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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两全保险 为孩子打造安全网

2021-04-13
少儿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知识 保险理财规划财产安全

如果孩子出生后就为他购买一份保险,等到他成年时,这张保单就是最佳的礼物。从跌跌撞撞到步履稳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长,父母也许没办法呵护孩子一辈子,却能够借助保险传达永不止息的爱,帮助孩子安然度过每一个难关。

一、少儿两全保险撑起一把保护伞

每一位父母亲无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在成长发育过程中平平安安、健康快乐。但是,突发性的意外事故灾难有时会突然夺去孩子幼小的生命;有时也会导致孩子终身残疾,影响孩子的正常成长和基本生活。无论是意外死亡还是伤残,对每个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都是无法接受的打击和难以弥补的永久伤痛。通过保险,虽然不能避免意外的发生,但是却能有效地转移风险,保障家庭生活安定。

意外伤害是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 每100名死亡儿童中,就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 全国每年有4000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 每年因意外伤害致残的儿童高达40万人 儿童意外死亡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

二、少儿两全保险为孩子建立“医保体系”

由于少年儿童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使得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加大。儿童的免疫力较弱,对传染病、流行病侵害的抵抗能力差,极易遭受疾病的侵袭。如果小宝宝生病,所需费用常会给家庭经济带来严重影响。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全国有3.5亿14岁以下少儿,每年因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在千元以上的约占10‰-25‰。

与成人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

从保障的意义上说,成人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未来创造收入的能力,而少年儿童尚不具备创造收入的能力。所以,为避免人寿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很多国家都对少儿保险的寿险保额规定上限,中国法律的规定是5万元(京沪穗等少数经济发达城市是10万元)。但含寿险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不受此限制。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一般负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一般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故意犯罪、拒捕; 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相关知识

中国人寿少儿两全保险为孩子提供保障


中国人寿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相信很多人对这款保险产品还不是很了解,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

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了位于河东区一名叫做牛牛的小朋友家中,为他送上了一份满载着关心和爱护的保障计划。牛牛今年一岁半,在他出生2个月的时候,父母因病相继去世,现由爷爷奶奶抚养,一家3口相依为命,生活拮据。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的高层领导在得知此事的次日,就做出了为牛牛捐赠保险的决定,并且为他量身设计了“关爱成长”保险保障计划,这是一个险种组合,包括“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和“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少儿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的孩子提供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以及婚嫁保险金,解决您在资金紧张时大额资金要求。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简介: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是您的首选。

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婚嫁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自其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爱滋病(AIDS)期间;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三招教你如何投保少儿险

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儿童保险。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少儿保险产品大致分成三类,医疗险,包括重大疾病险和住院医疗险等险种;意外险,主要针对孩子爱玩闹、易受到意外伤害的特点,对子女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教育险,为若干年后孩子受教育提供不同年龄阶段的教育金、创业金甚至婚嫁金。这些产品的共同特征就是在孩子成长阶段,就开始给他们提供健康及教育储蓄保障。

“家长在投保少儿保险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是,要确保本金的安全性,如投保人可选择以银行转账形式缴费。二是要选择有成长性的产品,如可投保一份具有分红功能的保险,帮助家长规划子女成长过程中的资金投入,培养孩子的“财商”,在孩子走向社会、创业、成家、育子、退休等不同成长阶段给予关爱。三是,要具有非流动性和强制性。如投保一份教育险,通过保险为家长提供强制储蓄的通道。

此外,少儿险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少儿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保障依然有效。

平安吉星两全保险为孩子护航


王先生,喜得贵子,十分关注孩子教育规划,想送给孩子一份礼物,使孩子能在未来接受良好的教育。那么该送孩子什么礼物呢?平安吉星两全保险怎么样呢?

“妈妈,今天是六一儿童节,你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呢?”小时候,孩子总在节日的时候期盼一份礼物,而大人希望能把健康、快乐打包通通送给孩子。现在,不少家长将替孩子买一份保险作为礼物,也作为理财计划的一部分,只希望孩子能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开支成为影响家庭理财的重要因素,面对孩子成长和教育这样长久且巨额的支出,妥善理财几乎是每个家长的普遍渴求。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吉星送宝”是平安人寿(微博)专门为0至17周岁未成年人设计的兼顾理财与保障的保险计划。

产品特点:

短期缴费,多重保障:“吉星送宝”是家长对孩子爱与承诺的证明,是陪伴孩子成长的护身符。交费不长,10年就能完成,从第一次交费承保起,孩子就将拥有四桶金:生存金、保障金、分红金、满期金。

