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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税优惠政策大概符合预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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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为刺激与拉动国内汽车消费,有关部门推出了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由之前的10%降为按5%征收。当年,小排量乘用车的市场份额由之前的约50%增长至70%左右。

按原先计划,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以及以旧换新等刺激政策,均应在2009年末或2010年中期终止,但在综合各种因素的考虑后,这些政策被顺延至今年年底。不过,2010年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已由减半征收改为减征2.5%,即按7.5%征收。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乘联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表示,随着国内经济的好转,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的逐步提升,今年汽车销量的大幅增长。从购置税优惠政策的走向趋势上看,2009年优惠5%,2010年优惠2.5%,2011年会取消购置税优惠政策应在情理之中。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车辆实际购置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必须按照实际购置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严禁擅自降低计税价格。

近日公布了购置税的调整政策,这是对广大普通购车群体关系的较大的政策,其调整基本符合预期,应能保证明年市场在20%左右的合理增长。

一、购置税优惠政策必然面临退出09年的乘用车市场火爆超出预期,这是对各政策的组合效果,其中购置税的敏感度更高一些,实际的政策效力应原小于养路费取消的效果,2010年的政策微调是合理的趋向,09年的购置税优惠政策不会简单延续。

从汽车产业政策看,汽车行业的发展定位为“实现汽车工业与城市交通设施、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这是04版产业政策和09版政策均明确的概念。而购置税就是用购车收税修路的钱,也就是涉及协调发展的概念,在汽车保有增加较快的同时应该是要加大购置税的修路资金支持。

二、退出的方向值得关注此次购置税优惠政策方向选择应该是较彻底的,选择的是原路退出,并非差异化调整。

我们还是认为差异化调整更好一些。但由于1.5-1.6升这区间的车型销量庞大,占据轿车总量的30%以上。

因此当时提出购置税退出时不要直接退到1.5升,还要保持1.6升的合理优惠。实施分段差异化的税收优惠策略。

三、购置税优惠政策隐喻的政策动向-基于燃油限值的财税鼓励政策不与购置税挂钩汽车产业政策规定: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这是要有财税政策挂钩的。

此次对小排量的税收政策没有购置税优惠政策的调整,也就意味着对低油耗车型也不能在购置税环节补贴,因为这些政策是关联的体系性政策。如果单纯鼓励低油耗车型的购置税税政策,就会导致变相的鼓励相对自身标准的低油耗而绝对的更高耗油车型的发展,这是与中国的环保承诺不一致的。

四、车市的末班车效应由于今年的税收优惠要到年底截止,这必然引起消费者的提早购车获取更大优惠政策,也就是车市的末班车效应在强化。

根据今年的购置税优惠政策调整思路,明年的年末又有一次末班车效应,因为2011年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可能进一步缩小或取消,这必然引起明年的消费者的购车热潮仍会出现。

五、明年买车不吃亏由于今年的市场持续火爆,虽然厂家的产能潜力充分挖掘,但市场始终没有停顿和缓冲,根据乘联会统计的终端库存并未有效补充,因此经销商的优惠幅度不大。

虽然厂家希望经销商把厂家的促销充分体现在成交价格上,但供求关系决定经销商的优惠必然缩水。

如果消费者明年购车,市场供需趋于平衡的经销商让利幅度要比现在大一些,这完全可以抵冲2.5%的购置税。从消费者购车的总成本最低的角度看,明年购车并不会吃亏,没必要必须今年年末排队等车。

六、明年车市不必悲观09年的车市爆发是长期积累的消费潜力的释放,尤其是养路费取消带来的潜在购车群体大幅增加以及购车变现率的大幅增长是09年的1年高增长难以消化的,2010年的乘用车消费仍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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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税优惠利大于弊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买车的费用当中,购置税应该是除购车款之外较大的一块费用。因此,在购车的时候很多人都希望2013车辆购置税优惠一些。

