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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省内转移(转入)条件有哪些

2020-12-03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平安保险规划有哪些

目前,随着我国流动劳动人口的增加,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变得非常普遍。目前,由于我国社保实行区域化管理,各省关于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条件的规定会有所不同。那么,广东省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广东养老保险省内转移(转入)条件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入:(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关系且已缴费的人员;(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或趸缴条件的人员;(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关系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入:(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关系且已缴费的人员;(1)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关系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相关链接深圳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申请材料有哪些?

深圳养老保险省内转移(转入)申请材料: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系转入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4.省内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凭证》原件;5.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关系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需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养老保险省内转出的申请材料:1.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4)个人档案;(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义乌:养老保险省内转移与省外转移流程统一

记者从义乌市社保处获悉,从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跨县市转移参照跨省转移业务流程办理。省内、省外转移业务流程的统一,将有效提升转移业务办理效率,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据悉,今后在义乌参保的人员到其他参保地流动就业的,只需在离开义乌前,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只要符合转移条件,受理后的后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互通协助完成即可。参保人员无需像以前那样两地来回跑,社保关系转移办理也更方便、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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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的大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很多网友提问社保如何省内转移,在广州根据《办法》规定,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在省内转移医保,将互认缴费年限并实现累计计算,而且,针对医保关系转移后,如何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也有了明确规定。

东莞一直都在办理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东莞一直都在办理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并且已经实现了年限累计计算。昨日,东莞市社保局表示,新政实施后,对东莞社保基金的影响并不大。

此外,该局也表示,如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可到参保人所在镇街社保分局申办。

市社保局提到,以前办理过程中会发现,转入东莞并不是问题,但是,从东莞转到别的城市,就有可能出现对方不接受的情况,或者不认年限,最终,职工医保续费年限可能清零重新计算。

导致省内甚至国内医保关系转移不畅通,有着现实的因素。目前,特别是珠三角以外或者欠发达地区,参保规模相对较小,其统筹基金也相对较少,若参保人回到那里,将会对当地社保基金承担能力带来很大的压力。

社保如何省内转移亮点1:缴费年限互认累计计算

《办法》首先明确了其适用人群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

目前,广东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地级市内不同县(市、区)参保年限可以互认,但是,地级市之间互认仍存在困难。

深圳社保如何做省内转移

我在深圳买了4年养老保险 ,今年7月离开深圳到中山工作,在一家个体工商户做店员。请问社保 如何转移?我知道要先到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开具缴费凭证,之后不清楚的具体问题如下:

1、是否要我工作的个体工商户先给我参保,我在阜沙工作,去阜沙社保局可以办理吗?之后才能去市社保局开展社保接收函?是否要有工作单位后才能开接收函?去开接收函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2、能不能先去开市社保局开接收函再去深圳开缴费凭证,并一起办理转移?3、个体工商户给店员参保,要准备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阜沙)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关于养老险省内转移的一些常识


最近有很多朋友关心这个问题,省内转移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每个省养老保险转移政策不一样,但大的框架是基本相同,下面简单的给你介绍一些常遇到的问题

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分为养老保险统筹内转移和统筹外转移。

统筹内转移,只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记录两项,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统筹外转移,既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记录,还要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理地点,属于单位员工的,由所在单位保险代办员到其单位参保的市社保局或者县区社保局办理;属于个体参保的,在哪儿参保就去哪儿办理即可。

办理手续时,属于单位转入的,由转入单位携带人事档案调档函或转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参保的社保局开具联系函。

属于个体转入的,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社保局开具联系函。

然后,转入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转出手续到转入单位参保的社保局或者户口所属地的县区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下面我列举几个实例问题:

1.我马上要从昆山回老家镇江工作了,因为回去的很匆忙,估计来不及去昆山社保中心领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了,我想等在老家安定下来,等有时间了再回昆山办理,可以吗?有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

2.去昆山社保中心去领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要带写什么凭证去?

