金融等其他业务,也不得提供其他担保。

担保公司应当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担保经营状况的内部监督。

第二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从其资产中按照借款人借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留担保保证金,并存入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担保公司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从保证金账户中予以扣收。

保证金的提留比例,由贷款人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

第二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担保风险准备制度。按当年担保费收入的4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收入的10%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30%时不再提取。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由担保公司专户存储,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六条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余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超过时应当追加实有资本。

第二十七条担保公司清算时,房屋抵押权可转移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与借款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但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重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重庆住房公积金专题。

常州公积金新政策新解读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制度安排,在常州市实施19年以来,共发放18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107057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而此次常州公积金新政策也是以“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出发点,意在支持职工根据家庭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合理选择住房保障,也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支持作用。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下常州公积金新政策。

针对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来的及时雨,此次常州公积金新政策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保障。首先,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鼓励职工通过租赁住房实现住房保障。凡租住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本市自住住房;其次,支持职工通过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实现住房保障。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可突破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20倍的限制。经济适用房贷款期限计算最长可放宽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是重点支持。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均可获得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倾斜支持,通过租赁住房或贷款购房实现住房保障;

三是加强调控。严格贯彻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限制投资和投机性贷款购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至60%,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从这些明显的特点可以发现,此次出台的《意见》整合并调整了常州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到“有保有控”,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对住房保障人群和保障性住房品种的全覆盖;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支持,使得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资金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支持作用。

小编提醒,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此次政策调整影响,市民如有疑问可拨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968891或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了解具体情况。或者关注网常州公积金专题

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从1992年成立之初的缴存职工几千人,到如今的近200万人;从最初年度归集量1.2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28亿元;从贷款户数最初的几十户增长到今年的近5万户,南京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飞速发展、普惠民生中走过了21年。金九银十,很多购房者准备出手,但尴尬的是,随着各地新政的出台,许多公积金贷款人面临着无钱可贷的难题。下面小编给大家解读一下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南京新修订住房公积金政策施行使用范围扩大

9月27日,南京市政府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了重新修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金林俊表示,修订之后的细则将比之前更为完善,并涉及到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3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招揽人才,新政中还提到,领取“居住证”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另外,本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购建房贷款、提取还贷、保障房项目贷款等5个配套实施细则。

据了解,南京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体系,其中包括多项新政策、新业务,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多地房贷趋严申请住房公积金门槛提高

“无论从哪个地方的新政来看,无不显示出,公积金已发出从紧信号。”9月17日,公务员参事刘恒对媒体表示,住房公积金从紧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个是资金总量不够,再一个就是资金用途受到严格审查,目前两个因素都存在。

2012年,国管公积金贷款最短5个工作日、最长不过一个月时间便可到位,而市管公积金贷款一般两个星期方可完成申请。

一位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表示:“国管公积金余额告急确实已涉及多地,月初至今,各地陆续采取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方式均是为了解燃眉之急。”

而“公转商”贷款方式,只有国管公积金的发放达到了整体金额85%的预警条件时方可使用,也就是说,部分地区国管公积金的剩余额度已接近空仓。

“国家已开始严肃纪律,严格控制企业尤其是国家机关超标缴纳和提取公积金的问题,相比往年的超标缴纳,公积金的供给明显减少,总体感觉资金面整体紧张;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公积金出口的审核和力度,资金使用用途将受到严格监管。”刘恒表示,面对公积金偏紧的情况,很多地区提高了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门槛,同时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南京多家银行均出现房贷额度紧张的现象,有的银行额度甚至已经排到明年,并且取消优惠至基准利率。

9月中旬至今,南京、深圳、济南、成都等市纷纷发布公积金新政,如不允许用公积金购置二套房产、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从30年减少至20年等,大部分新政均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政策的亮点何在?让我们拭目以待。如果你对南京住房公积金其他资讯感兴趣,欢迎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盐城公积金怎么取?


盐城公积金怎么取?盐城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盐城公积金怎么取?本文将为大家介绍。

盐城公积金怎么取?据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管理中心了解到,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因封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并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原件。

一、购房支取:购买商品住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三、大修自住住房支取:提供规划管理部门(乡镇由村镇房屋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大修批准文件与大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修房时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签发时间为准。

四、退休支取:提供退休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终止劳动关系支取: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支取: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残疾人证》。2、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支取: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

六、出境定居支取:提供定居国出具的有关证明。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取。

盐城公积金怎么取?提取额度:

1、购房支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大修自住住房支取的,支取金额只能提取至所开具票据日期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票据开具日期在购房合同、协议规定房屋交付日期之后的以房屋交付日期为准),且累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加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3、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年应还本息和或保留相应的还款金额在账户内,多余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按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且所提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

4、无自有住房的职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房租支取的,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缴的房租。

5、重大疾病支取的,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医药费费用总额中个人负担部分。

盐城公积金怎么取?以上就是详细介绍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龙卡(个人帐户因封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原件。

住房公积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解读


住房公积金帮助很多普通老百姓提前圆了住房梦,怎么用好住房公积金呢?昨日13时30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做客长春民生直播间,为大家详细解读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5年期以上公积金年利率4.5%

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易贵平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优惠利率,以五年期以上为例,公积金年利率为4.5%,商业银行贷款的年利率是6.55%。

易贵平说,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了11年,累计发放贷款243亿万,为12万员工圆了住房梦,涉及到12万个家庭。

200m2等大户型不予支持

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贷款,提取公积金最首要的条件是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得达到规定的条件。这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处处长王晓军透露的消息。

“按照规定,职工在申请的时候,首先,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应该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第二,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往前推,需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初次建户缴存的时间也应该在一年以上;三是,申请人要有购房行为,购买房屋须为自住房;四是申请人须具备贷款的偿还能力,有稳定收入;五是,申请人须缴纳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六是需要提供贷款担保。”王晓军说,公积金主要用于中低收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200平方米的大户型,比如别墅等不予支持贷款。

二手房贷款须具备房产证

对于二手房贷款的问题,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主任李双富表示,二手房贷款和一手房贷款略有不同。申请二手房贷款,借款人所购房屋必须具备房屋授权证,期房是不可以贷款的。同时,所购住房的房龄不能超过29年。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满12个月以上,而且是连续足额的。另外,借款人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具有还贷的能力。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翻修大建房屋外,还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提醒租房者,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说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支付房租,需要在租房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

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注意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第二步: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

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安排提取。

注意: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向所在单位咨询清楚。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如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需在有实际租房行为发生的前提下进行。因为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政策,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

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不对个人受理提取业务,也就是提取者提取时须通过所在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开具发票后将以上证明材料提交给公司相关人员办理。

盐城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房租总支出额和账户余额,所以提取人在开具发票时,除考虑提取额不能超过租金收入外,还要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适当的金额开具,以节省房屋税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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