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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意外保险是必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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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员工工伤意外保险的性质上说,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违背规定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员工工意外保险时期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员工意外险不可代替员工工伤意外保险

用人身意外险代替员工工伤意外保险,这种行为不但不合法,还会给日后的赔偿和医疗带来很多问题。劳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员工工伤意外保险与人身意外险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险种,前者是社会保险,强制缴纳;后者是商业保险,属于自愿缴纳,两者之间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两者性质不同,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差别也很大。如果员工上的是员工工伤意外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只要符合相关条款,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企业和个人没什么负担。相反,人身意外险有一定的免赔额和赔付上限,赔付率低。当地就有现实案例,一家企业因为买的是人身意外险而不是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员工出现事故后,尽管扣除了商业险赔款,企业还是赔了约60万元。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小企业,要么根本赔不起,要么会让企业赔得一蹶不振。“人身意外险只能作为员工工伤意外保险的补充而不能替代员工工伤意外保险”,人社部门表示提醒广大企业主切莫贪小便宜,“一旦出了事,工伤认定后,该赔付的钱还得由企业自己掏,得不偿失”。

员工工伤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

我国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工伤意外保险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使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可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条例的颁布,不仅促进了企业员工工伤治疗与职业病的康复,也起到了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作用。

工伤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四,患职业病的;第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bx010.COM

员工工伤意外保险需要商业保险作补充

员工工伤意外保险能够保证员工的利益,不过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根据员工工伤保险的要求来看,它的赔偿前提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才可以申请索赔的,如果是在非上班时间受到伤害的话,是不能够进行索赔的!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随着人们对保险的要求越来越普遍,针对这一情况,商业保险针对工伤保险这类的情况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例如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制定的意外伤残保险,人身事故安全保险等等,这些都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在投保的时候,投保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投保计划,这样可以避免遇到一些条条框框!

延伸阅读

从员工意外保险案例看什么是“意外伤害”


员工意外保险的“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伤害。但是,至于哪些伤害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本文将以某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员工意外保险案例为例,为大家做一讲解。

员工意外保险案例

宣城市宣州区的高某自2012年初起在某收购站从事搬运工作,期间,该收购站为包括高某在内的11名员工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保险金额为4万元/人,未指定受益人。今年1月25日,高某在与数名员工一起搬运废旧金属时,突然后仰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对事发现场人员龚某、吴某等进行了调查,龚某、吴某均称当时没有什么物品砸到高某。宣城某医院出具的高某死亡医学证明书中记载:“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猝死……”事发当日,投保人即向保险公司报险。1月28日,高某的遗体火化。3月19日,高某之子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死亡不属于保险范围为由,向高某之子出具了《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4月9日,高某之子诉至法院,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4万元。

高某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死亡?

高某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死亡?这成为本案的焦点。

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伤害。保险公司辩称高某系猝死,并未遭受任何外力,且不能排除疾病原因,故不属于意外伤害死亡。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本案中,高某死亡是否外来的、非疾病的原因所致,因其系突然后仰倒地死亡,是先死亡后摔倒,还是先摔倒后死亡,无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只有进行尸检才能查明具体死亡原因,但高某尸体已经火化,而投保人在事发当日即报险,保险公司未要求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尸检,造成证明其所主张的被保险人非意外伤害致死的理由无法得到证实,保险公司应对不能举证证明高某的死因是由于潜在疾病所致而承担不利后果。因此,高某的死亡符合保险合同关于意外伤害死亡的约定,被告保险公司应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4万元。

员工意外保险案例——相关链接化工厂如何选择员工意外保险?

咨询内容:我是一家化工厂的负责人,可以选择哪些险种投保?

答:你们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企业,建议你在保险经纪人的帮助下,选择好合适的产险险种组合化解企业风险。就你企业的基本状况而言,火灾风险、环境污染的赔偿风险、员工工作中的职业风险等都是你们应该重点关注的风险。员工的“职业风险”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来化解,但是这两个险种的被保险人是有所不同的。“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时,依法因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保障的是雇主的“责任风险”;“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更宽,保障的是全体员工(含雇主)在发生意外时身故、伤残和意外医疗责任,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意外风险。

从员工意外保险案例看企业买团体意外险的必要性

钟老板经营着一家衣橱加工厂,这几年效益还蛮不错。随着生意不断做大,工人也多了起来。想到自己经营的是加工企业,容易发生工伤事故。一直以来钟老板都遵守国家规定,只要是公司的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买了社会保险,想的就是给员工和企业一份保障。因为一直狠抓安全生产,这几年也没有发生过工伤事故。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2012年,员工小周在工作中被锯子把左手拇指、食指完全锯断。前后花了28000多元的医疗费,因为有参加工伤保险,这部分费用基本上工伤保险都给与了报销。

