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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保险的格言是什么

2020-07-03
责任保险知识 知识产权责任保险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也是一门科学,它是根据风险的概率,将不确定的损失,通过大数法则计算成保险费率,组织愿意以这种方式分摊风险的人群,通过已缴纳少量的保险费,将不确定的损失变为确定的少量支出,从而获得巨大保障,一般都是千分之几或万分之几(保费:保额),所以说保险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就是保险的好处。

至于,“人寿保险和事故保险”,其区别只是保险的风险是什么?人寿保险是围绕人的生命和身体,比如健康、养老等,其实高寿也是一种风险,对于高寿人而言,倘若没有养老金保险,需要准备充足的财务积累,储蓄是存多少,取多少,取款金额=本金+利息;而养老金保险,如月领养老金保险是“生命不息,取钱不止”。

“事故保险”是指财产发生事故的保险?一般保险分为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财产保险有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家庭财产保险等等,责任保险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医生责任保险等等,责任保险是将经济赔偿责任转给保险人的一种保险。

对安全有正确认识的人都知道,开车系上安全带是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不管你开的什么车,以什么速度进行。

在生活中也如此.不论我们收入多少,生活负担有多重,都应该为自己系上一条安全带,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在一路顺风时带给我们安心与经济上的收益,备而有用;一旦遇到坎坷时,也能避免使我们遭受最坏的可能,得到最安全的保障。

相关知识

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是什么


保险,是什么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项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俗话说:人人都需要保险这一点都没错。普通人年纪大了没有工作能力的时候要依靠保险来养老,从事危险行业的工人们不用说,更加需要保险的扶持。而现如今,我国工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城市建设越来越美好,那么在城市施工的时候我们的承包人是不是也要购买一份保险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呢?

这里就不得不给大家说一说承包人责任保险了。那么,什么是承包人责任保险呢?

承包人责任保险

承包人责任保险,就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的施工、作业或工作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损害事故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主要适用于承包各种建筑、安装、修理工程的承包人。

风险评估

一般地说,保险人办理工程承包人责任保险时,主要关注下列事项:

(1)工程承包人的商誉,以往工程经验、事故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

(2)施工人数、施工人员平均年龄、员工技术及教育训练是否完备,员工素质如何等。

(3)施工高度、工程种类、工程时间(白天或夜间施工)、是否使用爆破技术施工、工程地理位置、工程建筑登记、施工机械的种类和来源(是否转包,新旧程度等)。

(4)工程区域内的安全管理措施、消防设备、使用施工工具的养护水平以及施工区内是否有危险物品等。

保险费率

承包人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主要以不同性质的承包作业以及承包价格来分别确定,如分为建筑工程承包人、安装工程承包人、装卸或搬运作业承包人、修理作业承包人、加丁承揽作业承包人等。然后,在根据承包作业的具体对象来调查、评估风险责任,如高层建筑工程与低层建筑工程、大型机器安装工程与一般安装工程、装卸玻璃与装卸机床、加工纺织品与加工机械零部件等,均应在承保时区分清楚,再参照承保这种业务的财产保险的费率,科学计算出承包人责任保险的费率。

一般而言,保险人对于下列情况往往采取较优惠的费率予以承保:

1.巨额承包或加工承揽合同;

2.信誉好的承包人或加工承揽人;

3,有防护措施的地下丁程;

4.对地下财产如水、气管道的损失不负责的地下工程;

5.经验丰富、技术优良、安全管理好的承包人或加工承揽人。

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是什么


交通运输是我们生活中越来越不可缺少的一项事情了,我们出差,旅游,甚至是接收快递都不能离开这几个字眼。那么,大家知道为了保证我们的出行安全,关于交通运输方面有什么样的保险呢?小编就来为大家说一说这方面的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

什么是承运人责任保险呢?

承运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担各种客、货运输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包括旅客责任保险、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等险种。

依照有关法律,承运人对委托给他的货物运输和旅客运送的安全负有严格责任,除非损害货物或旅客的原因是不可抗力、军事行动及客户自己的过失等,否则,承运人均须对被损害的货物或旅客负经济赔偿责任。与一般公众责任保险不同的是,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障的责任风险实际上是处于流动状态中的责任风险,但因运行途径是固定的,从而亦可以视为固定场所的责任保险业务。

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

(一)风险评估

首先应了解清楚本地区与该项业务有关的各方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调查过程是风险评估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保险人必须根据风险情况来综合判定投保标的所处状态及实际危险程度,为最后决定是否予以承保,准确地确定保险费率提供依据。

