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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母婴保险需留意“等待期” 30天到一年不等

2020-06-03
做保险未来一年的规划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保险经纪到理财规划

今年,多个城市预计将进入生育高峰,伴随着对“龙子龙女”的期待,越来越多的“龙妈龙爸”们把目光投向保险。因此母婴保险、生育保险等专属保险近来备受关注。

通常我们说的生育保险是指社保的一部分,为参保的生育女性提供生育津贴以及生育医疗费。而商业保险中也有很多为女性提供孕期保障的产品,这类产品的保障范围常常涵盖了胎儿,因此常被称作“母婴保险”或“妇婴保险”。

作为孕妇的专属保险,母婴保险的特点在于针对一些女性妊娠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给予保障,前者如弥漫性脉管凝血症、宫外孕、绒毛膜癌及恶性葡萄胎,后者如先天性脑积水或唇裂等。

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准妈妈们,在选购母婴保险时,一定要留意保险的“等待期”。所谓的等待期,顾名思义就是有等待期的保险利益要在等待期结束后才开始生效,而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仅退还保费,不会按照保额赔付。

据了解,目前母婴保险产品的等待期往往在30天到一年不等,举例来说,如果准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投保了一份等待期为180天的母婴保险,那么在剩余的妊娠期间都无法享受到保险保障,保障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所以,准妈妈们务必仔细了解保险条款,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投保。

母婴保险虽针对性强,特点鲜明,但从往年销量来看,市场反应始终比较平淡。除了等待期这一因素之外,还有不少女性消费者是怀孕以后才想到投保,而此类保险产品往往规定在风险高发的怀孕28周以上不能投保,由此错过投保时机。

相关知识

犹豫期,保险名词解析:等待期与犹豫期


谨慎购买保险,要从认识保险的专业名词开始。只有懂了这些专业名词,你才能理解条款所约定的事项。我们今天要来谈的是两个很接近的词语:等待期和犹豫期。

等待期又称免责期或观察期,是健康类保险的特有条款。指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健康保险的保险合同在“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条款中一般都要加上“等待期”的约定,时间长短不一,短的只有3-5日,长的可达90日,比如疾病保险大保单中都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子自患病之日起,直到约定的等待期间届满以前,不能从保险人处获得任何给付。

例如您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免责等待期,一年期住院健康险为30天,重疾险为90天。这就意味着您购买此款保险后因疾病30天以内住院,是不受保险保障的,无法获得赔偿。而如果90天内患了重大疾病,也无法得到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免责期的期限规定是不一致的,最长和最短的有可能相差数倍。

同样,如果您手上有两份健康保险可以供您选择,一份的免责期为30天,一份为60天,那么您选择哪个呢?一般来说肯定选择30天的更为划算,特别是那些只保障一年的健康类保险,相当于您的实际保障期限前者为11个月,后者为10个月。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有1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投保人认为该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一般最多只收取工本费。换句话说,犹豫期是给予投保人再决定和免责撤消的权利。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往往会按照正常的保单计算第一年现金价值,损失会很大,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提取各种费用。

例如您通过保险代理人推荐,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类保险,年缴1000元。但是您拿到保险合同后,找朋友仔细研究了下,发现很多地方的报销是和自己已经有的社保有冲突的,认为不是很划算,于是想退保。那么在10日内您退保了,保险公司全额返还您1000元。而如果超过10日后退保,保险公司只会返还您现金价值部分,大概为400元左右,两者相差很大。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会发现,第一,犹豫期对于投保人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要退保,就要尽快,不然退保费用相差很多。第二,犹豫期里最重要的就是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判断是否有不相符的需要退保。因此,活用犹豫期条款,可以让我们在挑选保险产品里更有余地,挑错了也不要紧,10天内赶紧退保就行。所以我们要活用免责期规定,挑选免责期最短的健康险购买。同时免责期内保险事故是不赔偿的,因此对于健康来说,早投保比晚投保好,身体健康时候投保比身体不健康时候投保好。

重疾险的等待期问题


对于一些保险期间为一年并且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保险观察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在保险消费者续保之后,则不再另设保险观察期。也就是说,即便被保险人在续保后的第二天就发生保险事故,也是可以获得保险金补偿的。

2016年11月,周女士在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17年1月,不幸降临到周女士身上,她被查出患有肺癌。周女士了解到,重大疾病保险是及时给付型保险,只要医院确诊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金。

周女士在收集齐理赔所需材料后,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但出乎周女士意料是,保险公司做出了拒赔的决定。保险公司方面的理由是:周女士的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观察期又称保险等待期,或免责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被保险人在这个时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专家介绍,保险观察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行为。“观察期”的设立,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投保等骗保行为,避免产生逆选择,降低道德风险。

虽然对保险公司拒赔的决定表示不满,但周女士仔细阅读重疾险条款后发现,条款中确实有写着“保险责任从观察期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保险事故是在观察期内发生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笔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根据周女士的情况,虽然不能获得补偿,但可以得到之前所缴的保险费,保险责任也将同时终止。

据了解,目前国内所有的健康险产品都设有保险观察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通常为180天,如中国平安重大疾病观察期为90天,住院医疗为30天,如人保健康的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太保的万全安康重大疾病保险等。而普通住院医疗保险的观察期分别为30、60、90天不等,如永诚的永保一生医保计划观察期为30天,泰康的亿顺无忧呵护综合保障计划的观察期为60天,人保健康的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定为90天。

此外,一些终身型医疗保险产品的观察期长度也不尽相同。如国寿的康裕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为1年,而平安附加守护一生终身医疗保险的观察期只要90天。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是没有保险观察期的。由于意外事故是随机的、突发的,因此不存在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一些保险期间为一年并且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保险观察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在保险消费者续保之后,则不再另设保险观察期。也就是说,即便被保险人在续保后的第二天就发生保险事故,也是可以获得保险金补偿的。

百年康盛保问题汇总(保什么、怎么赔、等待期、间隔期)


百年盛康盛保是一款保障全面,赔付高,价格适中,细节设置良心的终身重疾保险产品,这款产品具体提供什么保障?如何赔付?等待期和间隔期又是什么? 百年康盛保保什么?

百年康盛保0-60岁可投保,保障终身,提供保障如下:

1、100种重疾,分5组,最多赔5次,每次赔基本保额,间隔期180天;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1周岁,前10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基本保额的35%,仅一次。

2、2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最多赔2次,赔付基本保额60%。

3、35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最多赔3次,赔付比例依次为基本保额35%、40%、45%

4、第一次恶性肿瘤确诊5年后,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赔付基本保额。

5、第二次恶性肿瘤确诊5年后,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赔付基本保额。

6、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豁免后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7、18岁前身故赔3倍保费;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百年康盛保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百年康盛保等待期是90天。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以上三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可以赔付,没有90天的限制。

总之,等待期是越短越好,被保险人越早能获得保障。

百年康盛保间隔期

1、百年康盛保重疾最多5次赔付,每次间隔180天,即每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再次被确诊重大疾病,确诊之日需与上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至少间隔180天,才满足再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件。

重疾间隔期常见的间隔期设置有90天、180天、365天,百年康盛保的180天处于一般水平,不上不下。

2、针对恶性肿瘤(癌症)这种单一疾病的多次赔付,等待期会更长,通常是3-5年期间,百年康盛保恶性肿瘤三次赔付,每次间隔5年,目前是最长的,好在理赔条件比较宽松(复发、转移、持续、新发均可赔付,无论病灶是否消除)。

间隔期是影响多次赔付的一个重要因素,间隔期越短对被保险人越有利,也越能体现多次赔付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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