经过这次事故,小周的手从此也落下了残疾,不想再从事这个行业,于是向钟老板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一次性赔偿其伤残补助金。因为小周的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8级伤残,按照《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8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约4.5万元),而且这笔钱是由老板自行承担。

秦瑜指出,补充工伤保险,也称“工伤责任险”。补充工伤保险是从国家目前开办的基本工伤保险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它是指企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减轻其因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待遇方面的经济负担,分散工伤风险,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而形成的业务。其保险责任为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五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目前,商业补充工伤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采取团体意外险的条款,一种是采取的雇主责任险的条款,两种都可帮老板规避老板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在具体赔偿对象稍有区别。属于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而雇主责任险,则是保险公司先支付给老板,再由老板支付给员工。

为员工购买福利保险倍受关注


福利保险是以非现金的形式发给岗位角色的一种经济酬偿。其作用在于体现企业组织作为一个团队大家庭应该有的温暖,以增加员工的向心力。但企业首先是作为一个市场活动的主体存在的,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因此,它只能作为员工薪酬的一个补充部分存在,在整个薪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必须适度。

团体员工福利保险

团体员工福利保险包括很多种类,比如团体员工意外保险、团体员工医疗保险、团体员工养老保险等等。团体员工意外保险就是公司为员工投保一份意外保险,如果员工不幸遭到意外导致身故或是身残的话,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一笔赔付。当然,作为企业福利,保险费当然是由企业支付的。还有很重要的一种团体员工福利保险就是团体员工医疗保险。

我们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程度较低,而看病费用又贵,所以很多企业都会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为员工投保团体医疗保险,降低职工的看病成本。团体员工养老保险也很好理解,就是在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企业出钱为职工投保的一份额外的离退休时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保险。

为员工上保险,留住员工的心

“你们单位福利怎么样?”朋友相聚,问起工作,这个话题最容易被提起。

日前,北京开展了一项“最受员工欢迎的福利调查”,受访对象为685家中外企业客户的管理人士和员工,其中外资企业任职雇员所占比例为82%。在所有受访者中,以26~35岁,工作年限在4~10年的员工最多,此外,年龄在36岁以上的受访者占16%,工作年限在11年以上的受访者占总体的24%。

根据员工对各项福利的喜爱程度排名,按受欢迎程度分别为:住房补贴76.3%;派驻国外工作机会74.5%;晋升机会73.1%;休假及旅游补贴71.5%;学历教育70.2%;企业年金68.0%;节假日等重大事件庆祝类补贴68.0%;商业补充养老保险67.7%;各类培训67.7%;子女教育储蓄型保险66.9%。

从调查结果来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最受员工热捧,认为社会福利最重要的员工比例达到61.5%,医疗保障福利紧随其后,表明员工对健康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除此以外,员工对其他福利的关注度依次为:补贴型福利、职业发展福利、投资储蓄型福利和员工生活福利。

对于企业来说,一个完善的员工福利计划,不仅可以作为企业吸引并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同时还能获得专业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和经济的公司财务安排。对于员工来说,则可以得到周到全面的保障和长远的财务规划、投资和管理,免除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工作、享受生活。

作为我国最大的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拥有众多的员工福利计划优势,是一家拥有国务院投资背景的商业寿险公司;拥有惠普、微软、意法半导体、马士基等大中型企业统括业务的服务经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可为员工提供便利的理赔服务;专人项目负责制能够保证问题的快速解决以及员工反馈问题的有效性;配合HR给员工提供专业、完善的保险保障服务。

弹性福利成为热门话题

所谓弹性福利计划,就是员工可以从企业所提供的各种福利项目菜单中选择他所需要的一套方案。它有别于传统固定福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员工更有自主权,也称自助餐式福利计划、菜单式福利模式等。

弹性福利计划的优点显而易见。首先,由于每个员工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因此他们的需求可能也是不同的。

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需要注意的问题


风险无处不在,意外突然袭击,居安还需思危,有备方能无患。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除了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基本社会保险以外,很多企业也会为员工建立综合保障计划,以较低保险成本给企业员工提供风险保障,提升企业凝聚力。这也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需要提供的资料1、被保险人名单:将您所在企业的员工姓名,年龄,职业整理成一个EXCEL表格,打印出来盖上公章2、在确定的产品套餐上盖公章(包括保什么?保多少?每年交多少钱,套餐里有说明)3、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提供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5、在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书上盖公章6、保费:现金或支票,如果是支票,在支票上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7、如果是现金的话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上盖公章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首选团体意外险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小微企业增长势头迅猛,并一度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其中大多数企业都一直在夹缝中生存,不仅面临着企业融资困难和人力成本上涨等种种问题,还要提防用工风险所造成的毁灭性打击。

