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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

2021-04-14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存在区别也有着密切联系。

通常我们所说的医疗保险,实质上是医疗社会保险,简称为医疗保险,它与作为商业保险之一的人身保险有共同之处,两者标的都是人的身体或生命,两者都是社会为遇到困难的人们提供特定物质帮助。但是,两者至少也存在以下五点根本区别。

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之一:从立法范畴来看,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是一种金融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之二:从属性原则和作用来看,医疗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凡符合条件者均须参加,并不以人们及其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自愿性的,它运用于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在遭到意外损失时,依据有关保险合同获得经济赔偿。

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之三:从资金的筹集和运作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国家补贴,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保险率视险情而定,个人健康情况是商业保险公司确定缴纳费用数额的基本条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及其投资运作所得的收益。bx010.cOm

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之四:从使用对象和保险水平来看,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服从于保障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适用范围比医疗保险广泛,一切符合投标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与保险人签订合同而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按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决定领取保险金的数额,实行有收有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给付办法。

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之五:从管理体制来看,医疗保险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是非营利单位,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资金管理和支付,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商业保险不涉及社会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了解了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还要注意商业医疗保险投保误区,不应过度投保商业医疗保险,否则易造成浪费。

由于对保险产品欠缺了解,许多投保人往往都不能合理地制定投保计划。保险小达人凭借多年的经验,总结了一些投保经验,与广大投保人一起分享。他认为,保险保障并非越多越好,尤其是商业医疗保险,过度投保反而造成浪费。

适当补充部分商业医疗保险是必要的,其主要包括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险,两个险种并不矛盾,可以同时购买,但是可能会产生重复理赔的情况,多出部分保险公司不赔,报销总额不超过发票的总金额。因此,商业医保不是买得越多越好。

此外,据保险小达人介绍,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既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附加险投保,其保险责任基本一致,但单独购买的费率要高出30%左右。据统计,平均一次的住院费用为13000-15000元,专业人士表示,按此计算,6000元的保额可以涵盖除去社保范围内用药以及医保报销之后的费用,所以商业医保的保额一般买到6000元至1万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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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触及到每个家庭的今天,很多习惯了公费医疗的人却仍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医疗保险计划。一些人觉得既然有了社会医疗保险,就没必要再花钱买商业保险了;而另一些人走了相反的极端,买了许多种商业医疗保险,最后却发现和已有的社保保障相重复。那么,老百姓应该如何设计自己的医疗保险计划,做到既经济,又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呢?

众所周知,社保的特点是“覆盖广,保障低”,它所能满足的只是人们最基本的一些医疗保障需求。例如在北京,社保主要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院的门诊和买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则用于报销超过2000元的门诊费用和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以上的费用。

对老百姓来说,社保能提供的医疗保障只是最基本的。一方面,社保对能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药品有严格的规定,很多项目不能报销。例如最常见的消炎药,社保药品目录中只包含了青霉素,而像先锋这样疗效更好的药品就不在报销之列,那些高价高效的进口药就更不会涵盖了。另一方面,社保的报销金额有限,起付点2000元以下的需要自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等费用只报70%。而目前像癌症、重大器官移植这样的手术费用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最后,社保的报销都是事后的,而且对误工、营养品之类的费用都不覆盖。因此,一场大病仍然会给老百姓带来很重的负担。

既然社保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那么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在社保之外应该购买一份补贴型商业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按赔付方式可以分为费用型和补贴型两种。

费用型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单据进行赔付,以补偿为原则,只能赔付社保报销之后的余额。而补贴型保险的赔付金额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投保人不需要提供发票,只要保险公司认定符合保险合同就会对投保人进行赔付,不会和社保报销的部分发生重叠。例如,李先生不久前因癌症住院治疗,一个月的时间里一共花费了10万元。如果他参加了社保保障,那么在出院后只能报销医疗费用的70%,即7万元,剩下的3万元需要自己支付。如果他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费用型商业医疗保险,那么在社保报销之外,他只能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剩下的3万元。而如果他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补贴型商业医疗保险,那么李先生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的全额赔付,加上社保一共可以得到17万元。很明显,社保和补贴型商业保险的搭配可以给投保人带来更全面的保障。