答:需要单位的离职手续。

3.我之前在苏州工作过几个月,也缴了几个月的保险,但是后来来昆山工作就没转过来,也就是没接上去,那现在我回老家了这部分的保险可以转过去吗?怎么转呢?

答:可以转,同样要离职手续。

4.能不能告诉我具体的转移步骤呢?昆山和苏州的都要。

答:先要在镇江有接受单位,通过单位建立社保账户,或个人在镇江开户建立社保账户。到昆山、苏州开缴费凭证,把缴费凭证交给镇江新单位经办人员或直接交给当地社保局就行了,其他是他们的事,当然填转移申请表,提交身份证等是必须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手续要保管好。

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细则即将出台

辽宁省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的实施细则正在经有关部门会签,不久即将出台。

日前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相关媒体报道,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已经透露,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望在5年内实现。

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去年年底,辽宁省出台《关于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按照该办法要求,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标准、基金管理等内容在内的整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全省统一。

截至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省级统筹不仅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前提,更是省内养老保险实现无障碍转移的前提

目前,辽宁省养老保险关系主转移只能做到转单不转钱,也就是说,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但是个人账户和进入统筹里的钱不能转移。

相关人士透露,目前,辽宁省已经制定了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的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正在经上级有关部门的会签,不久即将出台。细则出台后,养老保险转移就能实现既“转单又转钱”。届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

省级统筹并不等于在哪都能领取养老金?有些人以为,实现省级统筹,就可以实现在省内一个城市缴费,在省内另一个城市领取养老金。实际上,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解释,省级统筹的含义是指全省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发放标准等方面实行一个标准,同时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全省统一管理。但它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城市缴费,在哪都能领取养老金,这是两个概念。同样,全国统筹,也并不意味着在全国任一个城市缴费,在其他城市都能领养老金。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金省内转移 误区要提前了解


我省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的实施细则正在经有关部门会签,不久即将出台。

日前通过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相关媒体报道,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已经透露,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望在5年内实现。

据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去年年底,我省出台《关于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按照该办法要求,包括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标准、基金管理等内容在内的整个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全省统一。

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省级统筹不仅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前提,更是省内养老保险实现无障碍转移的前提。

目前,我省养老保险关系主转移只能做到转单不转钱,也就是说,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但是个人账户和进入统筹里的钱不能转移。

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省已经制定了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的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正在经上级有关部门的会签,不久即将出台。细则出台后,养老保险转移就能实现既“转单又转钱”。届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将更加顺畅。

省级统筹并不等于在哪都能领取养老金

有些人以为,实现省级统筹,就可以实现在省内一个城市缴费,在省内另一个城市领取养老金。实际上,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解释,省级统筹的含义是指全省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发放标准等方面实行一个标准,同时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全省统一管理。但它并不意味着在一个城市缴费,在哪都能领取养老金,这是两个概念。同样,全国统筹,也并不意味着在全国任一个城市缴费,在其他城市都能领养老金。

佛山社保:省内社保转移手续有哪些


省内社保转移手续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佛山办理社保转移,需哪些手续?

办理社保关系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各办事处办理。

符合转入条件的参保人办理社保关系转入,可到参保地社保办事处办理转入申请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两份,以及异地参保缴费的资料。若属于正式调动的,还需要提供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出具的商调函。

办理转入手续:参保人需要我区参保后,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我局关系股办理,我局关系股出具接收函,参保人将接收函拿回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由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出具转移明细,参保人再将转移明细拿回社保基金高明分局关系股。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可以实现省内自动转移


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意见,根据这一新规,这个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及标准,并实现全省养老保险的自由转移、统一发放。

目前,安徽省内各市养老保险的应用软件并不统一。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实现联网,统一业务软件,统一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并统一使用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制定的经办业务表格。这就意味着养老保险关系将随着职工在省内不同城市流动就业,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此项新规实施后,安徽省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通过各市中心数据库,对全省养老保险业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随时掌握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完成、退休人员增减、财政投入、业务经办等情况,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情况、基金支付及保障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分析,定期报告,确保省级统筹正常运转,确保各地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实现省级统筹后,安徽全省将执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并实现养老金全省统一发放,无论职工在省内任何一个地方退休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大大方便了异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

