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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男子骑车摔倒身亡,60万意外险凭啥不赔?

2020-08-06
财险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年龄越大骨头越脆,容易发生骨折等事情,本身买保险是为了防身,可是买了保险花了钱,却还不能理赔,就很闹心了。

年龄越大骨头越脆,容易发生骨折等事情,本身买保险是为了防身,可是买了保险花了钱,却还不能理赔,就很闹心了。

今天从52岁男子骑车摔倒后身亡,60万意外险遭拒赔的案例讲起,看下意外险理赔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

意外险理赔纠纷

52岁的林先生患有高血压,林先生的女儿,给他买了一份意外险,保额60万元。

年初,林先生像平时一样骑车去上班,为了躲避对面迎来的车辆,发生摔倒,正好撞在马路旁边的石棱上,发生昏迷,医生诊断为“头部外伤导致颅内出血”, 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林先生的女儿向保险公司索要60万保险金,结果保险公司以:林先生属于疾病身故,不属于意外,作出拒赔决定。

二、

意外险理赔你需要知道这3点

1、 近因原则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只有在保险事故的近因属于保障范围内,才会理赔。而确定事故的近因,是根据造成事故最直接的原因,举例来说:

甲先生,身体正常,从楼上摔下导致伤残,属于意外,可获得理赔;

乙先生,同样从楼上摔下,但乙先生因糖尿病引发低血糖,头晕后不慎摔下楼,保险公司不赔;

丙先生,意外摔倒,摔倒后心脏病发作,导致身故,保险不赔。因为普通人摔倒只是骨折或者伤残,不会发生身故,所以丙先生属于心脏病导致身故,于是保险不赔

2、 理赔时效

(1) 意外保单生效时间

多数保单第二天生效,个别是第三天或是其他约定时间,也就是虽然买了,但如果是中间不承担责任的空档期出险,也是不赔的。

(2) 意外导致身故,需在180天内才赔。

考虑到近因原则,事故发生后时间越长,越难判断事故的原因,所以行业中会以180天作为一个时间界定,意外发生后,180天内发生的身故才予以赔付,目前有98%的意外险都有这样的条款约定。

3、 理赔范围

意外险理赔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

所以像疾病引发的、主观意愿引发的意外伤害,意外险是不赔的。

比如妊娠意外、探险身故、酒驾意外、整容意外等引发的意外事故,保险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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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意外险_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_70岁老人意外险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激增,6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事件频发。家有老人的网友都知道,很多60岁以上老人闲不住,总想出去逛逛,但是一不留神很容易在游玩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遭遇意外伤害,使儿女们倍感担忧。于是,很多人希望能为父母购买一份合适的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那么,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有吗?怎么买呢?

投保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的必要性

由于身体素质的下降,老年人群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要高于其他成年人群体,尤其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火灾等对老年人的伤害更严重。数据显示,因意外受伤接受治疗的老年人中,骨折、摔伤、烫伤三种情况占比达70%。可见,投保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外,老人发生意外事故后,所需的医疗费用一般要超过年轻人。据了解,老年人因意外伤害治疗产生的费用平均在6000元至8000元之间,即便有社保,也需要个人承担一定费用。此前频繁发生的扶起老人后被讹事件说明老年人在受到意外伤害后会产生对医疗费用的担忧。

部分地区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项目介绍

广东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广东省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险企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具体的保费标准、保障内容各地正在制订规划当中,各地的标准会有差别”。据悉,参加对象为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除广东户籍的老人外,还包括随子女在广东生活的非广东户籍的老人。同时鼓励地市、县(市、区)政府从福彩公益金或财政出资为80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人和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老人统一购买,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将出资范围扩大到60岁或70岁以上的广东户籍老人。记者了解到,以62岁非广东户籍的女性投保为例,年缴保费100元,保险方案可涵盖意外身故、伤残、住院津贴和医疗报销。

辽宁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项目:4月15日起,凡是在辽宁省生活或工作的55周岁及以上的中老年人,不限户籍、没有年龄上限。每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30元,保障期限为1年。55到80周岁的中老年人可享受3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80周岁以上(不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5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据介绍,每位老人最多可以投保4份意外险。

市场上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并不多

目前市场上的意外险产品大多对年龄加以限制,对高龄及超高龄老年人不予承保;部分承保高龄及超高龄的骨折或其他单项意外险产品,费用又极高。因此市场上合适的60岁以上老人意外险并不是很多。下面为大家推荐一款质优价廉的老人意外险产品。

