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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

2021-03-30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保险金融知识 失业保险的知识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高低影响着失业人员的生活物质水平。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按照“三挂钩一照顾”的办法确定,即与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失业保险金标准“三档九标”,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统一,有效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功能。

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按照“三挂钩一照顾”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即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5%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发;从领取期限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5%发放,第19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0%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再递减。

南京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南京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南京市市区和江宁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增幅20%,人均每月增加80元,并根据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分档次、分类,具体为三个档次九个标准(详见表格);考虑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溧水县、高淳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偏低且不统一的现状,为逐步实现市、县(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并轨,此次这些地区的失业保险金增幅较大,人均每月增加124元,统一为每人每月330元。

记者获悉,南京市“延长部分大龄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期限”的政策有调整,部分限制条件取消,这意味着更多大龄失业人可申请“多领”失业金。新政策明确,南京本市户籍有求职愿望的在领失业金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当月起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累计缴费期限满10年,即可申请延长失业金领取期限。取消了“连续领取失业金期限在6个月以上”、“本次就业期间缴费满1年”的政策限制。

继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后,南京出台一项重大利好政策: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新的发放标准依据去年“三挂钩一照顾”办法,失业保险金最低的由每月338元调至418元,最高的由每月421元调到501元。据悉,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明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同时还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医保,个人不用缴参保费。据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一个前提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说,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他将无法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无须缴纳医疗保险费,同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延伸阅读

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是多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是多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那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是多少?让小编告诉你。

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没有这个,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最多只有“四险一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⑴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⑵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⑶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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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以上是有关“五险一金”缴纳标准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五险一金专题。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那么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辞职后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王女士:我身体不好,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我们单位一直为我缴纳失业保险,我辞职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如何申领?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据有关数据显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和失业保险人员参保和人的失业率是影响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主要决定因素。国有公司职工在就业中所占比重越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就越低;失业保险覆盖率越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越高。

决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因素分析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涉及到诸多因素,应注意正确把握。且由于给付标准一经确定就具有一定的刚性。如同失业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容易缩小难一样,其待遇标准上去容易下来难,一般只能升不能降。所以确立标准必须十分慎重。

要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必须保证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劳动者是失业压力的最终承受者,其承受能力主要取决于失业后的经济收入,包括失业者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辅助职业收入。就我国的情况看,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人数较少,失业者的生活保障主要来之于失业救济。因此失业救济标准应能确保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样才能做到保护劳动力,使其维持再就业的基本身体条件。同时鉴于失业主要是因现代经济发展中客观条件变化所致,国家和社会应负有主要的保险责任,失业救济的水平不应低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平均水准。

二是能有效激发失业者在较短时间内再就业的动力。这就要考虑计发标准的适度性,既要使失业者的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不能影响失业者再就业的意愿,不能把失业保险制度异化为培育失业者懒惰的温床。

三是效率与公平相互兼顾的原则。失业保险金标准应注意区别对待,如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好的与差的,生活水平高的与低的,失业前工作长的与短的,失业者有无抚养子女和没有抚养子女的,标准均应有所不同,以充分体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新农合如何缴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新农合参保对象

新农合是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新农合参保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凡是农村户籍的农民均可参加,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随父母一同参保。另外,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下列三种情况下的居民也可参加新农合保险: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失地农民、务工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可以参加区划所在地的新农合。

新农合缴费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当年所有保费的方式。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缴费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缴费期间,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的启动时间。

新农合缴费机制

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新农合缴费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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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农合参保手续

符合新农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以及区或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农村户籍居民包括农转非人员建议由村委会或居委会统一组织,下同),同时领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缴费所属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河北2014年新农合参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70元

河北省对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目录新增药物96种,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还将2014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今年的60元提高到70元。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药品全部纳入《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同时,省卫生计生委还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2版)》进行了对照筛选,制定了《河北省新增补新农合药物目录》。据介绍,此次新增补药品共计96种,其中化学药品34种,中成药62种。