满期返本,高额保障:当孩子生存至75岁时,全额返还所交保险费,给孩子的老年生活祝寿,让孩子寿高财更足。如果遭遇不幸,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18岁后非意外身故,赔偿15倍年交保险费;18岁后意外身故,赔偿30倍年交保险费,均远超过所交保险费。无论生存或是身故,本金都能如数奉还,让您投资不担心,让孩子风雨来临有保护。

丰厚领取,直到满期:从承保起,您的孩子就能每两年得到年交保费的30%作为生存金,直到满期。如果您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那么您的钱将在中国平安不断累积,这些钱可以作为孩子未来的教育金、婚嫁金、医疗费、养老补充,源源不断,节节高升。

年年分红,共享成果:除以上利益外,孩子还可享受保单的分红收益,与平安共享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每年公司将分红保险业务不低于70%的可分配盈余分配给客户,红利可以领取,也可以选择累积生息、抵交保费或者交清增额。平安人寿国际化的投资团队,严谨务实的管理机制以及良好的过往业绩,都是未来分红的有力支撑。

按份销售,简单易记:繁琐难理解难记忆,是大众对保险产品最大的诟病。“吉星送宝”按份销售,0-17岁的未成年人,无论性别年龄,保费、交费期都是一样。保险利益描述亦尽量简单易懂,让您不再为看懂一份保单费心费力。选择吉星送宝,您就选择了让爱伴随孩子的幸福一生。

据平安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吉星送宝产品保费投入期为十年,每两年返还年交保费的30%,75岁满期返还所交保费,可以作为养老补充金。平安会把分红业务不低于70%的可分配盈余以分红的形式回馈给客户,让客户享受平安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除此以外还具有高额的保障,被保险人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及以后身故返还年交保费15倍,意外身故更是达到年交保费30倍的保障。另外更值得投资者欣喜的是,该产品的生存金和红利可选择累积生息,使得财富增值更加迅速。

吉星送宝自上市以来深受广大客户的喜爱,2010年荣获“最具市场占有力保险产品”;2011年第五届中国保险创新大奖当选“最畅销保险产品”。据悉,“吉星送宝自2010年9月在湖南省上市以来,一直呈销售火爆之势。该产品在湖南的首年累计销售额已突破3亿元,公司25周年司庆之际吉星送宝在湖南持续热销中。

随着2013年理财市场的升温,从1月至今,该类型产品在全国的累计销售额已突破50亿元,不过,按照公司计划,该款产品将于近期退出市场。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 重教育更重安全


2010年5月,中国人寿为迎接“六一”儿童节的到来,特别推出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产品兼顾少儿保障和家庭理财,拥有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怀等五大特性。自该产品上市以来,国寿95519咨询热线每天咨询购买者逾百人,成为广大家长送给子女的最佳节日礼物。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从他一出生,父母便将自己的爱全部给了孩子。随着孩子的不断成长,健康、教育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让孩子健康成长,在遇到疾病时有保障,在上学时不为钱而发愁,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为孩子提供了这样的保障。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困扰孩子成长的四大问题是财务、健康、意外伤害和失去父母。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购买保险解决,承担孩子的意外伤害、健康方面风险的保险称为保障型;解决财务、失去父母等问题的保险称为教育储蓄型。” 中国人寿乌鲁木齐分公司处经理梁莉介绍,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适合30天到16周岁的孩子,年缴保费至孩子18岁,可保障至30岁。以10个月的宝宝为例,年缴保费14540元,到孩子18岁时共缴保费261720元。到孩子18岁时,按照保额的80%给付教育保险金80000元;到孩子22岁时,按照保额的80%给付创业保险金80000元;孩子25岁时,还会按照保额的80%给付婚嫁保险金80000元;保障期满,到孩子30岁,按照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0000元。除此之外,每年还可按照公司可分配盈余的70%派发红利。

孩子若十八周岁前不幸身故,公司将按所缴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十八周岁后身故,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若家长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孩子成长保险金50000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按以上数据计算,投入261720元保费,即可获得长达30年的生命保障,18岁前成长保险金最高达90万元。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投保案例:

1982年出生的郭某于2010年11月20日、21日分别为其两个女儿投保“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均为10000元。郭某生前与同村齐某合伙养车,2011年4月5日因车辆挡住它车通行,合伙人齐某在不知车底有人的情况下发动了汽车,将躺在车下检修故障的郭某轧伤抢救无效死亡。公司于2011年4月7日接到客户报案后,立即展开理赔工作,证实了郭某的出险经过。2011年4月28日上午,客户熊某向公司递交理赔申请资料,理赔人员于28日当天完成核赔,将第一年每人5000元的成长保险金转至客户熊某手中,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送上了一份诚意的关爱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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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介绍:

一、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投保年龄:出生30天以上-17周岁

二、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缴费年限:17年

三、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保险期限:合同生效日起-年满30周岁

四、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生存保险金与期满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期满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期满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很合同终止。

六、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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