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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有关社保续保的一些问题

2020-11-03
平安保险的一些知识 有关保险知识的 有关保险的知识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发生变化,说不定今天您还在这个城市,明天您就移居到另一个城市;甚至今天您还在上班,明天就已经离职了。在这彼此转移的过程中,社保就会产生中断,面临着一个社保续保的问题,困扰着想续保的人们。

离职后怎样社保续保

林女士1996年毕业,由于多方面原因于2005年选择了离职,这期间6年再没有缴纳过社保,但是林女士现在想进行社保续保,有着这样的疑问:要想进行续保是不是必须把间断6年的断档部分全部补上?如果可以现在续交社保,会把之前缴纳的10年也累计到里面吗?

这样的疑问存在于很多离职后不交社保、之后又想续交社保的朋友身上。我们来看第一个疑问,像是这种情况,林女士可以选择将6年的断档部分全部补上,也可以选择不补。但是有一个问题是,在退休前累计缴纳满15年才可以享受养老金,也就是说这需要看情况,如果您距离退休年限和已缴纳年限累计达不到15年,那您最好选择将间断部分补缴。下面我们来看第二个疑问,答案是如果继续参保,参保年限是累计的,即林女士之前缴纳的10年社保也累积到里面。

失业、离职人员办理社保续保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手册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领取《失业职工投保申请表》填写并到合同鉴定窗口备案,然后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办理接续社会保险、托管个人档案、签订代理协议等手续。

工作地点迁移后的社保续保

小张在上海已经上了5年的班,也缴纳了5年的社保,如今需要到广州工作。但是小张担心社保不能转到广州市,在广州市继续缴纳社保,能不能将之前缴纳的社保整合。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到广州市,也可以将两地的社保关系合并。如果是本地户口,可以由个人和单位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如果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的方式转移并进行社保续保。具体办理手续是,带上本人身份证、照片、保费和申请书,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办理职工流动转移手续,社会保险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购买医疗保险应注意一些问题


周女士于2001年投保某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并附加保额1万元、给付比例70%的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和20元一天的住院津贴保险。今年3月10日,周女士因急性化脓阑尾炎住院治疗,并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住院期间共支付医药费7632.5元,其中床位费500元,医保外自付费用236.55元。

3月21日,周女士出院后立即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和各类单据。按照周女士的计算方式: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应该是全部医疗费用的70%,即5342.75元,再加上12天的住院津贴240元,总共5582.75元。可保险公司实际赔付和周女士的预估相差近千元。

该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并不是被保险人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在住院天数的计算上,保险公司认定周女士从3月10日入院到21日出院,共计住院11天,再扣除3天的绝对免赔,因此实际赔付金额为160元。在医疗费用方面,医疗保险的理赔项目通常需要扣除床位费、医保范围外自付费用和免赔额以内的医疗费用,再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

据了解,不少住院津贴型的医疗保险都会约定免赔天数,通常不会超过3天。对此,保险公司认为,这是加强被保险人自我管理能力的一种要求,如果没有设定免赔天数,那么很可能造成医疗资源和保险资源的双重浪费。这种免赔天数以一年为限,当被保险人一年中第二次住院,将不受免赔影响。

可惜的是,周女士当初在计算理赔金额时,没有认真阅读条款,也没有到保险公司进行任何咨询。

由于绝大多数医疗保险的责任范围与社会医疗保险相同,因此被保险人发生的医保外治疗费用都是无法获得理赔的。同时,被保险人在选择医疗机构的时候,要记得去符合保险条款规定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否则可能遭到全额拒赔。

本刊要提醒消费者:购买医疗保险的作用在于补充医疗费用增长带来的财务风险,但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不一定可以获得全部医疗费用的理赔。作为中高收入人群来说,投保医疗保险还可以减轻误工造成的损失。一些高档的医疗保险,保险范围不仅涵盖社保和自费的所有医疗费用,而且给付比例高达90%-100%,附加每日住院津贴保险可弥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收入损失。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遇到的一些问题


养老保险是我们基本的社会保障,牵系13亿人民的心。人们在缴纳自己养老保险时,同时也在关心自己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今天我把几个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例举出来,希望能给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一:

我今年交养老保险费6624元,为什么进入我个人本金只有2649.6元?

回答:个体缴费的比例是20%,8%计入个人账户。你的缴费基数是2760,2760*20%*12个月=6624元(你的缴费)2760*8%*12个月=2649.6(你的个人账户)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二:

我想咨询一下,养老保险3年内没交费,3年之后把没交的补上可以吗?