早在2009年,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增收的政策,带动了小排量车销售猛增,进而促成了中国登上了全球汽车第一市场的宝座。2010年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以及节能惠民车型补贴3000元的政策,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年内车市的火爆远超各界预期。同时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国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近34.7万辆,发放补贴资金49.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382亿元。

虽然前些年车辆购置税有过优惠政策,但那是针对当时的经济形势和市场发展需求而制定的暂时性优惠政策,现在早已达到了拉动内需、引导市场的预期目标,在2011年就已经恢复到了原定的购置税税率。暂时还没有关于2013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消息,今年买新车仍然要按照车辆计税价格的10%收取车辆购置税。

一方面,购置税优惠出台的背景是金融危机,是国家为鼓励国内汽车消费而制定的。如今,金融危机影响已经逐步弱化,优惠政策在去年年底众口一词的“延续”呼声中,从2009年的优惠5%,到2010年的优惠2.5%,再到2011年取消优惠按10%征收也并非没有道理。同时,“城市病”凸显、道路拥堵可能也是决策层考虑取消的原因。由于城市停车、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并未跟上车市的发展,这导致各大城市开始面临车满为患的状况。这无疑会使国家重新考虑,以政策拉动汽车消费的措施是否要继续实施。

虽然2013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暂时没有消息,但是国家仍然倡导消费者建立“节能减排”的理念,鼓励并支持企业生产节能车型和新能源车型。购买此类车型的消费者可以享受2013车辆购置税优惠。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对超标车辆,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此公告一出,更加让汽车生产企业加强了对车辆减排节能的重视,节约能源且环保的新型动力的开发将是未来汽车发展的走向。

尤其是持续高涨的油价,更是让消费者难以承受。很多消费者就是因为油价过高,舍不得开车,买回的汽车成了一件“摆设”。而利用电能等作为动力的新型车辆因其经济性能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国家对购买这些新能源和节能车型的消费者除了可享受2013车辆购置税优惠之外还继续实行“惠民节能补贴”的优惠政策。为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使用,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由中央财政出资对购车对象予以补助,以鼓励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除了新能源车型之外,可以享受2013车辆购置税优惠的车型还有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及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

从还利于民的角度看,购置税优惠是有必要的,但绝不是取消小排量车购税优惠,而是整体改革,通盘考虑民众所承担的税负水平,包括税率改革、设置分档税率、新能源汽车税费减免等等,使政策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只有这样,车购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车辆购置税优惠取消与否关键在于什么


新车购置税是我们在购买新车的时候需要交纳的一笔费用,这笔费用细算下来着实不少,会占去一大部分资金,从而给消费者增加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推动经济增长,曾出台新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而且小排量车的销量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

“有人说汽车搞到城市交通这么拥堵,购置税还减半了,还发展小排量汽车(不妥)。我觉得说得对。但这不能说当时的决策是错误的,凡是一件事情不可能十全十美,都是有利有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两会”期间表示:“我们要总结应对危机的经验和教训,要明白在特定的环境下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措施是迫不得已。”他指出,首先要保证经济不能垮掉,“要留住企业的这条根,而这些措施,历史是有评说的”。

据李毅中介绍,2008年金融危机时,汽车工业已经走下坡路,在当年七八月份曾经出现亏损。当年12月,当被问及如何想办法来拉动经济,摆在前面的选择就是车市、股市和楼市,他就提出了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方案。

“当时决定这个政策,财政部已是捉襟见肘了。我们下决心出台了这个政策,而且是在2009年春节前时候推出,赶上了购车的高峰。等到2009年2月份,形势大为好转,汽车业扭亏为盈,以至于2009年这一年世界汽车工业萧条,我们的汽车产量却出现一年增长37%的奇迹,成为世界第一。”李毅中说。

在2009年,小排量车优惠政策调整为1.6L以下车型(含1.6L)购置税按7.5%征收,年底到期。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明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另外,小排量车补贴3000元的优惠政策也即将到期,目前,并无消息表示将延续这一政策。

