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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利两全保险费率演示

2021-04-09
保险费如何规划 两口之家保险规划 保险两乡发展规划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2009年4月上市,2010年3月在中国大众理财年会“2009中国最受大众信赖的保险产品”评选中,“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被评为“最具价值分红型保险”。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父母的爱陪伴孩子一生。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作为一款储蓄型保险,适用的投保年龄为0-60岁。如果是0岁男孩,投保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就可以了。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单利益包括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其中生存保险金指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两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指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指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费率是多少?下面小编通过一张表格来向您演示——

平安鑫利保险费率表演示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险种特色: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精选阅读

0—18岁投保国寿瑞鑫两全保险费率表


国寿瑞鑫两全保障计划为您提供三年一返的生存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高达三倍保额的重疾保障、身故保障,还可享有公司分红。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至50周岁以下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保险期限:保障至80周岁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产品特色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三年一返稳定收益;专家投资坐享分红,既保健康又可养老;交费灵活三倍身价,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下面就以年龄段在 0--18岁的少儿为例,介绍一下国寿瑞鑫两全保险的费率情况。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费率表

什么是平安鑫利两全保险?


2013年新年伊始,在新的一年该如何规划自己的保险呢?近年来,分红险一直是最受欢迎的保险产品之一。究竟为什么这么受欢迎呢?

进入2013年,各保险公司开始迫不及待地推出自家的分红险产品,以期抢占市场。

分红险具有“保障+理财”的双重功能,不仅使客户受益,也使保险公司具有大量的现金流,并且在新会计准则下,分红险将绝大多数计入保费收入。这样的双赢效果成为保险公司大力推动分红险的主因。

所谓分红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分红收益不固定,保单主要还是以保障为主。红利的来源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以及其他一些利润来源。这三差均与保险公司的自身经营、风险控制和市场运作有关,其中利差益是红利的主要来源,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直接影响分红多少。

投保人应合理选购分红险

投保人在选择具体产品时,有几个要素要留意,“保障和理财的偏重比例”、“缴费期限和方式”以及保险公司的品牌。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保障需求来综合考虑。

分红险收益主要来自两块:一是保证回报。按照分红险合同的规定,每隔若干年返还投保者部分现金,只要投保者一直存活,未触发相关的人寿保障条款,那么这部分的回报是固定的,相关的现金流是可预期的。二是分红回报。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将当年度分红保险盈余的大部分分配给客户。保险公司每年派发给分红保单客户红利的多少,取决于该保险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该险种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般保险公司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分红险产品,投保人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呢?

如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主要就是保障大病类的,三倍赔付。

产品类型: 主险

所属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缴费方式: 年交,五年交,十年交,十五交,二十年交,

险种类别: 分红险

投保年龄: 0-60岁

产品特色

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选择方式:投保人要根据现在以及将来现金流需求,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和将来红利领取方式。分红险的缴费周期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类:趸缴、短缴和长缴。趸缴,就是一次性将保费缴纳完全;短缴,一般则是在未来3至5年内将所有保费缴纳完毕;长缴,一般是指缴费周期在10年以上。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价格是多少


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近日,中国平安推出了新一代分红保险产品--“三鑫”系列保险,顺应了寿险产品“回归保障”的市场潮流,也为消费者带来了低保费、高保障的新型产品。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定期返还型的产品,具有高额快速返还、满期双倍给付、周年保单红利等特点。由于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的双重特点,鑫利非常适合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消费者。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价格是多少?看看投保案例交多少--

35岁的张先生,为3岁的儿子张鑫投保基本保额为5万元的鑫利。张先生一家三代,均可感受到张先生投入的这份爱心。每两年3500元的生存保险金,可以作为关爱教育储备金,帮助张鑫完成学业;当张鑫参加工作时,张先生夫妇已经步入退休阶段,此时每两年的生存保险金,又可作为孝心养老金,帮助张先生夫妇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等张鑫步入退休年龄时,每两年的生存保险金,则又可作为养老金,帮助其安享晚年生活;当张鑫80岁高龄时,可得到至少10万元的满期生存金,自主规划使用;若张鑫成年后没有生存到80岁,至少1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将留给张鑫的儿子,继续传递张先生的爱心。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价格是多少?满期保额返还收益多--

鑫利主险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额的7%,让客户更多更快地享受到保险的收益;被保险人如果在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纳的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给付身故金;18周岁后的身故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年满80周岁可获得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点

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平安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 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平安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平安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注: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网友提问:

28岁的高先生想问,交费年限15年,计划书中累计红利所列的数据是否在第16年的时候为单年红利,而非累积红利?保险每年实际所得红利会不会和计划书中所列相差很大?划算吗?

