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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出交通事故后怎么赔

2021-04-23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车主们都知道,购车时必须交交强险才能上路,这是车辆基本保障,另外车主们还可选择性的购买商业保险进行补充,总之不会“裸奔”上路。不管是商业保险还是强制险,在交通事故理赔事项上都有各自的规定,车主们应对保险理赔及理赔流程有所了解,以弥补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商业保险的保险赔偿:

一、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

广东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协议为赔偿依据当然也可以,不过使用这种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基本步骤有:报案、查勘定损、理赔、领取赔款等。

1、“自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5)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私了”保险会赔吗


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国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国家,一般情况下只要事故情况不算特别严重的,事故双方都会比较倾向于“私了”。那么,当事人在“私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需要怎样做?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的“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如果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就争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私了”后保险还赔吗?

对法规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填写自行解决协议书,该协议可以视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可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但是,对于不属于法规允许“私了”范围的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双方的“私了”协议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什么情况可以“私了”?

不涉及人员伤亡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双方车主都有齐备的证件和愿意协商解决的态度。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几种条件,交通事故才能“私了”。

什么情况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发生交通事故 交强险理赔很重要


工作出色,年终奖得到一辆朗逸轿车。然而,男子未办理任何手续就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扣押。

前天晚上19时许,宁洛高速曹庄收费站,一辆崭新无牌大众朗逸轿车从远处驶来,由于前挡玻璃没有悬挂临时号牌,被民警拦下。男子表示,车子才提,绝对合法,“我是上海一家房产公司员工,因为业绩出色,老板发了这辆车当作年终奖”。提车之后,男子迫不及待驾车直奔河南老家,既没买交强险,也未办临时牌照。

最终,该车被依法暂扣,民警要求男子补办交强险和临牌后,才能领回“年终奖”。也许有的人会局的警察太“较真”其实不然,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按照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都要来投保交强险,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这些车辆是否投保了交强险进行监管。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要按照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条例规定及时投保。如果你没有投保,可能就要受到一定的处罚。交警扣押该车,是一种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

说到这里,小编再为大家介绍一下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的流程: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乱象 交强险理赔有说法


交强险是最基本的汽车保险,车辆上路不能没有交强险,保险价格是全国统一的,是由保监会统一实施的,每年全国发生21余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第一伤害死因。交通事故引发了各类赔偿纠纷,这些纠纷究竟该如何依法裁决,“交强险”如何发挥作用?

案例一、无证载客发生“连环撞”:市民老李新买了辆摩托车,还没来得及上牌,就载着老张一路飞驰,不料与老王驾驶的小轿车追尾,老张当场倒地受伤。糟糕的是,摩托车还撞上了小杨驾驶的小客车。交警部门认定,开小轿车的老王负主责,开摩托的老李负次责,老张和小杨均无责。老张伤情鉴定达到10级伤残。为了索赔,老张诉讼到法院。

法院判定,有责小轿车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无责小客车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分别由老王和老李按照70%和30%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本起交通事故中另外涉及到无责机动车,保险公司在无责“交强险”限额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机动车之间按照责任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二、机动车碰撞自行车致死:小货车在路口左转弯,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骑车人倒地受伤,抢救无效死亡。骑车人受伤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无法陈述事发经过,恰好路口又没有交通监控录像,也没有其他证人证言,以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骑车人家属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损害赔偿。

法院判定: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双方存在明显强弱差距,因此,同等条件下法律强调对非机动车一方的“倾斜保护”。本案中,被告机动车无法证明骑车人存在过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认定骑车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不难发现,交强险在生活中是十分常用的一个险种,因此,了解一些关于交强险理赔程序的知识十分受用。

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温馨提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针对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对属于本车的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并不负赔付责任。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理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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