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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满堂养老保险产品介绍

2021-03-25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家庭保险产品规划

产品名称: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养老金领取期间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

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丰厚收益 领取灵活

越早投保、可获得越充足的养老金。

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

本保险可享有养老年金和红利的复利计息,每年利率以公司公布为准。

高寿无忧 坐享尊荣

本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最长可以一直照顾您的老年生活直至8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

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本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投保人可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类型包括: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网友提问:国寿福禄满堂养老保险好吗?

咨询内容:我今年50岁,每年交5000元,交10年,到65岁,每月能领多少钱?

详细投保资料:

保障对象:自己

年龄:50岁wWW.BX010.Com

职业:农民

社保 :无

主要想获得的保障:养老金

希望每年交的钱:5000元左右

专家解答:您好!50岁男性,年交保费5000、选择10年交费,65岁领取,每年领取3345元(女性:3375元)

以上所领年金未包含红利,保证领取20年,并且有2倍的意外保障。也可以选择60岁开始领取或递增领取。

延伸阅读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介绍


每个人都会变老,养老保险成了人们保障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面对市场上的养老保险,该如何选择保险公司?新华养老保险产品怎么样?

新华保险自去年启动“以客户为中心”战略转型以来,在人身险产品体系、渠道销售、客户服务以及后援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变革,专注寿险业务同时,逐步推进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

三季报显示,新华保险2012年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达到23.25亿元,总资产达到4813.58亿元。前11月,公司累计原保险保费922.19亿元,行业三甲地位进一步稳固。此外,整体新契约价值率的提升、高价值产品占比的增加,以及业务结构的优化等利好正在业绩中逐一体现。日前,新华保险日前获得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利好公司实现资产管理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荣享人生养老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年年领取,荣享一生

专用账户,累积生息

双重红利,更添收益

保费豁免,人性关爱

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保险责任:合同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基本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

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如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6%给付关爱年金。

贺岁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贺岁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与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累计领取的关爱年金、贺岁金及养老年金(不含红利部分)后的余额;

2.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

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

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

66周岁领取100%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

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

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

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

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产品基本信息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投保年龄:10年交:出生满30天——50周岁

20年交:出生满30天——45周岁

交费方式:10、20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3周岁

交费方式:3、5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本保险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构成。

2012年作为新华保险的上市元年,在保险行业深入转型,保费增速普遍下降的客观形势下,新华保险经受住资本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的考验,围绕战略转型保持了价值与规模的均衡发展。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介绍


随着中国老年化的不断加大,养老成为我们很多家庭所面临的问题,面对高额的物价和昂贵的医药费,普通的养老保险已经无法满足我们现在老年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养老年金保险成为很多老年人的心宠,以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为例,我们来卡看看到底是哪个方面让我们老年朋友关注起来了呢?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特色:现金价值高。这是一款养老产品,在前期没有返还年金的概念,所以本产品的现金价值比较高,一般客户缴费期满即可返本;分红收益高。现金价值高,水涨船高,红利收益可观;本产品的领取方式多样,16种方式灵活领取,越领越多,越老越值钱,并且年金开始领取后,无论什么情况都至少保证领取20年,固定收益丰厚,翻倍还本,高枕无忧。一份投入多重养老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两倍收益保证领取客户从60岁年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0260元直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0年共计领取205200元,是所交保费的2.05倍;若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累积生息财源滚滚若客户不选择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那么可获得养老年金累积生息和红利累积生息。专家理财坐享红利中国人寿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让您省时、省力获得稳定回报福禄满堂“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红利事项: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了解了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相关介绍,我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险,为我们的养老生活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平安鑫祥养老保险产品介绍


新的一年,养老问题仍然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该如何做到养老保障呢?平安养老保险备受关注。

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张振堂表示,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养老产品,养老、保障两相宜。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成年三倍保障体现人生责任;满期双倍给付养老规划无忧;自主年金转换资金自由规划;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保险责任:35岁男性,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65岁满期。保费支出:年交保费4330元,交费期20年;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自主选择保障期,保障期满返还2倍保额作为满期生存金,作为养老金补充。

本产品的保障期有多种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规划来选择保障期。例如,您准备在55岁退休,您可以选择保障到55岁,55岁到期领取2倍保额作为养老金补充。

满期生存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转化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获得更多收益。

2.身故保障根据年龄区分,18岁之前身故返还保费,18岁之后身故保障高达3倍保额,保障额度高。

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人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3.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建议选择累积生息或购买交清增额的方式,让保单价值越来越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

