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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性质特点

2020-12-09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具有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公积金性质特点

一、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二、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三、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七、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延伸阅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但仍有不少市民对公积金的申请和使用等问题仍存有疑惑。

日前,读者陈先生来信称,他最近打算购买住房,却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也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办理什么手续,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

什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职工参缴公积金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是需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是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四是职工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六是职工要出境定居;七是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八是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九是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0岁(含40岁)、女性35岁(含35岁)以上的职工;十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提取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分期支付给开发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打印至最近一次余额);租房自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问: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怎样用好住房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怎样利用好住房公积金

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较严,在用途、贷款、提取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为应对高房价,国家主管部门以及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都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诸多人性化的规定,使符合条件的购房或者租房者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多重好处。例如,现在多个城市已作出了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支出的规定,这大大方便了公积金缴存者,也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职工。

对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市民,应该尽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尽可能提高贷款额度,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

对于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使用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可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凭证,按规定时间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贷,既减少每月的还款额,也省下了不少利息总额,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于其他投资或者消费用途。

此外,公积金除可用于贷款购房外,还可用于直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租房子等。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

但是当您退休时,您个人帐户内如果有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就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

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计算器


最近有人咨询:住房公积金计算器如何使用?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计算器呢?为此,小编总结了住房公积金的一些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计算器,是一款帮助您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软件。它的存在,让我们对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更加方便快捷。但是,若改进一个问题,住房公积金计算器还可以做得更好。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计算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即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两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具体的缴存额计算公式为:

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其中,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一般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限一般为本市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住房公积金计算器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计算器的作用主要是帮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朋友们快速、方便地计算出您当年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单位缴存额和个人缴存额。通过计算结果,您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缴存状况。

住房公积金计算器的使用说明

您只需要依次输入您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然后单击“开始计算”按钮,便可知晓今年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中单位缴存额和个人缴存额,十分方便。

对住房公积金计算器改进的建议

据笔者挨个尝试后发现,目前网上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计算器在计算时,都默认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与现实不符。首先,全国各个大小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其次,目前我国不少城市已经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为本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如西安、大连、广州、青岛。因此,按照计算器默认标准计算出来的数据是不准确的。

以西安为例,2009年西安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元,缴存基数最高限为5倍,假设西安的李先生2009年月平均工资10000元,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那么通过现有住房公积金计算器得到的结果为,2010年李先生月缴存额1817.2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存908.64元.而实际上李先生2010年月缴存额为240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存1200元。

针对这种现象,我建议在住房公积金计算器中添设所在城市选项。计算器的提供方通过搜集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资料,实现各城市信息的准确对应。用户通过对所在城市的选择,更改默认资料,以获取准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具体说明如下:

1.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87%。

2.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3.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104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什么是储蓄型保险 特点有哪些


设身处地揣摩、配合消费者的心理,保险公司不约而同地纷纷推出了新型的储蓄分红型产品。除了传统的保障功能之外,储蓄分红险种以其保费保值、定期返还并外加分享红利的特点,并且借助便利的银行销售网络,迅速成为保险市场的新宠。

储蓄型保险是保险公司设计的一种把保险功能和储蓄功能相结合,如目前常见的两全寿险、养老金、教育金保险,除了基本的保障功能外,还有储蓄功能,如果在保险期内不出事,在约定时间,保险公司会返还一笔钱给保险收益人,就好像逐年零存保费,到期后进行整取,与银行的零存整取相类似。但据理财师分析,到期后返还的这一部分的收益率是明显低于银行1年定期存款税后利率的。

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储蓄分红险种,保证资金安全并有丰厚收益,专为实现储蓄目标而设计,兼具强大的储蓄和保值功能。它还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分红,是一款安全可靠的理财工具。

操作简便

相比传统保障型寿险相对复杂的条款设计、详细的核保手续,在购买储蓄分红险种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和现金到各大银行储蓄网点柜台,填写申请书并按照需要交纳保险费即可。保险公司将在10至30天不等的时间内将正式保单发出,投保者可以选择自己即时到银行网点领取,或是邮寄、快递至家中或单位等方式拿到保单。

