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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

2020-11-27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保险金融知识 失业保险的知识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老王今年56周岁,在单位工作了近40年,没想到单位突遭变故破产倒闭。听朋友说,工作没了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自己缴了那么多年保险,不知可以领多久的失业保险金,能不能一直领到退休呢?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经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失业前如缴纳的是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两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期限增加两个月,依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如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24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或者因特殊原因确需放宽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在老王领完已经核定的失业保险金之后,如果符合上述规定,还可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WwW.bx010.coM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令第258号)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前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包括不具备法定领取条件和具备法定领取条件但暂不申领的,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应与重新就业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新就业前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施行以前失业或中断缴费的,也应照此办理。

相关知识

哪些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


多失业人员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威胁。为了摆脱自身生活的困境,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选择了去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兼的领取是有着自己的具体程序的,申请人需要了解这些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具备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三、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失业保险金,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网称,2001年,她从汇川区某厂下岗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生活比较困难。她想咨询一下,像她这样下岗几年的居民还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带着王女士的问题,记者与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取得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居民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持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缴费登记卡;失业登记证明;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同时,工作人员还表示,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有一定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而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王女士已经下岗多年,超过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期限,所以,她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保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参加医保 个人不用缴费


今后,我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仅能参加职工医保,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昨天,人社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发出通知,各地将出细则。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方便其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应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操作办法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转出地失业保险基金划转的资金缴纳转入地职工医保费的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北京细则有望下周出台

北京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将有助于其累计25年的医保缴费年限,方便其退休后享受退休者相比在职者更加优惠的医保待遇。

目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相关医疗补助金待遇不尽相同,领取年限也不同,而且领取年限也不能计为医保缴费年限,在领取时,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了。

参加医保后,相关人员不仅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也能累计医保缴费年限,便于其累计至退休时所需的25年医保缴费年限。最终有利于其退休后享受到退休者相比在职者更加优惠的医保待遇。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可谓条件非常优惠。

本市近日将推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以解决相关人员的实际问题。相关规定最快有望于下周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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