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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二)

2020-06-10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责任保险知识 二婚保险规划

我们已经在《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一)》中向大家介绍了人身意外险的十一条赔付除外责任条款,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为大家介绍,请大家结合两篇文章一起看,才能更好的把握哪些条款是免责的。请注意:以下情况都是不受理赔付的哦。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二:被保险者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等导致的伤害。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三:被保险者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四:被保险者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五:被保险者正处于精神类疾病患病期间。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六:被保险者受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七:被保险者因疾病身故或残疾导致伤害。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八: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十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引起的意外。

人身意外险赔付除外责任二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引发的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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