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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吉林出台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定

2021-04-17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自2012年我国出台了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定,山东、吉林等省市纷纷响应,制定了相应的细则。

山东省公布青岛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条件

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可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三大保险间的转移接续办法已经在全市推广,此前试点的黄岛、城阳、崂山三区已经有6万人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由于大多数参保人转移后需补缴一笔保险费,因此参保人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该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有年龄限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统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参加青岛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2012年10月3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若参保人符合上述前两项条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本人申请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的人员,也可参照该办法办理。

此外,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户籍,2012年10月31日前,女性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也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另外,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需补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换算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人需申请按城镇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补缴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时,应将在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以及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本金及利息部分全部转移到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转移的基金按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重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记入个人账户存储额本息后,其余部分转移到统筹基金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三档缴费

转移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养老待遇,即达到法定退休后,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养老待遇,包括养老金增长机制、取暖费、丧葬抚恤等待遇。

转移接续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其中,在企业就业的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从事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80%、60%三档之间自由选择,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11%。新政已扩展到全市办理

去年11月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率先在黄岛、城阳和崂山三区试点,目前,三区已经有6万名原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办理农保向城保转移手续。

从今年起,青岛市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推向了六区四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另外,转移后还需继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市民咨询政策详情,可拨打12333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吉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出新规

记者日前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按照吉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断缴费人员年内补缴欠费最划算。

据介绍,依据《通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申请补缴养老保险欠费时,缴费比例仍按20%(即个体人员缴费比例)计算,但欠费期间的各年缴费基数则按欠费年和申请补缴欠费的年度分别计算。具体办法是:按8%记入个人账户部分以欠费各年度当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2%划入社会统筹部分以本人申请补缴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同时,按《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向前补缴时也按新政策执行。即2014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时,按个体营业执照签发时间或用工时间向前补缴欠费超过3年的,要按新政策进行补缴。

困难群体在年内可申请优先分段缴费。按照《通知》规定,优先分段缴费后仍有3年以上欠费的中断缴费人员,在2014年1月1日后补缴欠费的,均按新政策规定予以补齐。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中断缴费人员,特别是有3年内欠费(含2013年当年保费)的中断缴费人员,应在年内将欠费补齐,否则当中断缴费年限超过3年再补缴欠费时,将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相关知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企业如何办理?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趋势,未富先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每个人都希望生活有所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企业如何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问:公司刚成立,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操作,具体要哪些手续?说具体点?

回答一: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中心领取)。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5、本单位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及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全体参保职工);

7、企业公章、法人名章。

注:第5条中《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

外企养老险缴费标准主要看基本工资

“我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大概是8000元左右,养老金是按照4200元来缴纳,公司每月给我交840元,我自己交336元,”在北京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张先生说,“公司有些员工希望自己交的比例少些,这样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就会多一些。我不这么认为,养老金就是在没有工作能力的时候来以防万一的,现在多储备些,到老了就不会觉得那么紧张。”

据张先生介绍,公司一般都是按照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每年公司对个人工资还会有一定的涨幅,在第二年的年初,公司都会把前一年的个人月平均工资单发给员工,每月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

部分私企以最低基数缴养老保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内大部分私营公司都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缴纳养老保险的。小王在国内一家私营的咨询公司工作,一个月大概能拿到1万元左右,他的基本工资为4000元,可是公司在给小王交保险时,是按照1680元为基数来缴纳的。

小王解释说,因为咨询公司的主要成本是人力成本,如果降低养老金缴费基数对于公司来说,可以省去很大一部分开支,从而降低成本。对于一些大的外企,可能会按照个人上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来缴纳,但是像小王就职的这种小的私营公司,都是按照最低的社保基数来缴纳的,这也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了。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障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帐户记帐;二是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金额减少;三是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帐利息的累计金额相对减少。这些,将直接导致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下降。

另外,有些企业为了少缴费,往往瞒报职工工资总额。有的职工认为,现在少报点,少缴点保险费,等以后临近退休时再把缴费工资抬起来,也不会吃亏。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因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了保险待遇是与整个参保期间的缴费工资挂钩的,而不是与某个具体年份或月份的工资挂钩。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每个职工都要自觉监督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山东省四大举措: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至18%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促进全省外贸回稳向好实施意见》,要求千方百计稳增长,坚定不移调结构,努力实现外贸回稳向好。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第一大举措: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到50%;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允许外贸企业有条件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和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

