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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内容及理赔情况介绍

2020-10-31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体残疾、支付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类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一)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

(三)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案例链接: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

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内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被保险人是在接受疾病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险,并非是疾病死亡与医疗保险,因此,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另一种意见是,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敏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认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敏是次健康体。因此,由于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疾病导致死亡。既然如此,排除了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可能性,只能视为意外死亡。所以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案情分析:首先,就“意外伤害”的定义而言,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结合本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于接受治疗两天后突发过敏反应,不仅被保险人自己难以预料,而且医院也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后才知道。尽管医院方懂得人群中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何时发生,尤其是首次使用青霉素药物,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对于医院方来说也是个未知数。因此,该事件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突然的”因素;被保险人去医院接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被保险人具有“非本意”的因素。综合上述三个因素,被保险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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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内容及构成条件介绍


古语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虽然没有人希望发生战争,但是一个国家必须储备军队,未雨绸缪。只有这样,才能在时事发生变化、战争爆发时,有的放矢。保险也是如此,虽然我们不愿意发生意外伤害,但是这些都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意外伤害保险 包括很多,常见的有人身意外保险以及交通意外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包含内容有哪些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伤害是指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是就被害人主观状态意愿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收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伤害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

1、致害物。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体或物质。没有致害物,就不可能构成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只有致害物是外来时,才被认为是伤害。

2、侵害对象。侵害对象是致害物侵害的客体。在意外伤害险中,只有致害物侵害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时,才能构成伤害。

3、侵害事实。侵害事实是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如果致害物没有接触或作用于被保险人的身体,就不能构成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构成要件。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仅有意外而无伤害的客观事实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反之,仅有伤害的客观事实而无意外,也不能构成意外伤害。只有在意外的条件下发生伤害才构成意外伤害。因此,人身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在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保险品种

上海市民许先生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在外出差,风险比较大,因此想要买一份意外保险,万一自己发生了什么意外,家人可以获得一部分的保障,可又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保险,哪个意外保险好呢?像许先生这种常年在外出差的朋友,最好买长期的意外保险,比如平安保险商城的一年期意外保险,可以避免多次投保。一年期意外保险只需要投保一次,就可以获得全年的保障,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包括门诊与住院医疗保障,是一种全方位的综合意外保障,还可以获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如今,现代人的风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很多像许先生这样的人们开始主动购买保险,只需要花费很小一部分的保费,就可以得到很高的保障。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及保费计算方式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额全数,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根据残疾程度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终止。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怎么算?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的计算原理近似于非寿险,即在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时,应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算一般按被保险人的职业分类而确定,对被保险人按职业分类一般称为划分工种档次。 对不足一年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计算,一般是按被保险人所从事活动的性质分类,分别确定保险费率。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费的计收原则为:保险期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收,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2个月计收,以此类推。因为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计收:

1、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率(即保险费率)计收。如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率为2‰,保险金额为10000元时,保险费为20元,即10000×2‰= 20(元)

2、按有关收费金额的一定比率计收。 如人保公司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费按票价的2%计收,而每名旅客的保险金额为3000元,当票价为 10元时,保险费为0.20元(10元×2%)。

3、按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金额收费。如人保公司某分公司开办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每名游客(即被保险人)每天收保险费0.10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来划分的,职业分类是根据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不同来划分,每万元保额保费分别为20元、40元和70元。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人身意外险免赔情况


人身意外险可赔付投保人因意外导致的伤残、死亡、医疗等,但是人身意外险也有不赔的情况。哪些情况人身意外险不赔呢?主要包括非意外造成的损伤,比如自杀、整容手术等。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人身意外险哪些情况不赔。

人身意外险产品有很多,它不报销的情况基本包含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的自杀或因病身故等。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五)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内、外科手术或其他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八)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九)恐怖袭击。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五)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在众多的保险名目中,你了解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 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等。

办理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符合的条件,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性,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具有灵活性、保费低、保障高等特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善,现在很多人开始注重自己的意外风险,也是会为自己购买一份意外险的,但在很多人的意识里面都认为保险保多比较好,保险全面也比较好,那么这种说法真的对吗?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