商业医疗保险,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象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77.3%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额医疗互助不应由企业自身或商业保险办,而应由政府统一办。

从青岛市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情况看,仍有许多参保患者的家庭因病致贫,特别是家庭中患有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即使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因此走向贫困。尽管政府对一些低保人员和低收入的家庭给予了一定的医疗补助,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例如尿毒症透析及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者,他们年人均医疗费在5-6万元,个人负担额在1万元左右,只要不停止治疗,差不多每年都需要这么多费用,造成大部分此类人的家庭一贫如洗。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

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如定额给付类,无论参保人医疗消费多少,只按照投保定额给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医疗消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医疗商业保险的五大类及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普通医疗保险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手术医疗保险,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特种疾病保险,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怎样选择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面对保险市场上众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医疗险种,人们往往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条款理解不足,花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保障。

同样是医疗保险,而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两者肯定是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第二,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第三,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商业健康险可提供罹患重疾所需要的高额治疗费用,更可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如果商业重疾险含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可补偿医病期间的额外支出。如疾病后非医疗支出、个人收入损失、家人看护支出、护理费用………这些额外支出往往可达到医疗费用支出的3倍。

大额医疗,如何用商业保险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不足


当前,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在医疗保险领域,城镇居民一般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全部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此背景下,如何安排商业保险,让消费者享有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呢?

据保险赢家1月8日报道,当前,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在医疗保险这个领域,城镇居民一般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上全部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安排商业保险,让客户享有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呢?下面以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例,探讨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相互补充机制。

一、北京市现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针对就业人口,北京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一)缴费

按照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国家标准),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加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退休人员每月只缴纳3元的大额医疗互助费。

(二)待遇水平

1、门诊、急诊

按照制度安排,在职职工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800元以下的部分,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在职职工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分担,个人负担50%,大额医疗互助费用资金负担50%,但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退休人员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300元以下,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以及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三方面按比例分担:70岁以下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5%、个人支付15%;70岁以上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0%、个人支付10%。同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2、住院

参保人员住院(包括某些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但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有明确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个结算期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在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支付50%。

二、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商业保险的空间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医疗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程度的医疗保障,如果要获得更高的保障水平,个人应在此基础上选择和购买合适的商业健康险产品。

商业医疗保险的挑选与购买问题


近年来,商业医疗保险逐渐被人们所熟知,而商业医疗险的险种和产品较多,难免产生理赔纠纷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了商业医疗的挑选及购买问题,包括商业医疗保险的挑选原则,如何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及在购买过程中的窍门等问题,帮助人们了解挑选购买商业保险的知识,减少今后在理赔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

社会医疗保险给了我们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范围有限,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对自付部分的重要补充。为消费者能真正购买到称心如意的商业医保,有关保险专家则向消费者提供商业医保购买建议。

商业医疗保险挑选原则

案例介绍

长江商报消息 王先生在汉正街经营服装生意,自给自足,没有任何形式的保险。妻子叶女士是公司职员,有基本社保,此外,单位还提供一定医疗福利。碰巧最近两人家里都有亲戚住院,面对高额医疗费,两人感叹要赶紧为自己添置一份医疗保险,却又不知该如何选择?

分析:1、商业医疗险有哪些种类?

商业医疗险根据给付形式的不同,可分为费用报销型和定额给付型。费用报销型医疗险是指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情况,报销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固定金额进行赔付,而非实报实销。

2、费用补偿型保险可重复报销吗?

费用补偿型保险是实报实销,它与客户现有的社会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 因此,如果客户的医疗费用已经通过医保或单位报销了一部分,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部分,不能重复报销而从中获利。

3、定额给付型保险的特点?

