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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免费保险 谨防退保陷阱

2021-02-12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婚姻保险规划

陈女士最近很烦恼,她抱怨,这段时间老是接到自称要免费送保险的电话,电话里称,“因为本人属于移动号码某一区间段的客户,所以可以免费赠送保额为10万元,有效期为3个月的公共交通意外险。”并且,免费赠送3个月是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效期到期之后保单自动取消。

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免费推出这些简易的短期意外险产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主动让消费者接触和体验保险产品,让客户增强对保险的切身体验和感知度。如果不需要,消费者可以主动拒绝。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免费保险是指一种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通过这种方式,使客户增加对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的认知。是通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免费体验,获得客户信任的方式。

巧用免费得实惠

免费保险要或不要,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此,保险专家表示,赠送保险的做法,正成为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新的营销手段,免费送出的保险实际上没有任何附加条件,需要的就是一份投保人的资料。所以说,免费保险,抛开它那点“小心眼儿”,实际上看起来是一份不错的“免费的午餐”。

保险人士也表示,消费者其实大可不必过于排斥免费保险赠送的机会。只要证实是真实可靠的保险公司,送出的免费保险也一定是真实可信的,保险公司也一定会依照承诺,对符合理赔条件的客户作出赔偿。

“这种赠送的保险,一般是3个月的意外险,成本通常不超过20元钱,只不过到期后,保险公司往往会跟进向你销售其他的险种。这种赠送的保险是真实有效的,如果你不怕以后保险公司持续跟进的话,这个免费险是可以要的,是真实的保险。”

据了解,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免费保险基本上都是短期的意外险,或者是储蓄形式的综合险。

对于这两种保险,专家建议,意外险适合经常出差的人和开车的人。如果你刚好赶上出差,保险公司免费送你意外险,这个时候选择一份,还是很明智的。并且,免费意外险的好处在于期限短,办理简单,时间到了,保险公司会询问要不要付费继续,只要你说“NO”,那么这个保险就此中断。

谨防续保退保陷阱

保险公司为啥爱做免费生意呢?内部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此举意在掌握客户资料信息,据介绍,保险公司推销“免费保险”的成本很小。保险公司口中的“免费保险”并不是完全不用交保费,而是这笔保费由保险公司替客户代交。据介绍,免费赠送的保险主要是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大多数属于保费低廉的短期险种,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业内人士表示,赠送的都是短期保险,从保险精算角度出发,客户出险概率相对较低且保险期限短暂,所以对保险公司来说,成本微乎其微。

保险专家提醒,“对于跟信用卡或者银行卡绑定赠送的免费保险,消费者需要多个心眼,注意查看保险到期后,是否会被银行信用卡继续扣款。”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巧用保单权益转换挽回退保损失


案例1:定期寿险转换终身寿险

读者王先生近期刚刚参加工作,因为资金有限,没有足够的钱买终身寿险,于是他考虑年龄大一些后,再将定期寿险转换为终身寿险。

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人来说,先选择定期寿险,待经济能力提高后再选择终身寿险、养老险或两全寿险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定期寿险的转换也有条件限制,一般在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可转换,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将不再享有此项权益。”某外资保险公司理财师表示,“对于年龄偏大的投保人来说,保单权益转换也要注意时间点,为避免受到年龄限制,可在原保单结束之前早做打算。”

案例2:少儿险到期转其它险种

张女士的女儿刚刚5个月,为使女儿健康无忧成长,近期咨询为女儿购买一份保险,她有两种考虑,首先是购买教育金保险,其次是购买寿险,但是又觉得没有必要为女儿提供终身保障,待女儿成人后再考虑转投其它险种。

理财师的建议是,首先应做足基本保障,在资金宽裕的基础上,再购买寿险和教育金保险。不过,如果购买定期寿险和教育金保险,都将面临保单到期的问题。目前,国内少儿教育金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到18岁、20岁或25岁等,且随着年龄的成长,未来风险保障的重点也将发生改变,即转向疾病、意外、养老等,此时,可使用保单转换功能,将其转换成可转换险种。不过,保费将以转换日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准。

案例3:支付能力下降转便宜险种

由于经济环境陷入困境,投资市场低迷,不少人的资金也开始缩水,原有高保费保单无力续保,难免产生退保想法。

如购买费率较高的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养老险后,由于经济能力下降无法正常续保,为使自己保障部分继续有效,可将原保险内积累的现金价值,来转换为低保费险种,可避免因为退保带来的损失。但是,保险公司有关人士提醒,由高保费险种转换为低保费险种时,应注意保障功能或收益是否发生变化,投保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转换。

巧用赠送交通意外险 免费午餐也可吃


“有个自称是是不是骗人的新招数?”杭州的徐小姐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接到两家保险公司免费送保险的电话,为此她感到困惑:天上真会掉馅饼?