特别提醒: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代理人演示的数额只能作为参考。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多款养老保险产品面世


为了老有所保,老有所靠,老年保险成为不容忽视的课题。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人们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巨大的老龄人口基数,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增长迅速,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但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由于发展历史较短,目前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覆盖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在2030年至2050年,我国人口将进入老龄化高峰阶段,这一时期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参与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具有良好前景。

日前,保险业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与此同时,养老保险产品市场迅速做出反应,多款年金养老保险产品先后上市,抢占市场。日前,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险企先后推出高端年金保险产品,平安人寿也将于国庆上市一款相关产品。

据了解,年金养老保险产品是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养老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保险公司业内人士介绍,年金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保户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是一种具有储蓄功能的人寿保险。投保人定期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等到退休或自约定时间开始,再从保险公司按月或按年领取保金,以应对因退休工资减少带来的生活质量下降困境。

“这对长寿者来说尤其利好。”来自某大型寿险公司的谢小姐表示,年金养老保险产品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起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养老保险产品按保险性质分类:

消费型养老保险产品: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某固定时期内,对被保险标的(人或物)的安全进行投保,如被保险标的在约定期内发生损失,则保险人需对投保人进行赔付,若被保险标的在约定期内完好无损,则投保人所投保的保费归保险人所有。这种保险常见于短期的人身伤害保险,定期的贵重财产保险,如航空意外险,汽车保险等。

投资型养老保险产品:这种保险常常表现为人寿保险,其本质属于一种带有轻微保障功能的理财产品。由于其利润丰厚,又属非刚性保险需求,是目前商业保险中,保险人最热衷推销的险种。而缺乏保险知识的大众,往往会贪图,以自己幻想的情况作为对这种险种的价值判断,常受到保险代理人的怂恿鼓动,听信保险代理人对保障和收益夸大的口头承诺,甚至是欺骗,而购买了若干不适合的保险产品,最终导致上当受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专业的精算师团队设计的投资型保险是尽大可能地保障保险公司利益,因此投保人妄图从这种产品中获益的可能性极低。待日后才发现所能获得的保障极其有限时,则悔之已晚。

理赔,近期热销养老保险产品点评


为了保证退休后的生活品质,越来越多人将目光转向了专业的养老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该产品从出生30天到64周岁皆可投保。缴费方式可选择一次性交付、5年、10年或20年,开始领取年金时间可选50、55、60或65岁,可选择年领、月领,不论何时领取,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

作为增额年金,该产品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在首年给付标准基础上,每年增加5%,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越早投保收益越多,且在部分年龄段保证达到翻倍还本。

区别于其他保险产品,“福禄满堂”在前期没有返还年金的概念,对消费者而言是做到专款专用,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保证资金运作的周期较长,这种设计的最大优势是着眼于消费者的利益,体现在年金领取金额高,从保单生效至保险期满均享有高额分红,不领取的养老金和红利可以累积生息,保值增值。

此外,该产品对疾病、意外身故均设有保障。在年金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因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的2倍或现金价值。在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点评:该产品集月领养老金、年分红、疾病和意外保障于一体,领取年龄、方式灵活,收益稳定,适合现代养老需求。

新华保险“荣享人生”分红险该产品保障期间直到88周岁,无需体检,55周岁及以下人群均可投保,且不限制多投保。

比较同类产品,“荣享人生”的特点首先是稳定持续的回报。客户领取的所有关爱年金、贺岁金、养老年金是按照人的生命规律持续、稳定地返还。从犹豫期结束之日起,每年可领取关爱年金,即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6%;60周岁时可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20%;60周岁至88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2%;88周岁合同期满时,还可一次性领取终了红利。

此外,该产品最大创新点在于设立“累积生息账户”,实现资金的“二次增值”,即所有返还的关爱年金、贺岁金等都直接进入这一账户,每日计息,每月底以复利结算。而且和传统分红产品不同,“荣享人生”的累积生息账户有更强的灵活性,可根据需要支取。

点评:该产品将累积生息账户和独特的保额分红机制结合,方便客户对零散资金进行归集和统一管理,利于资金持续增值。

信诚人寿“福连金生”B款投资连结产品该产品从30天到60岁均可投保,缴费期为10年或20年,设月缴、季缴、半年缴或年缴;最低缴费每月200元到每月1000元,且拥有最低4.8万元,最高20万元保障额。

如果被保险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搭乘电梯,或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残疾、身故的,在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之外,再给付2倍保额;若被保险人在乘坐民航班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直接导致残疾、身故的,在给付身故或残疾保险金之外,再给付3倍保额。