1.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往往只有几天、几小时甚至更短。我国目前开办的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保险、索道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型电动玩具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属于极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由地方政府或有关管理机关发布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必须投保。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在旅馆住宿的旅客为被保险人,由旅店代办承保手续,但旅客可以自由选择投保。旅游保险以组织团体旅游的旅行社(或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为投保人,以参加旅游团体的旅游者为被保险人,由旅行社为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当然还有不错的意外险有生命人寿人身意外保险 和华泰财险人身意外保险 和大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都是不错的。

2.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大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限为一年。目前我国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学生团体平安保险、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都属于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都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投保人,以这些单位的职工为被保险人,由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集体办理投保手续。由于是以团体方式投保,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保险合同对其丧失保险效力,保险人退还未到期保费。

虽然人生意外险是高保障低投入,但是也不是保险投的越多越好,有的时候会适得其反,倒不如了解一些保险知识,根据个人的情况,在判断自己要购买的保险。

新闻链接: 近日,甘肃省保监局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航空售票点进行检查,发现部分网点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并违法销售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假保单。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此类保险时需谨慎。

此次甘肃省发现的假保单主要特征为:印有“行业指导性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专用”和“恒亚迪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的保单、恒臻商务会员出行保障信息单、华安保险交通意外伤害保单、“一路阳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单”、手写式短意险保单、印有省外保险公司名称的短意险保单。

假保单的出现不仅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正规保险行业也造成了冲击,扰乱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甘肃省保险业协会也提出,规范保险市场需多方努力。

甘肃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魏建邦:当前我们也不隐晦,在我们保险市场上还是比较乱,问题也比较多。有我们保险人的问题,也有被保险人的问题,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我们行业自律不到位的问题,所以说咱们共同来维护保险市场吧。

另外,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认真查验“四证”,即《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公司营销员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有疑问时可拨打保险机构电话辨别真伪。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及保险责任


这几年,媒体经常报道一些意外事故,比如旅游坠车事故、飞机坠落、大自然灾害等等,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投保意外伤害险非常重要,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更划算呢?

什么是意外伤害险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意外伤害保险有何特点?

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 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 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哪些?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

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如何理解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

不同的保险公司价格也不同,从100—600元不等,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去有关公司向业务员咨询,也可以网上查询。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及理赔案例介绍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可向借款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在其遭受意外伤害时,帮助其或者其家人解决所借款项难以偿还或者无法偿还的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的相关知识,并结合理赔案例为您介绍保险公司是是如何为该保险进行理赔的。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是专门针对房贷借款人设计的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贷款人购买后,如遭遇严重伤残或意外死亡,导致无法继续还贷的,其所有或部分贷款将按约定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的费率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行业内,经营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的各家寿险公司一般将产品费率拟定在0.2%~0.3%之间。这种保险需每年购买,保额最低为贷款金额的2%。

对于没有抵押物,完全凭借个人信用的贷款,考虑到贷款安全,银行对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比较关注。当借款人因意外致残或死亡,不论投保人是否丧失了还款能力,提供贷款的银行都将作为保单的第一受益人,获得承保保险机构全额赔付的贷款本息。“由于标的是借款人的生命或者健康,而非还款能力,理赔触发条件简单,一般2个工作日内即可理赔到位。”保险专家介绍,“这种保险的覆盖率已开始逐年提高,目前已达20%左右。”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可为借款人偿债

如果借款人发生意外,借款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生命人寿2013年5月份就给一株洲客户现场赔付了53万元,这也是该公司自2007年入湘以来数额最大的理赔保险金。据生命人寿湖南分公司核保核赔部经理龙治海介绍,2012年5月,投保人遭遇车辆追尾事故,不幸遇难,但其家人时隔一年,即今年5月才开始索赔。“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偶然发现了5张保单,才知道他买了保险。”原来,该投保人是浙江人,在株洲经营服装生意,2009年向当地招行申请办理了53万元贷款,并按1:1比例购买了53万元保额的《生命伙伴永信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费1590元,并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保费。今年5月22日,生命人寿下发了理赔决定通知书,客户资料齐全后仅3天就向受益人支付了53万元理赔金。