一、平安颐养天年老年人意外保险

1、这是中国平安为56-80岁老年人的设置的专属保险,也是送父母最实用的老年人保险。每年只需120元。

2、专为老年人设计,涵盖其日常生活最容易受到的伤害保障。

(1)骨折与关节脱位:老年人最实用的保障项目,关心备注,体贴入微。

(2)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保障:公交车、地铁、出租车……日常出门,外出旅游保障随走随保。

(3)意外伤害+住院护理津贴:意外受伤,80%报销,还有每日住院津贴补偿。

(4)专业医疗救援服务:在家突然晕倒如何急救?哪家医院最近还能享受保险救援服务?别慌,拨打4006506119,全国958家协作医院提供最专业最及时的帮助。

这几种“意外”,意外险是不赔的


意外险不是所有的“意外”都赔的,仅对被保险人受到了外来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风险而造成的伤害给予保障。

意外险不是所有的“意外”都赔的,仅对被保险人受到了外来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风险而造成的伤害给予保障。

但也有些意外险会做出一些苛刻的理赔条件,你不注意阅读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还很难发现。

1、因病摔倒死亡

患病的王大姐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滑倒。家人将其扶出时,已不能自主呼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意外摔倒导致身亡,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原因:一般健康的人摔倒,可能就是骨折或者小擦伤,摔倒死亡是因为王大姐自身有疾病,而摔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这正是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当然,在身体健康无疾病隐患的情况下,如摔伤撞到头流血过多致死等情况还是可以理赔。

2、“意外”猝死

王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昏厥,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对此,家人很不理解,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就不是意外呢?

原因: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

注:现在很多意外险增加了“猝死”责任,如:国泰小米综合意外险、亚太金典综合意外险、平安个人意外险、众安女性百尊享百万意外险、海峡爱满分高额意外险、阳光成人意外险等等。

3、中暑身故

今年夏天,张先生在工地干活突然中暑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先生的儿子立马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可保险公司却说中暑不在意外理赔范围内。

原因: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它不是外来的,突发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再者,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因此,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

4、妊娠意外

张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产品,几个月后发生了一场意外。原来,张女士有了身孕,出门行动不便,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流产。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便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原因: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5、个体食物中毒

孙大爷家没有冰箱,怕食物浪费,总吃剩饭。突然某天,孙大爷饭后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状况,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属于食物中毒。因孙大爷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所以“病”好后,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原因:食物中毒虽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但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6、手术意外

李先生的妻子因为疾病需要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曹先生的妻子出现了意外的状况,最终死亡。曹先生心想,妻子生前买有意外险,这种情况刚好符合,可没想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原因:手术时发生意外,是因为在手术过程中出现状况导致意外死亡,是由于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

7、高原反应

60岁的张大妈去西藏游玩,中途因高原反应没缓过来,最终死亡,张大妈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意外身故赔偿,却被拒绝。

原因: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突发的,不可预见的,且张大妈年事已高,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因此不赔偿。

8、潜水探险身亡

年初,李某跟朋友去三亚玩潜水,中途不慎受伤发生意外,最终身故,李某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意外赔偿,却被拒赔。

原因: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

9、未驾车驾驶意外

冯小姐去年花200元给自己购买了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前不久,冯小姐跟朋友开车去成都玩,中途不幸撞上大巴,当场死亡,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绝,理由是出事时,冯小姐坐在副驾驶车位,并不处于驾驶过程中。

原因:意外险种类较多,类似驾驶员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专门的意外险保障范围非常狭窄。所以,大家不要盲目追求费用低,保额高,要先弄清赔偿条款。

10、职业变更未告知

李先生原来在一家理财公司做理财经理,后因公司倒闭改行开出租车。一场交通事故使他失去了生命,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份还在有效期的意外险保单,保额为100万。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

原因:李先生投保时符合意外险职业要求,身故时的职业已经超出该保险的承保范围,属于高风险职业,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所以当被保险人承保后职业类别一旦确定,后续如果出现职业变更的问题,必须要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新的职业来综合评定承保风险,最终决定是否对被保险人新变更的职业承保。

11、保险公司限制的意外

如某款意外险规定,不承担因为高空作业导致的意外责任,高空定义为层高2米(含)以上。如某款意外险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有效意外险保单,累计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额不得≥200万(仅承担交通工具意外险保单的保额可不参与累计)。

12、其他不予理赔情形

1)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

2)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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