专家分析:

保险不是合不合算的问题,合适自己的保险是最好的,你在做保险前,你是考虑哪一方面的需求,是养老?意外?还是重大疾病?鑫利有几方面的利益:1、每两年固定返还保额的7%2、另外有分红(分红是根据保险公司收益状况,70%是分给客户,30%是归保险公司)3、18周岁-80周岁期间因意外或疾病身故,赔付双倍保额4、80周岁仍生存时一次性领取双倍保险金额。

红利只是保险产品的附加值,所以不能为红利而购买保险。

不管哪家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产品,分红都是不确定的。

买保险并不是合不合算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要弄清楚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买保险其实是买将来和急用的钱,因为每个家庭都要有三笔钱:现在的,将来的和急用的。

案例分析:

累积红利仍然是累积红利,在没有风险的正常情况下,保险的缴费期越短,总缴费少。但在有风险的情况下,缴费期长也许是核算的。

针对你划不划算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保险行业中有这样的一句话:“保险不能改变你的生活,但是,保险可以让你的生活不改变”。

买保险关键要适合你自己,适合才是最好的!因为每一个人的个人情况都不一样,需要的保险类型和组合也不一样!从保障的角度来说,应该首选保障型的保险,比如:意外、大病等。

这款鑫利分红型保险,对你来讲,优势有:

1.每年有红利,可以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方式领取红利;

2.每两年一返还,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7%,还可累积生息;

3.满期双倍返还基本保险金额;

4.保单可贷款,供不时之需。

5.最主要的是缴费压力不大,保障高!

6.高先生可以通过“附加险--重疾险+豁免保费+住院补贴+意外医疗”达到保障全面,你的年纪轻,保费不高,对你非常的适合。

平安鑫利两全缴费期如何计算?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是什么?保险保障如何?缴费期是什么?针对大家的疑问,小编做出以下整理。

产品类型:分红型定期两全寿险

投保年龄:0-60周岁交费方式:5、10、15、20、30年交保险期限:至80周岁

生存金返还: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额的7%。

生存金累积:每两年返还的“生存保险金”若不领取,按相应利息复利滚存,目前为年息4%。

满期生存金:满80周岁,按2倍基本保额给付满期生存金,合同终止。

保单红利:根据平安分红类保险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08年为年息8.25%。

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18周岁后身故,2倍基本保额。

保单贷款:可按现金价值的80%贷款,资金更加灵活。

基本保额限制:

投保鑫利时,0-10周岁本险种累计基本保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50万元,11-17周岁本险种累计基本保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0万元。

鑫利产品价值剖析

1.本产品可附加豁免保费保险,作为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还能附加重疾、住院医疗等产品,给孩子全面的保障。

2.本产品每2年返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

无论附加险是否发生赔付,生存保险金均等于主险合同保额的7%,每2年给付一次,直至满80岁。

如果您不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以留存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累积生息。例如,您可以将生存保险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等孩子上大学的时候,一次性领取,作为孩子大学的教育费用。

3.本产品突破少儿保额限制,0至10岁保额最高可达250万,11-17岁保额最高可达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为了符合为成年人投保的监管要求,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4.被保险人年满80岁时,可获2倍保额返还,保障资金安全,这笔钱可作为养老资金,安度晚年。

5.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五年缴费的平安鑫利可以再创您的富贵人生!

被保险人:0岁男孩

保险期限:至80岁风险保额:10万元附加险:无

固定生存金:每两年返还保额7%(7000元)

身故给付:2倍风险保额(20万元)+累计/当年固定生存金+累计/当年分红

根据建议书演示,0岁孩子投保,5年缴费期,保额为10万元。

1、固定账户。被保险人每两年固定返还生存金7000元,一直返还到80周岁。如果生存金不领取,那么每年按4%的滚动利息。到60岁时累计生存金以达到562253元。到80岁时累计生存金达到1308148元。

2、分红账户。在被保险人60岁时(即退休年龄),累积分红为601355元。80岁时累积分红为1212915元。

3、本金账户。被保险人80岁时仍然生存,将给付20万元的保额。另外无论被保险人何时身故,都将给付固定身故金20万元。被保险人身故金一共包括身故金+分红+固定返还金。

4、退休养老金。假设被保险人60岁退休,按照建议书中档利率情况下,生存总利益为1321378元。假设被保险人每年支取66000元,那么至少可以支取20年,即被保险人80岁。另外,在保险期满时还将支付20万元的满期给付金。