住院津贴、手术津贴、残疾补助、烧烫伤补助、重大疾病保险都属于定额型,它与实际花销没有必然联系,只与客户购买的保险额度有关,因为报销型险种通常都会有一个报销上限,如每年2万元等。因此,王先生这样没有任何医疗福利保障的人群,在购买了报销型医疗险的基础上,建议再补充定额给付型保险,二者搭配,以提高保险金额。而叶小姐这样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单位医疗补助的人群,投保给付型保险可以提高医疗品质,支付疾病中的高额营养费用、后期疗养费等。

如何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一是应根据不同年龄段选择险种。

学生时期——学生好动性大,患病概率较大。所以,选择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和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是一种很好的保障办法。学生平安保险每人每年只需花几十元钱,就可得到几万元的疾病住院医疗保障和几千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单身一族——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身体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意外伤害,加上工作时间不长,受到经济能力的限制,在医疗保险的组合上可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主,配上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利用这个年龄段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费用低的优势,为自己作一份长远的医疗保险规划。 结婚成家后的时期——人过30岁就要开始防衰老,可以重点买一份住院医疗保险,应付一般性住院医疗费用的支出。进入这个时期的人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时对家庭又多了一份责任感,不妨选择一份保障额度与经济能力相适合的重大疾病保险,避免因患大病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二是要选择好缴费方式。

健康险一般有多种缴费方式,可以一次性缴清,亦可以逐年分期缴费。

具体的缴费方式要视投保人自身的经济收入和家庭情况而定。投保重疾保险等健康险时,应尽量选择缴费期长的缴费方式。

1是因为缴费期长,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

2是因为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

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窍门

其一,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保险专家说,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但是,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从而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其二,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保险专家说,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其三,医疗保险有投保年龄限制。对于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的投保年龄限制却大致相同,一般不能超过65周岁。

商业医疗保险种类多,难免会产生理赔问题。在选购商业医疗保险之前,要对其保障范围进行评估和了解,避免因为理解误差导致理赔难问题。

个人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险的区别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障程度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通过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的搭建个人能医疗保障体系,防范风险。

商业医疗保险,美国:商业医疗保险漏洞多多


在世界各国,以民营商业性保险作为其医疗保障体系主干的国家绝无仅有,惟有美国。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是要赚钱的。为了赚钱,公司自然不愿意把保单卖给风险高的民众。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很难覆盖老人。商业医疗保险也很难覆盖穷人,因为他们付不起保费。从这个角度来看,商业医疗保险无论如何不能实现全民医保,公平性差。

不过,美国政府守住了底线,干了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起码应该干的事情,这就是运用公共财政为市场不能覆盖的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既然商业医疗保险难以覆盖老人和穷人,美国政府就专门为老人设立了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专门为穷人设立了医疗救助制度(Medicaid)。医疗照顾是一种强制性的医疗保险,政府在征收社会安全税(又称社会保障税)的时候顺带征收了保费,医疗救助的资金来自政府财政,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摊。这两个公共医保制度覆盖了45%的美国居民。

但是,商业性

医疗保险即使在老人和穷人之外的普通人群中也不能实现全民医保。美国最新公布的2005年人口统计数字显示,有4660万人没有任何医保,占美国居民人数的15.9%。这一数字历年来在14%-20%之间波动。换言之,在民营医疗保险机构投保的民众大约占美国居民总数的35%-41%。

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另一个弊病是医疗费用高。民众缴纳的保费在统计上算成了“医疗费用”,在实际中一部分成为保险公司的利润。此外,美国专业人士工资高,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高居全球第一位。

美国的医疗服务高度市场化。大多数诊所、医院和其他专门的医疗机构是民营的,很多是非营利组织,也有不少是营利性的公司。美国各级政府也兴办一些医疗机构,主要是为了弥补市场不足,在农村、边远地区设立社区医疗中心,也在一些大城市设立少数公立医院。

无论是民营还是公立,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起竞争各种医保机构的合同。医保机构包括政府主办的医疗照顾和医疗救助,以及各种各样民营的医疗保险公司或非营利性组织。医疗机构为了吸引病人,从而争取更多医保机构的合同,在提高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水平上展开了激烈竞争。

美国模式的弊病举世公认,连美国的社会政策专家均无异议。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的声音在美国始终不绝如缕,但是任何强化政府作用,推行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方案均由于保险业界和医疗服务界的强烈反对而无法成为法案。

大额医疗,如何用商业保险弥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在医疗保险这个领域,城镇居民一般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上全部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安排商业保险,让客户享有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呢?让我们以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例,探讨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相互补充机制。

一、北京市现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针对就业人口,北京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一)缴费

