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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将迎来新发展

2020-08-07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其实,在此制度改革之前,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次的改革,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无差别,其意义非同寻常。

有人将此举视为中央政府送出的一份民心“大礼包”。谓为“礼包”,意味着改革的背后一定有财政的支持。在基本养老方面破除城乡二元的局面,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bx010.com

当然,这一改革的含义,绝不只是拿钱这么简单。这样的改革,自上而下,有顶层设计意味,从中央的角度进行全盘考虑,是对全国所有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进行“兜底”设计。

“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古人对理想社会的憧憬,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起码追求。此前相继建立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谋求的正是在基本养老方面对全体人民全覆盖。这两个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共同构成了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不过,在基本养老方面,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运行,既存在着事实上的一些不公平,也造成了成本方面的浪费。城乡二元结构反映在各个领域,自然也体现在养老保险方面。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将城乡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这就涉及一些技术问题,比如实现信息的整合,也涉及财政问题--如前文所说,政府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支持民生工程。

中央政府此次下决心进行并轨,而非停留于口头上,表明对这一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改革效应抱有期许。在中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并轨,将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全体人民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无疑将是值得铭记的一页。

当然也得承认,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改革上,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的并轨相对容易,阻力较校更艰巨的改革任务,则体现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且这项改革任务同样很迫切。缘由简单,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缺陷无法在既有体制框架内得到修补,越来越难以维持。

当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确实是多轨运行。当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城乡二元局面之后,民众对另一重意义上的并轨应会有更多的期待。在这个重要的社保制度议题上原本并没有多少异议,整个社会都相信养老保险制度最终要并轨。问题只在于,阻力太大,历史因素太多,改革难以前行。

这一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核心,是在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要与其他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破局结合在一起,最终实现相融。目前的一个共识,是通过增量改革,加快不同群体之间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以解决现行养老保险体制的碎片化问题。

实现社会公平是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社会都追求的目标。城乡之间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实现公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也要去除不合理的制度差距。

正因此,养老保险并轨的含义,不只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相融与并轨,是一场关乎数千万人利益的改革,对此,社会公众怀有深切期许。

延伸阅读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驻马店召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会议


4月21日讯:4月20日,驻马店市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昕在讲话中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定推进这项改革的信心。要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要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要坚持整体推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全市政策统一规范;要坚持分步实施,掌握好时间节点,把握好改革节奏,扎实实施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进行清理规范,待人员身份明确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统筹推进,完善政府养老保险事权与财权的责任划分,加强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张昕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同志靠上抓,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密切协作配合,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改革资金,编制部门要抓紧推进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广大农村制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通过试点不断的进行推行。在我国,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长期以来 一直没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因此还需要尽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养老保险金的收取、基金投资、保险金的计发等环节。中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迟迟没有建立,除了政治、经济、社会条件制约和理论准备不足,缺乏明确可行的方案外,关键是农村面临着制约养老基金投资、保险金计发的“瓶颈”——养老供给短缺。现行的模式都是以农民自收自支为主,但是农民收入普遍偏低,难以满足保费必须定期交纳的基本要求。传统经济学认为,社会保障是国家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方式,政府激励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是重要的,国家应该成为农民养老供给的主体。目前,只要对现行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微调,政府就既能负担起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重任,又能增加农民收入、启动农村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农保基金筹集渠道狭窄,制度规定的筹资模式难以完全落实。该制度下农保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国家的政策扶持是“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予以税前列支”,集体补助也主要是来自于乡镇企业的资金。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拥有较多乡镇企业的地区的农民比只有很少甚至没有乡镇企业的地区的农民要富裕,在这种情况下,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同时也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而富裕地区的农民自身有能力缴纳保费的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显然,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未来农村养老面临困难的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有着较强的养老需求却不能享受到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2、基金增值方式单一。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农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实际上,限于人才和资金因素,县级农保经办机构的选择只有一个,那就是存银行,运营层次低,加之银行利率下调等导致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保基金升值空间有限,收益对基金运营支撑能力较弱。同时把农保资金存入银行,需要面对两大潜在的风险:一是银行本身存在的风险。二是银行资金运作衍生的问题。

3、提取管理费服务费不合理,使得有限的养老基金更为捉襟见肘。根据1992年民政部制度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事业管理机构可从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提取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按当年收取保险费总额的3%提取”。当前的农保基金来源主要靠农民个人缴纳,集体、国家投入很少,增值空间有限,从中还要负担经办机构经费,势必造成基金的资金紧张,将来给付面临压力。