同老款产品相比,升级后的“福连金生”通过产品组合的方式,提高了客户的最高年缴保费上限,同时设置了保费缓交期功能,因此即使客户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缴纳保费,保单也不会因此而失效。

点评:该产品投保简单,缴费方式和期限灵活,当资本市场向好时,可把投资转向积极成长的账户,分享收益,而当市场疲弱时,则可把资金转到稳健、保本的投资账户。但是相对分红险产品,该产品风险相对较大,适合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人群。

姜先生5年前投保了某寿险公司的“长健重疾A保险”。去年9月,姜先生因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肾综合症病故,其家人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给出的意见是,“长健重疾A保险”条款中未涉及被保险人姜先生所患的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同时该疾病既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的6种核心疾病之一,也不属于保险条款列明的12种重大疾病,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

姜先生的家人有点疑惑,不是都说保险公司在重疾定义规范后放宽理赔尺度了吗?怎么对于因肝硬化(失代偿期)这样的重大疾病依然遭到拒赔呢?

事实上,去年8月保监会正式颁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使重疾险走上了统一规范的道路。根据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范围必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6种核心疾病。对于其他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但合同中涉及到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必须使用标准定义。

重疾险新规出台后,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在产品上升级换代;在理赔服务上,也提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宽限理赔措施。如太平洋寿险根据监管规定,将“万全终身”老条款升级为“万全人生”新条款,并且说明“如果原有保单(指万全终身重疾险)中某种疾病的定义或责任免除更宽松,就沿用原有定义或责任免除进行赔付;如果使用规范中该种疾病的定义或责任除更宽松,就参照使用规范中的标准定义或责任免除赔付其旧版的重大疾病保险。”比如,老条款中没有“冠状动脉介入术”这项保险责任,而新条款中有这项保险责任,那么持老保单的客户可以进行追溯理赔,即对持有老条款的被保险人参照新条款执行理赔。

姜先生的情况,其所患疾病本身就不在原保险的可保疾病之内,也并不是“规范定义后的重疾必保疾病,如果“长健重疾A保险”升级为新险种,其可保范围依旧没有肝硬化(失代偿期)这类疾病,那么姜先生家人依然得不到理赔,这和保险公司所提倡的“宽限理赔”并不矛盾。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提出“宽限理赔”给之前因旧条款而遭到拒赔的客户一次追溯理赔的机会,如果之前被拒赔的因素已经能在新条款中所涵盖,那么客户将更得到追溯理赔。以可保疾病为例,必须要新条款中出现该疾病或者该疾病为保监会规定的6种核心疾病之一,那么方有可能进行“宽限理赔”。

旅游保险产品介绍


继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推出后,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平安产险合作,推出了江泰旅行社意外险系列产品,成为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中较为实惠的一款旅游意外团险产品。

什么是旅游保险呢?

旅游保险即旅游平安保险,是针对出国旅行途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除疾病、外科手术、自杀、战事变乱、职业性运动竞赛与故意行为外)所导致的一切意外死伤事故所做的保障,一般皆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其特点是保障旅游安全,责任全面,保障高。

旅游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和旅游救援保险,前三种为基本保险。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游客所购买的车票和船票金额中的5%是用于保险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1万元,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参加探险游和惊险游的游客最好购买,这类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每位游客最多可买10份保险。保险期限从游客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和景区时起,直至游客离开景点和景区。

住宿游客人身保险

这类保险每份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保险期限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这类保险提供的保障主要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为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坏或被盗、被抢、丢失的补偿金200元。

旅游救助保险

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

首先,游客需要看清保险的承保范围。其次,要选择合适的保障额度。最后,出险并不是就能获得全额的赔偿,客户在选择旅游保险时,一定要看清楚这种保险业务在出险后的赔付责任上是否有限制。中民保险网在售国内外多家知名保险公司300多款旅游保险产品,能够充分契合游客们的不同需求,在线投保方便快捷,一键比价省时省力。中民保险网推出金牌理赔服务,快速理赔通道对所有旅游保险投保者开放,非中民客户也可以享受免费理赔协助服务。

泰康养老保险产品有哪些


养老保险就是年轻时定期投入一笔钱,通过养老保险产品的保值增值,在退休后定期取出以满足退休后生活的一种财务安排。财务安排的重点就是平衡三大要素,即投入、产出和产品风险三者的关系。

泰康养老保险产品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交费15年,可选20年,分红抗通胀,领取一辈子 投保年龄:0(30天以上)-40周岁 价格:200元/月,或2000元/年起,上不封顶 养老金额度:200元/月,或2000元/年起,上不封顶 推荐保额:推荐按照目前月收入的10%~30%购买

