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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赔偿需要哪些资料?如何收集?

2021-04-13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险需要规划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发生意外事故后,意外伤害赔偿必须具备哪些材料?我们又该如何收集意外伤害赔偿的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准备的证明材料,但申请人仍然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到哪儿索取呢??意外保险如何理赔呢?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意外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了解了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留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

1、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所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8)所有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受益人为法定时);

(9)死亡证明(须由具备资格的部门出具);

(10)户口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11)火化证明(特殊情况未火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证明、现场勘查报告及验尸报告。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赔偿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材料?

通常各类险种申请理赔都须下列材料: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受益人工行活期帐户;

(5)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6)理赔调查授权书;

(7)诊断证明;

(8)住院收据原件;

(9)住院清单及费用明细清单;

(10)若因意外事故住院,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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