为此,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包括泰康人寿、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在内的多家大型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企业员工团体意外险,力争为小微企业解决用工风险难题。对于企业的领导者来说,通过一些额外的保险福利来留住员工,也不失为加强团体凝聚力的一种方式。

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需要注意的问题

团体意外险投保要求:投保人数一般不得低于5-6人,对于风险类别较高的工种,要求投保人数不低于20人;保险期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需长期投保可以每年续保;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团体意外险的售后服务:人员变更(增、减、替换):变更后不少于约定的最低投保人数,累计变更数量不超过约定的替换率,已获理赔人员不能参与变更;出险理赔申请:需要提供身份证、事故证明、诊断证明、发票等单据;续保:需在保险到期日前提交续保申请,避免脱保。

为员工购买意外险的必要性及如何购买


现代企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人才的发展,花大力气留住人才,让企业职工到企业管理层之间能够产生由上而下同荣共辱的归属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腾飞与成长。为了提供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是很有效的手段,而选择保险为企业员工购买员工意外险能够极大地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他们能够站好每一班岗,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员工购买意外险的必要性

虽然现代企业的员工都有“五险一金”,但社保与投保商业保险项目是不冲突的,只会增加职工的保障系数,而不会给职工带来负面效应。企业购买员工意外险出发点是为了能够让企业的职工获得实惠,提高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因为为企业职工选择一项保障全面的保险非常重要。

购买员工意外险,企业的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普通意外伤害或是交通意外伤害,均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如果因为意外事故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耽误职工的工作进程,还可以获得20-60元/天的住院津贴,最大限度地保证意外事故发生后职工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除此之外,购买员工意外险,职工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提供的紧急救援服务以及意外伤害医药费垫付服务,尽可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购买员工意外险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到12个月,到期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保,这对于企业来说更具有灵活性,除了可以为长期工作的人员投保以外,还可以为短期的临时工进行投保。

为员工购买意外险有哪些可选择?

百年补充工伤团体意外险

百年人寿的“百年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凡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团体在职人员,且投保年龄在16-60周岁人员都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保额限制在1万元至300万元之间。该产品有效帮助企业解决5-10级伤残自负压力,最大限度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爱;同时产品设计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该产品上市时间不长,却凭借人性化的开发理念和功能以及出色的市场表现,赢得了业内专家和客户的一致认可。据介绍,“百年补充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具有五大特点:一、责任保障全面,完全贴合工伤保险。二、有效帮助企业解决5-10级伤残自负压力。三、有效提高1-4级伤残及工亡支付水平。四、责任选择灵活;分别设定A型、B型两种保障方案以供客户选择,并在此基础上设置基本部分及可选部分,客户可自由组合选择。五、费率更加合理。

泰康企业员工综合意外险

从产品的保障范围来看,泰康在线新出的这款员工团体意外险保障全面,涵盖了全年的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意外医疗以及住院津贴保障。用户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由组合、搭配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保险期间。这种DIY定制化产品的模式,使得产品的针对性更强。值得一提的是,泰康企业版综合意外险在意外险保额上限高达50万元,远高于其他保险公司的同类产品。从价格方面来看,得益于网络投保的便捷方式,泰康企业版综合意外险省去了保单寄送、代理人佣金等中间费用,保费十分低廉,10万意外保障最低每天仅需0.15元,全年低至55元,相比于市面上动辄上百元的团体意外险,这款产品的性价比可谓首屈一指。

平安企业员工团体意外险

从产品的保障范围来看,中国平安作为中国保险业的巨头,其在产品保障的设计上也相对丰富。平安团体意外险不仅涵盖了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意外医疗以及住院津贴等保障,还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健康医疗救援服务,包括意外伤害医疗垫付、24小时医疗救援服务、特需门诊预约服务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包含在各种意外事故之内,但该产品仍将其单独列出,并提供50、100万两种可选保额。然而,其关键的意外险保额最高为30万元,在市面上多款团体意外险中处于中上水平。从价格方面来看,平安团体意外险在保障方面如此全面,保费自然也不便宜。虽然该产品也通过平安保险商城直接销售,省去了纸张房租、代理人佣金等中间费用,但同样10万保额的意外保障,1年下来则要125元,是泰康企业版综合意外险的2倍多,相对较贵。

员工意外险——相关链接老板给员工投保意外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被判无效

老板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时,在未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指定自己作为受益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老板黄玉学诉请保险公司赔偿付保险金。2013年10月21日,广西隆林县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支公司给付员工李明亲属保险金30万元,同时驳回了黄玉学的诉讼请求。

员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情况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各地工伤保险费缴费率因各地发展情况不同而不同。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指在职职工个人以本人月全部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额(单位、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如何确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据行业风险程度不同确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工伤保险办理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电话或2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认定是否工伤的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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