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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险切忌望文生义 财产一切险也是对损定赔

2021-05-01
投保险财产规划 财产保险规划 财险保险规划

有了保险就可以规避风险,但是不是有了保险,一切的风险都可以避免,企业投保时的“财产一切险”也是这样,大家常会望文生义,实际上并不是企业投保了财产一切险,所有的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偿。财产一切险是一种保险的承保方式,与其对应的是“列明风险”式的保险单,承保除了“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或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所谓的全险。相比“列明风险”式保险,一切险对被保险人更有利。

案例:A化工厂2007年5月8日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一切险,总保险金额为1.2亿元,交纳保险费12万元。2007年12月16日,因原料仓库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企业2个主要生产车间及1个原材料仓库烧毁垮塌,厂房、设备及原材料损失2100万元;其库房化工原料起火致临近某汽车修理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200万元;同时,企业因修复厂房设备造成利润损失800万元。

从上述案例来看,如果单从“一切险”的字面上看,这些损失似乎都应当由B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但实际上不是这样。首先,按照财产一切险条款,火灾引起的损失为保险责任,所以针对A化工厂的财产损失2100万元是可以得到B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的;但是因为A化工厂没有就第三者责任进行投保,所以,其造成汽车修理厂的200万元损失也只能由A化工厂自担,同时因为企业没有投保利润损失险,所以,A化工厂因修复厂房设备造成的利润损失800万元也应由企业自担。实际上,类似案例还有很多,比如某次大桥坍塌事故,不仅造成桥梁本身的财产损失,同时也造成大桥修复期间因运营中断带来的经营损失。虽然事前大桥的业主投保了财产一切险,但并没有为大桥投保“利润损失险”,因此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这也就意味着九江大桥修复期间因中断经营造成的2500万元过桥费损失要由业主独立承担。

可见,企业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会包赔投保企业的一切损失。财产一切险也只是相对于企业财产保险的其他产品,如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等,保险责任范围相对大而已。

专家提示:一、投保时要搞清财产一切险的保险除外责任,包括: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存放在露天、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霜、严寒、雨、雪、洪水、冰雹、尘土引起的损失;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公共能源的中断引起的损失;等等。上述这些除外责任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人不需赔偿。

二、不属于财产损失的风险也不在财产一切险的赔偿之内。上述例子中,A化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就面临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损失和事故造成的停工停产期间的利润损失。很显然,后两者是不能在财产一切险项下获得赔偿的,其风险还需要通过其他保险种类来转嫁。因此企业在投保财产一切险时,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除外责任要做到心中有数。

对“一切险”不要望文生义

对于非保险行业,甚至是保险业内非从事财产险的人来说,一切险其实是一个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望文生义,简单的理解就是承保一切风险,什么都保,也什么都赔,再加上车险销售中常常用“全险”这个名称,一般的被保险人自然会认为是全部(风险)都上了保险。但实际上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一切险并非保了一切风险,而全险也绝非全部风险都保!

从承保技术的角度来看,一切险是一种保险的承保方式,与其对应的是“列明风险”式的保险单。前者承保除了“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或任何)风险;而后者则只承保在保险单中明确“列明”的若干项风险,其他风险一律不保。

以财产保险来举例说明,目前国内市场中常见有三种保单:

以火灾为主要承保责任的财产基本险在火灾基础上增加了部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

在这三种保单中,尽管承保范围的大小有区别(综合险宽于基本险),但前两种都是属于“列明风险”式的保险单。而只有第三种——财产一切险是真正的一切险保单。即便如此,在财产一切险中仍然列出了八项原因除外,以及九项损失、费用除外。

很显然,一切险一定比“列明风险”式的保单承保的范围要广泛,如保单会包括那些你在投保时所没有想到的,或无法穷尽的风险。

一切险对被保险人更有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这两种类型保险单的主要区别除了在承保范围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对损失原因的举证义务方面。而这一点,普通的被保险人,甚或我们相当一些保险业内的人士,或者全无所知,或者是一知半解。

在一切险保单项下,被保险人无需负责对于损失原因的举证义务,而保险人则负“除外责任”的举证义务。如保险人无法举证损失的近因归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列明风险”式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则首先负有举证损失的近因归属于“责任范围”中列明的承保风险的义务。如被保险人无法首先举证损失的近因归属于“责任范围”,那么保险人自然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连理赔案件都可能无法成立。

显而易见是,对于一个非专业的被保险人而言,搞清什么是损失的近因,以及将该近因准确地与保险单中的“承保范围”相对应,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其中涉及的可能包括自然科学、工程学、法律、保险等一系列的专业,即使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保险理赔人员,很多时候也不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准确地判断近因的归属。而一旦错过第一时间的判断,有些证据有可能被忽略,从而造成今后责任判断归属中的一些困难。

而一旦被保险人持有的是一切险保单,则事情就简单得多了。在损失发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仍然负有一定的举证义务,但这仅限于证明:1)东西是我的;2)以前是好的;3)发生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根据保险单的约定);4)现在坏了或灭失了。之后,保险人如不能举证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就必须履行赔偿责任。前面所讲到的那些技术性的困难就一下子都转移到了保险人的身上了!

