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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保体系完善的必要性及发展历程

2020-12-21
保险规划的必要性 家庭保险规划的必要性 保险专业知识的重要性

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农村社保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进而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发展长期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水平,目前仍有逾一半人口生活在农村,并且大部分游离于政府所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甚至许多农村居民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需求也不能得到满足,从而使得广大农村成为一些社会问题甚至是社会危机的“孵化器”。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土地和家庭保障为主的自我保障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发展,广大农民面临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市场和自然风险加剧的严峻挑战,对于湖北作为农业大省,“三农”问题十分突出的实际情况来说,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为迫切。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使农村特困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制度化,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6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把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全国进行试点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大部分地区将原由村级承担的低保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要探索和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东部地区和部分中西部地区开展了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步伐。截至今年6月底,31个省、区、市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对象2067.7万人。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并下拨了30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

相信随着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逐步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将迅速发展,覆盖范围将越来越广,保障水平会逐步提高。

延伸阅读

投保意外身故保险的必要性及如何理赔


意外身故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见的受伤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意外身故如何界定?购买意外身故保险有必要吗?万一出险,如何理赔?

意外身故的界定

(1)非本意的,不是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事先不能预见,客观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

(2)外来的,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3)突发的,指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如慢性劳损、骨质增生等渐进型损害则不属于突发范畴;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的特点

第一,它具有灵活的特点。保险金额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经过协商决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灵活,投保的手续也很简单。第二,保费低廉。人身意外死亡保险不具有储蓄的功能,保险期终止(一般保到65岁)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保险公司是不退还保险费的。第三,投保简单。被保险人只需提供简单的个人信息,付款方式,受益人情况等,就可以投保了。

车祸无情,意外身故保险“雪中送炭”

家庭若突遭意外,一份保险或将改变整个家庭的命运。九龙坡的孙先生与妻子张女士于去年上半年在我市一家银行贷款23万元买了一套住房。在办理贷款时,银行的客户经理向孙先生推荐了一款意外伤害保险,保额等同于贷款额度。孙先生认为一年460元的保费并不高,于是投保了一份。天有不测风云,7月,孙先生就因遇车祸,不幸去世。

作为家庭经济支柱,孙先生的突然离世,让妻子陷入悲痛的同时,经济压力陡增。张女士一个人既要偿还房贷,又要抚养刚出生的孩子,生活压力非常大。如果无法如期偿还贷款,还将面临房产被拍卖的危险。这时,孙先生当时投保的意外险如约赔付,张女士如数偿还了贷款。孙先生所交的一年460元的保费,为孤儿寡母留住了栖息之所,尽可能减少了事故对这个家庭的持续伤害。

谈到孙先生的情况,保险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市民对保险的认识一直存在偏颇,孙先生的案例恰恰说明,未雨绸缪才能为家庭带来“不幸中的万幸”,而“雪中送炭,正是保险的真谛。”

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所需资料

意外身故保险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通过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保险人是投保人单位职员或团体会员的证明;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意外险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购买大病险的必要性及注意事项


有医保了,还有必要买大病险吗?大病险投保范围有哪些?面对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各样大病险,该如何选择?

购买大病险的必要性

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疾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

大病险险种性质

目前可以提供大病保障的险种从性质上分类主要有三类:

主险:可单独购买,一般保障期限都较长,价格中等,大病保障充分,是最主要的大病险。附加险:价格便宜,大病保障充分,但保险期限较短,不可单独购买,续保时要面临再次核保。因此客户的最大风险是真正风险来临时,可能无法拥有保险。组合险:由若干个险种捆绑销售,价格较贵,一般都包括大病、意外、寿险等综合保障,大病保障相对不足。

如果您没有任何保险,建议购买组合险,这样的保单会更全面一些;如果您初次购买大病险,建议购买主险;如果您已经拥有了一些大病保障,想提高保障水平,建议购买附加险。

大病险投保范围

一般的大病险被保险人不限性别,只要年龄符合规定都可参加,但是男女缴费的金额有一定差异,男性高于女性。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上出现了专门针对男性、女性、少儿的大病险,这类保险针对特定人群加强了保障,客户可根据情况追加此类保险,但切不可只单买此种保险。毕竟还有许多大病的发生是不分男女老幼的,因此还是要优先购买一些基本的大病保险。

购买大病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客户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年龄等,凡是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不能隐瞒或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要弄清所购保险的各项条款。很多保险理赔纠纷就是由于投保人当初没有弄清保险条款所致。重疾险是关注的攸关生死的疾病,也就是说保的是重度的大病,而非轻度或中度疾病。要保管好有关的单、证、票、据等。凡是与投保有关的单据,如投保单、保险单以及与病情有关的票证(如各种证明、病历、发票等),都应妥善保管。要注意险种的合理搭配。单一品种的重疾险其保障范围毕竟有限,所以最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险种组合,具体组合方案可请有关保险专业人士设计。建议与个人综合意外险结合考虑作为保障计划。大病险——相关资讯东莞新社保政策“大病险”不仅保大病 还保意外伤害