杭州网友小徐在网上发帖问道,最近有自称是阳光人寿的人给我打电话,说要免费给我赠送交通意外险,这是不是骗人的?之前也接到过平安保险赠送的交通意外险。这份名为“畅行天下免费险”的产品保额为5万元,其中飞机意外伤害保额5万元,火车、轮船、汽车的意外伤害保额为1万元。

保险公司免费送保险,图的到底是什么?这是很多人想不明白的。而不少网友也曾在网上发起过讨论。很多人认为透露个人姓名、出生年月的信息可能存在隐患。一些曾经接受过免费保险的网友则抱怨,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收到该保险公司打来的营销电话。

杭州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送保险其实是为了积累客户,搭建一个客户库。用盲打的方式联系上一个陌生的客户后,表示要赠送一份完全免费的保险,很多人可能都会接受,何况只要提供姓名和出生年月,连身份证号码都不用给。

“打陌生电话推销保险,一般都会直接被拒绝。但是如果花少量的钱免费赠送,还是会有不少客户愿意听下去。”上述人士说,很多保险公司在赠送免费保险时不会直接推销保险,也不会引起客户的反感。

据了解,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免费赠送保险的成本其实很低。在多家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此类保险的保额大多在40万元以上,赠送的保险保额一般只有5万到10万元,有可能是专门定制的产品。

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但如果有这种机会,也不要因疑心而错过。理智应对,也可以吃到美味且免费的午餐。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向客户免费赠送保险,其实只是保险公司一种新的营销手段,是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方式之一。“一次活动,我们可以送几百份保单,这些接受赠送的客户就是我们以后的潜在客户了。”一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免费送保险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公司知名度。通过随机打电话,并且以免费赠送为契机,让客户免费体验短期意外险等成本不高的产品。保险公司则以此建立客户资料库,今后便可以长期向该客户推荐其他保险产品,同时也可以节省一笔不菲的宣传费。

另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则更坦白,保险公司争相赠送保险的真实目的,其实是通过赠送保险,与客户建立联系,同时获得除电话号码和姓名以外的更加详细的个人资料,如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这种赠送的保险,一般是短期意外险,保额也较低,市场价格大约十几元或几十元。

免费保险不免费 掀开赠险的面纱


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市民刘先生却得到保险公司免费赠送3个月的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这免费的保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有用吗?可靠吗?

免费赠送保险,是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方式之一,主要的意图在于通过推销免费保险,提高公司知名度,这是其一;通过免费保险,发展潜在客户,名正言顺地进行后期保险的推销,这是其二;最后一点,就是回馈老客户,开发新客户,可以节省一笔不菲的宣传费。

由于现今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让市民对于“免费的午餐”心有余悸。但作为保险公司的一种销售手段,免费保险确实是存在的。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在对待免费保险时不能“一棍子打死”,要认真了解保险项目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是合法行为,然后进行选择。

免费保险敢要吗?

那么免费送上门的保险敢不敢要?对此,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樊懿锋表示,赠送保险的做法,就像互联网的免费邮箱、化妆品的免费小样,正成为保险公司作为新业务拓展的一种营销手段。“如果遇到合适的险种,也想作为对自己已有保险的一种补充,理性选择不失为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

第三方理财师建议说,意外险适合经常出差和开车的人。如果你有出差或有出游计划,保险公司免费送你意外险,这个时候选择一份,还是很明智的。而且免费意外险的好处在于期限短,办理简单。

“如果你不怕以后保险公司持续跟进推销的话,这个免费险还是可以要的,尽管是赠送,但这保险仍真实有效。”一位保险人士也说。

此外,对于免费保险,樊懿锋提醒,免费赠送的意外险通常期限较短,且险种也有限制,投保人要关注免费保险的附加条件,确认相关条款的投保范围、保险责任、保障额度、责任免除等信息。

但在大量免费保险的背后,也不乏一些犯罪分子打着“免费保险”的旗子进行诈骗。某保险公司理财师提醒读者,凡以赠送免费保险为借口套用市民的银行卡号或密码,市民应对此引起高度警惕,多有可能是犯罪分子的圈套,因为正常情况下赠送保险是不需要市民提供以上资料的。

