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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少儿乐”综合意外险简介

2021-04-02
泰康保险基础知识 少儿保险规划 保险综合知识

典型案例

金贝贝4岁,参加泰康人寿少儿乐综合意外险计划,投保1份,年缴费60元。

金贝贝在幼儿园玩耍时意外摔跤并撞伤头部。在合理用药范围内花费医疗费用3800元,住院20天,其可以得到的赔偿是:

1)意外医疗保险金:(3800-100)*90%=3330元

2)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20元/天*20天=400元

合计获得3730元赔付。

本产品针对孩子在校日与非在校日的不同,提供不同的保障,让孩子三百六十五天天有保障。此外特别加强了意外医疗保障,提供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

提示

1、本产品不办理任何形式的退保、变更。

2、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18周岁(含1周岁和18周岁)。

3、本产品的生存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仅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4、本产品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投保填写时请注意。

5、本产品中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比例为100元免赔,90%赔付。非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为100元免赔,80%赔付。

6、本产品中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天数限制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

7、本产品中在校日是指不包含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寒暑假日、周六及周日的日子。对于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的被保险人,依据其就读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规定确定寒暑假日;对于非就读于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将1月15日至2月15日,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约定为寒暑假日。非在校日是指本附加合同定义的在校日以外的日子。

8、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范围内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9、经****理财网购买的顾客,若发生保险事故,****理财网(热线:400-678-8618)将提供协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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