10月1日起,东莞新社保政策将正式实施,新的社保体系将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自此,我市将不再有“金卡”、“银卡”之分。近日,《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已正式下发。

缴费半年才可享补充险待遇

社保新政打破了“金卡”、“银卡”界限,将原“金卡”模式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统一调整为“银卡”模式,实现“基本险”层面的险种构成、缴费、待遇等全市统一。

“大病险”接受公益慈善资金

新政实施后,所有“基本险”参保都将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上年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的必要性及如何购买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尤其是2013年11月,新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已经成为企业员工福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很多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抵御风险,提高企业凝聚力,在社保之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还会选择商业团体险。那么,企业给员工上保险买团体险有什么好处呢?在买团体险时该如何选择呢?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选择团体险可补充社保不足

企业员工在岗位上突发疾病或因意外导致住院医疗,按照现行《工伤条例》,抢救超过48小时才算工伤,可以获得较高赔偿金。如果企业在工伤保险之外,为员工购买了商业团体保险,就能有效规避和化解风险,让员工的保障更加完善而让企业也无后顾之忧。

“团体保险相对于个人保险,是一种保险的形式,而并非具体的保险种类。”保险专家介绍说,团险从06年开始就已经在西安市场上面市,目前大多数寿险和财险公司都在开展团险业务。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团体保险是指投保人为其5人以上的特定团体成员(可包括成员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由保险人用一张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人身保险。

保险专家表示,团体保险的优势就是一个合同当中为多个人提供保障,保险公司和其中一个人签订合同。对保险公司来说,管理更加简单有效;其次团体保险成本低廉,从个人角度来说买团体保险比个人买便宜。并且团体寿险不需要个人提供可保性的证明,保险公司只需要评估参保团体的风险状况;对企业来说,团体保险能够弥补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不足,提高员工的保障水平。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注意事项

据保险专家介绍,团体保险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定期(终生)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补偿保险)等种类。目前大部分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员工工种的性质不同,投保的保费也有所不同。比如经常在高空作业、井下作业、煤矿作业的企业员工的保费和同样在这些企业坐办公室的员工,同样的保额,前者的保费会相对更高一些。因为这些工种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会更高。

另外,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员工工种的不同,具体列出了各类别工种对应的职业类别,每种职业类别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也有所不同。比如机关、团体、公司的职员、学生都是一类,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险费为250元;机关、团体、公司的司机、记者、环卫工人为二类,保额同样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费则为350元;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导游的职业类别为三类,保额为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需年交保费400元。职业类别越高,从事工种的风险性也就越大,同样,保额缴纳的保费也越高,共有六类职业类别。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以团体保险的形式,为企业员工提供非工资福利的一套保障计划,为企业员工健康、伤残、死亡等提供风险保障。在国外,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已经成为团体保险的主流。而在我国,发展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也正在成为实现团体保险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企业给员工上保险——相关链接购买团体意外保险 为企业员工转移风险

公司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现在已经是越来越普遍了,统计资料显示,在全球范围内,每年约有370万人死于意外伤害事故。为员工建立综合保障计划,以较低保险成本给企业员工提供风险保障,提升企业凝聚力,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团体意外保险的出现,就为很多企业转移了风险,同时也给企业招募人才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在一个企业,人是最核心的力量,如何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是每个老板都会考虑的问题,团体意外保险的出现,不是简单的做为一种福利,同时也是对企业和员工风险防范的一种手段,一旦风险发生,团体意外保险不仅可以有为企业转嫁风险的作用,也可以让员工更有保障企业建立综合保障机制。

虽然国家规定是必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在进行赔付时工伤保险津贴和意外保险并不冲突,仅住院治疗费不会重复理赔。也就是说一旦遭遇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员工可获得更多的补偿,所以说,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互利的保险。所以说,团体意外保险的好处是能转移企业的风险,是企业招揽人才的好方法,同时,还能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购买纯意外险的必要性及怎样投保


很多时候,纯意外险都会被人忽略:它既不能像投连险、万能险那样,在享有保障的同时还能得到收益;也不像养老险、教育年金那样,具有保本储蓄的功能。甚至有观点认为,定期或终身寿险也可以保障身故风险,其他如分红险、万能险等也都基本能对身故、残疾等进行理赔。那么,购买纯意外险还有必要吗?

购买纯意外险的必要性

纯意外险保障全面:意外险除了对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而引起的身故、残疾等进行理赔外,还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能对意外事故而导致的诊疗费用进行理赔。如太平洋人寿的“悠然人生”意外险,保险责任包含身故、残疾、烧伤补偿、住院收入补偿、门诊补偿。定期或终身寿险并不包含医疗保障,而要想通过其他险种组合达到这样的保障效果,则至少需要增加2款附加险。

春意外险保费低:保费低。纯意外险作为纯消费型险种,其保费完全用于保障。以中意人寿“乐无忧”个人意外险为例,1级职业的客户每1000元保额的每年保费仅1.5元,保障范围包括了意外事故引起的身故、残疾、烧伤,以及抚恤金给付和保额6%逐年增加等。而市场上同等保额的两全型险种的保费一般为其百倍。

怎样投保纯意外险?

