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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再次提高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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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一直是每年车险理赔频发的领域,5月1日起,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再次大幅提高。城镇居民(未满60岁)如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涨至41.68万元,比去年增加4.9万余元,农村居民(未满60岁)死亡赔偿金为15.7万余元。其中,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丧葬费”也有所增加。而在2008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则分别只有22.9万余元和7.9万余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逐年增加,而调查发现,7成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最高只有12.2万。一旦出现死伤事故,大多数家庭难以承担巨额赔偿。

开车撞死路人,借弟弟娶亲钱来赔偿

今年3月16日,一辆海马轿车在猇亭区318国道1250公里+740米路段撞上迎面驶来的自行车,骑车人王某当场死亡。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方某所购买的交强险已在2012年底到期,事发时他正处于“脱险”状态。

据了解,方某在猇亭区经营一家餐饮店,虽然餐饮店生意红火,但夫妻俩并没有太多积蓄。事故发生后,方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无奈之下,方某只得四下借钱。他的弟弟原本打算年底结婚,因为这事,便将手头24万的娶亲钱借给哥哥。剩下的11万,方某也是到处想办法才凑齐。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案中队长聂俊说:“方某并不是没有能力买保险,如果他及时购买交强险,出事后自己至少能少拿11万。”事发后,方某后悔不已,本想在车险上省点钱,哪知刚“脱险”就出了事故。

聂俊说:“我们办理的交通案件中,多数驾驶员是刚刚‘脱险’,或者连交强险都不买。一出事故,负债累累,家庭破裂。”

车险意识不足,七成车主只买交强险

据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统计,城区的交通事故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08年,城区的死亡事故在40至70起左右,近年来城区的交通死亡事故达到100余起。这些事故中,有一半的私家车只投了交强险,投保商业保险额度不足的占10%,只有40%的车主购买了足额的商业保险。

5月3日,记者随机调查了近百位车主,其中有7成车主只购买了交强险。市民张先生2009年买了一辆本田轿车,他说:“第一年我买了3000多元的商业险,现在车都买了这么久,也不是好车,就只交了交强险。”

家住绿萝路的王先生开了5年车,由于自己开车技术还不错,他没有购买过商业险,每年只定期购买交强险。

机动车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新标准下要赔偿多少钱?聂俊算了一笔账,死亡赔偿金加上丧葬费一共434389.5元。如果受害者有被赡养对象和被抚养对象,还要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起死亡事故,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至少要赔偿50万元。

聂俊说,如果这起事故有第三人受伤和其他财产损失,驾驶员没买任何保险或者只买了交强险,普通收入的驾驶员根本无法承受如此巨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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