回答:可以补,到社会保障中心的个人窗口要一张补缴费表,填上你要补缴费的起止时间就可以了。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三:

我没到退休年龄,我已经交够15 年,我到退休还有3年,我56岁10月9号才退休,我已交31000元我不交养老保险行吗、交的话我能拿到最高线吗、因为我交够15年了。

回答:你的想法完全是可以的,也符合国家规定。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四:

如何查询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

回答:对于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对于查询,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办法出台以后,我市将面临巨大的转移工作,相关配套措施也将于近日出台。

各省结合自身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就是说《办法》中所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在各省被统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各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据记者了解,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财政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补贴20元,我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是选择每年缴费100元,还是每年缴费1000元,财政补贴均为30元。与此相对应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账户与个人账户的设计。基础账户为每人每月6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选择哪个缴费档次,每月都能领到这60元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则因个人缴费不同而不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企业给缴纳的各种保险必须满15年才能领取,多数人认为自己根本无法累积15年,所以,农民工常常年底辞职扎堆提取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因为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的实施,相信这样的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

衔接制度建立以后,新农保、城居保、职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按照规则互相转移。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

参保人员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保,其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记者采访人社局了解到,虽然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但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会转入职保账户,而“个人账户”是否包括财政补贴的30元,目前还没有确定。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一些问题


养老金是我们基本社会保障,养老金个人缴费的情况关系您以后老有所养的金额的多少。怎么样查询养老金个人账户,那我们就得从养老金个人账户包含哪些部分了解开始。

养老金个人账户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自然情况和缴费情况两部分:

1、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等;

2、个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月数、历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

1、建立个人帐户之前个人缴费部分;

2、建立个人帐户后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本人缴费应记入个人帐户部分;

3、建立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缴费(含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部分;

4、按规定记入的利息。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算

我交满15年的了 个人的。一共交了5万快钱。 按照每年城市平均收入的%20交的。个人账户里不是5万吗?不是的话那怎么算的?

这个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交了这么多钱,个人帐户却没有这么多钱。那我就简单解释一下,养老保险是从97年开始建立个人帐户,缴费一直是按社平的20%做为缴费基数,缴费后实际金额按比例划入两个地方,也就是你个人帐户和社保统筹基金。那么97年到06年X月,国家规定个人帐户是按11%的比例划入,06年X月以后到现在,国家规定是按8%划入个人帐户,那么这样一计算,06年以前你个人帐户是按11%划入,06年以后是按8%划入你个人帐户,12%是划入统筹基金,所以你实际缴费大概只有40%划入你个人帐户,有60%划入了统筹基金不显示。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问题

去年,50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于是补缴了之前5年的养老保险,大概一万多吧!这是在新政策没有公布之前缴的,那怎么样计算个人帐户的钱呢,还是按照8%来计算吗?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在新办法实行前是按照11%记入个人帐户的;个人交纳的8%全部记入帐户,单位的交纳的部分按照3%记入个人帐户,和2006年新政策实行后不一样的!

新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帐户养老金及基础养老金

一、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我理解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合计应该是正确的吧。

2、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我就不知道这“计发月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假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为17年,是不是“计发月数”就是17*12=204月?)。

二、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1、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是你历史缴纳的社保费,转到你个人账户上的金额的本息合计。

2、激发月数,跟你的退休年龄有关系。

有关商业保险退保一些事项


商业保险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商业保险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寿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商业保险退保的特点

指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注销保险单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人身险定期保险单中都订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条款,订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销保险单的条件,以维护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险合同的继续而受到损害。退保后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如果保险单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险人原则上可收回全部保险费,但保险人也有权收取最低额的保险费。若属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对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则应按日计算并退还被保险人。

非本地户参保员工商业保险退保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该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2、员工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该地,不继续工作。3、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xx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①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2、出示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③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④《xx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xx市劳动保障卡》。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静候叫号。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保单据。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商业保险退保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投保人申请商业保险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3.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专家说,另一个要提醒客户注意的问题是人情保单,也就是代理人是投保人亲朋好友,投保人碍于人情就签单了。等发现该保单不适合自己时,再去进行商业保险退保,才发现自己的损失很大。在各家保险公司中,这种人情保单的退保率是很高的。

开学季,有关孩子校园保险的一些必备常识!


转眼暑假已经临近尾声,新学期也到了,孩子们有即将升班的,也有新生入学的。孩子们步入了新的环境,家长们自然要做足后勤保障。其中,校园安全保障无疑是父母最为关心的。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些有关孩子校园险的保险常识。

儿童校园险之学平险

对于学龄期儿童而言,最常见的校园险就是学平险了,同时它也是普及率较高的一种保险,我们不妨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了解一下。

一、为什么要买学平险?很简单,学平险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指的是在学校就读的整体时间,包括校内和校外)的平安健康,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遭遇意外风险的经济负担。

二、学平险的概念。学平险指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是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简称,是目前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