由此可见,一切险对于被保险人而言保障更广更充分,也更有利。当然理论上讲费率也相应要高。

不存在所谓的全险

但无论如何也并不存在任何风险都保的保险,一切险也有除外责任,如战争、恐怖主义、地震、海啸、盗窃、抢劫、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核辐射、间接损失等等。有些除外责任保险人可以在适当收取额外保险费后以批单形式予以承保如地震、海啸、盗窃、抢劫。但有些则是绝对的除外责任,任何情况下保险人都不可能加以承保,如战争、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

除此之外,也并无所谓的全险,那不是专业的险种名称,而是一种通俗的叫法,充其量也只是

“比较全”的保险保障范围而已。如在商业车险中,主险是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当把一些其他的附加责任(基本上这些都是主险的除外责任)以批单形式增加进来时,如全车盗窃、自燃玻璃单独破碎、划痕险、不计免赔等等,这样的组合常常被冠以“全险”的名称进行销售。但实际上“全险”也还有很多是不赔的,如全车盗抢可以赔但部分的盗抢则是被除外的。

小知识:

财产一切险定义

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财产及费用一般可包括:建筑物(包括装修)、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仓储物品、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等。财产一切险的保障程度比较宽。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中的各项约定,是人保财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在投保了财产一切险的基础上,经与人保财险公司协商一致,可由保险公司加批若干附加条款,以增加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

承保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承保由于意外以及员工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包括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包括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精选阅读

人保财产一切险条款摘录


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财产及费用一般可包括:建筑物(包括装修)、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仓储物品、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等。财产一切险的保障程度比较宽。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中的各项约定,是中国人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在投保了财产一切险的基础上,经与中国人保公司协商一致,可由中国人保公司加批若干附加条款,以增加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

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

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和费用;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非外力引起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的损坏;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引起其本身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过失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损失;盘点时发现的短缺;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布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霜、严寒、雨、雪、洪水、冰雹、尘土引起的损失;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固定在建筑物上的玻璃破碎;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以及被保险人的亲友或雇员的偷窃;公共供电、供气及其他公共能源的中断引起的损失、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中断不在此限;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但不包括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污染引起的损失;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与物质损失赔偿金额之和以受损的被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专家解析一切险:并非一切都保


提到一切险,消费者可能会望文生义,以为什么风险都能承担,其实不然,专家称但实际上一切险并非保了一切风险,而全险也绝非全部风险都保!

一切险是一种保险的承保方式,与其对应的是“列明风险”式的保险单,承保除了“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或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所谓的全险。相比“列明风险”式保险,一切险对被保险人更有利。

一切险索赔对象

1.向保险公司索赔

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满足4 个条件: ( 1 ) 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被保险人必须投保了相关险别;(3)损失不属于除外责任;(4)在保险的责任期限内。

2.买方向卖方索赔

买方向卖方索赔通常是卖方违反贸易合同中的条款。

3.向承运人索赔

这种情况下,通常应满足下列条件:(1)未按提单记载内容交货或货物发生损坏;(2)损坏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限;(3)不属于承运人的免责范围。

以财产保险来举例说明,目前国内市场中常见有三种保单:

以火灾为主要承保责任的财产基本险在火灾基础上增加了部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

在这三种保单中,尽管承保范围的大小有区别(综合险宽于基本险),但前两种都是属于“列明

风险”式的保险单。而只有第三种——财产一切险是真正的一切险保单。即便如此,在财产一切险中仍然列出了八项原因除外,以及九项损失、费用除外。

很显然,一切险一定比“列明风险”式的保单承保的范围要广泛,如保单会包括那些你在投保时所没有想到的,或无法穷尽的风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建设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切险对被保险人更有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这两种类型保险单的主要区别除了在承保范围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对损失原因的举证义务方面。而这一点,普通的被保险人,甚或我们相当一些保险业内的人士,或者全无所知,或者是一知半解。

在一切险保单项下,被保险人无需负责对于损失原因的举证义务,而保险人则负“除外责任”的举证义务。如保险人无法举证损失的近因归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列明风险”式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则首先负有举证损失的近因归属于“责任范围”中列明的承保风险的义务。如被保险人无法首先举证损失的近因归属于“责任范围”,那么保险人自然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连理赔案件都可能无法成立。

显而易见是,对于一个非专业的被保险人而言,搞清什么是损失的近因,以及将该近因准确地与保险单中的“承保范围”相对应,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其中涉及的可能包括自然科学、工程学、法律、保险等一系列的专业,即使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保险理赔人员,很多时候也不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准确地判断近因的归属。而一旦错过第一时间的判断,有些证据有可能被忽略,从而造成今后责任判断归属中的一些困难。

而一旦被保险人持有的是一切险保单,则事情就简单得多了。在损失发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仍然负有一定的举证义务,但这仅限于证明:1)东西是我的;2)以前是好的;3)发生了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根据保险单的约定);4)现在坏了或灭失了。之后,保险人如不能举证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就必须履行赔偿责任。前面所讲到的那些技术性的困难就一下子都转移到了保险人的身上了!

