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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小贴士 报案时机不拖延

2021-05-01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车的保险是有车一族的爱。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有车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所以加入一份车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意外难免发生,爱车受到伤害,我们的财产也会受到伤害。所以加入一份车险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既保障了我们的生活又保护了我们的权益。何乐而不为!中国是个快速发展的国家只有把握好方向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所以就让我们从车的保险开始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吧。

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已涵盖汽车危险事故的大部分,中国交通部已强制购车人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以保证在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比如交强险就是以保证第三方的权益为目的险种。而中国比较有名的汽车保险公司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出示保险单证。出示行驶证。出示驾驶证。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出示保险单。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交付维修站修理。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车主签字认可。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

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

现在投保车险,最大众的选择就是四个基本险。交强,车损,三者,不计再加外车船税。如果你的车有被划伤过的经历。那只要不超过三年的车都可以加划痕险。

如果你的车经常会飞速行驶在高架上,那建议你可以投保玻璃险,这样如果被见起的小石头砸坏玻璃也不用担心了!

如果你的车经常开去外地,或公司,住宅外无固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厂,那你可以有投保盗抢险。

如果你的车,年限超过八年,那你可以投保自燃险。

如果你对自己的行驶能力不是很有把握,那就为司机和乘客投保一个五万乘以五座的座位险吧!

总之来说,希望车主能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需要投保的险种。

要注意的是,如果A车主与运营车辆B发生碰撞,并且A车主为全责,那么在维修期间的B运营车车主的经济损失有可能由A车主独立承担。比如你撞到了出租车,你负全责,而他的车维修期需要2天,那么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出租车司机的两天损失,你就必须要和出租车司机协商处理他两天内的经济损失

相关知识

车险理赔:意外后需及时报案


车险理赔问题让很多车主头疼,在交通意外发生后,车主需维护好案发现场,并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汇报,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可是如果因急事而暂时离开了现场,保险公司还会理赔吗?很多车主碰到过这样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网为您解答一些其中的疑惑。

刮蹭后未及时报案,车主忙求助

陈先生在芙蓉路上班,出门不远就撞上了一个桩子,保险杠凹了一大块,有个面的漆也刮花了。当时赶时间,他没有通知保险公司直接去办事了。等到弄完后都已经是下午了,他想问问,不在案发现场,保险公司还有没有得赔;如果不赔的话,现在赶回到第一现场还能不能补救?对此,同事看法不一,有的认为“没过48小时应该可以赔”,有的则建议“赶紧去做个假现场”。

专家表示,类似事故后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而是直接走掉的,主要以新车主为主,因对车险报案程序不太了解;如离开时间不久,建议回到案发现场后联系保险公司,方便查勘员核对案件痕迹。据他介绍,单方事故主要发生在车主进出车库移车,或者在避让第三方等突发事物时,“如果是前面那种,一般而言是车辆前部或侧边的小刮擦,车主损失不大;但如果是后面那种,由于车速往往比停车、移车时快得多,损失也较大。”

勿擅自先修车后定损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车辆有碰撞,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格是保险公司根据汽车修补所需要支付的维修价来预先设定的,除非汽车维修过程中发现新的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上的维修价就作为确定理赔款的唯一有效依据。

如果不懂得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擅自采用先修车后定损这种做法,保险公司就会缺乏客观的事故查勘定损过程。

车险条款规定,当汽车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修理就继续使用汽车,致使汽车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也不理赔。所以,为了规避少数人故意夸大事故损失而非法牟利,保险公司会按照这类修车项目的市场均价赔偿,而不是按照车主维修的实际价格赔偿。因此,车主一定要等定损员查勘现场并出示权威的定损单据后,再离开现场,这样才能得到顺利理赔。

定损就是赔偿的必需环节,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之一

及时报案

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及时定损。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本来是保险公司为了规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通过拖延时间来篡改损失规模,要求虚假赔偿的保险风险,以及因为拖延时间使得损失难以确定的保险风险。“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报案”是不少保险公司拒赔时惯用的说辞,尤其在车险中出现得较多。