车辆购置税优惠或将取消,引起业内人士不少担心。由于自主品牌车企小排量车的比例都较高,不少自主品牌车企担心,购置税优惠完全取消后,销量会进一步受影响。车辆购置税取消与否,事实上,不仅影响到车企销量、车市走向、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关切到消费者利益、也与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有关。

2009年,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增收的政策,带动了小排量车销售猛增,进而促成了中国登上了全球汽车第一市场的宝座。2010年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以及节能惠民车型补贴3000元的政策,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年内车市的火爆远超各界预期。同时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国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近34.7万辆,发放补贴资金49.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382亿元。

一方面,购置税优惠出台的背景是金融危机,是国家为鼓励国内汽车消费而制定的。如今,金融危机影响已经逐步弱化,优惠政策在去年年底众口一词的“延续”呼声中,从2009年的优惠5%,到2010年的优惠2.5%,再到2011年取消优惠按10%征收也并非没有道理。同时,“城市病”凸显、道路拥堵可能也是决策层考虑取消的原因。由于城市停车、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并未跟上车市的发展,这导致各大城市开始面临车满为患的状况。这无疑使国家决定,以政策拉动汽车消费的措施停止继续实施。

2009年、2010年车市在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刺激下,出现了持续两年的井喷行情,令中国汽车产销一举成为世界第一。随着这些利好政策的到期取消,国内车市由前两年的高速增长回落到了低谷。除2011年1月受2010年12月销售高峰的惯性拉动同比增幅10%以上外,之后不仅多个月份增速都在个位数,甚至个别月份产销双双出现负增长。

现在车购税税率,仍沿袭着1985年车辆购置附加费10%的费率,汽车购置税也是在限制汽车发展背景下开征的。如今这种税率已于当今汽车进入每个家庭的消费环境大相径庭了。此外,当初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含有筹集公路建设与养护费用的目的,但是现在已经开征燃油税,消费者已通过缴纳燃油税为公路养护作贡献,而且开征燃油税之后贷款建设的公路相当部分继续收费,在这种情形下依然征收车辆购置税,难免会有重复征税的嫌疑。而且购车者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种商品时实际已经缴纳了包括增值税与汽车消费税等在内的税费,再向其征收所谓车辆购置税显属不合理。

从还利于民的角度看,车购税有必要调整,但绝不是取消小排量车购税优惠,而是整体改革,通盘考虑民众所承担的税负水平,包括税率改革、设置分档税率、新能源汽车税费减免等等,使政策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只有这样,车购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怎样算购置税?汽车购置税去哪里交?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13汽车购置税相关政策出台了,不少人在买车的时候都会比较关心购置税的问题,因为购置税是车辆消费者开支比较高的一项,接下来,小编就带您去了解一下怎样算购置税以及汽车购置税去哪里交。

怎样算购置税?

一、私家车购买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根据《条例》第六条一款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因购车的价格已经包含了17%或4%的增值税,而且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这个税种在出售环节交纳的,所以在计算购车价格时要先扣除增值税,即: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然后再按照计税价格的10%缴纳车辆购置税。

例:李某购买一台国产私家车150.000万元,手续费10.000元,包装费6.000元,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4.188.03元。计算过程为:

A.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50.000+10.000+6.000)÷(1+17%)=141.880.34(元)

B.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141.880.34×10%=14.188.03(元)

二、进口自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根据《条例》第六条二款规定,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吴某2006年1月8日进口一辆小轿车,到岸价格4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吴某应纳车辆购置税65217.39元。计算过程为:

A.应纳关税=关税价格×关税税率=400000×50%=200000元;

B.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00000+200000)÷(1-8%)=652173.91元

C.应纳税额=652173.91×10%=65217.39元

汽车购置税去哪里交?

车购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购买车辆后,不知道到哪里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是常有的事。对此,《征管办法》第2条告诉您: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所在地征收车购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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