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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福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10月起调整 总体费率标准降低

2020-07-27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工伤保险知识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9月11日讯:为降低用人单位负担,10月起,我市将调整工伤保险缴费率,总体上降低相关费率标准。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的。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今后,工伤保险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3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5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据了解,此次费率调整涉及全市8万多家参保单位。20日前,参保单位可登录福州市社会保险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在线保险服务。无论身处何方,您只需点击鼠标或者拨出一个电话,即将保障送到您身边。您的保险新选择。

扩展阅读

统筹地区,新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总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新疆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9月15日前,各统筹地区的调整方案将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降费后,职工发生工伤,相应待遇不受影响。

根据测算,将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下同)的正常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

累计结存规模超过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统筹地区,要通过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下调费率等措施,合理压减过多结存,促进基金结存回归正常水平。这包括克拉玛依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伊犁州、区本级。

累计结存规模处于9~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规定的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这包括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巴州、喀什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累计结存规模低于9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制定预警方案,通过加大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上浮费率等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和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每一至三年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对风险程度骤升的单位,可一次上浮两个档次,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以示警戒。这包括吐鲁番市、博州。

各统筹地区要充分认识降低费率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及时足额支付及留有必要的风险储备金的前提下,把这次总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作为阶段性费率调整政策,认真测算,科学评估,留有余地,审慎推进。

生育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10月1日起下调


8月3日讯,人社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下调现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也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内容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3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5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通知还明确了单位费率确定与浮动办法。政策影响此次费率调整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初步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内容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生育保险费率是依据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存量划分的,不搞一刀切。目前,全国生育保险基金结余存量不均衡,有的地区生育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也有的地区基金存量可支付一年半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降费率工作在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合理区间的统筹地区进行。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凡是统筹地区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的,都应下调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测算,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调整后将会逐步消化过多的基金存量,保持基金收支平衡,促进良性运行。政策影响这次调整之后,部分地区筹资比例可下调0.5个百分点,估计一年可减轻单位负担120亿元左右。调整费率工作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落实问题。目前,国家要求地方尽快开展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摸底、测算及调查研究工作。争取在9月底前提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办法或工作方案,确保10月1日前完成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工作。据了解,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均是企业缴费,个人不缴费,因此职工个人的社保缴费不会有明显变化。但由于降低了企业人力成本的支出,将会有利于职工收入的增长。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而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工伤保险费率,北京市降低个人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下调1%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起,阶段性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据统计,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每月将为用人单位降低成本近7亿元。通知也强调,要同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具体调整方案中,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为27%,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本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2%调整为1%,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此次养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由市社保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统一调整到位,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市为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对部分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重新核定,但目前仍有5.4万家单位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此,市社保中心提醒未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用人单位,为不影响单位享受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苏州市人社局消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部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进行调整:

1、从2013年7月1日起,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其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040元(2170元/月)。市区“协保”人员“划账”基数和申请返回基数同步调整。

2、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273元。

3、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其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人员,其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仍按《关于公布2013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保规[2013]4号)规定执行。

4、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按各险种规定执行。

小贴士: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有网友咨询“为什么我每年扣减的社会保险费用都不一样?”“社保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呢?”针对这样的疑问,小编做出了以下总结,希望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社保知识。

实际上的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或者是一个固定的金额,而社保基数也不是像很多人所想的那样,是根据当年的宏观经济形势或者说是当年的国际经济状况或是国内的就业率等等经济指标的变化来调整的,对于每个人来说社保基数是不一样的,而社保基数实际上就是您在上一年所得到的每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说,如果您每年都有涨工资的话,那么您的社保基数每年都不会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您不幸摊上了一个不太好的老板,几年工资都一样,一份没有涨,那么您的社保基数实际上也不会发生变化,每个月扣掉的社保费用也不会发生变化,这就是社保基数调整的规定。

此外,社保基数的调整还会涉及到一个上限和下限的问题。对于工资很高和工资很低的人来说,为了维持社会保险整体的公平性,所以社保基数国家做了限制,不会相差太大。目前来说,社保基数的上限是该地区的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也就是说如果该地区上一年所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四千元,那么对于那些工资较高的人来说,他们的社保基数最高就只能达到一万两千元。同样,对于工资较低的人来说,他们的社保基数最低会是所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即两千四百元。

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公积金:可以在个人装修或购房时使用的信用贷款,如个人已有住房,房产证件的名字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支取个人公积金。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养老保险:缴够一定年限后可以在退休(男60,女50,女干部55,特殊工种可提早办理退休)时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可领至参保人死亡。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个人负担部分。

社保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一般至少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

在领救助金期限内,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变动,则失业保险立即停止发放。

医疗保险:一般比例为单位10%,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个人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

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

工伤保险: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比例为0。8%或3%,全为单位负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方可享受。

男可以报销节育手术的费用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费用,女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以及生育时的手术费用和支付哺乳期的补助费用。

新公司给员工入保险

以朝阳社保为例,从2011年5月开始执行的新流程:

(一)、单位开户

流程:登记审核及发证--开通数字证书工具--网上办理申报业务--领取医疗存折和医保卡

1、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和《登记表》到登记部审核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接受初审。

2、初审通过的单位,登记部将留取相关资料和表格,返还由社保经办人员签章的《登记表》一份。

3、15日内,在朝阳社保网上办公专区查询核发的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预约取号密码。

4、在每月5-25日间,正常工作日内,凭返还的《登记表》原件到登记部指定窗口领取《社保登记证》,同时交回《登记表》。

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使用基本账户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使用一般账户的单位除提供《开户许可证》外,还应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印鉴卡》复印件;

5)、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

(二)、增减人员

网上办理申报业务,开户好你就知道。

转入、减少网上办理;新参人员网上申报后还要到社保柜台审核

上海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缴费基数


6月5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最新通知,上海市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通知主要内容为:自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比2013年度增加14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4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2元。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按照以下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为提高办事效率,2014年度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的方式。市公积金中心通过登报公告、网上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发布基数调整信息。

继续阅读上海住房公积金信息将要公开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在其官网公布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是国内首部较为系统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此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今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相关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公开透明度。

北京上海等多地放宽提取公积金条件限制

7月1日起,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定期提取公积金。广州今年3月1日后也开始简化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资料,并且推出了市民可以直接在网上提取公积金等多个便民措施。

从7月1日起,北京的公积金提取也将放宽,由一年一次进一步放松为三个月可以提取一次,并且提取手续也有所简化。今年4月,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也透露,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早在去年9月起,三亚公积金用途已拓宽至交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

从7月1日起,武汉公积金将向低收入者倾斜,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贷,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缴纳标准,购房的压力较大。对这部分缴存职工来说,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最多228元。一年累计下来再提取,相当于多了一个多月的工资收入。

以上是有关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情况,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关注网上海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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