但是,“及时报案”只是笼统说法,而没有量化的规定。有时车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等原因没有及时报案,就被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赔了。专家建议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最好还是在第一时间报案,这样对自己和保险公司都最有利。毕竟拖得越晚,自己获得赔偿款的时间也越晚,遭到拒赔的可能也越高。而一旦走上诉讼道路,难免又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定损金额要协商

车险投保人在定损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定损员给出的定损金额低于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

一位保险公司定损员告诉记者,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这种情况下顾客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由定损员和维修厂协商处理。

投保人需要注意,合理及时定损是保险理赔的前提。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然有大量的纠纷发生。对此,发生纠纷之后,能否理赔成功,关键在于车主能否正确理解保险条款,避免因误解而进入保险理赔的误区。

平安车险报案电话理赔时效非常快


投诉率高、理赔纠纷多等难题时常将车险推上风口浪尖,理赔难已成为车险留给公众的普遍印象。近期,经过相关部门的治理,车险行业虽然在车险理赔服务上有所提升,但与庞大的车险市场相比,服务与理赔诉求还是不匹配。今年,保险监管机构仍将理赔难列为今后改善保险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

平安产险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路、步调一致的强化执行,打造了平安产险“优质服务”的金字招牌。针对车险行业理赔难的“顽疾”,平安产险不断创新车险理赔技术手段,提高理赔的网络化与自动化程度。现在平安车险客户如果出险了,可以第一时间拨打平安车险报案电话95511,平安的专业工作人员会马上赶到现场为车主查勘定损。而且“万元以下,资料齐全,一天赔付”。理赔时效非常快。我们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来体验平安车险报案电话理赔的效率。

开车上班途中出险,怎么办?

以往就算是有过丰富理赔经验的老车主,往往在处理车辆出险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反复提供理赔材料、拨打电话,同时还要与不同部门反复沟通、确认的麻烦。而在这种状况下,劳神费时不说,有时赔款还得不到保障。如果在早上开车去上班的途中出险了,怎么办?如果按照传统的理赔流程,得花好多时间处理理赔事宜,费时费力。但现在平安车险客户如果出险了,可以第一时间拨打平安车险报案电话95511,附近的平安查勘员就可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不仅可为车主提供车险查勘服务,还可协助车主处理事故现场,如果您的车辆受到损坏不能行驶,查勘人员还可帮车主安排救援车辆,非常人性化,而且赔时效非常快。

自驾游异地出险了,怎么办?

现在有车一族正在不断壮大,很多车主喜欢节假日驾驶爱车自驾游享受精彩人生,所以异地理赔需求也逐渐增多。如果投保平安车险的车主驾车在异地出险,先别惊慌。首先先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及时拨打平安车险报案电话报案,然后耐心在现场等候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为车主处理异地出险理赔事宜。平安的全国通赔服务,让车主不需要奔波几个城市之间处理理赔。车辆在异地出险后,只要拨打统一的平安汽车保险报案电话,无论车主在哪个城市办理的平安车险,在当地都可以享受跟投保地一样的查勘定损、领取赔款等优质理赔服务。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于平安车险报案电话理赔功能是否已经有所了解,另外,平安车险还承诺:凡平安车险VIP客户和通过电话、网络购买商业车险客户,均可在保单有效期内,不限次数,免费享受全国车辆故障紧急救援等多项服务。包括:免费接电、紧急送油、紧急加水、更换轮胎、现场抢修、拖车牵引、吊装及困境救援等。

车辆划痕险理赔流程小贴士


车子来来往往,不停穿梭,难免会有磕磕撞撞,留下难看的划痕,对于爱车的朋友们来说,这些划痕是决不允许存在的。有了划痕自然是要修理的,修理过后,当然要找保险公司办理理赔,那您了解车辆划痕险理赔的流程吗?