在投保调查中,保险人要特别注意了解以下信息:

1.承运人的类别及运输方式。

2.承运人的年旅客运输量。

3.承运人以往的事故、保险记录以及事故的原因、后果和赔偿金额。

4.赔偿限额的高低和免赔额。

5.投保人有无其他特殊责任要求。

(二)赔偿限额及免赔额

承运人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包括每人赔偿限额和年度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根据承运人类型、年客流量等诸因素所可能导致的赔偿责任风险大小以及实际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或由投保人根据保险人事先划分的与自身情况相对应的赔偿限额的档次选择确定。为了满足不同客户的特殊性需要,扩大对客户利益的保障,该保险设置了附加险,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确定。

免赔额是针对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而言,一般采取免赔额和免赔率相结合的形式,两者以高者为准。此免赔额为绝对免赔额,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被保险人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心。

(三)保险费

1.基本险保费。对于各种类别的承运人,依据每人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确定基本费率,根据承运人年旅客运输量来计算其毛保费。

2.附加险保费。附加险的累计责任限额乘以适用的费率等于附加险保费。

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职业责任保险是指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所造成合同一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的费率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各种职业都有自身的风险与特点,因此也需要有不同的费率。那么执业责任保险有哪几种呢?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实施情况怎么样?

职业责任保险有哪几种?

以被保险人从事的职业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医疗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保险代理人责任保险、保险经纪人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建筑物责任保险、设计师责任保险、兽医责任保险、教师责任保险等众多业务种类。这种划分是保险公司确定承保条件和保险费率的主要依据。

医疗责任保险

医疗责任保险又称医生失职保险,它承保医务人员由于医疗事故而致病人死亡或伤残、病情加剧、痛苦增加等,受害人或其亲属要求赔偿的责任风险。这是职业责任保险中占主要地位的险种。

律师责任保险

律师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作为一个律师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职业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疏忽、错误或遗漏过失行为的责任风险。它包括一切侮辱、诽谤,以及赔偿被保险人在工作中发生的或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律师责任保险通常采用主保单(法律过失责任保险)和额外责任保险单(扩展限额)相结合的承保办法。此外,还有免赔额的规定,其除外责任一般包括被保险人的不诚实、欺诈犯罪、居心不良等。

会计责任保险

会计责任保险承保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会计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使行他人遭受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仅仅限于金钱损害,不包括身体伤害、残废及实质财产的损毁。

代理人及经纪人责任保险

代理人及经纪人责任保险承保由于各种代理人、经纪人(股票、债券、保险等)业务上的错误、遗漏、疏忽或其他过失行为,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这项责任保险还可扩展承保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对其保险人的责任,即由其未级依照授权或指示的引起的保险公司的损失。

职业责任保险实施示例——“注会”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会计师责任险,与医生、会计师、律师等存在职业责任危险的技术工作者提供的保险一样,属于职业责任险。它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履行专业服务过程中因疏忽、过错造成其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面临审计风险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中介行业,由于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审计业务内在的性质、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及执业人员的水平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注册会计师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审计失败的风险。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导致第三者出现经济损失,法院将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旦引发民事赔偿责任尤其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赔付金额将会相当大。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行业积极性不高

我国注册会计师责任险起步晚,但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平安深圳分公司于1998年达成一致,决定共同研讨和建立我国第一例涉及注册会计师责任险保险业务的条款以来,已经走过了15年的历程。事实上,在我国想找一个此项责任险理赔的个案都十分困难: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性不高,投保率低不足三成;理赔中责任区别难;相关的法律和机制等配套措施滞后等,这些问题使注册会计师责任险在保险市场中迟迟热不起来。

责任保险,什么是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承保致害人(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需要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代其赔偿责任损失的一类保险。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具体而言,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几部分:

1.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如体育场、展览馆、影剧院、市政机关、城市各种公用设施等,均有可能导致公众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就负有相应的法定赔偿责任,从而需要、且可以通过责任保险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转嫁风险。

2.各种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

3.各种运输工具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或驾驶员。

4.各种需要雇用员工的法人或个人。

5.各种提供职业技术服务的单位。

6.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

此外,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民事责任事故危险,建设工程的所有者、承包者等,亦对相关责任事故危险具有保险利益;各单位场所(即非公众活动场所)也存在着公众责任危险,企业等单位亦有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是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的一种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普通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等。

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风险。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因产品本身的缺陷造成他人(一般是指消费者)人身或财产的损失为承保责任。产品责任险保障的是产品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三资企业、私人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的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

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各种专业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们的当事人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进行的责任保险。

目前国内外办理较为普遍的有医生、药剂师、会计师、律师、设计师、工程师、保险代理人及经纪人等的责任保险。

中国责任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国内责任保险发展滞后。据保监会统计,目前保险公司经营的责任险产品约30多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4%,左右发展还很薄弱,在保险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为30%,美国则高达45%。因此,国内保险公司在责任险方面的发展还有相当大的空间。

目前,保监会已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煤炭雇主责任保险,与公安部消防局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卫生部就医师、院方职业责任保险等进行了联合调研,并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海南、山西、河北、吉林、安徽9省市启动了各类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财产损失,电梯责任保险是什么?


