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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分哪几类?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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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张小姐夫妇是自驾游发烧友,且身边还聚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清明节就要到了,张小姐夫妇与几个朋友商议去贵州黔东南自驾游,顺便考察一下当地的旱情,准备募集一笔资金给灾区打个水窖。出行之前,张小姐夫妇意识到要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让出游更安心。但到市场一打听,才发现意外伤害险品种繁多,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那么,究竟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分哪几类?

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什么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指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的主观状态而言的,指侵害的发生是被害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的侵害的客观事实。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险主要分三类

目前市场上的意外伤害险,主要分三种:一是适合短期出游旅行全程保障的旅游类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二是适合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例如航空意外保险、汽车乘客意外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乘坐交通工具期间的意外伤害伤残、身故保障;三是一年有效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是全天24小时有效的意外伤害医疗、伤残、身故保障。

温馨提示: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众多,各大保险公司也均有自己各色不同的意外险产品,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不同的产品,其保障内容也不尽相同。朋友们在投保前,一定要看清楚自己所选择的意外伤害险包括什么内容,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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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生活充满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意外事故都有可能不期而至。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意外险能够让保险公司来承担这部分损失,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对于被保险人伤亡究否为“意外伤害”的认定,是保险人应否给付保险金的关键。然而迄今为止,“意外伤害”依然是众说纷纭、欲说还休,亦是屡引合同纠纷的焦点,这除实践的丰富性超越理论外,相当程度上与意外伤害构成研究尚有不足有关。

意外伤害险包括哪些呢?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旅游意外保险、交通意外保险和综合意外保险三大类,保险时间既有规定时间,也有自由选择的时间。综合意外保险投保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的灵活,一般保险公司都提供了不同时间段的选择,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投保,保险的价格等也不相同。了解到了这些,接下来,小编再带您了解一下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个人意外伤害险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4、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最后,个人人身意外险还有一类意外伤害就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所以不属于意外事故。

特约人身意外伤害包括哪些


从汶川大地震到舟曲泥石流特大自然灾害,从南京煤气爆炸到杭城化工厂毒气泄漏,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我们在关注这些灾害事故的同时,是否意识到发生意外的风险正在逐步加大,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购买一些意外险产品,这样即使我们不幸遇到了那个“万一”,也可以在金钱上对家人有一份补偿。

人身意外保险的兴起已经有着很长的时间了,随着人们对生活的重视,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正视,其也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伴侣。特约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说是人身意外保险的进一步补充,它的出现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人们的健康安全。

大家对什么是人身意外都很清楚了,但什么是特约人身意外伤害呢?实际上,它指的就是保险机构由于各种原因一般不予承保的,只有在投保人与保险机构有着特别约定时,才能予以承保的意外伤害。 同时,特约意外险便是能够对这样的伤害进行赔偿的险种。如此看来,说其是人身意外险的补充,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般情况下,保险机构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就算推出的人身意外险再全面,也会有一些风险性太大或是可能对保险机构自身造成隐患的意外是不能允许参保的,这便体现了特约人身意外伤害险存在的必要性与意义。

那么,特约人身意外伤害包括哪些呢?

(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由于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过大,保险公司一般无力承保。战争是否爆发、何时爆发、会造成多大范围的人身伤害,往往难以预计,保险公司一般难以厘定保险费率。因此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特别约定并加收保险费后方能承保。

(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拳击、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的意外伤害。当参加上述高危险性的活动或比赛时,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大大增加,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特别约定并加收保险费后方能承保。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核辐射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后果,往往在短期内无法确定,而且若当发生大的核爆炸时,通常造成较大范围内的人身伤害。从技术及承保能力上考虑,保险公司一般不承保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是根据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情况厘定的,而大多数被保险人身体是健康的,只有少数患病的被保险人才存在因医疗事故遭受意外伤害的危险。为使保险费的负担公平合理,保险公司一般不承保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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