4、养老保险金给付水平过低,功能发挥水平有限。按照规定,农民缴纳保险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月缴纳2元、4元、6元……20元等十个档次缴费,也可一次性趸缴,由于缴费水平编低,难以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从芜湖市2006年末,县、区领取养老金资料反映:领取养老金人数505人,月领取金额最低为0.7元,人均月领取养老金金额为33.26元,参保人员到期领取的养老金也就相当于本人当年存款和利息。而目前芜湖市各县、区农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元—156元,在目前的生活水平下,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发挥的作用较低,保障水平有限,起不到养老保险功能。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社会政策和政府实施的农民养老计划,既不是商业保险,也不是农民负担,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要加大财政投入,让广大的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国家给与政策扶持”筹资模式,取消从养老保险缴费中计提管理费。国家应该给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的财政投入,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国家投入一部分纳入到社会统筹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国家投入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国家投入要偏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同时鼓励建立由集体补助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式的商业养老保险。

此外,还需要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意识,让农民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的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迁安市社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迁安市社保局扎实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了今年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

今年,迁安市社会保险有两大改革任务,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起机关事业职工与城镇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迁安市社保局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入库、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联系,与编制、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8月份,全市正式启用新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实现了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网上经办,为各参保单位提供了更精准、便捷的服务,确保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二是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迁安市政府成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推进计划,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积极调整预算安排,切实保障改革的资金需求,迁安市财政在历年足额累计上解基金13.58亿元的基础上,已将累计基金结余13.5亿元全部上划,保证了新老制度平稳衔接。

在这两项制度是时候,迁安市将有更多职工被养老保险覆盖,受到养老保险保障,对当地人民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当地民生民情也有着重要作用。

制度改革,佳木斯积极筹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4月7日讯:佳木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

一是确保改革前养老金及时发放。进一步加强原试点参保体系的基金缴费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逐户走访缴费困难单位,在停止收缴职工个人缴费的情况下,做到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及时领取养老金。

二是建立三级联络网络。派专人赴省,分别与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省社保局、省人社厅信息中心进行对结,及时掌握省制度改革和经办系统相关工作动态;督促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开展制度改革专项调研工作。

三是学习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组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深刻领会省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政策解读;召开制度改革政策研讨会,组织经办人员学习,为制度并轨的实施打好工作基础。

四是做好数据清理和基金预算工作。选派骨干人员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对历年参保缴费数据进行清理,全面掌握养老保险底数,并根据我省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基金测算和预算工作。

养老保险制度,新加坡与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近年来,新加坡和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带动养老和经济双重发展的巨大成功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不少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掀起一股养老保险模式探索的热潮。我国的养老保险改革正处在十字路口,同样也需要借鉴其成功经验,因而本文拟将这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作一番比较,希望能由此得到一些启示。

一、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支柱是中央公积金制度(简称CPF),它利用一种独具特色的“储蓄基金制”即准保险方式构成新加坡的养老保险模式。

1.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这一制度最初只是一个强制性的长期储蓄养老计划,它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其目的是保障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纯粹的帐户积累方式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的弊端日益显露,新加坡又在原有储蓄帐户制的基础上,推行了一系列的公积金计划,增加了基金的投资机会,使其发展成为一个较完整的养老保障体系。

2.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养老保障计划、医疗保健计划、购房产业计划和投资教育计划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而养老保障计划则是其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它由一系列围绕保障会员及家属生活这一中心的若干子计划组成,其中:(1)最低存款计划是一种基本保障,它作为公积金制度初期建立的储蓄计划的补充,旨在加强保障会员的养老金存款,以应付退休后的持久生活。(2)公积金补充计划。它限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其目的是协助养老金不足的会员填补退休帐户上的存款。(3)家庭保障计划是为会员及其家属在会员终生残废或死亡时能继续保有住屋或提供赔偿而设立的一项养老保障措施。购房产业计划也含有养老保障的成份,它包括公共住屋计划和住宅产业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使公积金会员能用公积金存款购买建屋发展局的房屋或私人产业作为住宅,保障会员“老有所居”和以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出售产业补充养老金。此外,新加坡政府还进行着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其对象是贫困的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金数额很小,约为社会平均收入的12%。