相信电梯是大家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了,提到电梯责任保险,大家一看也知道是怎样的一种保险,但这种理解只是表面的,更多方面的内容他们就不知道了,而下面的内容将会做具体的介绍,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对电梯责任保险定义

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组成的电梯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属于电梯安全责任事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将根据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电梯责任险主要承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中列明的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电梯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

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对电梯进行评级,风险程度较高的电梯保费也会相对高一些,一年的保费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投保以后,对于乘电梯发生意外的乘客赔付金额最高可达每人20万元。由于不是强制保险,投保该险种的电梯不足两成。

电梯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

凡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写字楼、物业小区以及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用来投保的电梯包括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管理的各类客梯、货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在投保时,可以选择单独投保,也可以选择投保公众责任险扩展电梯责任。

电梯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电梯责任险主要保险责任有三方面:一是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二是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三是发生保险责任试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如投保电梯责任险,上述三方面的费用与损失都可以保险合同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赔偿。

但在该险种项下,还是有些除外责任的,如由于地震、海啸、雷电、洪水、暴雨、台风、龙卷风、地崩、地面下沉下陷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用人员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等等。因这些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累计责任限额60万元的保险费350元,100万元的只需500元,相对来讲保费是比较低的。因此还是倡议电梯公司,物业等重视电梯安全责任险。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职业责任保险(三)


(1) 发生式索赔责任保险。

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叫做发生式索赔责任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仅对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所引起的损失负责,而不论原告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了索赔。采用这种方式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在该保单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 往往要拖很长时间才能确定 , 而且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 最终索赔的数额可能大大超过当时疏忽行为发生时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索赔数额超过保单的赔偿限额,超过部分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2) 期限内索赔式责任保险。

以期限内索赔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叫做期限内索赔式责任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仅对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责, 而不论导致该索赔的事故是否发生在该保单有效期内。从发生职业上的疏忽行为到受害方提出索赔 , 常常可能间隔一个很长的期限, 例如 1 年、 5 年, 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 如果不对时间做出限制, 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将非常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 保单一般均规定一个追溯时期, 保险公司仅对从该追溯日期开始后发生的疏忽行为,并在保单有效期内对其提出的索赔负责。

第三,以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为依据, 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医疗责任保险、 律师责任保险、 会计师责任保险、 建筑师责任保险、 设计师责任保险、 兽医责任保险学目录

公众责任保险是什么?公众责任险案例分析_保险知识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本文中所讲的三则案例则是真实诠释公众责任保险是如何依法应负赔偿责任。

案例一客户资料:王小姐,28岁,上海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陆家嘴物业公司在管理中,采用投保公共责任险办法,为一些住宅区投保,一般按7000元/年缴纳保费,最高可赔偿金额为200万元/年。2001年7月浦东某小区的业主王小姐于夜间进入小区时因天黑而被铁链绊倒,造成左手腕骨折。后来经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共责任险,王小姐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额为900元。

分析:根据公共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残疾、死亡)和财产损害或灭失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这种法律赔偿责任可以是侵权责任造成的,也可以是合同(契约)责任造成的。王小姐因夜间进入小区被铁链绊倒,属于上述情况,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二客户资料:陈先生,35岁,深圳某小区业主。

【案例回顾】:今年大年三十,深圳某小区业主陈先生在燃放鞭炮时将27D座北阳台的2只空调外机,1台洗衣机,1台烘干机烧坏。保险公司赔偿7000多元,由于灭火时楼上人家地板被水浸泡损坏,保险公司另外赔偿地板损失以及业主借房费用计16000元。

分析:公众责任保险适用范围及其广泛。也承保家庭或个人纯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业主陈先生在过年燃放鞭炮出现的事故以及因灭火时楼上家庭地板被水浸泡一系列损失都在承保范围之内,所以按照公共责任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

公众责任保险赔偿案例三

某市政公司于2010年5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是其施工过程中的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为每起事故10000元。同年10月2日,该公司一队工人在维修路边窑井时因下大雨跑回施工棚,忘记在井边设立标志,也未盖好窑井盖子。傍晚时分,雨还在下,一行人骑自行车经过此地时跌入井中受伤,并受感染而致死。

受害人家属向该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方应向死者家属支付16756元。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多少?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够受害人怎么办?