由此可见,一切险对于被保险人而言保障更广更充分,也更有利。当然理论上讲费率也相应要高。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理赔案例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障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即保险单中列举的除外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火灾、爆炸、雷击、飞机坠毁及灭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一般性盗窃和抢劫;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或无能力等导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损失;其他意外事件。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理赔案例

1992年11月21日某保险公司承保深圳某广场建筑工程一切险,扩展“有限责任保证期条款”,保险金额1.5亿元,建筑期从1992年11月2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保证期12个月,从1995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1995年1月16日下午,施工人员在进行土建电器切割钢筋时,不慎将火星溅落到竹篱笆上引发火灾,造成工程重大损失。后经分析,确认起火原因是施工人员在第十四层楼气焊切割螺纹钢筋头时,产生的高温金属熔珠飞溅到第十层楼墙外排水架可燃物上,引燃竹片上后火势蔓延成灾,属意外火灾事故。1995年2月21日,被保险人(业主)就受火灾损失的玻璃幕墙工程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经调查:核定最终净损失额1100万元,事故发生时实际工程造价26000万元。请分析本案应该如何赔付,并说明原因。

针对上述案例,应该赔偿1100万元。不能在赔付上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得到额外的收益。不管造价是多少,都只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以实际损失额赔付。如果实际损失超过保险金额的,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是,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了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也要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_保险知识


有网友上网留言提到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小编表示,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

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那么,建筑工程一切险由谁购买?据了解,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

小编介绍,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发包方或发包机构的组建,是决定承包经营成败的首要因素,也是企业承包的第一步工作。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具体包括:

(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如火灾和爆炸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方案有哪些?建工险如何投保?_保险知识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建工险如何投保?建工险投保方案有哪些?需要了解哪些知识?有哪些准备事项?

保险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火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保险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除外责任

建工险投保方案须知建工险保障范围:建筑工程保险保障范围相当广泛。概括起来,保险人承保的保障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列明的自然灾害,主要有雷电、水灾、暴雨、地陷、冰雹等,对于地震与洪水,由于其危险性大,一旦发生,往往造成重大损失,国际保险界一般将其列入特约可保责任另行协议加保;列明的意外事故,主要有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等引起的意外事故,以及工作人员在施工中的过失造成的间接损失;盗窃及清理保险事故现场所需费用,也有保险人将此类风险另行承保的情况;第三者责任;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未列入责任免除且不在上述风险责任范围的其他风险责任。

建工险投保方案

建筑工程一切险要如何投保呢?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流程为:了解客户投保需求,收集相关工程资料,总公司回复承保意见,根据需求填写投保单,出单人员录入系统预报,系统提交审核。

建筑工程一切险类所需资料

1、普通建房工程。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概况说明(所建房屋共有多少栋、每栋多少层、是否有地下,如有地下多少层、周边环境),保额在5000万以上项目需提供工程量总汇清单、施工平面图,已经开工的工程,请务必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表。

2、公路、桥梁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地质水文报告、施工平面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总汇清单、工程施工进度表,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总公司可能要求补充上述资料外的。

建筑工程一切险上报时所需信息(预报业务投保单必填项目):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包括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其它关系方,以上各方是否均为被保险人。

2、被保险工程名称和地点。

3、投保项目:一般分两部分:一是工程物质损失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确定保险金额;二是第三者责任部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身伤亡每人每次赔偿限额;

4、设定特种风险(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台风)赔偿限额,一般为工程物质损失保险金额的80%。

5、免赔额:按三个项目分别设定免赔,分别为:特种风险(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台风)免赔、其他一般风险免赔、第三者责任物质损失部分免赔。

6、附加条款:根据工程具体需要设定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的使用请详见附加条款处使用说明。

7、保证期和试车期的设定:如需扩展保证期、试车期,需确定保证期和试车期的具体起止时间,并分别附加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和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

8、费率和保险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工程保险中的一个重要险种,由保险公司视保单承保范围对建筑工程的工程主体、临建设施、建筑材料、人员财产及各类费用等保险标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将建筑工程保险类别分为四种:即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承包商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承包商设备险。我国的建筑工程投保以前两个险种为主,后两个险种的投保状况则因我国各地区的不同情况而异。承包商负责建筑工程一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及其费用,是国际惯例。但如果承包商因故未办理投保或拒绝投保该险,业主可代为投保。在我国,建筑工程一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往往是以业主的名义投保,但投保费用仍由承包商负担。业主、承包商与所有的工程参与者均为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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