去伪存真专家支招

针对如何看待及选择免费保险,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万副教授表示,免费保险如果有保险单作为合同凭证,是一种真实可信的行为。免费赠送的保险主要是交通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短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民应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

万教授表示,在接受免费保险时可以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了解:首先,应该先了解的是保单的主体,即承保公司。现在有些保险公司会与其他非保险公司展开合作,例如通讯公司等,对方可能在电话中以非保险公司名义赠送保单,市民如果不了解这一重要信息,可能到出险时会产生纠纷,同时市民还应了解承保公司的资质,资质越高,其服务质量越好;其次,市民要了解这份免费的保单的类型。假如是意外险,具体是交通意外保险、综合意外保险、还是单纯的航空意外险;再者,要了解保险的保障期间。了解清楚是从同意接受保单后立即生效,或是某个约定时间内生效;最后,还要了解出险后如何理赔。保单的意义在于它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因此,接受免费保单的市民也有权利了解如何申请理赔,凭哪些材料可获得赔付。

同时,万教授还提醒广大读者,有些免费保险存在违规操作,会将保险里的免费部分和付费部分都罗列在一起,较容易对人造成误导。因此,在接受免费保险之前市民要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详细了解各项事宜。

要了解保单承保公司

对于有意接受免费保单的市民,专家表示,首先应该了解保单的承保公司;其次,需要了解保单的性质,比如意外险,究竟是交通意外保险、综合意外保险,还是单纯的航空意外险;再者就是保障期限长度。同时,市民也应该了解如何申请理赔,凭哪些材料才可获得理赔。

接受免费保险需确认是否自动续费

北京的刘女士2011年夏天曾办理某银行信用卡,开卡没多久就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保险的电话,“您使用我行信用卡已数月,感觉如何?”之后便称为了奖励刘女士优质信用记录,可免费送给她一份期限为半年的人身意外险,并表示只耽误两三分钟即可,于是被核实了一堆个人信息。由于对方知道自己的信用卡申办时间、卡种、卡号、联系电话、住址等详细信息,刘女士判断应该就是银行工作人员,才放下戒心,并再三确认该份保险“分文不收”才同意投保。在收到电子保单之后,刘女士并没放在心上。

但今年2月却被银行告知当月需还款余额约150元,由于今年刘女士几乎未使用过此卡,以为是被扣了年费,致电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后,被告知年费已免,查询显示转入账户为某保险公司。刘女士才想起被赠保险的经历,但之前从没被扣钱,而且算下来早已经到期了。刘女士觉得很委屈,要银行给个说法,银行方面表示,办信用卡的协议中授权银行可以转账,便于储户用信用卡代缴费用,刘女士想弄明白为何扣钱还得问保险公司。

刘女士便向保险公司求证,被告知该份免费意外险已自动续保一年,按月扣除保费,提前退保可以但不会返还保费。由于部分产品未经投保人同意就默认为续保,到期就自动从信用卡中扣款,提前退保会损失一定保费金额,为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一旦接受了赠送的保险,一定记住投保期,提前向保险公司确认是否会自动续保。

保险知识,谨防理赔误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忧患意识的增加,人们越来越认同保险的重要性。但一提到买保险,很多人就会犹豫不决,甚至很反感。“买保险容易,理赔难”成为人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产生这样的误区关键原因是不了解保险的条款内容、理赔流程以及《保险法》相关知识。

这些误区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一、买了一份保险就可以解决自己的全部保障。产品不同,保障不同。首先,要明确需要什么类型的保险,这样有的放矢地购买保险才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制订合理的财务规划,才会在真正发生事故时得到相应的保障。其次,同一类型的产品也会由于条款内容不同而存在差异。比如重疾险所含疾病种类,有的仅含6种(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疾病),有的含三四十种。一旦客户患了某种特殊疾病,却不在所列疾病范围内,得不到赔偿就会认为理赔难。对某种重疾,条款会约定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赔付,客户则会认为“保险保死不保活”,这都是因为不了解保险造成的误解。保险条款不可能罗列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能选出发生概率相对高的几种或几十种疾病,再根据这些疾病的发展规律和发生概率确定保险费率。保监会针对25种(包括6种必保)疾病明确了赔付标准,减少了因重疾标准理解不同造成的纠纷。