据悉,此前安徽大部分地市已建立了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但由于各市经济结构差异较大,地区生产力水平和人口老化程度不平衡,使得各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差距较大,极不平衡。为此,新规还明确了全省参保企业或单位、职工个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和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由省按照国家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各市、县不得扩大统筹支付范围、增加支付项目或更改支付标准。

职工医保,广东省:流动人员医保关系实现省内转移,待遇享受地与参保年限挂钩


从7月1日起,《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在省内转移医保,将互认缴费年限并实现累计计算。而且,针对医保关系转移后,如何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也有了明确规定。

“此前,东莞一直都在办理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并且已经实现了年限累计计算。”昨日,东莞市社保局表示,新政实施后,对东莞社保基金的影响并不大。

此外,该局也表示,如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可到参保人所在镇街社保分局申办。

市社保局提到,以前办理过程中会发现,转入东莞并不是问题,但是,从东莞转到别的城市,就有可能出现对方不接受的情况,或者不认年限,最终,职工医保续费年限可能“清零”重新计算。

导致省内甚至国内医保关系转移不畅通,有着现实的因素。目前,特别是珠三角以外或者欠发达地区,参保规模相对较小,其统筹基金也相对较少,若参保人回到那里,将会对当地社保基金承担能力带来很大的压力。

亮点1:缴费年限互认累计计算

《办法》首先明确了其适用人群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

目前,广东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地级市内不同县(市、区)参保年限可以互认,但是,地级市之间互认仍存在困难。

《办法》的出台也就意味着,今后,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将会更顺畅。根据规定,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

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亮点2:待遇享受地与参保年限挂钩

医保关系实现了转移,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如何计算?

《办法》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求,同时,要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符合这些条件,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广东省《办法》的出台对于流动就业人员是一项切实的惠民政策,真正的解决了一直以来流动人员的困扰。不但可以实现省内医保转移,同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一直到退休,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

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关系可在省内转移接续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福建省职工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已经正式出台,明确生育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可以转移接续。值得注意的是,市民若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要注意连续缴费时间必须满一年,中途不能中断超过三个月。

生育保险简单地说,即国家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但实际上,职工如果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别以为生育保险和男职工就没关系了,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本人可享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津贴和医疗费用待遇。

《办法》明确,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且缴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享受生育保险有两个条件:符合政策与连续缴费期满12个月。

如果生育保险缴费中途中断了,只要不超过3个月是可以补缴的,不影响生育保险的待遇;但如果中断超过3个月的,就需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了。

根据规定,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改变或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单位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生育保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在不同地区的职工参与缴纳生育保险费,总面积应相互确认。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有哪些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1、参保人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由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转出人员向本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向本局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本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无误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办理转移基金划转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跨省转入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1、参保人本人办理:出示身份证(或按需提供户籍证明);

2、由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工作人员查询参保人本地参保情况、户籍情况、人事调动情况,确认是否符合转入条件。

2、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办理转入。

3、工作人员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给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4、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本局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表式附后),确认转移基金到账、金额无误后,进行参保人员转入信息登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接续。

省内转出办理流程

[必备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单位停保的单位出具委托证明)

3、新参保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省内)》、《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工资清单》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填写《省内基本养老保险转出申请表》,提供在新参保地(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省内)》和《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工资清单》。

2、工作人员审核:(1)人员身份是否符合省内转移条件;(2)两地是否存在重复缴费时段。符合条件又无重复缴费的,打印本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由参保人员核对是否缴费无误并无欠费,签名确认。

3、工作人员办理终止参保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三份,信息表上如已包含转入地社保机构信息可省略此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式两份)并盖章,将相关资料交给参保人,告知参保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进行个人账户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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