对于长期出差的人来说,乘坐交通工具的几率比较高,可以考虑买1份一年期交通综合意外保险。这种意外险涵盖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保费20—400元,保额40万至几百万元。

偶尔短期外出,可以选择短期交通综合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保费一般在20—50元左右。如果只是偶尔坐飞机,可以选择航空意外险。

计划短期旅行,可以投保短期旅行意外险,一般保险期限1—30天,提供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保障。

境外旅行保险更不可少,除了身故残疾等保障,保险责任中包括很多“实用”的项目:SOS紧急援救、安排就医、亲属探视、垫付医疗费用、赔偿行李损失、旅行延误损失等等。近年来蹦极、探险、攀岩等极限挑战项目十分流行。有些保险公司推出了针对此类活动的特色保险产品,如美亚产险推出的“畅游神州”境内旅游保障计划和自驾游旅游保障计划承保包括滑雪、潜水、跳伞、骑马等热门运动。

自驾车出险,人身意外有无保障?目前大多数车主投保的商业车险主险中,都有“车上人员责任”保障,承保乘坐人员的意外医疗责任;部分公司的车险主险中无此保障,但有专门的附加险。可如果拼车人之间不是亲戚或朋友关系,而是收付费的“商业伙伴”,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对于司机、消防员、机床工等“高危人群”来说,尤其应当投保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比如友邦的“安宝个人保障计划”,保障意外身故、残疾以及医疗开支等,可以通过附加险实现双倍赔付。

购买滑雪保险的必要性及如何购买滑雪保险


隆冬世界,滑雪正成为越来越多人释放激情、享受速度的时尚运动。据了解,滑雪前没有为自己选对保险的人为数不少。而且,大多数意外伤害险或旅游意外险,都将滑雪列入“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很多滑雪者购买的意外伤害险,可能在问题出现后不能发挥作用。所以,提醒大家不仅要买滑雪保险,而且还要知道如何购买滑雪保险,真正保证自己所购保险能为我们享受滑雪运动保驾护航。

购买滑雪保险的必要性

滑雪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每年滑雪运动中出现意外都并非稀罕事,即便技艺高超的滑雪运动员也不意外。那么,有哪些著名的文体明星曾经发生过滑雪事故呢?

(1)德国著名车手舒马赫Michael Schumacher12月29日在法国滑雪时发生意外,导致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法国医院方面称,舒马赫伤势恶化,出现脑出血并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

(2)荷兰佛里索王子(Prince Johan Friso)2012年在奥地利西部伏拉博格省滑雪胜地列赫度假时遇到雪崩,埋进雪堆历时15分钟获救,但陷入昏迷。佛里索王子在昏迷一年半之后,于今年8月12日因为并发症去世。

(3)影星连恩·尼逊(Liam Neeson)的妻子、女星娜塔莎2009年在加拿大魁北克一处度假胜地滑雪时摔跤,紧急转往纽约曼哈顿就医后情况并未好转,稍后宣告不治,死时45岁。根据纽约市法医办公室公布的解剖报告,这位女星的死亡原因是硬脑膜外血肿 。由于她在摔跤时并没有戴安全头盔,因此死亡原因也认定为“意外死亡”。

(4)加拿大前总理特鲁多(Pierre Trudeau)的小儿子米歇尔·特鲁多(Michel Trudeau)1988年在卑诗省滑雪时遇上雪崩丧命,死时23岁。

(5)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Robert Kennedy),其第6个孩子麦克·肯尼迪(Michael Kennedy)1997年在科罗拉多州阿斯本一边滑雪一边与家人玩足球,结果撞树丧命。

以上只是发生滑雪事故的一部分事件。一般来说,名人发生事故时,他们的经济实力能够保障得到极好的医疗服务,可是,我们普通人万一发生意外呢?我们只有靠保险才能得到保障了,所以在滑雪运动前一定要购买一份合适的滑雪保险,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家庭的负责。

滑雪保险一定要买对

在沈阳一家贸易公司做业务的毛松涛是一名滑雪迷,可最近他却有了不小的烦恼:几天前他在滑雪场意外摔伤骨折,找保险公司理赔时才知道自己的“意外保险”并不保滑雪意外伤害。眼看着数千元的医药费、误工费都得自己承担,他叫苦不迭。毛先生有这种保险意识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买对保险,否则就很容易出现理赔难,买了保险却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

如何购买滑雪保险

保险业人士介绍说,滑雪者在购买滑雪票之前,最好向工作人员问清楚,滑雪票内是否包含保险,包含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滑雪保险”,一般的滑雪场也会销售价钱很便宜的保障滑雪意外伤害的保险,滑雪者应当购买一份。另外,的美亚畅游神州境内旅行保障计划也是一款非常不错的保险。一般情况下,购买这类保险后,一旦投保人在滑雪中受伤,无论责任在哪一方,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但并不是全额赔付,理赔时还可能要缴纳手续费。此外,如果是一般的骨伤,用一些消炎药或者做简单手术,这些费用是赔付的,但有些药品,则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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