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保障金,52万保险保障金哪去了 原告被告都不认账

2020-07-03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教育金保险规划 保险教育金规划
投保人称已交52万元保险保障金,保险公司却称从未收到,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去年年底,太原的王先生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交了52万元保障金。今年2月份,王先生被告知,保险公司并没有收到这52万元,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本报曾报道\。今天,此案在小店区法院开庭审理。

王先生称,他分三次在保险公司业务大厅,通过芦某缴纳了共计52万元的保险保障金,购买了三份安居理财综合保险,芦某出具了三份保险单。今年1月23日晚10时许,芦某以换保单为名,将三张保单收回。1月28日,芦某给王先生出具了三张“因系统问题,未能将于王先生处收回的保单重新出单”的“借据”,载明三份保单的保险保障金总数额为52万元。借据均为芦某手写稿,没有加盖保险公司的公章。

今年2月4日,芦某将一张由保险公司印制的通知函交给王先生,通知函的内容为:保险公司并没有收到王先生缴纳的保险保障金,已经责成芦某从王先生处收回了保险单正本,保险合同业已解除。如已将保险保障金交给芦某,请与芦某另行协商解决。保险保障金不能返还,由芦某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王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撤销通知函,终止保险合同,归还52万元以及增值金4700余元。今天上午,由于种种原因,记者没有被允许进入法庭参与旁听。

记者看到了保险公司的答辩状。他们认为,公司向王先生出具保险单正本,并不意味着已收到保险保障金,王先生并未向公司实际缴纳保险保障金。王先生不能出具缴费发票,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已将52万元的款项交给芦某,即使已将52万元交给芦某,也不能视为芦某已经将款项交到了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还认为,芦某仅是保险公司出具车险保险单证的工作人员,没有收取保费的权限。如王先生将52万元交给了芦某,也只能认为芦某是代表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投保,是王先生的代理人,代理人未将保险保障金交给了保险公司的法律后果,应由王先生来承担。

对此,王先生认为,自己能拿到保单正本,就是已经缴纳本费的最好证明。芦某是职务行为,自己的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案件的结果,还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相关知识

办理保险,我的养老保险金哪去了?


单位收了养老保险金,却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4年后却又通知本人重新办理保险。昨日,太原钢城企业公司的下属单位——钢球厂的职工王贵香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王贵香是钢球厂的老职工,1996年冬,厂里通知她放假。1998年年底,王贵香接到厂里的通知,说是所有在册的职工要向厂里缴纳1999年度的1080元劳保基金,王贵香如数缴纳。1999年12月17日,该厂又以书面形式通知王贵香:“请你务于1999年12月23日上午9时来厂办理养老保险事宜,如过期不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责任自负。”王女士又立即在1999年12月23日缴了854元的养老保险金,并拿到了收款凭证。2003年8月,钢球厂劳资员小何打电话通知王女士,让她缴纳一万多元重新办理养老保险。她不知为何?这才到太原钢城企业公司的保险科去询问,发现她没有个人保险基金账户。王贵香问该保险科的王科长是怎么回事,王科长说他没收到王贵香的钱。钢球厂的曹经理告诉王贵香,要上保险就得再缴一万多元钱重新办理,不缴就没有养老保险。

昨日,记者就此事专程来到太原钢城企业公司,恰好碰到了上述的王科长和曹经理,他们说,导致王贵香没有社保账户的原因是因王贵香错过了厂里规定缴纳保险金的日子,并让记者看了《太原钢城企业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入社会统筹实施办法》(1999)第24号文件的缴费通知。上面写的收费时间是1999年12月8日至15日,但企业考虑到职工短时间内不可能一下子缴齐费用,所以才又下发了第二次通知。虽然王贵香按通知书上的时间如数缴了保险金,但恰逢这时钢企公司又停止办理保险的事宜,所以就没有为王贵香办理保险。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分管钢企公司养老保险的太原尖草坪区劳动保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据她说,原则上讲上保险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如果是企业集体办理,企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会向职工限定个时间。之后,记者又咨询了太原社保中心的汤主任,据他说,如果是漏报了某个人的养老保险,也可以及时补办,耽搁一两天时间并不是什么问题。

中国养老金缺口大 我们的养老金哪里去了


养老金缺口问题成为2012年以来学界、各类媒体以及社会大众广发关注的一个社会焦点。那么中国养老金为什么有如此大的缺口呢?养老金缺口会带来哪些危害呢?