如果被保险车辆被刮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行正常的理赔程序。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要特别注意报案时间,一般是48小时之内;如果超时,就需被保险人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保险公司补报案。保险公司对定损后,再到4S店修车。如果车辆在道路上被划伤,需由交警开事故证明,如果车辆在非道路上被划伤,需由派出所开事故证明。

报案是必须的,如果没有现场则需要你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你的车子是有人蓄意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被划。你最好先报案,然后打电话给你车子承包的保险公司,他们有有关这方面的处理流程。

如果只做漆不用美容的话,不需要现场报,你有时间的话就可以打给你保险公司报案。 然后等定损员联系你,看你车子的具体损失情况。给你定一个价格。你拿着定损单去修理厂维修、付钱、拿发票。之后带齐材料去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划痕险有最高赔付金额的,你要看你具体保了多少钱的。如果你保了2000,但是实际修要3000的话。那么保险公司最高就赔2000,另外你要看你有没有保划痕不计免赔险。一般如果没保不计免赔保险公司还要少赔你15%左右。

划痕险是不需要现场的,报案时说是一次发现车身多处被划即可。保险公司是否全赔还得看是哪家保险公司承保的,条款中是否规定了免赔率,具体情况报案时可以咨询。另外你得注意车身是否是划痕或者碰撞造成的,划痕是指非碰撞原因造成车身油漆单独损伤的情况,如果你的车是因为刮蹭其它物体造成的就不算划痕,不能并案处理,还需要现场报案,否则有免陪。

据了解,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车主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划痕险。划痕险的保险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如果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就属于免责范围了。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如果车子出现无刮擦、碰撞痕迹时的单独划痕,就可以由划痕险来赔,但是要是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而导致的汽车漆面的划痕,就不在划痕险理赔范围了。所以,读者提出的在“行驶过程中把车划了一下”就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到底是行驶过程中被他人恶意划伤的还是两车刮擦时被划了一下。

由于划痕险的赔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间,基本上处于亏损运营,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针对新购买的车或者两三年内新车承保。划痕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5000元。要注意的是,划痕险是累计赔付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的划痕险保额是2000元的,出险不限次数,但赔偿累计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两千元保险合同就自动终止。此外,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都对划痕险设置了免赔额,免赔率在15%到20%不等。

了解了这些,相信您在遇到类似的情况,就不会手忙脚乱了,一定会处理地得心应手。

车辆理赔拖延产生纠纷


如果你的车,年限超过八年,那你可以投保自燃险。如果你对自己的驾驶能力不是很有把握,那就为司机和乘客投保座位险吧!总之来说,希望车主能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需要投保的险种。

要注意的是,如果A车主与运营车辆B发生碰撞,并且A车主为全责,那么在维修期间的B运营车车主的经济损失有可能由A车主独立承担。比如你撞到了出租车,你负全责,而他的车维修期需要2天,那么保险公司不会承担出租车司机的两天损失,你就必须要和出租车司机协商处理他两天内的经济损失。

有遇到过车险理赔的难题吗?许多车主在不十分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情况下就投了保,投保之后也不仔细看条款及合同事项,因此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之甚少,这给后期索赔造成了麻烦。发生事故以后要怎样进行车险理赔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财产不损失呢?

2001年4月16日,吕大军行车途中发生意外,汽车底盘严重受损。吕大军随即向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太平支公司报案,经过现场勘察,保险公司告知吕大军到其指定的成功汽车维修公司定损并维修,确定修理费13368元。

此后,吕大军按照往常惯例,将车辆及理赔手续交给了修配厂,并授权修配厂代为理赔,保险理赔款作为车辆的维修费。人保公司及成功修配厂两方当时并无异议。

车辆修理好后,吕大军将车辆取走。然而,人保公司却以理赔手续不全为由拒绝给付理赔款,汽修公司转而向吕大军索要维修费。吕大军认为,他已经将对人保公司的合同债权转让给了汽修公司,保险公司也认为此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且进行了现场查勘和定损。那么,保险公司为何“出尔反尔”?