三、学平险保障范围:学平险的保障范围相信是很多家长都关心的,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事故和意外伤残,其保险责任为学生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死亡时,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按合同的规定比例乘以约定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包括门急诊费用的补贴,此项保障范围较大,一般体育课摔伤、碰伤、交通意外、煤气中毒、动物咬伤、烫伤等意外事件皆在保障之列。

3、附加住院医疗补贴:孩子因病住院,只要不属于有限的责任免除之列,也可以理赔。

四、学平险投保相关:了解了概念和保障范围,接下来我们看看如何投保学平险吧!首先,投保时家长可选择实力强大、口碑佳、咨询和理赔服务较好的保险公司。其次,选择具体产品时,最好选择住院医疗额度高、保障范围较多的产品。比如幼儿和小学生应着重关注住院、门诊的医疗保障;此外也要注意烧伤、烫伤等常见意外是否被列入保险责任。

五、学平险投保渠道:学平险的投保渠道还是非常多的,比如:

1、联系孩子所在学校的保险代办员购买;

2、在各大保险公司各营业网点柜台购买;

3、向保险代理人购买;

4、拨打各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由保险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5、登录保险公司网站或者相关专业的网络保险平台进行在线投保。

总之,家长投保学平险,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决定是否投保,并且可自愿决定向哪一家人身保险公司投保。

六、儿童校园险之校责险:除了儿童在校期间的学平险,还有一种校园险家长也可以关注,它就是校园责任险。只不过,与学平险不同,校园责任险的投保人和赔偿对象一般为学校。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一下:

1、首先,校方责任险是属于责任保险的一部分,主要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春游、夏令营等),因学校过失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其次,保险责任范围:1.须是在保单列明地点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而致的赔偿责任。2. 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经认可的诉偿费及其他费用。

3、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是学平险还是校方责任险,都有其责任免除范围。责任免除是指保单不保的范围,一般有三类:故意行为、在购买前已存在的保险问题、保单列明的高风险活动项目,这些都是不赔的。

结语

校园险虽然可以对意外事故进行赔偿,减轻学校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但保护好孩子安全、提前多多传授安全知识才是最重要的。最后,祝愿所有小朋友在新学期健康快乐地成长!

保险知识,一些常见的保险知识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分别是指哪些人?

投保人又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同时作为受益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实际上是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受益人。

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有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依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是指什么?二者是什么关系?

所谓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它是财产保险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确定保险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根据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即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依照第一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定值保险:依照第二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不定值保险。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知识,保险的一些误区


与我国保险市场巨大的潜力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我国城市市场,仅有20%左右的居民购买了商业保险;未来三年内,有50%的预计消费者只考虑购买社会保险,未考虑购买商业保险.居民对保险认识上的误区使得保险潜在需求转化难度大.商业保险掺透里有限,已经成为我国保险业加快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国居民主要的保险误区

(一)对社保的低水平认识不足

调查发现,我国居民对社保的具体保障并不清晰,不少人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用在考虑商业保险了.却不知,社保所满足的只是人们最基本的保障需求,还存在许多的不足,需要商业保险来补充;

(二)对汽车保险认识存在严重偏差

第一,很多把汽车全保理解为保险公司全包.实际上,汽车保险包含很多内容:交强险,基本险,附加险.其中,附加险又包括很多种,所谓的全保只是说购买了交强险.基本险和一个以上的附加险,保险责任不一定全面,当发生保险范围以外的损失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予理赔.第二,有些车主认为汽车保险已经包括了司乘险,自己就如同购买了人身保险的保障.事实上,司乘险与商业人身保险有很大区别,人身保障是非常有限的.

(三)在投保的顺序上存在误区

在确定家庭投保顺序上,我国居民普遍存在的误区,认为家里的老人和小孩作为弱者最需要保护,因此需要优先考虑买保险,而家庭经济支柱正当年富力强之时,可排在后面.在保险险种的选择顺序上,居民同样存在误区,往往对保险的保障作用认识不足,潜意识把保险投入当成投资,偏爱投资分红产品而厌恶消费型的纯保障保险.而且对于投资型产品也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殊不知正确的选择应该遵循高额损失原则进行投保:首先考虑为家庭经济支柱购买保险.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为老人和孩子投保.选择险种应该先考虑生命和健康的保障,接着是教育和养老,其次才是投资和分红.这样的金字塔型结构才能使家庭得到稳定.全面的保障.

(四)对商业保险了解片面

部分居民虽然认识到商业保险的作用,但却认识那是有钱人才考虑的事情.事实上,普通家庭面临的风险并不会比富人少,相反,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一次很小的意外就有可能将它摧毁,因此,普通家庭可能更需要保险的保障.

国人上述保险误区,究其原因,与我国几千年文化传统有关,但更多的是当前保险宣传.教育的缺失,是政府对保险重视不足.学校缺乏保险教育.保险公司宣传不到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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