小贴士:投保人购买保险后最好告知家人,以免无法获得理赔。保险理赔有时效,寿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5年,但也有2年的。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推介:生命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险

这是一款在银行渠道推出,专门针对贷款人的险种,一般是根据贷款额度1:1的比例设置保险额度,保费为保额的0.3%。如果贷款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赔付,以避免贷款人及其家庭在遭受意外时背负高昂债务。如果理赔时客户的贷款未还,保险公司将偿付未清偿的债务;如果贷款已还清,向保险公司出示还款证明等单证,投保人或受益人则可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

户外人身意外伤害险介绍及购买注意事项


应广大驴友要求,针对近来户外伤害事故不断发生,为降低驴行的风险,最近穿行户外与中国人保财险联系推出了一个户外运动保险项目。

产品介绍:

一、 走遍九州旅游综合保险卡

适合对象:本产品适合一周或两周的各类旅游人士等,年满3周岁至75周岁。保障范围:意外伤害:20万;意外及急性病医疗费用:2万。意外伤害生活津贴:20元/天。室内财产:1万。行李物品:1000元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从事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职业性、竞技性高风险运动期间。被保险人日常工作及上下班期间。保险时间:7天/15天保费:20元/30元

二、 自由自在旅游综合保险卡介绍

适合对象:有自驾游需求的个人,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保障范围:意外伤害:20万。意外及急性病医疗费用:2万。乘客意外伤害 :1万/人。行李物品:1000元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从事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职业性、竞技性高风险运动期间。被保险人日常工作及上下班期间。保险时间:7天保费:20元

三、领队责任险:

保险责任:个人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所负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即:活动组织者或领队在活动中因过造成队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责任免除:因被保险人所拥有或使用的机动车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保障金额:20万元保险时间:1——15天保费:15——150元(根据参加人数及保险时间确定)。可针对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

购买意外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青少年最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的侵害,”某保险业界人士介绍道,“每天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上班族,或经常出差的公务人员,也经常要面对交通事故带来的威胁。他们往往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发生意外,非常需要借助意外险减负。”另外,中意旅游的人群是另一类较多面对意外事故威胁的群体。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该是目前人们弥补意外风险的主要手段。那么,哪些人特别需要意外险保护?他们应该选择哪种意外险?不幸发生后又该做些什么以顺利获得索赔呢?

了解产品内容进行最佳搭配

意外险包含很多不同的险种以适应被保险人的不同需求,这些产品中有些是可以单独购买的主险,有些是只能在买了主险以后才能附加在主险上的附加险。除了对投保人的死亡和残疾进行赔偿外,有些意外险险种还能对治疗伤残的费用进行补偿。投保人需了解清楚待选产品的保障范围。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就没有必要再购买覆盖医疗费用的意外险。如果被保险人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险也就可以不用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了。下表中列出了某寿险公司四种意外保险产品的简要概况,供读者参考。

熟悉索赔程序以及时获赔

了解意外保险的索赔程序有助于受益人顺利地获得赔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首先在规定的期限尽快通知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讯水平而定。有24小时、三天、七天等规定;报案者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属、被保险人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报案可以采用口头、打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

另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有时可以立即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数情况下,被保险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才能确定残废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索赔时间要注意保险合同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规定了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内(一般是3个月至1年),就不会失去要求赔偿的权利。

还需注意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必须提交保险单、死亡证明或残废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及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单证。

户外旅行保险一定要有四类保障

1.人身意外保险,这类保险主要是保障旅游期间因为意外导致的身故、死亡等给予理赔的一种险种2.公共意外保险也是旅游途中不能少的,主要是保障游客乘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提供安全保障;3.人身医疗保险业不能少,发生意外导致的住院费用,通过医疗保险可以得到赔偿;4.紧急救援服务,一旦发生意外,紧急救援服务会在第一时间对受伤者进行救治,确保快速获得医疗服务。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范围及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不可预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到严重创伤的客观事件的。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点一般是交费少,保障高。