由于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理赔,2003年,汽修公司向吕大军提出诉讼。吕大军一、二审均败诉,无奈之下,只能服从法院判决,给付了维修费。

吕大军再次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一改以往理赔手续不全的说法,保险公司此时却以保险理赔请求超过两年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眼见与人保公司多次交涉无效,吕大军于2005年11月21日将人保公司告上法庭。2005年12月29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尽管保险公司一再强调,吕大军的请求理赔已经超过两年的期限,但是吕大军的代理律师——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认为,吕大军在发生意外后的两年内,不止一次通过修配厂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是保险公司一再拖延才导致理赔“过期”。

李滨告诉记者,在诉讼过程中,人保公司的代理律师也承认,就该案而言,人保公司当初就应该及时理赔。

对此,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保险公司不会无故拒赔,吕大军的案子可能是汽修公司在提出理赔请求时延误了时间。

人保公司称,人保财险在年底时都会提醒需要索赔的客户,在两年时效内完成理赔申请。公司曾经试图联系吕大军,但发现手机打不通。而吕大军表示,从未接到保险公司的提醒,也从来没有更换电话号码。保险公司和吕大军各执一词。

后经调查发现,原来人保公司竟然将吕大军此前的一次赔案同此次赔案混淆了。更让吕大军无法理解的是,直到保险公司同意和解,人保公司也没有找到此次赔案的案卷。

首先,定损单是理赔依据,这一点不能忽视。其次,当汽车在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再次,私了事故不能不留证据。双方协议解决事故要留证据,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按照正规流程处理事故。然而有的车主喜欢双方协议解决,觉得去理赔会浪费时间。结果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下协商,更不能忍气吞声,车主们应该选择按照正规的流程来处理,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小损失理赔不值得。有些车主觉得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其实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车险超48小时报案不理赔实为不合理条款


今年春节期间,严小姐驾车回南通的老家过年,途中与他人车辆发生刮蹭。因急着赶路,且事故不算严重,双方决定私了。长假归来后,严小姐才想起向保险公司报案,却被告之无法受理,原因是已经超过了报案时间。

众所周知,“48小时内报案”这一保险条款早已有之,且每个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定保单时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这一规定导致不少车主在车祸发生后,因未能及时报案,而不能得到理赔。

“个人觉得,‘48小时内报案’的规定可以理解。因为对于车主来说48小时内报案是完全能够做到的,报案只需一个电话就行,没有任何难度。而且,报案报得早,车主还能早点得到理赔。”有网友认为,保险公司要求车主在48小时内报案并无不可。但还有人认为“超过48小时不受理”纯属保险公司内部规定,是保险公司变相对投保人利益的侵害。有的车主救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3年8月19日23时25分,郭某的投保车辆在广州市黄埔大道员村文化宫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认定被上诉人驾车不小心撞到隔离墩,车主郭某负事故全责。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郭某通知维修中心将车辆拖至该维修中心修理。维修中心工作人员梁某证实:郭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于2003年8月19日晚被拖进维修中心;8月20日,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但因报案资料不全未被受理;8月22日,他从被上诉人处取得车辆投保资料后即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其后,车辆在维修中心进行了修理,修理费63814元。

2003年10月21日,保险公司收取了郭某提交的车辆修理费和拖车费发票。

2004年9月20日,保险公司向郭某作出《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称由于郭某的报案时间超过出险时间48小时,根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十九条“发生保险事故时,……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对此保险公司不能给予赔付。

法院认为,从郭某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来看,郭某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没有在48小时内进行有效报案的事实是可以确定的,但是该点并不足以作为保险公司拒付的理由。

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知道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鉴于保险人和交通管理部门均是可以调查、确定保险事故成因或责任的机构,因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及时”,应理解为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现场通知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保险人。虽然在很多保险合同中,都有“超过48小时报案不予受理”的免责条款约定,但只要车主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报案,就没有违反通知义务,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此条款也有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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