第二大举措:综合施策降低企业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企业参加境外自办展会和重点新兴市场展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建立港口收费举报制度;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至18%。

第三大举措: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支持加工贸易向省内中西部地区转移,承接地应优先供应土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腾退用地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加工贸易企业工业用地可适当降低出让底价;推动建设山东国际自主品牌海外常年展示中心;举办“山东品牌环球行”活动;

第四大举措:改善外贸营商环境。降低海关出口平均查验率,推动共享数据标准化和通关无纸化;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及应急机制,遏止境外恶意注册、恶意诉讼等行为;健全外贸工作督查和问责机制。

参保人员,湖南保险新规定:以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能再办理退保


过去几年中,由于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转移单位缴费等原因,造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困难,致使一些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大量退保。根据最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以后不再办理退保。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新规定?据了解,退保后,原来已经建立的养老保险权益就终止了,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要重新算起,这实际上损害了这些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为了保护参保人权益,《暂行办法》规定不再办理退保。对于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无力继续参保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如果不再返回城镇就业,那么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在城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总之,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是会保全的,个人的缴费也会全部用于本人的养老待遇。把退保改为转保和续保,说到底对参保人特别是农民工是有利的,是对他们长远的养老保险权益负责的。

有市民咨询:“我家里急等用钱,为什么不能通过退保来解决眼前困难?”市社保处答复:对于每个劳动者来讲,国家既要保障他老有所养的权利,也要引导他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这两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参保人员家庭生活遇到困难时,应当尽可能通过其他办法来解决,而不要通过退保来解决,因为这不仅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也对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是一个很大的损害。

山东养老保险新政策都有什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五七工”“家属工”等符合标准人员均可申请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范围,并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等19个县(市、区)先后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困难,大力筹措资金,切实保障资金投入,有力推动了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平稳运行。截止今年5月底,全省共筹集新农保补助资金14.02亿元,其中省财政拨付新农保补助资金4.03亿元;19个试点县参保人数达415.9万人,有159.1万人领取了养老金。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紧密配合有关部门,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全省试点政策。各试点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本县(市、区)的试点方案,明确了基础养老金补助比例、缴费补贴标准以及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补助标准等,细化了操作办法,为尽快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试点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切实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及时足额安排新农保财政补贴资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2009年底,全省各级财政及时追加资金1.48亿元,保障了试点工作的及时启动、顺利展开。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新农保补助资金9.21亿元,为今年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加强基金管理。针对农村居民人口多、居住点多、基金的征缴和支出线长面广等特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周密研究政策,科学制定措施,建立了规范的核算管理规程,制定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基金收支的准确性、管理的科学性,确保基金收支完整、安全、有序。截止今年5月底,19个试点县新农保基金累积结余25.1亿元,基金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补缴标准共分三档

据了解,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岁,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另外,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这些补缴纳入人员将由省里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原单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备补助条件的,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补缴纳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各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出现的基金收支缺口,由当地政府通过加强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统筹。

工作经历以原始档案为准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时,出生时间的认定,将实行本人原始档案与居民身份证相结合的办法,原始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而工作经历的认定,要以认定是否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重点,原则上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本人档案缺失或记载不清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县(市、区)以上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审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认定。

同时,补缴纳入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每人1.5万元的标准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补缴纳入人员建立个人缴费账户。其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

“五七工”“家属工”均可申请

根据《意见》规定,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只要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均可申请。

保险知识汇总,山东试点农村养老保险


今天上午,我省正式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提出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取最低660元基础养老金。我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等19个县(市、区)被列入首批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按照此次新农保实施意见,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市县政府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就补,长缴多得。

在试点地区具体实施新农保制度时,已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实施意见还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45周岁以下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试点意见提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每年最低6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每月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累计额除以系数。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杭州下城区出台医保新规定 困难户看病享受“折上折”


对杭州下城区的困难群体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近日下城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就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8月起,下城区的困难群体今后在看病上将享受更大的减免和优惠。

说得通俗点,就是医保自负部分将享受“打折”,最高可以享受“零自负”。不过由于居民就诊、参保具体情况不同,最后享受的“折扣力度”也不一样。

自负部分报销比例

从86%提高到100%

在算看病折扣力度前,先讲一下享受这一“折扣”的前提。

首先必须是户口在下城的困难群体,在下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时才能享受优惠。其次,必须是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同时由个人按医保规定承担门诊起付标准后。

