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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注销条件是什么

2020-11-16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在深圳怎么注销住房公积金的账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不少深圳市民所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深圳住房公积金注销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注销条件等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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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作为当今购房一族的可靠保障,为很多人提供购房贷款,对此,很多人疑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接下来就一起了解一下。

如果以最高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贷款期限为30年,较住房商业贷款而言,可节省利息多少钱?针对“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网站回答了提问。

单位是否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相关规定明确载明,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内的年利率4.0%,5年以上(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4.5%,比同期商业贷款的基本年利率至少低30%,若以贷款额50万元为例,贷款30年,按等额本金方式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与商业贷款相比少23.166万元。

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个人而言,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及共同供款人的身份复印件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3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3份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2份,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2份;借款人已支付的20%首付发票复印件3份加盖售房单位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提供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能力证明各2份;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原件各2份。另外,还有夫妻双方在贷款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

职工跳槽,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户籍限制?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办理流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对缴存对象没有户籍限制。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领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但住房公积金没有提现这一说法。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同居住的父母及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

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销户)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第(五)、第(八)项所述情形,可由提取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人仅限于出国、出境定居职工指定的受托人,以及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公司为职工购买合租房公积金保险,那么职工该如何领取呢?住房公积金保险有什么限制条件呢?对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以下即为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条件介绍。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提取公积金必备资料:

1、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

2、提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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