按照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国家标准),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加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退休人员每月只缴纳3元的大额医疗互助费。

(二)待遇水平

1、门诊、急诊

按照制度安排,在职职工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800元以下的部分,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在职职工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分担,个人负担50%,大额医疗互助费用资金负担50%,但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退休人员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300元以下,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以及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三方面按比例分担:70岁以下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5%、个人支付15%;70岁以上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0%、个人支付10%。同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2、住院

参保人员住院(包括某些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但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有明确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个结算期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在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支付50%。

二、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商业保险的空间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医疗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程度的医疗保障,如果要获得更高的保障水平,个人应在此基础上选择和购买合适的商业健康险产品。

1、门诊医疗保险

根据上面的分析,以下几个部分的门诊费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实现补充。首先,在职参保人员一年内门急诊花费1800元以内的部分。其次,参保人员一年内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上限是2万元,超过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也需要借助商业保险才能转嫁。例如,某参保人员一年门诊费用超过41800元,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是20000元,个人除要自负21800元外,超过41800的部分也要完全由个人承担。这样,如果想要获得更高水平的的保障,只能求助于商业门诊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

和门诊医疗一样,社会医疗保险对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也是按比例安排的。在职参保人员在这个领域也要承担相应的自负比例,同样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减轻负担。例如,某在职参保人员因病在三甲医疗住院共花费50000元,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计算可得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42895元,其余7150需要由个人自身承担,选择合适健康险产品就可以减轻该部分个人负担。

3、重大疾病保险

经笔者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北京是医疗保险保障程度最高的地方。即便如此,社会医疗保险也只能向个人提供最多17万元的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都达到最高支付上限),超过的部分将由个人完全承担。按照目前的规定,要得到最高17万元的保障,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要达到221389元,这时个人负担51389元,统筹基金负担7万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负担10万元。22万元应付普通疾病的治疗已经足够了,但对重大疾病动辄上百万的治疗费用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显然,社会医疗保险不能完全满足重大疾病的费用需要,个人应选择合适的商业重疾险产品配合社会医疗保险共同化解重大疾病风险所带来的挑战。

4、满足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的商业医疗保险

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是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的治疗费用。而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药品名录和诊疗目录只能提供最一般、最普通医疗服务,如果要使用那些效果相对较好但价格昂贵却不在医疗保险名录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或者在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较高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如某些民办医院)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就不能报销,只能由个人自费负担。在这种情况下,高收入群体就只能通过高端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来满足高水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需求。

5、收入损失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所提供只是治疗费用的部分补偿,并不补偿由于生病不能工作所带来误工收入损失,居民可以通过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补偿生病所带来的收入损失。

商业保险与医保之间的区别


通常所指的医保,实质上是医疗社会保险,简称为医保险,它与作为商业保险之一的人身保险有共同之处,两者标的都是人的身体或生命,两者都是社会为遇到困难的人们提供特定物质帮助。

两者存在的区别

一、从立法范畴来看,医保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是一种金融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二、从属性原则和作用来看,医保由国家强制实施,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凡符合条件者均须参加,并不以人们及其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自愿性的,它运用于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在遭到意外损失时,依据有关保险合同获得经济赔偿。

三、从资金的筹集和运作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国家补贴,医保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保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保险率视险情而定,个人健康情况是商业保险公司确定缴纳费用数额的基本条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及其投资运作所得的收益。

四、从使用对象和保险水平来看,医保的保障对象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服从于保障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适用范围比医疗保险广泛,一切符合投标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与保险人签订合同而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按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决定领取保险金的数额,实行有收有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给付办法。

五、从管理体制来看,医保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是非营利单位,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资金管理和支付,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商业保险不涉及社会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商业保险的分类

目前的商业保险究竟有哪几大类险种,它们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时有何具体规定?下面对商业保险险种作了简要概括:

1、普通医保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3、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4、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保费。

社保与商业保险介绍及区别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目前世界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分为三种:1、随收即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累制度。我国1997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部分积累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商业保险介绍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般人们所说的保险都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很多人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但是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以在未来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社保和商业保险的比较和区别

1 、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 、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 、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 、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 、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 、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 、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 “ 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 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 、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稳定的、连续性的;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

9 、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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