最后还得强调一下,参保人员使用甲类或参照甲类支付的乙类药品,享受的折扣就更大。

没有任何医保

也能减免10%

下城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困难人员参加的医保是《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其门诊个人自负部分减免比例同样参照《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的个人自负比例,退休前减免14%,退休后减免8%。

另外对于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购买的药物都是甲类或参照甲类支付的乙类药品,则直接减免就诊费用10%。

记者了解到,费用减免很直接。困难人员就诊完毕后凭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市民卡或医保卡、病历本到收费窗口进行付款,在结算费用时将按优惠政策直接予以减免。对“个人零自负”药品的减免费用由区民政慈善资金给予补助,一年结算一次。

比如困难人员杨先生,目前是在职员工,他参加的是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杨先生目前已经使用完了当年医保的个人账户。杭州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起付标准是1000元。现在他看病花了1万元,而且使用的药物又是甲类或参照甲类支付的乙类药品。

那么这1万元,需要自己承担门诊起付的1000元,这笔费用在《意见》实施前后都是不变的。剩下的9000元自负部分,根据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本就可以报销86%。现在《意见》实行后,自负部分的9000元还能减免14%,也就是说,杨先生看病花的1万元,最后自己实际只花费了1000元。

不过,如果杨先生已经退休了,那么根据下城区的此项政策,只能减免个人自负部分的8%。“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退休人员自负部分报销是92%,本来比例就高些,加上区里减免的8%,基本上也是个人零自负了。”相关负责人表示。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潍坊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以15年为转折点


4月22日讯:19日,记者从潍坊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更好地保障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潍坊制定出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互转移对接实施办法。至此,这两种社会保险关系的相互转移对接便有了政策依据。

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也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的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潍坊市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互转,只要参保人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将主动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进行基金划转,无需参保人自己在两参保地之间跑腿。

保险知识汇总,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保障对象、参保自愿与否、缴费标准是否具有弹性、主要筹资方等四个方面存在不同之处。

在回答网民关于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何区别的问题时,胡晓义说,这两种制度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的地方是出于社会保障的普遍原则,都强调“保基本、广覆盖”,不同的地方是新农保根据农村的发展实际和农民的现实特点来设计制度。

首先,保障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保证城镇就业群体;而新农保保障的是农村居民群体。其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实施的,是雇主、用人单位包括劳动者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缴费的;而新农保强调的是自愿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的,这也是根据农村现阶段实际,由政府加以引导,但是不搞强迫命令。

胡晓义说,再次,新农保政策中“有弹性”,这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没有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有规定的缴费比例、规定的领取资格、规定的支付标准,总体来讲是没有太大的弹性的。而新农保里有一条原则叫做“有弹性”,比如设计的缴费标准从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进行选择,同时允许地方增设缴费标准,可以向上增设,也可以向下增设,这就是为了适应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民收入水平差异相对较大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最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筹资结构是不同的。胡晓义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筹资方是用人单位,虽然个人也缴费,但用人单位缴的是主要部分。而新农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给了现在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同时对中青年的缴费也予以补助。

在回应“最牛养老金”时,胡晓义指出,农村养老保险必须要有政府补贴。

胡晓义说,网上前些天说到一个案例,海南有一位叫余亚英的农村妇女,参加了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到60岁以后,她只能领取每月3元的养老金,被网民称之为“最牛养老金”。

保险知识汇总,长春市出台企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方案


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春市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6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预计到12月31日结束。

[申报办法]:凡是厂办大集体企业,即: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有主办单位且主办单位是国有企业,并依附于主要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主要目的,均可组织职工(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统一申报接续保险。

[审核认定]: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公司认真核查、出具确认意见的基础上,长春市接续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对企业和职工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和签属审批意见。长春市国资委负责审核认定企业性质,长春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职工档案、认定职工身份,长春市社保局负责审核企业和职工欠费情况。

[补缴欠费]:在部门审核认定的基础上,企业和职工携带相关的认定审批材料,到长春市社保局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在职职工个人(包括已退休人员)代企业垫付或按规定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费的,长春市政府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对确无能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在职职工和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比照《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规定参保,对一次性个人缴费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也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长春市财政部门依据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职工缴费明细,按照审批的资金额度,将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分批或一次性拨付给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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