二、买了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全额报销。每份保险都会有个赔付的最高限额,另外多数医疗险都会约定“扣除单位、其他保险公司、社保等第三方赔付后的余额为该公司的责任范围”,并要求医疗项目符合当地医保政策,不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费项目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些都会造成理赔结果不是全额赔付。这种补偿原则禁止了客户通过保险事故谋利,规避了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道德风险。

三、只要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赔。任何保险合同都包含“免责条款”,这些条款约定了保险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比如酒后驾驶、自伤自残、战争、暴乱等,这些约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控制重大风险保证正常运营最终保护客户权益的手段。保险拒赔因素中最常见的是“不实告之”,首先明确一下,是告知内容不真实,而不是不诚信的告知。客户因不了解保险规则,未仔细阅读投保书,或自认为以前患过的疾病现在已经治愈,对保险没有影响而疏忽了告知义务,从而导致保单效力受到影响。不同的身体状况投保费率是不同的,甚至有的是不适合投保的,保险公司会通过客户的告知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估结果,这种通用的评估制度对每个客户都是公平的。

四、买保险容易理赔难。很多客户认为购买时简单,理赔时却程序繁琐。这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另一方面也要求客户理解保险公司,不是有意刁难。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核实保险事故和实际损失状况,这些核实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配合,而其中很多的材料是存在客户手里的,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院小结等。客户有义务提供这些材料,同时缩短了理赔调查时间,更及时地完成审核工作。对于保险利益的主张权利,《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有些情况下,由于存在多个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之间自己不能首先达成权利分配上的一致,保险公司自己无法对此来确定。对于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确认,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而目前实际上保险公司没有能力直接利用公共社会资源实现这些方面的自主辨认,只能要求客户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知识,巧用保单渡难关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全球股市大跌、期货连续跌停、黄金暴涨暴跌、楼市汇市风云莫测……一系列连锁反应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保值与保障成了时下理财新基调。而保险正是保值与保障的重要方式,不能轻言放弃,投保人应当将手中的每一张保单用活,发挥其最大功效。

专家指出,在金融危机走势还不明朗的情况下,适当配置带有分红性质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使投保人的财富在保值的同时还可以做到稳健增值。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多层次的,一些投保人可能将直接面对经济上的危机,比如资金一时周转不灵、失去固定收入来源等,造成债务缠身、交费困难,保障难以实现。对此,专家建议有几种方法可将保单“盘活”,帮助自己渡过难关、应对风险。

急需现金:可质押贷款

如果投保人短期经济周转不灵,急需现金,可使用质押保单获得贷款。对于投保人来说,采用保单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一方面可以满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另一方面,保单贷款后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样能够参与分红。只要有现金价值且条款上有保单贷款这一项的保单,都可以进行质押贷款。但一些短期消费型险种,如意外险、医疗险、健康险等不能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也不能办理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盘活资金。但专家提醒投保人,保单质押贷款只适合于短期资金周转,而炒股等高风险投资则不宜使用保单质押贷款。并且,保单质押贷款期满后,借款人(即投保人)一定要及时还款,如果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暂时缴费困难:可申请复效、垫付

对于短时间内周转不灵、又面临续费问题的人士,专家建议可以停止缴纳保费,令保单效力暂时中止,等到问题解决后再将保单复效,在可以恢复保单效力的有效期内重新让保单“复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复效的有效时间为两年。

这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时经济危机,并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保障,不让保单彻底失效。但缺点是在保单复效前,保单短暂处于失效状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这就需要投保人冒一定风险。

为缓解短期的财务危机,还可采取自动垫付保费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分期缴纳保费的保单,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没有支付保费的,保险公司可以将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应缴保费,以维持合同效力,缓解一时的危机。但一旦发生赔付,保障就会减少。

长期财务危机:可减额缴清、展期

如果财务周转困难持续时间较长,可以利用减额缴清的方式,将投保人已缴保费分摊到未来缴费期限,使保险合同顺利期满。即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缴清的全部保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但需注意的是,由于投保人已缴保费分摊到所有缴费期限,每一期缴纳的保费必然比原先合同规定的要减少,投保人享受的保障必然也会相应缩水。

特定情况:保费可豁免

此外,保费豁免的办法同样重要。保费豁免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投保人发生合同所约定的一些特定状况,投保人无需再继续缴纳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享受的利益不变。目前,特定状况一般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身故、全残或是得了某些疾病。这样除了可以得到理赔外,还可以豁免保险费,极大地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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