2014年海南新农合个人缴费60元

按照卫生部要求,2013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每人70元,但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2014年度我省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统一为60元/人。新农合的参合范围:农村居民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在城镇上学其户口为农业户口的在校中小学生。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复享受待遇。2014年度新农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为60元/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市、县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等,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贵州确定2014-2016年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厅获悉,为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我省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新农合个人缴费2014、2015年度为70元/人,2016年度为90元/人。据悉,为了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好个人缴费困难问题,将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全省农村五保对象、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个人缴纳参合费用按照2014年、2015年人均70元、2016年人均90元的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参合,对农村低保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2014年、2015年人均不低于30元,2016年人均不低于35元的标准资助参合;由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遭受自然灾害、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按每人不低于10元/年的标准给予资助。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公司会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保中有一项保险为失业保险,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保险呢?失业保险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呢?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与福利相结合的制度,它是给投过失业险金的失业的人提供一种保险赔偿的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不断的尝试和改革,一步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

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人社局工作人员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以下简称《缴费情况单》)。

2、失业人员原劳动合同文本、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

3、用人单位破产、清算司法裁定书,用人单位实施撤销、改制、经济性裁员等行为的行政批复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申领资格的确认工作。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判断失业原因,审核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状态,依此确认申领资格。对申报资料齐全的,应即时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其中符合申领资格的,发放《失业保险申领资格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交失业人员。

步骤/方法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二、享受多少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三、失业后,哪些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将于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等核心问题方面进行了不小的调整。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相关情况。

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4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内容: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三)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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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近日记者获悉,天津市今年(2013年)启动的城乡统筹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实施至今,共办理妊娠登记2646人,办理住院登记755人,结算近百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了城乡统筹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人均筹资20元,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助;报销项目由过去的单项生育补助(700元),增加为产前检查费(550元)、生育医疗费(1500元)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待遇的50%)。天津居民生育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生育险成为居民热议的话题,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一览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

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1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

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 如何计算


失业了,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呢?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呢,该如何计算呢?针对于这样的问题,小编做出以下总结,希望可以帮助需要的朋友。

如果失业了,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使用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十堰市劳动部门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金如何计算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上海五险一金是什么 缴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

2013年上海市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7%,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住房公积金:单位7%,个人7%。

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比养老保险重要,而住院报销的较多,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200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200×2%=24元,这个钱你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

工伤保险要注意保存证据和时效问题。

失业保险交满一年才能享受。

一般交1年拿2个月,交2年拿4个月,但一辈子最多拿24个月。但是如果你是合同没到期自己辞职走,那就算你交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要交一年才能享受。

具体举例说明:如果你是位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200元,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证(未婚生子的报销不了)+独生子女证(一般来说生2胎的报销不了)+病历+住院和手术费用的所有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这些所有的材料交到公司。

上海“四险一金”是什么?

“四险”指的是四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四险一金比五险一金少一个“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不是所有人都会涉及,所以许多人用“四险一金”的说法代替“五险一金”。

2013年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2013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2815-14076元。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013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年月平均工资,上限:1820元,下限:180元

失业保险如何缴费?失业保险金怎样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那么,如何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跟哪些因素有关?

如何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失业保险由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部分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其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都按统一的费率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也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二是费率,即缴费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与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有关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有着重要的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③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王女士:我在社区内一家公司工作几年了,现在公司要迁移,我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区:如果满足失业条件的,即社保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可以先到社区工作站劳动保障窗口办理失业登记。

上海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位上海的朋友来电咨询:上海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小编咨询了这方面的保险专家,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上海生育险的保险情况。

上海市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下列办法计发: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超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失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本市同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上海生育妇女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办法》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从业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计发标准是多少?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上海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属于计划内生育,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有: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从业妇女在生育期间是否还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从业妇女领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按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在规定的享受期限内适逢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可按新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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