人身意外伤害的定义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在这里,“意外事故”应该具备三个要素:

1.非本意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有些意外事故是被保险人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另有一些事故虽是被保险人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被保险人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注意: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3.突然发生的。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类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的方式是什么

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数支付。 残废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废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废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是: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时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合众人寿人身意外伤害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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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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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费如何确定

在确定人寿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额上,现金流补偿法和需求法是两种可选的方法。

现金流补偿法。假设因为意外出现全残,那么希望原本依靠工作可以获得的现金流全部由保险来获得补偿。比如目前年收入是10万元,还能工作30年,那么对应的保额就是300万元。同时保费和保额成正比关系,现金流补偿法带来的后果是高费用,即使按照目前费率较低的一些产品,每年需要缴纳的保费也要在5000-6000元左右。

需求法。假设未来不幸全残,彻底失去劳动能力,估算一下维持你愿意接受的生活水平,一年所需的开销是多少。不过在用需求法计算保额时,除了未来工作年限,还要考虑毕竟退休后的生活。假设残疾生活预期是2.4万元一年,现在30岁,按照75年的预期寿命,那么就要按照45年来计算即投保108万元才行。

在利用需求法确定保额时,可以将自身的储蓄考虑进去。原本需要设定108万元的保额,假设目前个人已经有30万元的储蓄,这部分资金同样可以用作维持伤残后的生活,那么可以改为投保108万-30万=78万元即可。

由于人寿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每年投保一次,这个投保金额可以每年递减。但是每个保险公司险种不一样,如何选择人身意外险?去网看看,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对于家长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保险法对未成年人身故保额给付上线是有规定的,即使超额投保,理赔时也是按照保监会规定执行,这样只会造成保费浪费。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介绍及相关问题解答


旅游意外保险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按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给付表一》之列,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若属于同一肢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取较高比例残疾保险金者,按较高比例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给付表一》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三)烧伤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且烧伤面积达到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面积之一者,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烧伤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但不超过保险单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保险人对于每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及烧伤保险金的给付总额,以保险单所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四)意外伤害补充保障(可选择投保,保险费另收)

意外伤害补充保障是可选择投保的保险项目。若本项条款未在投保单及保险单上载明,则不发生效力。

相关问题解答

一、旅游险越贵越好吗

决定了要买旅游险,究竟要买哪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购买多少金额的保险成了要考虑的问题。在传统观念中,购买保险,当然是保额越高越好。尤其是去国外,考虑到国外的消费水平,保险公司往往会劝说客户投保高保额。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境外旅游险的保额动辄50万元、100万元。

其实,境外旅游险的保额不一定以高为好。选择保额时,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比如,去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行程较短的话,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二、旅游意外险都不赔偿的情形

时下,很多年轻人喜欢前卫的旅游方式,而前卫往往伴随着刺激,也就是高风险。购买旅游意外险后,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玩这些刺激项目吗?答案是否定的。从自身安全来说,旅游不应该单纯追求刺激。出门在外,虽然要尽兴畅游,但是也要关注安全问题,避免一时贪图刺激留下终身遗憾。

目前,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随着对这些旅游项目的需求增加,有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可以承保以上项目的旅游意外险。如果有计划从事这些活动,要先确认购买的意外险是否有对高风险项目的免责条款。

出险以后并不是都能得到全额赔偿。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市民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境外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如某保险公司的境外旅游险,其中,境外救援责任涵盖了紧急医疗转送、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儿童住院期间家长陪同住院、病情好转后回国、遗体转送回国等多项保障内容,总保额40万元。但该保险公司同时规定了各项责任的限额,如医疗转运不超过3万元,紧急就医不超过2万元,也就是说,40万元保额只是分项责任保险的累计,并不意味着只要一出险就可以享受40万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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