本案分析如下:

公众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约定的事故,为被保险人造成第三人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责任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

所以,在本案中市政公司与保险公司约定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险种为公众责任保险,那么保险公司要承担10000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市政公司向受害人支付16756元,而保险公司只赔偿10000元,那么中大财经律师网公司法律顾问、石家庄法律顾问、石家庄律师认为剩余部分应该由市政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种类与保险责任


 二、责任保险的种类

 责任保险在我国已渐趋发达, 在保险业务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种类有以下几种:

 1. 公众责任险

 这一险种, 主要承保各种固定的场所( 地点) 进行生产、营业或其他各项活动由于意外事件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工厂、办公楼、住宅、商店、旅馆、医院、影剧院及展览馆等各种公共活动场所均可投保公众责任险。

 2. 产品责任险

 这一险种, 主要承保制造、销售或修理商因其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具有瑕疵, 致使用户或消费者遭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制造、销售或修理商承担的赔偿责任。

 3.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主要承保雇主对其雇用人员, 在从事与职业有关的工作时, 由于遭受人身伤亡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而应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赔偿金额的大小由法院根据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判定, 其中因雇主过失而造成雇员伤害的责任是无限责任。

 4. 职业责任保险

 也称“ 职业赔偿保险”, 这一险别, 主要承保各种专业人员( 如医生、药剂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设计师等) 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其范围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未经限制,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由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的灾害事故所致损害责任。

 2. 被保险人( 包括法人的工作人员) 因过失或履行道德义务上所致损害的责任。

 3. 被保险人的受雇人或其所有的物( 包括财产和动物) 所致损害的责任。

 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其所负责任仅限于民事赔偿责任, 不承担加害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如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本条第1 款规定,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 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当然, 若法律没有规定或合同无约定, 保险人也不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电子商务的兴起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国内物流业发展掀起高潮。为满足物流规模扩大和物流业对保险日益迫切的市场需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代化物流的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为物流企业提供新的承揽全程、责任全面的各种保险产品,这为现代物流业抵御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其中,对投保人来说,物流货物保险、物流责任保险最为直接和重要。 物流货物保险及其附加险是针对第一方和第二方物流方式的年度保险产品,采取类似预约保险的业务运作方式,为客户提供全面、无缝式的保险保障,保险标的为全部物流货物,可避免一票货物一单的承保方式,从而为客户最大程度简化投保手续,方便客户投保。本保险所称物流货物指被保险人进行物流的物品。除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账册、图纸外,凡以物流方式流动的货物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金银、珠宝、钻石、玉器、贵重金属、古玩、古币、古书、古画、艺术作品、邮票等在事先申报并经保险人认可并明确保险价值后可作为特约保险标的进行投保。它的保障范围综合传统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的责任,承保物流货物在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配送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而物流责任保险是针对第三方物流的兴起而开发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委托方交来的物流货物承担着安全仓储、流通加工及运输的责任风险,此险种为专业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的物流公司提供了全面有效的保障。该产品也是年度保险产品,其责任保障范围包括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物流货物的损失。它将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以及仓储、流通加工过程中保管人及加工人的责任融合在一起,因此物流责任保险的风险大于其他单独的责任保险的风险。物流责任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经营第三方物流业务过程中的全面保障,国际上普遍认为该险种是一种契合现代物流业发展潮流的新型保险产品。

雇主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一)


一、 雇主责任与雇主责任保险

(一) 雇主责任

雇主责任是指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我国有关劳工赔偿的法规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关于“三资” 企业和私营企业的雇主责任,《中外合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规定 “合资企业必须按照国营企业标准, 支付中方职工劳动保险、 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私营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安全、 卫生设施、 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私营企业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 生命安全的行业或者工种的职工,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 ” 第二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 保险和福利待遇;??(六)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 ”

此外,还有禁止使用童工的明确规定。

国际上通常对雇主和雇员有明确的定义和界定, 例如英国:雇主,是指占用或雇有另一个人, 或对他实施权力和管教的人。雇员,是指同意执行其雇主指令的人。在雇佣过程中,如果雇主未能或未能全部履行自己对雇员安全的义务致使雇员遭受人身伤亡或疾病, 雇员有权依法要求雇主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 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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