3、养老保险制度的运作与管理。新加坡雇员和雇主缴纳公积金的付款率依雇员的年龄而定。年龄在55岁以下的雇员,公积金的缴纳率为雇员工资的40%,其中雇员承担其工资的18%,雇主缴纳剩下的22%。对55岁至59岁的雇员,其缴纳率为25%,60至64岁的为巧%,65岁以上的均为10%。只要雇员年龄大于55岁,公积金的缴纳率都由雇主和雇员平均分摊。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变化,公积金的征缴率也相应调整。每个公积金会员在中央公积金局都有三个帐户,其中特别帐户是专门用来存取养老金和紧急财务支出的,它约占雇员薪金的403.5%。该帐户的存款只有在雇员年满55岁退休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时才能一次性提取,提取.养老金数额为雇员和雇主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及利息总和,从而养老保障的金额与个人的收入水平直接相联。从1987年起,新加坡政府开始要求职工在55岁时必须在其帐户上保持一笔最低限额的存款,1991年所规定的这个最低储蓄额为3270。新元,·用来购买职工的最低终生年金。新加坡养老保障体系的全权管理机构是中央节约基金会,它由劳工部管辖,内设董事会。其主要任务是照管会员的养老基金和保存档案材料,并负责支付养老金及将积累起来的存款按政府的指示投资。该基金会的管理高度电脑化而且发展宇一个有效的执法系统,能及时追查有关基金款项,政府也对会员的养老金存款免税并保证存款的支付。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地控制和引导了居民消费,增加了私人储蓄,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养老金储蓄在公积金存款中比例重大,而CPF储蓄从60年代占GNP的1.5%到70年代增加为5%,1982年又达到顶峰,占GNP的n%。4私人储蓄的增长带动了国民储蓄的增加,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潜力,使新加坡一跃成为世界上最节俭的国家。而且,养老金的存款大部分用于投资政府债券和公共事业,既帮助新加坡发展了国民经济,又形成了资金的良性循环。此外,在养老保障计划下建立的个人帐户排除了政府负担,节省了大量财政支出,养老金存款的投资又使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资金,不仅有利于国家的财政盈余和宏观调控,更使新加坡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避免了高通货膨胀率。在养老保障方面,这一制度也有利于避免老龄化问题的困扰,出于该计划的强制储蓄性,远期消费养老金解决了未来老年生活的收入均等问题,而专人专帐的储蓄形式使年轻的不必担心负担年老的,因而也无需过虑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有利于形成一个稳定的社会。

二、智利的私营养老保险体系

早在1924年,智利就建立了拉美国家第一个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其最大特点是由政府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并通过征收社会保险税来建立专门帐户。70年代以来,智利人口老龄化的明显趋势和持续的高通货膨胀率使旧制度难以维系,智利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了1980年的重大改革:在养老保险领域建立起全新的以个人退休帐户为基础,以私营经营管理为特征的运行模式,创造了单一资金来源和私人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改变了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蓝领工人和百领工人养老保险制度的性质。首先,1980年改革通过立法取消了雇主供款,同时将原来的普通基金转换为个人基金,资金来源的单一化和个人退休帐户的建立,使得智利的养老保险成为强制性个人保险制度。其次,智利社会保障法的规定彻底改革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基于国家只应起辅助作用的原则,并考虑到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和改善社会保障基金的需要,新立法认为社会保障的管理应由私人部门来进行,即由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13个私人退休金基金。公司必须定期向基金成员通报经营情况和帐目,为保证偿付能力,养老基金也依法同经营公司分离。

从各方责权来看,在新制度下,政府在弥补旧制度下的赤字后仅对新制度的最低养老金保障线以下部分负补贴责任。企业的供款也从1981年至1986年逐步取消,个人成为唯一的供款主体,供款率由从前工资的19.94%下降到10%,养老金则取决于个人储蓄帐户的积累加上从旧制度中转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实践证明,智利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为智利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一由于有13个私人基金参与竞争,基金的管理和经营相当成功。虽然制度设计之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预期为5%,但根据摩根集团的估计,在1981年到1991年的10年中,该制度基金的实际41收益率为年平均15%,是国家管理制度下投资收益率的5倍。第二,与巨额储蓄和储蓄率提高相应的是,智利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地方资本市场。巨额的基金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国内资本的需求,同时,基金绝大多数用于投资私人部门,刺激了经济的增长。第三,智利国内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增强。持续的高储蓄和稳定的国内金融市场使智利成为拉美唯一的不仅拥有增值的通货而且经济也是增长最快的国家,国内资本市场的雄厚力量也吸引了美国和其他欧洲投资者。此外,这一制度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竟争能力,加上其他开放政策的配合,智利的经济正在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其出口已由70年代初的GDP的20%增至90年代初的35%。

三、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新加坡的公积金养老保障计划和智利的1980年改革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两种养老保险模式是适应不同的国家和国情而产生的,因而除了一些基本做法相同之外,也有各自不同的创新与突破。其相同之处在于:

首先,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一种强制性个人退休储蓄计划,均以个人资本帐户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职工就业期间交纳的养老基金额和基金投资收入。

其次,两国的养老保险模式都基本上不具备重新再分配的功能。由于个人帐户的原因,智利和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排除了被保险人之间的横向资金流动及年轻人与老年人之间的养老金代际转移间题,每个受保障的公民只享受自己帐户上积累起来的养老金;另一方面,政府的负担很小甚至没有,仅仅起到组织者或守夜人的作用,这种转移支付手段也阻碍了养老基金的纵向再分配。

再次,两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在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的基础上,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这一经验我国尤其应该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存款使私人储蓄率大幅度提高,充足的资金来源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更使新加坡发展了经济。智利1980年改革的目标也不局限于为老年人提供收入保障,在它的设计之初不仅考虑了养老问题,而且充分考虑到养老制度对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两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两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组织者和投资目的不同。新加坡的公积金养老计划建立在国家节约基金原则基础上,基金的投资也依据政府的指示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和支持基本建设,旨在帮助国家从宏观上调控经济;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则完全由授权的一些养老金私营公司即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经营,整个体制进行的是私有化改革,经营养老基金的公司强调多样化的投资和获利能力,从而带动了地区经济的繁荣。

第二,养老基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公开程度不同。新加坡除了一个公共辅助养老金计划外,支撑全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只有中央节约基金会,除自谋职业者外的所有职工都必须参加,基金操作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更无竞争压力可言;智利则有13家私人基金参予‘竟争,基金的管理和经营效率很高,法律也严格限制“一人一帐”和“一公司一种基金”,保证了基金的简便易行和透明度。

第三,与投资方向和基金操作相联系的是,两国养老金的回报率不同。新加坡公积金的缴纳率高达雇员工资的40%,而基金存款利率自1955年以来一直只有2%左右。到80年代,政府开始允许将公积金的一部分投资于国外资本市场。据世界银行估计,整个80年代的投资回报率约为3%。智利的新制度要求所有雇员交纳收入的10%作为养老基金,资产的实际回报率在1980至1990年期间平均达13%。此外,两国养老基金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成本也不同。新加坡公积金养老计划的优势之一是其高管理效率和较低的操作成本,1990年总操作成本(包括货币贬值准备金)只占年交纳基金额的。,53%;智利赋予基金会成员在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之间转移帐户的个人选择权,也就相应提高了广告和销售成本,由基金会成员支付的运作成本,在减去养老和伤残险的最低金额后,平均达年养老基金额的15.4%。根据两国养老基金的收益率和成本率来看,新加坡模式的运作成本低收益也低,智利模式的收益高而成本也高,但总的来说智利的私营养老保险制度显得更有活力更为有效。

新加坡和智利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为世界上许多有减轻社会保障制度的压力以及刺激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国家树立了榜样,对中国也有一定的启示。首先丫在我们设计养老保险制度之时,应特别重视其功能的研究,养者和资本形成、经济增长都应受到重视。经济的发展是养老的保证,因而新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仅要强调其养老功能,坡和智利都把养老保障和经济的共同发展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调其经济功能。新加养老基金的同时也刺激了国民储蓄率的上升,促进了消费增长,带动了经济的萦荣。两国的经验说明,养老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有可能的.如果我国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确立多元化目标,并利用新的养老体制来推动资本的形成,带动经济的增长,在此基础上解决养老问题,那么无疑也会取得同样的成功。

其次,应该看到,针对我国的国情和已有的传统养老保险制度,我们不可能照搬智利的私有化经营和新加坡的储蓄式准保险制。彻底的私有化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单一的积累也不适合我国众多的人口和老龄化速度加快的趋势。确立自我保障自食其力的原则是必要的,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墓金是一个巨额的数量,对于它政府不能也不应放弃作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有必要承担一部分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而不能只扮演“组织者”的角色.

此外,养老间题单靠社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必须鼓励企业和私人养老计划,有效组合社会养老、企业养老和家庭养老制度。新加坡和智利两国的模式说明,私人养老制度较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效率更高;另一方面,仅靠私人养老或社会养老保津都难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兼顾,也难以圆满解决养老何题。因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只能是多层次的,由社会基本保险、企业补充和职工个人投保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而在其他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补充养老计划、商业养老保险制度中则强调效率优先。这样,作为一个整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就能充分地体现出公平和效率的并重,防止重蹈西方国家“高福利高赤字”的粗辙,成为一种崭新的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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