投保案例

小张今年30岁,在一家IT公司上班,有社保,考虑购买更有效率的商业养老补充。小张买了与上面例子中的本产品,也同样交了15年的社保。不考虑本产品的分红,也不考虑社会平均工资变化(小张把这两项作为对抗通胀的武器),小张的养老收入是这样的:

从58岁起,小张开始领取本产品的养老金每月1100元;到60岁,小张开始领取每月2040元(本产品1100元+社保940元),直到身故。

泰康e理财D智能养老金计划

投保年龄:70岁以下富裕人士,70岁以上80岁以下需经过电话确认后,方可投保 保险期间:终身,若账户资金低于本公司规定,则合同中止 保险金领取方式:年领 保险金领取期限:本人任意指定,若账户资金低于本公司规定,则合同中止 缴费方式:老年人一次性缴,年轻人定投 缴费金额:1000元以上 资产增值方式:通过增强债券型账户“泰康开泰-稳利精选投资账户”投资增值

泰康e理财D智能养老金计划的优势

财富增值:使用增强债券型投资账户投资增值:风险较低,收益适中。根据我们统计,最近10年来,市场上所有债券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年收益率为6%,风险与收益关系更适合财富的稳健增值。

灵活安排:孝养金领取期限可由投保人任意规定,领取金额也可自由调整,暂时经济困难也可临时中止,一切尽在投保人的掌握中。

增值领取两不误:独有的资金增值阶段可领取功能,在领取养老金时账户资金继续投资增值,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

泰康e理财D孝养金计划

投保年龄:70岁以下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金领取人:父亲或母亲 保险金领取方式:年领,月领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费、定期追加、不定期追加 缴费金额:1000元以上 资产增值方式:通过债券型账户“泰康开泰-稳利精选投资账户”投资增值

泰康e理财D孝养金计划的优势

财富增值:使用债券型投资账户投资增值:风险较低,收益适中。根据我们统计,最近10年来,市场上所有债券型开放式基金的平均年收益率为6%,风险与收益关系更适合财富的稳健增值。

灵活安排:孝养金领取期限可由投保人任意规定,领取金额也可自由调整,暂时经济困难也可临时中止,一切尽在投保人的掌握中。

e爱家住院津贴养老计划

本保障计划具有“养老加健康,住院送保障”的特点。

保障额度高:是由e爱家两全+e爱家住院津贴进行组合而成的产品,该组合不仅可提供您日常住院津贴费用补偿,最高赔付可达20万元。 保费全额返:无论您是否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住院津贴,您所缴纳的全部保费将在您选择的返还年龄全额返还,这笔保费可作为一笔您未来的养老金。 操作很简单:投保仅需四步。一次购买,终身受益。 价格很实惠:泰康官网直接销售,成本更低廉,泰康将节省下来的成本直接反馈给客户。

e理财万能险保底收益型账户

2.5%最低保证利率,上不封顶,让您的投资“零”风险; 复利计息,滚雪球式积累您的资产; 自05年4月账户设立以来,结算利率平均值大幅超越同期物价指数的平均值,真正体现抵御通胀的保值功能; 实际结算利率将在最低保证利率之上浮动,可分享未来升息的成果。

太平养老保险的医疗保险产品


太平养老盛世驾驶员团体意外医疗保险条款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附加盛世驾驶员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正本与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投保范围

一、凡驾驶出租汽车或正规驾驶培训中心学员、教练,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出租汽车驾驶员所在公司或驾驶学员、教练所在培训中心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驾驶出租汽车或教练车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详见释义)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本公司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两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若因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用可依法律及政府之规定而有所补偿,或从其它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太平盛世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盛世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投保范围

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及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的鉴定结果,并依据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五、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太平附加盛世绿洲公共团体医疗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附加盛世绿洲公共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在本公司太平附加盛世绿洲住院团体医疗保险和太平附加盛世绿洲门诊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正本与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正式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参加本附加合同。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5人。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并符合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各省市城镇职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办法(以上两种办法简称《基本医疗办法》)规定在指定医院(医院范围详见释义,下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若被保险人已投保本公司的个人名下的太平附加盛世绿洲门诊团体医疗保险或太平附加盛世绿洲住院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之保险金额使用完毕,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负的医疗费用可按约定比例给付公共医疗保险金额。

本公司所给付公共医疗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个人公共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达到其保险金额时,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投保人名下的公共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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