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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哈尔滨市执行两部社会养老保险新规

2021-05-05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凡具有哈市城镇户籍或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从100-1000元分十档,参保人自选。政府补贴标准为参保人选择每人每年100元档次的,每年补贴30元。缴费档次每提高一档,补贴标准增加5元。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的,不予增加补贴。

城居保和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5元(新农保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除以139。基础养老金标准可根据国家、省规定及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均应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或者城保机构(农保机构)指定的社区(村)代办员申请参加城居保(新农保),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镇居民是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的,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登记时,应当申报其子女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经审核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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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新规是如何调整的


“我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次完善制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12月15日上午,针对新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上向中外媒体作上述解读。相关人士还表示,调整退休年龄时机尚未成熟。

《决定》中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城镇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仍为28%左右,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个案分析

个案一

李先生,6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25年),退休时,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48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1313元。

●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23元

●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884元

新办法比老办法增加139元。按照过渡期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定比例(10%、30%、50%、70%、90%、100%)逐年递增计发的政策,李先生增加的139元按10%计发为13.9元,实发的基本养老金应为897.9元。

个案二

张女士,50周岁退休,缴费年限2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5年),退休时,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1215元,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个人账户储存额为9256元。

●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587元

●按老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602元

新办法比老办法减少15元。按照过渡期政策,对于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张女士的基本养老金仍为602元。

结论

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职工缴费工资高、缴费年限长,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较高,新办法是增加的。

反之,职工缴费工资低、缴费年限短,退休时间早,其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应较低,新办法是减少的,但由于设定了过渡期政策,不会降低基本养老金水平。

■新制度不增加负担不降低待遇

孟昭喜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单位的缴费比例没有做任何调整,并没有增长。个人账户的规模虽然缩小了,但是也标志着个人在养老保险当中的责任相应也小了,而国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他还指出,这次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主要是调整养老金的结构,以利于建立一个激励和约束机制,而不可能降低退休人员的待遇。

“针对不同的人群来讲,比如在这次完善制度之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规定的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同时随着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的待遇,对他们来讲,根本不存在降低待遇的问题。”孟昭喜解释说。

“对于另一类人群,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新人’,也就是1997年国家建立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他们参保之后,将来随着计发办法的改革,他们的养老金结构将要发生一定的变化。它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与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挂钩,一般来说会有所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于账户缩小了,会有所减少,但是总体来说,应该和改革之前大体相当,或略有提高。”

■个体户参保缴费比例为20%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上述政策做出统一规定,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维护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二是改变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基本保险制度。另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国统一联网,缴费可以累积计算,中断再继续或转移地区都没问题。

三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为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创造了条件。首先,改革后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规定为20%,比企业职工低8个百分点。其次,国家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再次,针对城镇贫困残疾人的具体困难,国家规定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改革,那么计发办法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关于“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关于“中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本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在过渡期实行特殊的过渡政策,按照新计发办法,养老金减少的不减发,增加的逐步增加,保证他们的待遇水平能有所提高。

关于“老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调整退休年龄时机尚未成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没有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我国的退休年龄比较低。《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而在制定这个政策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岁左右。另外,国家在不同时期还陆续制定了一些关于职工提前退休的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退休年龄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寿命延长的矛盾。目前我国人均寿命已经达到72岁左右,其中城镇人均寿命已经超过75岁。二是女职工按不同身份执行两种退休年龄,在企业早已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的情况下难以操作,实际工作中引发诸多纠纷。三是提前退休问题比较突出。据抽样调查分析,目前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3岁。

考虑到我国人口寿命延长的实际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有关方面曾提出统一女职工退休年龄、延迟退休年龄、取消提前退休等意见。但是,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多,设计退休年龄必须统筹考虑社会保险与就业。目前,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仍在进行中,就业的矛盾十分突出,考虑到改革退休年龄涉及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大家的意见不够一致等情况,目前改革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本着慎重的态度,《决定》没有对退休年龄进行调整。目前的主要任务是执行现行退休年龄,控制提前退休。

保险知识汇总,福建龙岩市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启动


“客家祖地”福建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清城社区的11位老人,1日从龙岩市官员手中接过了每月享受55元基础养老金的银行卡。此举标志着龙岩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式启动实施。

龙岩市是福建省继厦门之后,第二个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设区市。此项制度规定,龙岩市城镇60岁以上老人,从今年7月1日起将每月享受55元的基础补助,居民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额投保。

制度规定,根据城镇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与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据了解,推行此项制度后,龙岩市每年财政贴补2272万元。

去年10月1日龙岩率先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使该市29.3万60周岁以上农民落实了养老保障问题。此项制度比全国规划提早了十年,比全省规划提早了五年。从今年7月1日起,龙岩市2.621万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也得到了落实。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龙岩市继推行“三农”综合保险后又一项保障改善民生的爱民之举,是解决“老有所养”、实现“养老不犯愁”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实施,将彻底改变千百年来依靠子女、土地和救助等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并实行属地管理。

《指导意见》规定,参保范围限定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由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按规定缴纳。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部分,由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指导意见》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方面,《指导意见》规定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出台新规 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


近日,广州市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将21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缴费后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将可获得180元至400元的养老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广州市被征地农民达21万人,其中35周岁以上的近11万人。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将按3个年龄段(即16周岁至35周岁、35周岁至60周岁、60周岁以上),实施“三类保障”,并实行完全积累个人账户模式。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介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筹集渠道,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的补助,政府给予适当的资助。