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也在各动脑筋,尽量提供有特色、便利周全的售前咨询、售后服务。除了在银行网点有关柜台咨询、取得详细介绍资料之外,投保者还可以致电各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查阅险种介绍,享受在线的咨询、投保等服务。

一些保险公司还与银行达成了保险费以及保险款项的代收与代付的协议。投保者在填写相应的转账授权书后,银行将定期从指定账户中自动扣缴应付的保险费,或定期将相应的保险金转入指定的账户中。

什么是货物保险 特点有哪些


货物保险又叫货运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是针对流通中的商品而提供的一种货物险保障。开办这种货运险,是为了使运输中的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于商品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

货运保险的特点

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 Holder)。

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货物保险的理赔

在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办理保险索赔时,需要经过以下程序:首先由索赔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据: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契约、发票、装箱单、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货损货差证明、索赔清单等。被保险人在办妥有关手续,交付单据后,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决定是否予以赔付,如何赔付。如保险公司决定赔偿,则最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款项。

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和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工资性质,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那么,对于企业以及员工来讲,将那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呢?

住房公积金的特征

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由于住房分配体制的转轨和职工工作时间、家庭条件和个人收入上的差别,职工个人在建造、购买住房时间上存在着差异,用住房公积金可以帮助先有需求的职工购房,形成职工间购房资金互助的特性。

住房公积金零存整取的特性:根据政策规定,依据个人收入水平的不同,我市正常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是168-1404元。不同企业、不同人员可以根据工资水平确定,逐月缴纳,其形式和功能类似于零存整取,形成可观的储蓄。职工家庭及直系血亲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养老的特性:职工离、退休后,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可以提取,作为养老保障资金。比如,一个职工个人每月交纳168元公积金,单位补贴相应的资金,一年储存4032元,按35年工龄计算,储存的本金有14万元;如果按每月1404元缴存,则可以达到60万元,是退休后养老或发挥其他作用的一笔巨资。

对企业来讲,住房公积金能带来很多实惠

首先,缴纳住房公积金能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员工队伍。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企业职工的权利,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树立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

其次,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能享受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国家为了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对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政策上的倾斜,以显示对这项制度的支持。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可以按规定把发放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对员工来讲,住房公积金能带来实惠

1.购房时可以享受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目前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利率是4.5%,以贷款5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使用公积金贷款比按揭贷款少付约24万元的贷款利息;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首付款最低可至二成;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抵减个人所得税;

4.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便,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住房公积金每月定期自动还款,无需往返银行;

5.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无限制,不需预约,无还款金额多少、次数限制,无违约金。

对社会来讲,住房公积金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首先,住房公积金政策能拉动社会消费。比如,某市发放11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7万余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所拉动的市场效应之比约为1:3.2,产生了35.2亿元的社会消费市场效应。

其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能拉动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通过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有效推动房地产、建材、家电、家具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的净增值收益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住房公积金政策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比如,2008年,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量存贷比达99%,存量存贷比为49%,均高于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已成为该市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据测算,住房公积金对该市GDP的贡献达到了31.35亿元。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怎样用好住房公积金?_保险知识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怎样利用好住房公积金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较严,在用途、贷款、提取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为应对高房价,国家主管部门以及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都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诸多人性化的规定,使符合条件的购房或者租房者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多重好处。

例如,现在多个城市已作出了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支出的规定,这大大方便了公积金缴存者,也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职工。对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市民,应该尽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尽可能提高贷款额度,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低很多。

对于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使用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可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凭证,按规定时间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贷,既减少每月的还款额,也省下了不少利息总额,省下来的资金可以用于其他投资或者消费用途。

此外,公积金除可用于贷款购房外,还可用于直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租房子等。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但是当您退休时,您个人帐户内如果有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就相当于一笔养老金;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五险一金查询】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补贴是国家对购买或租赁房屋的职工无偿的给予某种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职工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职工。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料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双职工家庭所在的双方单位合理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职工工龄住房补贴额原则上要低于《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的出售公有住房的工龄折扣额。

住房补贴的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拔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其中还须留足20%至30%的房屋维修基金等);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对申请禽一次性补贴的职工应当有工作所限的规定,原则上为25年。未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内抵扣。工作未满25年调离本单位的职工,其借支的住房补贴余额由调入单位或本人在调离时一次归还。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月发放基本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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