养老金缺口很大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像养老金的定义所述,他是确保老百姓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关键,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众所周知,现行的养老金制度规定,由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则进入公共账户,被统筹使用。我国城镇职工保险始于1991年,当年开始进行养老社会统筹的试点。但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行的状态。也就是说我们缴纳的养老金,被国家统筹了,支付给了别人。为了弥补账面亏空,就只能继续收取未来劳动者的养老金,这样才能平衡养老金账户。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牵头的中银研究团队和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牵头的复旦大学为主的研究团体撰写的研究报告《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预测,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达到18.3万亿元。报告指出,人口老龄化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将给财政造成巨大负担。建议实施延迟退休年龄,国有股划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等多措施以缓解压力。

这一研究结果得到了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证实。陈文辉承认,中国养老金缺口“确实非常大”,而且近10年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已经超过了1万亿,老年人口的抚养比到去年末已经上升到122.23%。

我们的养老金哪里去了

然而,这篇研究报告所爆出的巨大的养老金缺口却让国人愕然,我们缴纳的养老金到底去了哪里?

尽管人社称从全国层面看,不存在养老金缺口的问题。未来全国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做到长期收支平衡。但是,延迟退休、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建议,让我们感到很惶恐。本来,劳动者缴纳养老金是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的,但是,我们却连本金都拿不回来,还缴纳养老金干什么呢?难道真的是乐善好施,拿自己的钱去救济他人吗?我们为什么要将自己的钱,交给国家管理,然后再支付给别人呢?因此,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很值得怀疑。

我们的养老金到底到哪里去了?管理养老金的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如果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只是借新钱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不能保障劳动者养老,而是为了套取劳动者的钱,那么就应该进行修改完善,实在不行,则应该取消它。

同时,养老问题仍要靠国家,政府责无旁贷。养老问题说到最后,本质上依然是经济问题、分配问题。建议政府彻底改变目前带有歧视性的“养老金双轨制”,比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在职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由国家财政支付其退休金;企业职工则在在职时需按其工资总额的28%缴纳养老保险,这类制度必须取消,请还纳税人一个公平的养老制度。

另外,延迟退休、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从表面上看确实是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的一种措施,但这有违民意,有损人民的幸福,但何况,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措施。解决各阶层公平养老、紧缩政府开支、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垄断国企上缴比例……等等,都是弥补养老金缺口的有效途径。养老乃最重要的民生之一,最需要平衡考虑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问题,有关部门绝不能强压民意、强推实施。

事实上,合理的管理和分配国有资产能够完全覆盖全民养老,加上公民个人的积累,中国人完全可以进入一个老有所养、安享天年的大同时代。中国经济依然在高速增长,远未到无米下锅的地步。而做到这一点,则需要持续不断的改革攻坚。

生育保险金我们生育的保障


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金宗旨在于通过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维持、恢复和增进生育妇女身体健康,并使婴儿得到精心的照顾和哺育。

生育保险金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及时给予生育妇女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状况确定。

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生育保险金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1]编辑本段生育保险费的缴费规定。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编辑本段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清偿。

企业欠缴的生育保险费,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企业破产,从资产清算中清偿;

(二)企业被转让,从转让所得中清偿;

(三)企业被兼并,由接收企业清偿;

(四)企业改制、承包、租赁,由经营者清偿。

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生育保险金发放标准也不一样:

广州生育保险金发放标准: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一)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二)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三)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五)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享受生育假(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长沙生育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在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变更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二)女职工日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日。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日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30日)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符合规定的下列医疗费用,如分娩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妊娠围产期诊断、检查(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的费用等,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金保险保障您的生活


害怕老了没人管,怎么办?养老金保险对您不离不弃。我们生活在这个花花世界里,但难免在无行动能力的日子里失去生活的保障。所以在我们物质条件相对优厚,行动自便的时候为自己加入一份养老险,在老的时候拿以前付出劳动的收获总比拿社会接济的好。养老金保险如何保障我们的生活呢?下面就让我们谈谈养老金保险吧。

1、养老金保险的好处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2、2012养老保险新政策及养老金发放标准

养老金涨幅按今年月人均10%确定,家庭困难学生大学资助金提高1000元,“养老金七连涨”,彰显执政为民理念,养老险全国统筹目标明确。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通往养老的道路上并非一帆风顺,所以适当的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人生中突发事件的最好方法。为自己的养老生活早日做打算,购买传统型养老保险可以保障客户在合同期满时领取一笔资金用于养老,或在客户突发意外时,让后代的生活有所保障,起到保底的作用。如果想要年年有进账或月月有收入,则需要购买年金型保险,它是以定期领取的方式,作为客户的收益,这种稳定的收益可作为养老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购买年金型产品时,为了防范重大疾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可以选择附加险组合购买。组合购买保费较低,保障更加全面。