5、保单贷款。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保单贷款功能。只要账户里留下20%的现金价值,其余部分都可以贷出。只要用保单作为抵押即可,手续简单快捷。利息低于银行。贷款不影响保单利益。公司将如约给付固定生存金以及分红。分红给付不排除贷款金额。

如果有谁让孩子在经济上一生无忧,并且年老时有足够的钱来应对日渐糟糕的健康状况,那么选择这样一款保险是对孩子最长远的关爱。它创造了时间与复利的神话,让孩子一生无忧。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好吗 产品特色是什么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4月11日上市的一款返还型分红型保险。

产品特色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好吗?先来看看平安鑫利的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平安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平安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平安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作为一款储蓄型保险,适用的投保年龄为0-60周岁。如果是0岁男孩,投保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就可以了。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险种特色有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好吗?再来看看保险行业的评价——

2010年在中国大众理财年会“2009中国最受大众信赖的保险产品”评选中,“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被评为“最具价值分红型保险”。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父母的爱陪伴孩子一生。

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既可以保障孩子未来受教育的权力,又可以作为一种养老保险。另外如果要了解、查询中国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分红情况,您可以免费注册并登录中国平安一账通平台,让您尽情享受平安E服务带给您的便捷、安全、环保的服务。

保险费率,保险费率的结构


(一) 保险费率的结构

保险费率是保险的价格, 是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标准和依据。

保险费率的制定、运用是否正确、合理, 直接关系着保险人能否履行保险责任, 关系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因此, 保险费率是保险经营的重要内容。

保险费率是由三部分组成的, 即: 净费率、第一附加费率、第二附加费率。

净费率是以正常损失率为基础的, 它所请求的保险费是用于对正常损失进行的赔偿和给付。保险事故的发生虽然对于个体的保险标的来说具有偶然性, 但从整体来看, 即集合众多保险标的来看,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有规律的, 灾害损失大体稳定在某种水平上。这种较为稳定的损失, 可以视为正常损失, 它是净费率的基础。

第一附加费率是以异常损失为基础的, 它所请求的保险费是用于对异常损失进行的赔偿支付。保险事故的发生尽管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但是损失的稳定性和规律性只有在广大的空间上和较长的时间上才能显现。同时,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某一时期的实际损失背离正常损失。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小于正常损失, 那么对保险人的财务稳定性并无不利的影响; 如果实际发生的损失小于正常损失, 那么, 净费率请求到的保险费就不足以补偿实际所发生的损失。这超过正常损失的部分, 就称为异常损失, 它只能由第一附加费率请求的保险费来补偿。

第二附加费率是以保险人经营保险学原理目录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怎么样?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有很多种,其中,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主险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额的7%,让客户更多更快地享受到保险的收益;被保险人如果在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纳的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给付身故金;18周岁后的身故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年满80周岁可获得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定期返还型的产品,具有高额快速返还、满期双倍给付、周年保单红利等特点。由于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的双重特点,鑫利非常适合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消费者。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1)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2)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3)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4)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投保示例

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

基本保险利益:(1)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2)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注:以上案例数据不含红利分配所产生的相关利益。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提醒客户注意。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鑫利两全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相关链接:

平安少儿分红保险吉星送宝分红险的特色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 (分红型)”,专为孩子们而设立,具有生存领取+分红、高额保障、返还保费及专款专用等特点。

生存领取+分红:它提供两年返还年交保费30%的高额生存领取,直到被保险人75周岁。同时,公司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不低于70%的部分分配给客户,与客户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如果返利和分红不领取,留存在保险公司,还可以享受累积生息,在需要时部分领取,解决孩子的教育金、婚嫁金、创业金等问题。

高额保障:吉星送宝提供高额的生命保障,并伴随生命责任的增长而增长。18周岁前,提供与所交保费等值的生命保障;18周岁后,随着生命责任的增长,生命保障最高增长为年交保费的30倍,充分缓解孩子成年后的人生压力。

返还保费: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全额返还所交保险费,这笔钱永远都留存于您的家庭。

专款专用:前十年,需要持续交费,以保证为孩子人生道路储备足够的专用资金。它保证了理财规划的专属性及持续性,不会像其他理财方式,会因为主观意识而随意改变,也教会小朋友从小持之以恒的好习惯。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价格等基本信息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28天 - 60周岁健康人士

缴费方式:5、10、15、20、30年交

保险特点:

每两年一返还 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 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 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 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平安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 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平安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注: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附加鑫利重疾保险承保的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的疾病。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日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日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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