据介绍,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设定为:50元、70元、90元、110元和13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标准分别设定为:20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

为鼓励被征地农民和经济组织多缴费、多保障,政府资助采取了积极的激励措施。资助的绝对额随缴费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但相对水平随缴费水平的提高而逐步降低。政府资助分别与个人和经济组织缴费挂钩,激励经济组织积极为被征地农民缴费。记者了解到,为此,政府需要同步投入大量的资助资金。

“如果是三方都全额缴费到位的话,被征地农民的回报率是200%以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远飞表示,这一办法实施后,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和经济组织都缴费,则待遇水平在181.29元至401.44元之间,个人缴费回报率在200%~263%之间。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三新


“探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于德水,就哈尔滨市如何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接受了记者采访。

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有新政策。于德水说,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是“以个人缴费为主、以集体补助为辅、政策适当倾斜”,在运行过程中问题较多。因此,必须要改变原来的制度,要有新政策。按照外地成功经验,哈尔滨市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分担保险费的方式,其核心是政府要尽义务为农民养老保险出资,让农民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公民待遇。

第二,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新标准。过去采取大帮哄的方式,让农民集体参保,由于缴费标准不符合实际,造成保险金过低起不到保障作用的现象。所以,新时期的保费收缴,基本标准是“养老金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低保”,实质是引导农民在“低保”和“社保”中选择社保,不但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也将大大减轻政府在低保方面的负担。

第三,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新的管理方式。尽管我们的政策已十分透明,但农民仍对“社保”心存疑虑,这样就要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便于农民查询的管理系统,随时监察自己的保费状况。同时,建立方便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发放体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另外,尽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哈尔滨市的当务之急。随着松北、呼兰新区的成立及各地开发区的形成,部分农民已完全与土地脱离。由于这部分农民已没有耕地作为“保障”,因此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突出。

社会养老保险种类知识汇总


每个人都会变老,老有所依也是每个人所希望的。养老保险保障了人们的老年生活,到底该如何选择?养老保险种类有哪些?

养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另外,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

社会养老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呢?

社会保险分为三个层面,根据就业状况、户口所处类型不同确定参保类型,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因此,购买社会保险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保类型。

类型一:可参与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缴纳年限为15年。

类型二:作为城镇居民的中老年人

可参与缴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适用于没有参加工作或没有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领取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1、在领取年龄上无论男女都要求年满60周岁。

2、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3、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4、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保险金领取时,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经过核定后,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发养老保险金。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类型三:作为农村户口的中老年人

可参与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制度是中央作出的又一项惠农利农的重要决策,参保农民满60周岁就能享受养老金待遇,是实现农民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制度。

领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

1、凡是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村、镇户籍的老年人,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月55元)。

2、而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即45周岁至59周岁),可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即16周岁至44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4、目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水平。

商业养老保险种类

目前打着养老保险旗号的保险种类非常多,主要有五大类,分别是传统型养老险、万能型保险、分红型养老险和投资连结型保险,以及2011年才开始在国内出现的变额年金险,我们可以通过比较来看看的区别。

首先是传统型养老险,该保险一般的年复利都在2%-2.5%之间,到期可领取固定金额的养老金。但是要注意的是,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可能导致约定领取的养老金在未来出现实际购买力下降的问题。

其次是万能型保险,该产品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保证保底利率最低1.75%,目前产品大多设为年2.5%,近几年的实际结算利率都能在3.25%~5.5%之间。但是,要知道的是,保证保底利率和结算利率都是针对“个人投资账户”而言,而非所有投入的保费,开始几年若提前支取,可能需要一定的收费。

其三是分红型养老险,该保险到期可领取的养老金大部分为固定,然后小部分根据分红有浮动,分红的存在增加了抵御通胀的能力。不过,销售时候的分红水平演示只是一种假设,不作为未来的保证或承诺之用。

其四是投资连结保险,该产品的收益随资本市场变动而动,收益可能较高,波动性也比较大,类似基金的专家理财。因此,我们就要有所承担,由于收益不确定,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亏损,收益和风险由投保人100%享受或承担。

最后是变额年金险,该产品的特点就在于保单利益与投资账户价格相关联,同时能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同时满期后可以采用年金化支付方式,满足养老金的特殊需求。因此该产品具有保底功能,但向上的收益不确定,主要取决于投资收益情况。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谓“保底”,每款产品含义却有很大不同,可能是满期后100%保本,也可能是80%保本,投保时会约定,应特别留意具体的阐述。

保险知识汇总,新养老保险在南京实施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实施的《南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南京市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也就是说,中小学校等原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此次将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新《办法》调整了单位缴费基数,将原来按“双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两项之和)征缴改变成按“单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征缴;调整了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将原来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口径调整为按职工本人实施绩效工资后的工资总额;调整了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23%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今后还将适时调整。职工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建立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办法》将实施绩效工资后的退休人员待遇全额纳入养老金支付范围,还将原来由单位支付的职工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纳入支付,并全面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据介绍,南京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符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可以避免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时不缴费、少缴费,退休后高待遇的矛盾,可以确保南京市事业单位广大退休职工不再受单位经济效益好坏的影响,将过去由单位发放,改革为由经办机构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确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据省机关事业保险中心介绍,在宁省级事业单位目前不在新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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