获得更多的资金来保障老年无忧生活是每个人的追求,如果客户资金充裕,可以在上述基础上投保分红型和万能型产品,以期迅速累积财富,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带来更多保障。安邦人寿目前有分红型和万能型寿险产品,交费期限长短可选,分红型产品满期收益可观、并涵盖意外保障;万能型产品设置保底收益、账户公开透明,扣费少,产品极具竞争力。客户在资金充裕时选择此类产品,有利于财富积累,规划未来人生。

3、商业养老险保身前也保“身后”

从我国恢复开办商业保险以来,伴随着人们保险观念的增强,商业保险发展势头迅猛,商业保险日益成为人们防范风险、投资理财的重要途径。与银行储蓄、以房养老等方式相比,商业保险养老具有独特的优势,安邦保险理财师特从商业保险的专业角度为您说明。

(1) 风险低,范围广

商业养老保险其回报明确,达到了约定的条件就可以开始领取。社会养老保险虽然覆盖面相对广,但仍有部分特殊职业人群被排除在外,因此他们就一定要购买商业养老险来保证自己晚年的生活;

(2) 缴费期长短可选、分散投资压力

目前,市场上的期交保险产品有多种交费方式可选,最长可达30年。这样可供客户合理安排资金,分散投资的压力;

(3) 针对性强、操作简单方便

商业保险针对性强,退休后每月能领到多少养老金比较明确,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对未来的规划进行合理安排;如果发现养老计划有缺口,可以及时进行补充。而且只需要定期交费即可,投资等事宜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完成;

(4) 身故以后仍有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只对参保人生存的时候有保障,而商业养老保险却可在保障参保人生存的同时也对其身故后有所保障,让自己的家人和后代受益。因此,如果消费者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或者想在身故后给家人留下一部分资金,就一定要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购买养老保险,可以保障我们年老后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可以像年轻时一样多姿多彩。在身富力强的时候做足准备,对今后的生活进行规划,是每个年轻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教育金,教育金早筹备 父母应合理利用保险保障


【编者按】很多父母从孩子出生就开始积攒教育费金,以应对未来上大学、出国留学、成家立业等。保险专家提醒,父母合理利用保险的保障、理财功能,除了可获得保障外,还可应对通胀并积攒孩子上学所需要费用支出,从而提高幸福感。

案例分析

男宝宝,0周岁,投保该保险计划。其中,金榜题名少儿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3万元,保险期间至25周岁,缴费至15周岁,年缴保费2184.6元;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基金保额1万元,保险期间至25周岁,缴费至15周岁,年缴672.2元。

男宝宝在15周岁升入高中领取累计生息红利,同时获得3000元,16周岁获得3500元,17周岁获得4000元;每年可领取红利,并在18周岁时,连续4年每年领取大学教育金6000元,合计2.4万元;25周岁领取成家立业祝贺金1.5万元。即使被保险人身故也将获得相关的保险赔付。

“你幸福吗”成为时下较为流行的口头语。近期,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一项“中国20城市居民幸福感”研究报告表明,在增加幸福感的诸多因素中,“孩子成长得好”仅列于“家庭和睦”、“身体健康”之后,占比高达29%。而在诸多降低幸福感的因素中,“孩子成长过程问题多”、“孩子教育花销大”成为困扰绝大多数父母的主要因素。

据了解,很多父母从孩子出生就开始积攒教育费金,以应对未来上大学、出国留学、成家立业等。民生保险专家提醒,父母合理利用保险的保障、理财功能,除了可获得保障外,还可应对通胀并积攒孩子上学所需要费用支出,从而提高幸福感。

事实上,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再储存尽可能多的教育金、创业金等。投保人可以借助保险来实现上述目标。保险究竟如何缓解教育费用的压力,成为多数父母关注的话题。

以目前民生保险在市场热销的民生金榜题名少儿教育金保险计划为例,有望解决困扰父母的诸多问题。据了解,该保险计划由民生金榜题名少儿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与民生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组合而成,为出生满28天至11周岁的孩子们提供保险保障和教育金储备服务,如自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依据合同将获得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30%、35%、40%高中教育金;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获得保险金额20%的大学教育金;生存至25周岁的保险单满期日,获得保险金额的50%成家立业祝贺金,合同终止。

一旦孩子在各个阶段因疾病或意外身故,受益人将按每次实际交付保费的年复利累计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大学教育金后因上述原因身故,受益人一次性可获得剩余保险期间内未领取的大学教育金和成家立业祝贺金之和(注: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为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