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一个政府机关的职员,月均收入5000元,想通过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以后的利益,根据张先生的情况,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比较适合他。
原创作者:上海 新华人寿 刘亚莉
被保险人资料:张先生,30岁,政府机关,职员,月均收入5000元
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 其他 医疗保险
保障方案:
30岁的张先生购买了10万保额的“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险种
保额
年缴保费
保障期
缴费期
健康福星增额终生重大疾病保险
100000元
4860元
终身
20年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有社保)
10000元
234元
1年
1年
首年保险费
5094元
在他的保单经过整年度满20年后,他的保险利益有:
一、他的健康账户已经达到了16万元,其计算方式为:10万元*(1+3%*20年)=16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他此时不幸患有33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一旦确认属于保单保障范围内的责任,即可以得到16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金;
二、他的身价账户已经达到了12万元,其计算方式为:10万元*(1+1%*20年)=12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他此时不幸因疾病(合同外疾病)或意外身故,可以得到12万元的身故保障金;
三、医疗账户,每次住院,对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95%的比例报销,每年可累计报销10000元。
四、如果他健康地生活着,在他满66周岁后还可以将对应现金价值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